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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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模板
公司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
XXXX公司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
(2013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X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成立于1974年,注册资金5,515万元,2010年随中国石油化学公司(以下简称“C”)重组到Y,现为Y公司所属子公司Z的全资子公司。
X主营天领域内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兼营资产租赁等多元化的经营服务业务。
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CCCC产品的专业生产销售企业,主要产品及服务涉及等多个领域。
X现有职工270多人(含所属单位),资产总额4.3亿。
所属单位4个。
二、税收环境简介
(一)适用税种
X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等。
(二)税收监管
X地方政府重视日常管理,且具有比较强的服务意识,X公司依法申报纳税,尚未接受过主管税务机关的现场检查。
X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委托税务事务所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并出具鉴证报告,任何税收减免政策都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才可享受。
三、税收现状及筹划目标
(一)税收现状
1、X公司完税情况
X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1-9月综合税收额分别为1,558万元、10,735万元和6,390万元。
各主要税种各年实现数和权重详见表一(币种为人民币,下同)。
表一:
X公司完税情况表单位:
万元
税种
2011年
2012年
2013年1-9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增值税
658.98
42%
4,709.98
44%
3,100.40
49%
所得税
452.16
29%
4,920.56
46%
2,501.87
39%
城建税
48.67
3%
335.59
3%
231.43
4%
教育费附加
40.39
3%
306.31
3%
219.76
3%
其他
357.59
23%
462.73
4%
336.43
5%
合计
1,557.79
100%
10,735.17
100%
6,389.89
100%
(数据来源:
X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1-9月《应缴税费明细表》)
从表一看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X公司主要税种。
两者占比之和分别为2011年、2012年、2013年1-9月税金总额的71%、90、88%。
其中,企业所得税占比分别为29%、46%和39%,且X公司目前执行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金额较大、权重较高、税率较高,具有一定筹划空间。
2、X公司经营情况
X公司2011年至2013年(估)(以下简称“近三年”)经营情况详见表二。
表二:
X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表单位:
万元
项目
经营成果及完税情况
2011年
2012
2013年1-9月
2013年(估)
总收入
21,120.57
86,832.95
52,766.45
60,000.00
利润总额
1,832.04
20,046.18
12,295.56
15,000.00
应税所得额
1,724.78
19,682.23
10,007.49
15,000.00
所得税
431.19
4,920.56
2,501.87
3,750.00
净利润
1,400.84
15,125.62
9,793.69
11,250.00
(数据来源:
X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1-9月《利润表》和2013年预算)
受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影响,X公司收入和利润总额波动较大。
利润率2011年8.67%,2012年和2013年1-9月在23%左右,2013年全年预计25%。
3、Y母公司经营情况
Y母公司,即在Y企业所得税合并纳税范围内的Y和所属分公司、分支机构总称(不含苏里格项目部),近三年经营情况详见表三。
表三:
Y母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表单位:
万元
项目
经营成果及完税情况
2011年
2012
2013年1-9月
2013年(估)
总收入
1,464,725.24
1,451,108.61
1,123,849.71
1,770,000.00
利润总额
-45,748.61
-31,970.42
-36,515.85
19,900.00
应税所得
-53,272.37
0.00
0.00
0.00
所得税
0.00
0.00
0.00
0.00
净利润
-45,748.61
-31,970.42
-36,515.85
19,900.00
亏损留抵额
108,950.20
90,824.95
0.00
71,000.00
(数据来源:
Y母公司2011年、2012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13年预算)
从表三看出,Y母公司近三年因亏损或抵补以前年度亏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截至2012年末,根据税法确认的留待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总额为9亿元。
4、X公司各项目占Y母公司的比重
对比表二和表三数据,2011年、2012年、2013年(估)X公司收入仅为同年Y母公司收入的1.44%、5.98%、3.39%,但各年均实现盈利,利润率分别为2011年8.67%、2012年23.9%、2013年25%(估),盈利能力和税负水平均高于Y母公司。
(二)筹划目标
本次筹划目标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通过重建组织架构、创建关联交易、转移定价等多种方法,将利润在高盈利、高税负的X公司和Y母公司间重新分配,实现Y工程公司层面的税收利益最大化。
