群塔作业防碰撞施工方案3946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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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防碰撞施工方案39461

郑东新区大雍庄社区A区

BS27-11-02地块项目施工

标段

 

群塔作业防碰撞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浙江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一、编制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正)国务院令第549号);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4、郑州市质监站“关于加强群塔管理避免相互碰撞的通知”文件;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9、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二、工程概况

郑东新区大雍庄社区A区BS27-11-02地块位于郑东新区白沙组团陇海快

速路以南,城建路以西,雍华路以北。

由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上海中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河南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

本工程拟建5栋楼(1#、2#、3#、5#、6#楼)和车库地下室(地下二层),

总建筑面积为:

105771.81平方米;其中1#、5#楼为地下三层,地上二十七层(层高2.9米)的住宅楼,建筑高度79.05米;2#、3#楼为地下三层,地上二十三层(层高2.9米)的住宅楼,建筑高度67.45米;6#楼为地下三层,地上三层的商业楼,建筑高度13.05米;室内外高差0.45米。

1#、2#、3#、5#楼采用剪力墙结构,6#商业楼和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

各主楼的基础形式均为CFG+筏板。

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剪力墙、框架柱、框架梁抗震等级为三级,上部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年限为50年。

周边环境介绍:

该项目周边只有临时设施及现成材料加工场地,现场场地狭窄。

结合现场实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好,但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相互碰撞,施工现场道路、临建设施上空高空坠物,邻近临时设施碰撞重大安全隐患,为确保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该安全专项方案。

三、塔吊选择

垂直运输体系选择与配置时,需考虑的主要项目是:

结构形式、模板配制、钢筋总量、混凝土的浇筑量、施工工期、垂直运输的效率和速度。

塔吊的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施工需要,主要参数包括工作幅度、起升高度、起重量和起重力矩。

根据本工程现场特点,为保证每栋建筑施工中的连续性、满足流水的均衡、以及考虑到现场材料平面布置,我标段计划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垂直运输配置

4台TC5613型塔吊,分别位于1#楼、2#楼、5#楼和6#楼。

(各楼塔吊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D1#楼主体施工时布置一台TC5613塔吊,塔臂长56m,安装高度约100m;

D2#楼主体施工时布置一台TC5613塔吊,塔臂长56m,安装高度约90m;

D5#楼主体施工时布置一台TC5613塔吊,塔臂长56m,安装高度约100m;

D6#楼主体施工时布置一台TC5613塔吊,塔臂长50m,安装高度约40m;

塔吊设备由郑州市长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安全措施。

危险源分析及对应安全措施表

序号

危险源

可导致危险的情形

主要安全措施

1

群塔

作业

1、相邻塔机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高度,起重臂相撞。

1、塔机高度错开

2、实行塔机升节审批制度

2、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起重臂与钢丝绳或吊物相撞。

1、制定交叉区域作业规则;

2、设置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

3、加强指挥,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作业过程中塔吊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失电,风力推动塔机向相邻塔机旋转相撞。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限制回转的木楔;

3、实施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4、非工作状况塔机钩未停置在安全范围,风力推动塔机起重臂与钢丝绳相撞。

1、塔机吊钩停置安全区域;

2、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监督检查;

2

施工现场道路

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

1、吊物不超越围墙,严禁墙外吊物

2、设置小车幅度报警装置;

3

临时

设施

1、吊物在其上空运转时,发生高空坠物。

1、搭设双层硬质安全防护棚;

2、吊运过程中,吊物避开临时设施;

2、工作中突然停电,吊物撞击临建设施。

1、吊物向临时设施方向运动时,限用高速或提前减速;

2、执行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4

在建建筑物

1、起重臂高度低于建筑物时直接撞击建筑物。

1、划定工作区域,配备专人指挥;

2、有计划的安排进度,塔机始终高于邻近建筑物

5

塔机顶升加节

项升加节过程中发生大臂相互碰撞。

1、定专人审批各塔顶升加节

2、建立顶升加节审批制度

四、群塔防碰撞措施

4.1安装措施

在安装塔吊时,调整各塔吊之间的高度差以有效避免各塔吊大幅度旋转作业时塔臂发生碰撞事故的发生。

4.2技术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保证运行中各塔机之间的安全距离、吊装高度满足施工高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顶升时序表。

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如果现场安装施工电梯,其安装高度均不能超过与之相邻(或可能相碰撞)的塔吊(吊钩)高度。

