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电子政务内网及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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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电子政务内网及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工程

 

民航电子政务内网及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工程

网络和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华北局附购技术需求

 

民航华北局信息中心

2012年4月

1.设备要求和实施过程要求

1.1设备实现目标

设备完成的主要目标是使整个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具有互操作性。

能够满足视频会议室的高清视频的要求,质量达到1080P高清效果。

在网络环境恶劣时不出现马赛克、图像破碎、花屏等现象,音频具有高保真的语音效果。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和环境下,将所采购的设备按实施方案进行安装调试并实现正常运行,同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中的性能。

实施要求

一、项目前期准备

在项目实施前期,中标人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对各实施节点进行前期现场勘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项目实施方案;

2、对实施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之熟悉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故障处理方法;

3、负责对网络情况进行测试,验证满足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目标;

二、到货验收阶段

在设备到货验收阶段,中标人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到货后组织协调招标人和监理单位根据合同的清单及装箱清单进行验收;

2、编制设备加电验收方案及标准;组织协调招标人和监理单位根据加电验收方案进行验收;

3、组织协调招标人和监理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产品配置参数进行查看验收;

4、组织和协调招标人和监理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产品的功能进行验收;

5、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产品上架工作;

6、对于不符合招标要求的设备应无条件更换或者补足;

7、其它需要在设备到货验收阶段完成的工作。

三、安装与测试

在安装与测试阶段,中标人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准备产品安装工具,遵从招标人的指挥协调;

2、按进度计划进行相关设备和软件安装工作;

3、按进度计划进行设备相关参数配置工作;

4、将所有相关产品(含各会场已有音视频输入输出设备)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集成为一套可用系统;

5、配合招标人,按照产品测试方案对产品进行功能性测试;

6、配合招标人,按照产品测试方案对产品进行完整性测试;

7、配合招标人,按照系统联合测试方案对系统进行联合测试;

8、其它需要在集成安装与测试阶段完成的工作。

四、初验阶段

在系统初验阶段,中标人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编制本建设项目软硬件的验收方案;制定系统验收进度计划;编制文档资料移交方案,准备验收报告模板;

2、组织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系统进行初验工作。

编制并向招标人和监理单位提交系统初验报告;

4、向招标人移交各系统相关的技术资料文档,并编制文档资料移交报告;

5、其它需要在系统验收阶段完成的工作。

五、试运行阶段

在系统试运行阶段,中标人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编制本建设项目视频会议系统试运行方案及计划;

2、根据招标人对提出的修改意见做出相应的修改以及完善和优化,确保满足项目要求。

3、按招标人要求应在系统试运行阶段完成的其他工作。

六、终验阶段

在整体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终验阶段,中标人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负责编制系统终验方案;

2、负责进行系统终验工作,向招标人和监理单位提交系统终验报告;

3、按招标人要求应在系统终验阶段完成的其他工作。

1.2验收要求

项目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由中标人提供测试方案和测试数据,经招标人确认后进行供货验收。

中标人应在设备验收时提供相关调试设备及辅件。

一、设备验收

1、组织招标方、监理单位依招标文件要求对新购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形、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配合采购人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对新购设备的性能和配置进行测试检查,并做出测试方案和测试报告。

3、在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配套设备的连接测试。

4、招标人、监理单位和中标人在设备到货后共同进行开箱检查,当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瑕疵等问题时,中标方应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

如中标方届时不派人,则验收结果应以招标方指定人员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

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中标方应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

5、设备测试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招标人有拒收的权利,同时保留索赔权利。

二、初验与试运行

1、设备安装、调试达到技术招标文件规定的指标后,可进行系统初验。

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测试程序和检验方法等)应由中标方提前2周提交给招标方,相关测试仪器由中标方负责提供。

2、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设备的功能、性能等进行抽查测试,如果测试结果与系统要求及记录相符,则认为测试满足初验的条件,反之则不具备初验的条件。

3、如发生抽查测试结果与提供记录不符时,中标人应对发现的工程及产品质量缺陷做重新处理,处理后招标人仍需进行测试,直到满足要求后,才能给中标人开具初验证明,工程进入试运行。