四、税收筹划方案
(一)改变组织架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企业设有多个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8]28号”明确该类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征收管理办法。
即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在每个纳税期间,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等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这样,就为运用组织架构变更合理节税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
1、将X公司设立为Y分公司
X公司由子公司转为Y分公司后,将和Y母公司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
汇总后,X公司当年利润可以与母公司实行盈亏互抵,用盈亏互抵后的余额作为利润总额进行纳税调整,如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还可继续弥补母公司2012年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9亿多元亏损额中的一部分,从而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采用此方案节税效果详见表四。
表四X公司转为Y分公司前、后企业所得税对比表单位:
万元
单位
项目
筹划前
筹划后
变化
(增加+/减少-)
X公司
利润
15,000.00
15,000.00
0.00
应税所得额
15,000.00
15,000.00
0.00
企业所得税
3,750.00
3,750.00
0.00
Y
母公司
利润
19,900.00
19,900.00
0.00
应税所得额
0.00
0.00
0.00
企业所得税
0.00
0.00
0.00
合计
利润
34,900.00
34,900.00
0.00
应税所得额
15,000.00
0.00
-15,000.00
企业所得税
3,750.00
0.00
-3,750.00
净利润
31,150.00
34,900.00
3,750.00
表四看出,将X公司设立为Y分公司,Y整体较现状节约企业所得税3,750万元,净利润等额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税收管辖地的变更会引起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关注,可能带来较为严厉的税收征管环境。
此外,分公司是非法人主体,其经营活动涉及的法律责任将由总公司承担。
2、X公司收购Y所属亏损分公司
将Y所属亏损分公司转为X公司的分公司,年末与X公司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
汇总后,X公司与所属分公司间盈亏互抵,用盈亏互抵的余额进行纳税调整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考虑并入同样隶属于C的G分公司(以下简称“G分公司”)。
截至2013年9月,G分公司账面资产和负债项目比较简单,容易评估定价;且并入X公司后,不影响C的合并报表数据,也不改变X公司的税收管辖地,较方案1
(1)更易操作。
G分公司2011年至2013年1-9月的经营情况详见表五。
表五G分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单位:
万元
项目
2011年
2012年
2012年1-9月
2013年1-9月
2013年(估)
收入
22,209.95
7,547.78
7,547.78
405.59
1,000.00
利润
-337.05
-1,233.12
-226.02
-189.18
0.00
如表五所示,G分公司近三年收入逐年锐减。
剔除2012年808万资产损失对当年损益的影响,G分公司历年经营亏损额为300-400万元。
并入X公司后,可以直接减少当期所得额。
假设G分公司2013年经营亏损300万元,具体节税效果如表六。
表六G分公司转为X公司分公司前后企业所得税对比表单位:
万元
单位
项目
筹划前
筹划后
变化
(增加+/减少-)
X
公司
利润
15,000.00
15,000.00
0.00
应税所得额
15,000.00
15,000.00
0.00
企业所得税
3,750.00
3,750.00
0.00
G
分公司
利润
-300.00
-300.00
0.00
应税所得额
-300.00
-300.00
0.00
企业所得税
0.00
0.00
0.00
合计
利润
14,700.00
14,700.00
0.00
应税所得额
14,700.00
14,700.00
0.00
企业所得税
3,750.00
3,675.00
-75.00
净利润
10,950.00
11,025.00
75.00
如果借助G分公司与Y母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结合下面提到的筹划方案将Y母公司部分亏损额转入G分公司,使G分公司2013年亏损额扩大为800万,则能降低X公司与G分公司合并后的利润总额800万元,并减少当期所得税200万元。
(二)保持现有组织架构、申请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X公司自1997年以来,先后成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技术开发中心成为“市企业技术中心”、“省多糖植物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故X公司有获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可能。
X公司目前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能直接减少40%的企业所得税。
前后对比详见表七。
表七:
X公司执行15%优惠税率前后对比表单位:
万元
项目
筹划前
筹划后
变化
增加+/减少-
利润
15,000.00
15,000.00
0.00
应税所得额
15,000.00
15,000.00
0.00
税率
25%
15%
-10%
企业所得税
3,750.00
2,250.00
-1,500.00
净利润
11,250.00
12,750.00
1,500.00
(三)保持现有组织架构和企业所得税税率
1.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成本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加计扣除成本费用或直接抵减应纳税额。