做好对塔吊司机及塔吊指挥工的技术交底工作,在塔吊交叉区域内的吊装要严格分开,做好协调工作。

4.3监控措施

本工程塔吊相互间交叉作业区域较大,塔吊同建筑物间发生碰撞,产生不安全隐患,为此需采取防碰撞措施确保塔吊作业期间的施工安全。

4.3.1整机安全保护装置:

1、对塔机大臂相交的高度错开,始终保持至少7.5m高差。

2、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即蓄电池,塔吊在工作状况进对其进行充电。

工作中突然停电,吊钩未提升到位时,应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

3、每台塔机上预备块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将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重臂旋转碰撞其他塔机或建筑物。

来电时将吊钩收回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

4、设置塔机交叉区域回转报警装置。

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机旋转至交叉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司机与指挥;塔机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电铃延时断电自动断电;

5、搭设现场临时道路及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棚,防护范围以塔机起重臂覆盖范围的道路长度,临时设施全部搭设防护棚,搭设标准以《郑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为准。

6、设置障碍灯,夜间施工时,红色障碍灯必须打开。

提醒夜间施工塔机保持安全距离。

7、各塔机运行过程中为防止发生碰撞,各塔机必须按规定轨迹及角度运行作业。

4.3.2使用作业具体规定:

1、风力达到5级以上或回转刹车失灵或起重臂定位较困难时,严禁塔机作业。

2、塔机司机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回转刹车、回转限位是否可靠。

3、吊物起升时,在吊物离地30至50cm左右应作停顿,塔机指挥应对吊物绑扎情况进行检查。

4、塔机回转或变幅时,吊物临近道路、临时设施、交叉区域前,必须注意观察并提前减速,吊物不得超过工地围墙。

5、每班作业后,塔机吊钩应停置在起重臂10m幅度内、距起重臂垂直距离2—3m,吊钩上不得悬挂吊物、吊索。

6、夜间保持塔机红色障碍灯开启。

7、塔机在两塔交及区域作业时,应遵守一下规则;

1)低塔让高塔:

安装高度相对较低的塔机在回转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2)后塔让先塔:

两塔同时在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

在进入两塔起重臂交叉作业区域内作业时,正在运行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4)轻车让重车:

两塔同时运转时,起吊重物较少(相对于塔机本身起重特性)的塔机,应主动避让起吊物较重的塔机。

5)客塔让主塔:

当塔机进入另一台塔机主要作业区域时,应主动避让该塔。

8、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塔碰撞一台钢丝绳与另一台塔起重臂缠绕后,应立即停止动作,并对回转进行制动,通知维修人员解除缠绕后方能动作。

4.3.3水平方向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碰撞

此部位的防碰撞,塔吊在现场的定位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可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塔吊定位必须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m以上,以确保不发生此部位防碰撞。

4.3.4塔吊在垂直方向的碰撞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碰撞

因施工需要,塔吊会出现交叉作业区,当相交的两台塔吊在同一区域施工时,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尽量避免或减少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

如发现较矮的塔机起重臂进入相互覆盖范围区时,较高的塔机回转时小车要停在相互覆盖范围区外,当较高的塔机起重臂对准装卸点时,司机要观察较低的塔机起重臂确认不会发生碰撞后,才能将小车进入覆盖范围区进行装卸,装卸完成必须将小车开离相互覆盖范围区,才能回转起重臂。

当司机及指挥观察现场发现相互覆盖范围区内起重臂可能发生碰撞时,必须先示警,司机必须要控制起重臂离开相互覆盖区范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工,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作业时,时刻关注本塔吊及相关的塔吊,确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根部。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m/s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碰撞

相邻塔吊的作业面交叉处,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项目需综合考虑各种塔吊的尺寸及各塔吊基础的高度,排定各塔吊安装高度,具体高度参考各塔吊安装方案,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m。

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中的10.5之规定:

“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3.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碰撞

塔吊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4.4群塔施工中应遵循的原则

4.4.1低塔让高塔原则

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应安装的较高,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装的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应关注相关的高位塔吊运行情况,在查明情况后再进行动作。

4.4.2后塔让先塔原则

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4.4.3动塔让静塔原则

塔吊在交叉作业区施工时,有动作的塔吊应避让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

4.4.4荷重先行原则

两塔同时施工在交叉作业区时,无吊载的塔吊应避让有吊载的塔吊,吊载较轻或所吊构件较小的塔吊应避让吊载较重或吊物尺寸较大的塔吊。

4.4.5客塔让主塔原则

在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后,闯入非本塔吊施工区域的塔吊应主动避让,该区域塔吊。

五、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为确保郑州市航空港区航南新城项目施工期间各塔机合理使用、安全作业,发挥塔机的最大效能,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加强群塔作业的管理、调控,应成立项目群塔作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作业的指挥与协调工作。