三、测试及试运行

1、中标人应该负责完成视频会议系统的测试方案及测试文档。

2、试运行期为系统初验合格之日起90天。

试运行期间,中标人将根据试运行情况做出详细的试运行记录和合格证明。

3、试运行结束后,招标人根据整体视频会议系统试运行的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待确认所有测试项目合格后,方可进行系统的最终验收。

4、在试运行期间,由于工程实施方法或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中标人进行修复或更换产品,但试运行期顺延90天。

四、终验

中标人在确认以下工作进行完毕后方可进行最终验收,并由招标人、监理单位与中标人共同签署最终验收证明,否则不予终验。

1、经过试用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本标书技术部分和合同的要求;

2、返修部件已补齐,并确认无任何质量差错;

3、工程资料移交完毕。

1.3项目实施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有大型视频会议系统实施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拥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及财力调配权,能够保证项目建设资源的投入。

项目主要实施人员在项目验收之前不得调离该项目。

2、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允许相关承担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运维机构人员自实施工作开始即参与本项目建设过程的相关工作,并在投标人的实施方案中提出协同工作计划。

2.货物技术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2、本文3.1是本项目所需货物的最低配置要求,投标货物未经测试或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性能、配置不同的,可以给出推算值,但必须提供充分的书面说明和依据。

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对项目的描述及配置要求,以系统运行为目标,对系统运行、设备及其连接部件等作出详细的响应。

对未来的扩展留有一定的升级支持能力。

4、投标人必须根据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需求,提供合理和必须的配置,明确每个设备的类型、用途等。

5、投标人若非原设备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服务承诺。

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际/国内标准。

7、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设备如需特殊的接头、插座等,由中标人提供。

另外,投标人所投设备的用电如果超过一般要求,其相应特殊的保护设备投标人也应列出,一并由中标人作出解决方案。

8、投标人必须提出技术支持的条款,应承诺对本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1货物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实配要求

单位

数量

1

华北局视频终端

CVBS输入/输出接口≥1

1

S-VIDEO输入/输出接口≥1

HD-SDI输入/输出接口≥1

DVI-I输入/输出接口≥2

RCA输入/输出接口≥2

XLR麦克风接口≥2

10/100MRJ45以太网口≥2

2.2货物技术指标

华北局高清视频会议终端技术指标

功能及技术指标

参数要求

硬件结构

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非Windows、Linux系统;不能采用PC架构,不得为工控机架构为非PC结构,不受电脑病毒感染。

通信标准

支持IP线路类型,遵循H.323协议标准。

支持IP接入速率128Kbps-4Mbps。

视频格式

1、视频支持H.263、H.264国际标准;

2、图像格式应支持4CIF、CIF、QCIF、SVGA、XGA、HD720P、HD1080P等格式,支持1080P30fps帧速率。

※低带宽性能

支持在512kbps下实现720P,1Mbps下实现1080P,提供泰尔实验室检测报告。

音频格式

1、音频支持G.711、G.722、G.728系列,并且支持AAC-LD(22KHz频响)宽频音频标准,支持双声道立体声功能;

2、自动唇音同步,误差应不可察觉,相对延迟小于40ms;

3、具有自适应全双工动态回声抑制、自动增益控制、自动消除背景噪声功能。

会议进行中移动麦克风位置不得产生回声;

双流

支持标准H.239协议的双流收发,可在会议进行中能够同时传送两路动态视频信号,辅流PC桌面数据输入输出都能达到1280×1024分辨率;

加密

支持H.235信令加密;支持AES媒体流加密算法,保证会议安全。

遥控器功能

支持通过终端遥控器方便的在会议室召集和发起多点会议,并可以根据需要召开支持双流,多画面和级联等会议,不需要平台MCU管理软件操作和其他管理人员协作。

注1:

所投设备必须为华为产品。

注2:

设备必须提供设备泰尔实验报告。

注3:

系统辅材辅料包含各类线缆、线槽及高清信号传输和转换设备等,请投标人根据系统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视频、音频、网络、供电等系统较长距离传输距离问题,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设备交货和实施周期

