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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202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程

202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程

申报指南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程是财政部门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由县〔市〕、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负责推荐,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负责评估、审定,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政策指导和抽查。

为更好地表达公开、公平、公正原那么和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工程单位积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程,按照?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工程管理方法?

〔财政部令第29号〕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2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程申报指南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工程,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逐步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程扶持范围包括:

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工程;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工程;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工程。

工程安排原那么上限于农业综合开发县。

2022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

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双低〞油菜、“双高〞糖料、棉花、名优经济林、蔬菜、茶叶、名优花卉、蚕桑、畜牧、淡水水产等。

2022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严格限制的工程包括:

中成药加工、粮食酿酒工业、木材深加工、纺织工业,深海养殖及捕捞工程,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加工流通工程。

2022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不予扶持的工程包括:

原料主要来源自营基地、不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的工程,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工程。

三、扶持对象

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审定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立项条件

〔一〕工程应具备的条件

1.种植养殖基地工程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开展规划和法律法规;

--辐射带动能力强,工程直接带动农户300户以上;

〔二〕工程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龙头企业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营期两年以上;

--经营业绩良好,连续两年盈利,具有良好的开展前景;

--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

2022年固定资产净值5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3倍;

--近两年资产负债率低于65%,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

--财务标准、管理严格,资产优良,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

--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能保证工程按方案建成和财政资金标准、平安、有效运行;

--与农民以多种形式,形成联结紧密、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

2.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2年底前登记注册,并于2022年底前转为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社员以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等形式入股,成为经济实体;

--2022、2022年至少1年不亏损,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

--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章程标准,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独立核算,盈余返还;

--以产品和效劳为纽带,农民自发组织;

--农民社员80户以上且至少占社员总数的90%。

〔三〕工程单位法人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

2.法人代表的知识结构、能力等满足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五、扶持方式

2022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程采取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扶持方式:

〔一〕财政补助方式

1.投资规模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确定,其中,重点工程的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200万元、不低于100万元(含),一般工程的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100万元、不低于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低于30万元)。

地方财政按政策规定相应落实配套资金。

重点工程和一般工程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为6:

4。

2.龙头企业申报的产业化经营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高于工程建设总投资的30%,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70%;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产业化经营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可到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50%。

3.财政补助扶持方式主要适用于示范带动作用强、以产品为纽带、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一定联结农户和生产基地规模、组织结构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强、开展技术改造创新、产品结构升级、污染物治理等成长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在同等条件下,对合作社申报的工程优先予以扶持。

4.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1〕种植基地工程:

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所需的灌排设施、土地平整、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及温室大棚,品种改进、种苗繁育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2〕养殖基地工程:

根底设施,疫病防疫设施,废弃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3〕农产品加工工程:

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质量检验设施,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对农户进行培训等。

〔4〕流通设施工程:

农副产品市场信息平台设施,交易场所、仓储、保鲜冷藏设施,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卫生防疫与动植物检疫设施,废弃物配套处理设施等。

原那么上按不超过财政补助资金的3%用于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环境评估费等工程前期费用。

〔二〕贷款贴息方式

1.贷款贴息扶持对象重点为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加工龙头企业。

2.2022年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原那么上60%用于固定资产贷款贴息,40%用于粮棉油糖肉大宗农产品加工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3.2022年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范围为2008年1月1日以后立项,在2022会计年度发生并支付的利息;中央财政原那么上对落实单笔固定资产贷款5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的局部予以贴息;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2022年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范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并支付的利息;中央财政原那么上对落实单笔流动资金贷款100万元以上、且累计到达5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的局部予以贴息;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期限为实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5.对于同时申请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工程,中央财政贴息的贷款额度上限合计为6000万元。

6.贴息率根据同期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和工程对贴息资金需求等情况确定。

同一工程单位只能申报一种扶持方式。

六、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工程单位须于2022年12月底前向所在地农发办事机构申报工程;越级申报、逾期申报,概不受理。

〔二〕工程单位向所在地农发办事机构申报财政补助工程,应提供以下材料: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电子版〕,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银行信用等级证明,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等;工程单位申报贷款贴息工程,应提供以下材料:

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银行贷款工程评估报告或调查报告等。

〔三〕同一工程单位上一年度已得到农发资金扶持、拟在2022年申请连续扶持的,在申报材料中,须详细说明工程单位现状、实施工程能力、上一年工程与拟申报工程的关系等;同一工程上一年度已得到农发资金扶持、拟在2022年申请连续扶持的,在申报材料中,须全面总结上期工程建设、运行、效益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分析上期工程与拟申报工程的关系等。

同一工程单位或同一工程,需同时说明2022年和2022年申请农发资金之外的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

〔四〕工程单位和地方各级农发办事机构要确保工程申报材料的真实、全面、可靠,确保财政补助工程评审和贷款贴息工程审核的客观、公正、标准;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按?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方法?

〔财发[2022]68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五〕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对经过规定程序拟立项扶持的产业化经营工程,必须在省级报刊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六〕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提纲等有关资料,请向当地农发办事机构索取,或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下载。

申报程序等不明事项,可向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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