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逻辑相统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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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逻辑相统一
历史与逻辑相统一
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的内涵就是历史的东西与逻辑的东西相统一。
所谓历史的东西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第二,人类的实践活动(包括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本身的历史发展过程;第三,作为客观现实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的反映的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
历史的东西,就其内容来说具有生动的、多样的、丰富的特点,既有现象也有本质,既有个别也有一般,既有偶然也有必然,各种事物的发展史和不同的认识发展史都有各自不同的具体情况和特点。
就其过程来说,它是迂回曲折的,有时间顺序,一去不复返,总的方向是前进发展的,但它的发展是渐变和飞跃、顺向和逆转、前进和倒退的统一。
所谓逻辑的东西是指思维规律和思维形式,如概念、判断、推理和理论体系等主观的东西。
历史的东西是第一性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东西。
逻辑的东西是第二性的东西,是历史的东西在思维中的反映。
历史的东西是逻辑的东西的客观基础。
逻辑的东西由历史的东西所派生,是对历史的东西的理论反映和概括。
逻辑的东西具有抽象性、概括性等特点,它撇开了历史东西中的现象、个别性、偶然性,反映历史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性;具有稳定性、必然性的特点,它揭示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基本线索,而又不是重复历史发展的自然形态。
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的一致关系不是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带有必然性的。
我们知道,每一客观事物都是本质和现象的统一,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通过现象在其历史的发展中表现出来的。
要认识事物本质,把握其规律,形成对事物现实的认识,就必须从反映其本质和现实的历史着手,通过历史认识现实,通过历史表现出来的现实认识其本质。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只能依据客观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能够提供给人们的信息去认识事物。
因而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逻辑的东西)与客观事物形成、发展、变化的历史(历史的东西)是一致的。
没有客观事物演化的历史,也就没有对其本质和规律的认识。
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辩证关系
历史和逻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历史是逻辑的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的理论再现。
正如恩格斯所说:
“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
”
这段话精辟概括了历史与逻辑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第一,历史的起点和逻辑的起点是一致的。
逻辑的东西是历史的东西在思维中的再现。
因此,历史发展从哪里开始,思维的逻辑起点也应该从哪里开始。
要在思维中再现资本主义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应从商品开始,因为商品是资本主义历史的起点。
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性质,应该从鸦片战争开始,因为这是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起点。
理论的真理性,反映了逻辑顺序与历史发展顺序的吻合。
所以,只有历史和逻辑的一致,才能踏上寻找真理的道路。
第二,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是以实践发展水平为基础,在实践中实现的。
“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是就人类的实践活动所能及的范围和水平而言的。
人类的思维进程是随着实践水平的发展逐渐接近客观事物的自然发展史,实践发展到哪里,思想才能跟随到哪里。
同样,对商品本质的深刻认识,只有到商品生产、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时代才有可能。
第三,历史和逻辑是有差别的统一。
逻辑对历史的反映,不是机械的照像和简单的复制,而“是经过修正的”反映。
在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包含着无数的细节和偶然的因素,贯穿其中的历史必然性,不是以纯粹的形态表现出来的,而是通过大量的偶然、偏差和曲折为自己开辟道路。
如果逻辑把历史的一切细节都包罗无遗,就会陷入繁杂的现象罗列,不能深刻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理论思维的任务,就是依据历史事实,经过抽象概括,抛弃细节,舍末求本,从大量偶然性中抓住基本线索,形成理论体系,把握历史内在的本质规定。
因此,它是“修正过的”的反映。
但这种“修正”,又不是对历史的歪曲,“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
逻辑思维的进程必须在总体上符合历史的真实进程。
第四,第四,历史的方法和逻辑的方法相互渗透,互相包含。
逻辑的和历史的相统一的原则,应用到具体的研究和叙述中去,就体现为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的统一。
所谓历史的方法,是按对象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来揭示和研究对象的历史发展规律性的方法。
所谓逻辑的方法,是把事物的历史进程以逻辑的形式再现出来,从理论的形态上把握对象,揭示其规律的方法。
两者在大致上虽有区别,但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又是互相渗透、互相包含的。
实际上,逻辑的方法与历史方法都不能以纯粹形式存在,而是互相渗透、互相包含地存在着,只是所占成份多的那一方,代表了方法的性质。
例如,在运用历史的方法时,并不是不加选择地、绝对地追随历史的自然进程,而是既有选择也有重点,这就需要从事实的本质与规律性的角度去考察和衡量,因而也就意味着运用逻辑的方法。
在运用逻辑的方法时,也不能仅限于抽象的领域,而是要求历史的佐证,需要不断地接触现实,因而也就意味着运用了历史方法。
同样,在历史认识、历史研究中,固然以历史方法为主,但这种历史方法的本身就渗透或包含了逻辑的方法方面的因素与内容。
第五,第五,历史方法与逻辑的方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在认识与研究过程中,在使用历史方法获得对事物大量的具体、生动、形象、细节的认识后,要触及事物的深层本质与长远规律的认识时,往往需要借助于逻辑的方法。
同样,当逻辑的方法认识了事物的部分的某一层次本质与规律,又要去认识其他部分和其他层次的本质与规律时,这就又需要接触现实,收集、认识材料,从而将逻辑的方法转化为历史方法。
历史认识、历史研究的情况也是如此。
由此可见,历史的方法与逻辑的方法总是对立而又统一地联系着,共同构成了统一的辩证思想方法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和环节。
三、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1.在实践过程中达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实践是“历史和逻辑”的基础。