3.1交货和实施周期

1、对于本建设项目,采购设备的到货期为签订合同后2天内。

2、系统实施:

要求在设备到货验收后20天内完成实施建设任务。

3、项目验收:

本建设项目实施完毕后30天内进行系统初验,初验完成进入试用期,试运行期为系统初验合格之日起90天,本建设项目的终验将项目整体终验统一进行。

4、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致使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延误工期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若设备不能按期到货,可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备机,否则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对用户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由于招标方原因致使工程无法进行时,中标单位应书面告知招标方要求改进,若招标方无法改进,则延误工程责任由招标人承担。

3.2设备交货实施和服务地点

详细地点和联系人在签订合同时提供。

4.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1、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原厂商的售后服务和支持承诺,并提供原厂商书面盖章证明文件,对服务级别做出详细的说明。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涉及的设备,应在产品使用地具有维护队伍,具备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

投标人长期从事大型视频会议集成项目实施,具备多名经验丰富的视频会议系统工程人员,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

3、从项目实施至初步验收完成,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安排人员在民航局和各地区管理局驻场服务,驻场人员除工作场地外的所有保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人对其提供的所有硬件设备应提供伍(5)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软件应提供伍(5)年的免费版本升级以及软/硬件长期的技术支持,所需费用计入投标设备总价。

质保时间从初验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质保期内,对其提供的设备免费进行维修,并提供原厂正品备品备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5、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7×24小时服务。

(1)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5分钟内给予电话回复。

(2)如电话支持无法解决,投标人安排工程师到用户现场进行技术支持工作。

投标方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到华北管理局;

(3)如发生硬件故障,原厂同型号或类似功能正品备品备件4小时内到华北管理局;

(4)必须保证备件到达后4小时内解决,软件故障应在工程师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解决,解决后24小时内提供故障解决报告。

如果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限内未做出响应,投标人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6、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提供巡检和现场值守服务

华北局每季度现场巡检一次以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内容包括:

9035A-1080P的全面检验、硬件设备清洁等。

7、投标设备原厂商应承诺本包提供产品质保期过后的3年内(即第6、7、8年)可继续提供质保服务。

8、投标人须做出无推诿承诺。

即投标人应提供特殊措施,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在得到招标方通知后,全力协助招标方,协调设备生产厂商,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9、质保期内,生产厂家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承担连带责任。

若投标人服务机构未覆盖产品最终使用地或响应时间不满足招标要求时,由原厂直接提供相关服务。

投标人须认真理解上述要求,须详细说明原厂商及投标人随所投产品提供的售后支持与服务的内容,一经应答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5.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技术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员层次、人数、次数、培训课程(包括课程介绍)、主要内容(列出培训基本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

培训教师必须是设备原厂商公司的正式雇员或专业的授权培训机构雇员。

为进行有效的技术交流,所有培训教员必须具备熟练的中文会话和书写能力、必须具备相关培训讲师资质。

招标方认为培训教师不合适可立即要求更换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培训人员。

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四类培训:

1.实施前培训

培训对象主要为民航局技术人员,系统讲解产品的功能、部署方式和招标人讨论后形成最终的实施技术方案。

2.实施时的现场培训

培训对象是招标人实施现场配合人员,具体讲解产品的安装、维护、配置方法及日常运维操作方法。

3.集中培训

培训对象主要为全系统技术人员,需提供不少于240人天的集中技术培训,具体讲解项目技术方案、产品功能性能、产品的安装及日常运维操作方法。

以上三类培训工作所涉教员、课程内容有关教材、视频培训模拟环境由投标人免费提供。

参加集中培训人员的食、宿费用应由投标人免费提供,食宿费用可按400元/(人·天)标准估算。

交通费用由参加培训方自行负担。

4.原厂培训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针对本项目所购置的所有设备的培训,为招标人提供不少于4人×10天的国内培训,培训地点应设在设备生产厂商国内总部,培训时间由招标方确定,确保培训人员能够熟练的对系统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测试、诊断、维护/维修、管理,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和培训课程计划表。

所有的资料必须是标准中文书写。

原厂培训工作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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