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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办法变更洽商及支付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人应业主要求,或设计人自行完善原设计,纠正原设计文件中的疏漏、错误而发出的变更、补充、纠正已签发设计文件的书面通知文件。

分为业主要求的设计变更和设计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洽商是指业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就施工方案、施工内容的改变,处理计划外事件,调整工期或施工顺序,处理现场问题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承包人的名义提出的书面记录文件。

工程洽商按照是否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分为两类:

调整合同价款的洽商和不调整合同价款的洽商。

第二章变更洽商办理原则

第四条严格管理原则

变更洽商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文件,对工程管理、工期、工程造价都有很大的影响,必须始终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

所有变更洽商应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负责。

1、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需事先征得我公司同意;

2、合作单位提出的变更洽商要求需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并签字认可;

3、变更洽商的数量及金额和修改内容是考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作质量的指标之一,作为今后选用合作队伍的依据。

第五条事先报批原则。

1、变更洽商应先于相应工程实施之前办理,并预估由此造成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数额。

严禁承包人擅自改变设计、施工工艺、方案。

2、突发事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按领导指示下达指令,并于指令下达后一周内完成变更洽商的补办工作。

第六条及时办理原则

变更洽商送达生效后,承包人须于7天内提出变更涉及的追加合同价款要求的报告,经监理公司、工程管理部、预算合约部审核批准。

7天内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业主在收到工程价款变更申请后,由预算合约部负责审核,7天内对承包人的请求予以确认或作出其他答复。

未作答复的,视为该变更价款已经被接受。

《变更洽商审批表》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转签,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变更洽商确认单》由预算合约部负责转签,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七条分级管理原则

变更洽商涉及的合同价款调整金额,按以下情况分级管理:

1、不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和合同价款增减额在5千元以下的变更洽商,专业工程师审核、填写,工程管理部经理签字后可以直接办理,办理后的结果及相关资料原件须交预算合约部。

2、合同价款调整金额在5千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变更洽商须经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办理,办理后的结果及相关资料原件须交预算合约部。

3、合同价款调整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变更洽商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办理后的结果及相关资料原件须交预算合约部。

4、合同价款调整金额在20万以上的变更洽商须经房地产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办理后的结果及相关资料原件须交预算合约部。

5、重大设计修改、重要技术问题处理需设计院、专业公司给出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条科学管理原则

变更洽商要始终体现高度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工程技术人员应加强预控,避免和减少变更洽商的发生。

对于不可避免的变更洽商,经办人员要以事实为根据,以谨慎的态度严格把关。

做到事由清楚,依据充分,认证合理。

全面考虑变更洽商对项目使用功能、质量、投资、工期、营销、合作、合同违约等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

确认其方法是能够达到预期目的中最科学、最经济的方法。

密切联系现场工程施工进度情况,监督洽商具体实施情况,保证洽商单中所签认部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保证洽商实施后的工程质量。

第九条内容齐全原则。

对于变更洽商,应本着既解决问题,又不增加或少增加投资的原则审慎处理。

要明确发生变更洽商的原因,内容要表达清楚,工程量计量准确,每项变更洽商都必须注明合同价款的调整金额。

既要重视控制增加工程内容的变更洽商,也要注意及时办理减少工程内容的变更洽商。

第十条程序规范原则。

严格履行变更洽商办理的程序,保证每项变更洽商都做到手续齐全,分发到各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

及时办理存档手续。

合作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要有经对方有权人员确认的书面依据。

充分发挥监理公司,顾问公司的专业特长,严格为业主把关。

变更洽商获得公司批准后,必须交由监理公司,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变更指令后,方能生效。

第三章变更洽商的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变更洽商审查依据

1、前期批准文件,设计委托书、设计任务书,设计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往来文函;

2、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或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标底预算书);

3、施工图纸及已有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设计交底纪录,业主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指令;

5、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化设计图集,施工单位二次深化设计;

6、工程量清单规范,北京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文件、预算定额,或外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文件、预算定额;

7、营销策划方案,房屋销售合同,转让及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变更洽商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及取费标准,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及取费标准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但取费标准按合同原则执行。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预算合约部确认,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办理流程

1、设计院提出需要发出的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2、审查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各专业的协调一致性,现场的可实施性,并评估对营销、项目合作是否存在不良影响,必要时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

3、综合各专业工程师意见,提出完善、修改意见,替代解决方案或驳回设计变更。

并转送预算合约部;

4、负责将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下发实施并归档;

第十四条公司部门或项目合作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办理流程

1、对公司业务部门向工程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工程管理部组织咨询现场的可实施性,并评估对营销、项目合作是否存在不良影响,必要时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

2、按变更洽商分级管理审批原则办理“变更洽商审批表”或“专题报告”。

3、批准后转计划合约部、设计部。

第十五条施工工程洽商办理流程

1、审查施工方向监理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判定洽商的合法性,技术及经济的合理性的工程洽商申请,按变更洽商分级管理审批原则做出直接驳回或同意办理决定;

