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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师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粤人考〔2011〕44号

关于2011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8〕218号),现将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

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7月18日9:

00-8月12日17:

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进入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

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进行网上交费。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

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

2011年8月12日17:

00。

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与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将来需提交此表。

考后系统不再支持下载,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后果自负。

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自行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8月23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

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13日

8:

30—10:

00

药事管理与法规(初、中级)

10:

45—12:

15

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知识(初、中级)

14:

30—16:

30

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实践能力(初、中级)

三、考试方式

(一)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定视报考人数而定。

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72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

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五)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

网址:

 

附件:

1.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选报等级和专业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各有药学、中药学和制药三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制药)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二、报考条件

凡在我省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监督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报考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二)报考药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具有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8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具有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具有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2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有关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取得广东省驻店药师资格之后,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4年,可以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同专业可免考专业知识,不同专业不能免考专业知识。

即药学专业驻店药师报考初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可免考药学专业知识;药学专业驻店药师报考初级中药专业技术资格,不能免考中药学专业知识。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三)条“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以驻店药师资格报考初级者,只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内)、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条件中第

(二)条第1-3款者还需提交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

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照    片

(大一寸)

国籍地区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专业名称

 

毕业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或驻店药师

 

从事药学专

业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是否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通 过 科 目

    2011年报考科目

 

 

 

 

工  作  简  历

起止年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

□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

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三)条“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以驻店药师资格

      报考初级者,只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内)、驻店药师继续教育

      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报考级别为“考三科”条件;

□报考级别为“考二科”条件。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1年11月13日

资格证书编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照    片

 

(大一寸)

国籍地区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专业名称

 

毕业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从事药学专

业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专业

 

    通 过 科 目

   2011年报考科目

 

 

 

 

 

工  作  简  历

起止年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

□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

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条件中第

(二)条第1-3款者还须提交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

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报考中级条件。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1年11月13日

资格证书编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3 

2011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96.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考二科

01

药学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2

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02

中药学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3

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3.考三科

01

药学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2

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5

药学专业知识

02

中药学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3

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6

中药学专业知识

03

制药

8

药事管理与法规(制药)

4

制药专业实践能力

7

制药专业知识

97.药学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考三科

01

药学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2

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5

药学专业知识

02

中药学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3

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

6

中药学专业知识

03

制药

8

药事管理与法规(制药)

4

制药专业实践能力

7

制药专业知识

   说明: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附件4(略)

 

 

 

主题词:

人事 专业技术人员△ 药学△ 考试△ 通知

抄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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