一方面,实践首先创造了人类历史,是人类历史的来源。
马克思认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先满足吃喝住穿以及其它的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也就是实践活动。
另一方面,逻辑思维是在实践中发展锻炼起来的。
历史与逻辑在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实践的产物。
人们通过实践掌握历史的内在规律,即历史的逻辑。
人们对于各种事物的逻辑知识,不是天生的,而是源于实践的经验。
人们通过实践逐步掌握历史的内在规律性,实践推动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不断向前发展。
“历史与逻辑”的辩证关系,需要通过实践来考察。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对此描述为:
“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和发展真理。
”
2.在科学研究中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历史的方法和逻辑的方法在不同学科领域中是有侧重的。
有的主要采用逻辑的方法,有的主要采用历史的方法。
但它们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的。
历史的方法决不能只限于对历史自然进程的描述,而是要揭示其发展规律,这就不能离开逻辑分析。
逻辑分析必须以历史发展为基础,历史的描述必须以逻辑为依据。
离开逻辑来描述历史,就分不清主流和支流,现象和本质,把历史看成是一些偶然事件的堆积。
同样,逻辑分析必须以历史的实际发展为依据。
逻辑离开历史,就会使人的认识失去了客观依据,达不到对事物的系统的历史分析。
因此,任何科学理论体系的建立,都必须采用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方法。
一个系统化的理论体系,应该既能反映客观对象的历史过程,又符合人们逻辑思维的规律。
只有遵循历史的线索,才能建立具有内在联系而不是主观结构的逻辑系统;只有严密的逻辑结构,才能抓住历史的根本,具有令人信服的论证的力量。
科学的认识和方法论要求把“历史与逻辑”辩证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理论科学永远立足于历史和现实的坚实基础之上,才能使历史科学具有雄辩的逻辑力量。
因此,我们在科学研究中,既要按照科学本身的逻辑体系,努力掌握前人长期积累下来的知识,又要在掌握逻辑体系的同时,学习本学科发展的历史,吸收前人的经验教训,作为自己进行研究的借鉴。
总之,思维的逻辑过程与客观现实的历史过程是相一致的。
但这种一致绝不是形而上学的同一,而是辩证的统一。
逻辑的东西是经过修正的,历史的东西是用概念等思维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的东西。
这种理论上的“修正”并不违背历史,而是以更加严密的逻辑形式深刻地再现历史过程的规律性,这就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的实质所在。
没有历史的逻辑,只是空洞的形式逻辑;没有逻辑的历史,只是无根的事实历史。
历史和逻辑的一致性反对把思想和现实、理论和实践、逻辑和历史等等对立和割裂开来。
它既适用于对大自然的认识,也适用于对社会历史认识,既适用于对宏观事物的认识,也适用于对某一具体事物和某个人的微观认识。
因此,在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们要更加注意掌握和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事实上,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和一系列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原则的制定,都离不开对历史本身的了解和分析,同时又都是我们党在深刻总结了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经验,特别是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经验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所作出的新的科学抽象和概括,从而形成新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
这些新的理论,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
由此可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是指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一种重要思维方法
研究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世界是按照它本身所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
”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促使事物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因此,事物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的规律,是物质世界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最根本的规律。
历史唯物主义方法:
历史的所有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物资的丰富程度,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
认为: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推动一切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进行社会革命,夺取国家政权;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的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和作用总是受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条件的制约。
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的科学认识的方法。
文献法的一般过程包括五个基本环节,分别是:
提出课题或假设、研究设计、搜集文献、整理文献和进行文献综述。
文献法的提出课题或假设是指依据现有的理论、事实和需要,对有关文献进行分析整理或重新归类研究的构思。
研究设计首先要建立研究目标,研究目标是指使用可操作的定义方式,将课题或假设的内容设计成具体的、可以操作的、可以重复的文献研究活动,它能解决专门的问题和具有一定的意义。
引用其他文献
案例研究法:
案例研究法是结合市场实际,以典型案例为素材,并通过具体分析、解剖,促使人们进入特定的营销情景和营销过程,建立真实的营销感受和寻求解决营销问题的方案。
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法就是对物与物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似性或相异程度的研究与判断的方法。
比较研究法可以理解为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方法。
系统分析方法:
系统分析方法是指把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对系统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的咨询方法。
矛盾研究法:
依据对立统一规律,我们在方法论上必须坚持矛盾分析法。
矛盾分析法包括一分为二看问题、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事物、解决矛盾的根本方法。
新视角或多视角研究法:
1.从生态文明视角下解读中国梦
2.
定性定量分析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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