2、工程管理部审核洽商内容,对照合同及图纸审核工程量增减无误后,转计划合约部

3、工程管理部将经批准的变更洽商交监理工程师完成该洽商的各方会签。

将洽商记录文件及变更洽商审批表归档,施工单位进行实施。

附件一:

《变更洽商审批表》表

附件二:

《变更洽商确认单》表

 

附件一:

变更洽商审批表

表:

日期: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专业

部位

洽商编号

附件名称

附件数量

提出部门

联系人

变更洽商原因

主要内容、工程量:

 

专业工程师:

工程管理部(采购、项目部)经理:

日期:

变更洽商金额估算:

 

造价工程师:

预算合约部经理:

日期:

规划设计部意见:

专业工程师:

经理:

日期:

变更金额:

二千元以下可批准

财务部意见:

经理:

日期:

审计监察部意见:

经理:

日期:

副总经理批示:

 

签字:

日期:

变更金额:

五千元至十万元可批准

总经理批示:

 

签字:

日期:

变更金额:

十万元至二十万

 

附件二:

变更洽商确认单

日期: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专业

部位

洽商编号

附件名称

附件数量

主要内容、工程量、合同价款调整金额、结算方式:

 

发包方

签字盖章

 

承包方

签字盖章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工作的管理,规范工程款的申请及支付流程,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款是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用于工程建设的所有款项的统称。

根据合同类型可分为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施工费、材料设备采购费和其他专项费用(如拆迁赔偿费、代理费、咨询服务费、检测费、政府规费等用于工程的一次性支出的费用)。

其中除其他专项费用以外的各项费用可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

施工费和设备采购费还包括质量保证金

第三条凡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均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

第四条根据合同、现场进度、工程质量负责审核工程款支付的合法性,提出付款申请。

第五条在每月26日到30日汇总下个月的各项工程款付款计划,交预算合约部统一审核编制付款计划。

第六条工程师应严格审核需支付工程款所对应的工程量,对工程进度、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工程管理部经理是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在审批工程款支付时应严格依据公司批准的投资计划、合同支付条款及时间等相关资料,对资金的审批负有直接责任。

第八条严格按公司统一调整后批准的支付计划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填写《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严禁审批无计划项目的付款申请以及不按合同约定审批付款申请。

(图表简示):

 

 

第九条《合同款支付审批表》经批准后,通知收款单位提供相应发票到财务办理领款手续,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依据及流程

一、支付依据:

1、工程(材料设备)预付款支付依据:

合同、《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2、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

合同、工程进度、批准的资金计划、《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3、工程结算款支付依据:

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结算确认单、结算协议批准的资金计划、《合同款支付审批表》;

4、保修金支付依据:

保修合同、使用单位出具质量和保修证明。

二、支付流程:

1、工程(材料设备)预付款由预算合约部根据合同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支付;

2、工程进度款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合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审核应付工程款数额,本月批准的资金计划填写《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批准后支付;

3、工程结算款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合同、图纸、国家相关规范组织验收通过后,并在资料、结算、保修手续完成情况下,按本月批准的资金计划填写《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批准后支付;

4、保修款由工程管理部根据保修合同,组织回访,取得使用单位出具的质量及保修意见书通过后,按本月批准的资金计划填写《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批准后支付。

第十一条附则

一、经办人在完成审批后,应将《合同款支付审批表》复印分发至各有关部门留存,并交档案管理员存档。

二、违反本规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罚款等处分。

附件一:

《工程款支付工作流程》

各付款单位根据合同及现场进度情况,填写付款需求

 

预算合约部汇总,落实现场进度质量情况,编制下月付款计划

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根据公司资金安排审定

预算合约部根据领导指示,编制付款计划,下发各单位

 

预算合约部根据批准的资金计划,填写《合同款支付审批表》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根据现场进度、质量情况,签署意见

 

项目部经理在《合同款支付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工程管理部核对现场情况,签署意见

审计监察部、财务部审批

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审核,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预算合约部通知承包人支付时间

承包人亲自来房地产公司办理财务手续

 

预算合约部将《合同款支付审批表》归档,并记录已支付、未支付金额

 

附件二:

《合同款项支付审批表》

合同款项支付审批表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人名称

 

款项名称

 

承包人名称

 

工程进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公式

金额(元)

合同价款

 

 

结算价款

 

 

已付款金额

 

未付款金额

二-三

 

本次申请金额

 

 

其中应扣金额

 

 

本次应付金额

五-六

 

余款

四-五

使用部门意见: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工程款支付需使用部门出具意见):

工程管理部意见(采购、项目部)意见:

专业工程师:

日期:

经理:

日期:

规划设计部意见:

专业工程师:

日期:

经理:

日期:

预算合约部意见:

经理:

日期:

财务部意见:

经理:

日期:

副总经理批示:

 

总经理批示:

董事长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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