从X公司2012年年报中的《JB2101财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表》看出,X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仅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项,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运用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1)加大研发投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符合条件并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可50%加计扣除。
X公司可以加大和Y所属科研单位合作,签订技术研发合同,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并根据税法规定的程序,申请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备案,实现研发经费税前150%扣除,从而降低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
表八:
X公司近三年研发费用表单位:
万元
项目
2011年
2012年
2013年1-9月
2013年(估)
研发费用
983.37
1,078.58
1,352.22
1,500.00
如果通过筹划,使X公司研发费用增加500万元(具体研发项目和实施金额需请X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对当期利润和应交所得税影响如下表所示:
表九:
研发费用筹划前后企业所得税对比表单位:
万元
项目
筹划前
筹划后
变化
(增加+/减少-)
研发费用
1,500.00
2,000.00
500.00
影响利润总额
-1,500.00
-2,000.00
-500.00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250.00
-3,000.00
-750.00
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25%
0.00
影响企业所得税
-562.50
-750.00
-187.50
影响净利润
-937.50
-1,250.00
-312.50
通过加大研发费用,X公司筹划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187.5万元,税后利润减少562.50万元。
提供研发服务的Y母公司尽管利润增加500万元,但总体亏损或抵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无需缴纳所得税。
结果,Y整体企业所得税降低187.50万元,净利润提高187.50万元,实现节税效益。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该优惠政策执行备案制。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拟执行该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税[2013]13号”文件规定的材料,非高新技术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规定的材料、并进行备案后方可执行该优惠政策。
(2)安置残疾人就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雇佣残疾人员的单位,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职工实际工资支出,可以100%加计扣除。
X公司如果有残疾职工并发放工资50万元(需请X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可行性和具体金额),与没有残疾职工时的所得税情况对比详见表十。
表十:
安置残疾人就业筹划前后企业所得税对比表单位:
万元
项目
筹划前
筹划后
变化
(增加+/减少-)
非残疾职工工资
50.00
0.00
-50.00
残疾职工工资
0.00
50.00
50.00
影响利润总额
-50.00
-50.00
0.00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50.00
-100.00
-50.00
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25%
0.00
影响企业所得税
-12.50
-25.00
-12.50
影响净利润
-37.50
-25.00
12.50
通过雇佣残疾职工,X公司筹划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12.50万元,净利润等额增加,实现节税效益。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该优惠政策执行备案制。
X公司如有残疾人雇员,可根据“财税[2009]70号”和“财税[2007]92号”文件规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材料、并进行备案后方可执行该优惠政策。
(3)购置专用设备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纳税人购置符合条件的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及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可按购买专用设备发票票面价格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X公司如根据业务需要新购置专用设备1000万元(需请X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可行性和具体金额),不考虑设备购置资金成本的前提下,筹划前后对购置当期企业所得税影响详见表十一。
表十一:
X购置专用设备前后的企业所得税对比表单位:
万元
项目
筹划前
筹划后
变化
(增加+/减少-)
专用设备购置成本
0.00
1,000.00
1,000.00
影响折旧
0.00
100.00
100.00
折旧变动影响利润总额
0.00
-100.00
-100.00
折旧变动影响企业所得税
0.00
-25.00
-25.00
专用设备购置成本抵减所得税额
0.00
-100.00
-100.00
影响企业所得税总额
0.00
-125.00
-125.00
影响净利润
0.00
25.00
25.00
通过购置专用设备,X公司筹划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125万元,净利润增加25万元,实现节税效益。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对该优惠政策执行备案制。