群塔作业领导小组组长:

陈曙光

群塔作业领导小组成员:

姚晓华、沈江红、陈旭、孙凯、施文政、王焱栋

领导小组负责对现场所有塔机的总体指挥、协调。

塔机租赁单位负责本单位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塔机的锚固顶升工作,对机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日常管理,组织塔机的进场安装和拆除退场工作,机长/工长负责本塔机的日常使用,加强使用中的管理、控制,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领导小组,便于及时做出调整。

群塔作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关于塔吊使用的协调会: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工作内容,对塔吊的使用进行有效协调,尽量减少塔吊的交叉作业,尽量发挥塔吊的最大效能。

加强对塔机司机、信号指挥员、起重工的管理:

严把人员关,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格自律、禁止各行其事。

现场协调员对塔吊作业进行协调,区分作业面,最大限度防止现场塔吊作业出现相互交叉现象。

对于夜间施工,除保证现场照明外,同时在塔吊起重臂上沿、平衡臂下沿采用霓虹灯进行环绕,在塔吊的吊钩上涂刷荧光漆,以示警戒。

恶劣气候条件施工

1)起重作业时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2)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经常注意天气变化,吊钩到位后应及时将旋转刹车锁定,防止突遇大风将大臂吹偏而导致碰撞事故发生。

施工中突遇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定旋转刹车,缓慢将吊物放至地面并将塔机转入防风状态。

3)时刻关注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范恶劣天气条件工作。

4)作业人员下班后或塔机处于空闲状态时应将塔机放至于防风状态。

塔机口令、指挥流程:

1)吊钩的上下:

在塔机作业中,当吊臂的方位及吊钩已调整到吊物中心的上方后即可指挥吊钩下落进行吊装作业,吊钩下落的速度应由快到慢、减速直至停止。

指挥人员对吊物的捆绑负责,在挂好吊物捆绑吊索后,起钩前指挥人员要仔细检查所用的吊索吊具是否符合安全吊装的规范要求,吊物捆绑是否牢固、吊点是否正确、吊物上是否有浮置物并注意自己所站位置是否安全、提醒其他吊装人员要站在安全的位置,检查无误后再将使用单位、吊物名称、准备吊往何处等信息通知司机及另一指挥人员并通知司机准备起钩,另需注意的是指挥人员应根据待吊物的重量以及吊臂受力挠度特性调整好吊钩到吊物中心之间的距离,在收到司机已做好起钩准备的示意后即可进行起钩指挥。

在吊物起离地面50公分后应停止动作,检查有无滑钩现象及吊索、吊具、连接点受力情况,在检查无误后方可再起钩,并且不得使用高速起钩。

2)塔机的旋转:

在塔机作业中指挥人员发出的旋转方向指挥口令都必须以司机正常操作时的左右方向为准,并且在指挥塔机旋转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大臂、平衡臂及吊钩吊物的周边情况,在确认无碰撞危险及吊钩越过障碍物后方可指挥塔机旋转,在转动半径较大的情况下,动作时应先将刹车打开,动作由慢到快,逐渐加速、减速直至到位后停止,然后锁住刹车。

3)动臂塔的变幅:

在动臂塔机作业中,通过改变大臂的角度来改变吊钩到塔机中心的距离(半径),在作业中指挥人员需对吊物到塔机中心的距离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以便于司机根据半径调整大臂的角度,在实际工作中如需要将吊钩指挥到离塔机中心近一点的位置,则需指挥大臂仰起,反之则需指挥大臂俯下(趴)

5)指挥人员口令必须清晰、简洁。

6)操作和指挥人员的岗位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轻易换岗。

7)每班操作和指挥人员的搭配相对固定,形成固定搭档,便于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

8)严格遵循十不吊原则,更不能违规指挥。

六、群塔运行控制

明确规定塔机在施工中的运行原则:

低塔让高塔;后塔让先塔;动塔让静塔;轻车让重车;客塔让主塔。

塔吊的起重臂上应安装起重臂的长度标识,以方便塔吊的驾驶员能看清楚塔吊起重臂的小车的位置,防止相邻两台塔吊在回转交叉时发生一台塔吊的起重臂与另一台塔吊的起重臂上钢丝绳发生碰撞。

塔吊大臂旋转前,操作人员应首先观察相邻塔吊的位置,鸣笛后再动作。

相邻两台塔吊在交叉会面时,应喇叭,警示对方塔吊注意。

夜晚作业时,塔吊应打开塔吊起重臂、平衡臂上及塔帽上的警示灯,使驾驶员能清楚的看到邻近的塔吊的起重臂及平衡臂的位置。

司机在操作时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司机要严格遵守换班制度,不得疲劳作业,连续作业不许超过8小时。

