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精选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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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精选6篇
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
甲方:
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 体育场 工程施工事项特订立本框架协议。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足球体育场
1.2 项目地点:
***区
2、合同范围
2.1 施工内容:
体育场施工的全部项目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3合同保证金:
壹仟万元。
为履行本框架协议及预备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壹仟万元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无息退回乙方。
但宝坻足球体育场项目因政府部门原因不能继续进行的,双方协商后甲方连带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和本金退回乙方。
保证金到帐后本协议生效。
2.4 合同工期
2.4.1 预计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预计完工日期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4、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暂定为:
(人民币)大写 :
约壹亿两仟万元(详见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鉴于 体育场项目的完整施工图纸尚未全部提供,双方根据现有图纸以2008年《 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和2012年的造价信息为依据下浮13%后进行估算,暂定了本工程总价为壹亿两仟万元。
待甲方提供了正式完整的施工图纸后,双方按照2008年《 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和 2012年 的造价信息为依据下浮13%的原则确定工程总价后签订正式合同,正式合同为总价固定形式,据实结算。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六套及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 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 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 甲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 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9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在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 乙方负责按规定在施工期间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2.5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6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
5.2.7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2012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安排进场,进行正式开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2.8 乙方应按甲方、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
5.2.9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0 乙方的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民工管理等职责,不得随意离开工地。
5.2.11乙方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1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
5.2.13 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
6、施工辅助设施
6.1 施工供水
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由 甲方装表计量,并经乙方验收确认。
6.2 施工供电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并经乙方验收确认。
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 现场施工道路
(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须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
6.5 施工住房
由乙方按照现场情况自行搭建。
9、质量要求
9.1 质量目标与要求
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 合格 标准。
9.2 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 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4 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
9.2.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0.2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
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 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 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作出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
11.2 环境保护
11.2.1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
11.2.2 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1.2.3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及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15.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的管理制度。
16、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16.1 工程量确认
16.1 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16.2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7、工程款支付
17.1本工程无预付款。
17.2本工程乙方施工到正负零并经验收通过后,甲方按已完工程量的70%支付乙方。
以后每月按照乙方上报并经监理和甲方核实的当月已完工程量的70%拨付工程款。
17.3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及资料备案通过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按照工程结算总价款付至95%。
其余5%待保修期结束10日内付清。
18、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8.1 竣工验收
18.1.1 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七 日内组织验收。
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
18.2 完工结算
18.2.1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在15个 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
19、质保期
本合同质保期为贰 年,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0、违约责任
20.1 甲方违约责任
20.1.1 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0.1.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1.2 乙方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造成的原因违约,由乙方直接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具体内容双方在正式施工合同中进行约定。
23、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系指: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双方免责。
24、争议与仲裁
24.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可提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25、其他
本协议为确立双方承发包身份的框架性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和本协议的内容相一致。
本合同一式8份,其中正本4份、副本4份,正本甲乙双方各2份,副本甲方2份、乙方2份。
本合同签订地成都市锦江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
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
拆迁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
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
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房地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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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
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
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甲方)____________(公章)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
____________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建设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
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
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
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
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
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
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
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
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
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
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