X公司应在符合税收优惠条件之日起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首次纳税申报前,按照“国税函[2009]255号”、“国税发[2008]111号”文件和所在省税务机关制定的具体备案管理办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规定的资料、并进行备案后,方可执行该优惠政策。
2.分摊总部管理费、咨询费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不得再采用分摊管理费用的方式在税前扣除,以避免重复扣除。
Y为X公司运营和发展提供管理建议等服务,双方可签订咨询合同。
此外,X公司产品销售给Y物资公司和工程服务公司,Y可采集Y内部对X公司产品及衍生品的需求、使用后的评价和建议等,向X公司提供市场调研、咨询服务。
依据合同,X公司支付服务费,Y出具合法发票,双方各自确认成本和收入,实现利润重新分配。
如Y收取X公司管理、各类咨询服务费300万元(需请X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可行性和具体金额),对企业所得税影响详见表十二。
表十二:
X公司支付管理、咨询服务费前后对比表单位:
万元
项目
筹划前
筹划后
变化
增加+/减少-
利润
0.00
-300.00
-300.00
应税所得额
0.00
-300.00
-300.00
税率
25%
25%
0%
企业所得税
0.00
-75.00
-75.00
净利润
0.00
-225.00
-225.00
同时,Y利润总额增加300万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Y整体企业所得税减少75万元,净利润等额增加。
3.增加资金占用费
根据“财税字[2000]7号文件”规定,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经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所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所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Y将从财务公司取得的贷款,转贷给X化学,并由财务公司向X出具利息发票。
转贷金额应真实流入X银行账户,并在X账面借款科目体现。
之后可通过预付Y所属公司货款和服务款、物资公司长期占销售货款等形式,将贷款金额流转回Y。
如果X新增贷款利息1000万元(需请Y总部和X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可行性和具体金额),对筹划期利润和企业所得税影响详见表十三。
表十三:
贷款利息变化前后对比表单位:
万元
单位
项目
筹划前
筹划后
变化
(增加+/减少-)
X
公司
借款利息
1,000.00
2,000.00
1,000.00
影响利润总额
-1,000.00
-2,000.00
-1,000.00
影响企业所得税
-250.00
-500.00
-250.00
影响净利润
-750.00
-1,500.00
-750.00
Y
母公司
借款利息
35,000.00
34,000.00
-1,000.00
影响利润总额
-35,000.00
-34,000.00
1,000.00
影响企业所得税
0.00
0.00
0.00
影响净利润
-35,000.00
-34,000.00
1,000.00
合计
借款利息
36,000.00
36,000.00
0.00
影响利润总额
-36,000.00
-36,000.00
0.00
影响企业所得税
-250.00
-500.00
-250.00
影响净利润
-35,750.00
-35,500.00
250.00
通过加大X公司借款利息支出1000万元,X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少250万元,净利润降低750万元,但Y整体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节税250万元,净利润等额增加。
4.销售价格处于下降周期的原材料
X化学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为以SSSSSS的专业生产销售。
其原材料OOOO价格受市场影响较大,2012年的平均价格为20000元上下,今年上半年的平均价格为2500元,价格处于下降周期。
截至2013年9月,X公司原材料库7,536万元,如库存单位成本高于市场价格,可将现有库存OOOO以市场价或略高于市场价但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给Y,使较高的OOOO成本直接进入本期损益。
来年如OOOO价格步入上升周期,再以新价格采购。
如X公司方便提供详细数据,我们可以测算出筹划前后对利润和企业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如不方便,请X公司参考此方法自行安排。
5.资产及时报废
截至2013年9月,X公司原材料7,53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142万元,如有账面尚有余值但实质已报损报废的材料或固定资产,及时办理资产报废手续,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获得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可税前全额扣除资产损失。
资产报废对当期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种影响,区分两种情况分析:
(1)报废资产购置时的增值税进项税未予抵扣
报废资产购置时的增值税进项税未予抵扣,则所得税影响金额即为报废资产净值乘以报废当期企业所得税税率。
此时,能报废资产应尽早报废,可尽早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当期企业所得税。
(2)报废资产购置时增值税进项税已抵扣或可抵扣
报废资产购置时增值税进项税已抵扣或可抵扣,则执行该方案的税收影响分析详见表十四。
表十四:
资产报废对税金影响分析表
项目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报废资产净值
X
增值税
+X*17%(进项税转出)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X*1.7%(增加当期实缴增值税从而增加附加税费)
应纳税所得额
-X*(1+17%+1.7%)=-1.187X
所得税费用
-1.187X*25%=-29.675%X
整体税额
X*17%+X*1.7%-29.675%X=-10.975%X
可以看出,执行此方案将减少资产报废当期利润和企业所得税,同时导致报损报废资产账面余额对应的17%增值税无法进行抵扣。
整体税负减少额小于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额。
这种情况下,资产能不报废就不报废,通过折旧的方式逐渐消化资产净值,则对应增值税进项税无需转出。
6.安排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