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回转作业速度要慢,不得快速回转。

下班后塔机禁止在吊钩上挂钢索及吊具,必须将小车回收离开覆盖区范围。

操作后,吊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并且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塔机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必须当面交接;对新进场的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技术交底。

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避免因使用哨音造成指挥信号混乱和对周围群众的噪音干扰,每台塔机有其专用的频道,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换,确保指挥信号的可靠和准确。

对讲机配置原则如下:

1)塔吊所使用对讲机频道应采用技术手段锁定,现场其他工作用对讲机严禁进入塔吊频道,避免塔机误动作。

2)对讲机频道号与塔吊自身编号一致,并在对讲机上做出醒目的编号标识。

3)现场设专职协调员一名,所使用对讲机能对所有塔机操作人员发出指令,对讲机频道定位自定,以便现场协调和紧急情况下发出指令。

4)操作室对讲机应长期处于充电状态,指挥人员对讲机应在下班后立即对对讲机进行充电,以保持工作中通讯联络通畅。

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加强塔机的顶升管理。

塔机租赁单位严格按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按时按要求完成塔机的锚固顶升工作;派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确保顶升过程的安全,并不受相邻塔机的干扰。

划定各塔机的施工区域,在塔机交叉范围内只准一台塔机工作,在该塔机未脱离交叉区域前其它塔机严禁进入;群塔领导小组掌握24小时天气预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禁止运作塔机,大臂顺风向停放。

七、群塔施工安全措施与使用操作

司机人员需经医疗部门检查,必须身体合格方准做司机。

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你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其它疾病者,不得当司机。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效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认真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各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灵敏有效。

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在操作塔机起重时,如突然发生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或进行补救,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塔吊工、指挥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在作业前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确认各部分正常后方能作业。

驾驶员应以充足精力进入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操作塔机时现场应有专职人员指挥,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

吊钩上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降速缓行至停止位置。

吊钩距臂杆端部不得小于1m。

吊起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下降过程应避免制动。

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司机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警。

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机的性能。

同样应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

操作司机与地下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塔式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

同时,应具备完整、良好的通讯设备,方便作业联系。

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机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严禁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吊运散件时应采用铁制料斗,料斗内装物高度不得超过料斗上口边。

在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确认无误后方可再上升。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吊运有棱角的物件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

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

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作业中如遇到暴风骤起,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塔吊转至防风状态,如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作业完毕后,应将塔吊转至防风状态,并切断电源。

司机人员必须做到“十个不吊”: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准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物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作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菱角块口物体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不拔不吊;

10.单根钢丝绳不吊。

八、设备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

设备租赁单位应在现场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负责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设备租赁单位应在现场配置专职电工以及其他维修保养人员,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设备租赁单位应根据项目设备管理相关规定,每天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视,督促作业人员填写交接班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

同时组织人员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

每月向甲方、监理提交相关记录。

设备租赁单位应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项目安全部备案。

项目安全部以及设备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不带病运行。

对于易损件、主要电气元件以及关键部件,租赁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备有配件,以保证现场生产。

九、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不安全事故,立即按照河南省《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执行应急措施。

将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一)目的

为提高建设工程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最快速度对事故的伤亡人员进行施救以及事故现场设备险情和安全隐患的迅速排除,以避免事故继发性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郑州市航空港区航南新城项目施工作业现场塔式起重机。

(三)应急预案施救项目的具体施救方法、

1、触电应急急救方法

1)对于触电者的急救应分秒必争。

发生呼吸必心跳停止的病人,病情都非常严重。

这进应一面进行抢救,一面紧急联系专业救护机构,就近送病人去医院进一步治序;在转送病人去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不能中断。

2)关掉电闸,切断电源,然后施救。

无法切断电源时,可以用木棒、竹竿将电线挑离触电者身体。

如挑不开电线或其他致触电的带电电器,应用干的绳子套住触电者拖离,使其脱离电流。

救援者最好戴上橡皮手套,穿橡胶运动鞋等。

切忌用手去拉触电者,不能因救人心切而忘了自身安全。

3)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4)伤进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

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

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做胸外心脏扣压。

5)发现其心跳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摩等复苏措施,一般抢救时间不得少于60~90分钟。

直到使触电者恢复呼吸、心跳或确认已无生还希望时为止。

现场抢救最好能两分别实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

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

如现场抢救仅用1人,用15:

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彻底。

2、机械伤害急救方法

当伤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拨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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