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教育知识论述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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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教育知识论述题
1、联系本职工作,谈谈你对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的认识。
答:
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因此,首先要进行风险排查,实现风险明示化。
按照全员覆盖和“对岗不对人”的原则,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四个方面,分三个层次深入查找风险点。
一是查找领导干部岗位风险。
二是查找中层党员干部岗位风险。
三是查找一般岗位风险。
其次,要科学评估、准确界定风险级别。
一方面,从风险发生几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评估。
另一方面,根据岗位职权大小和风险点多少确定岗位风险等级。
积极探索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教育长效机制,使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不是游离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格局之外的单项工作,必须做好“三个结合”,才能持续不断地发挥作用。
首先,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
其次,要与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相结合。
第三,要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相结合。
将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与建立健全干部考任、干部审计、资金管理、效能监督、行风建设等规章制度相结合,巩固和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规范和制约岗位职务行为。
2、联系实际,谈谈你对当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认识。
答:
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崭新课题,这是中央加大防腐反腐工作力度的重要措施,是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的重要途径,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重要发展,是我们党对廉政建设规律认识和把握的进一步深化,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廉政建设方面集中而又具体的反映。
加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内在要求。
“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
廉政文化具有教育、凝聚、导向和监督的作用。
2、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是弘扬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文化的功能是“以文化人”,它作用于人的方式是积淀、熔铸、传承、潜移默化和“润物无声”。
因此,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有助于发挥廉政文化的影响和渗透作用。
3、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是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效途径。
有助于发挥廉政文化的辐射和教育作用,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提供文化支撑,为全体师生提供精神支柱和精神食粮,帮助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必要措施。
先进文化中的廉政文化具有健全惩防体系、振奋民族精神、营造道德氛围、净化社会环境、优化廉政建设的重要功能。
随着学校教育的优质化、信息化、国际化和民主化步伐的加快,学校更需要一个良好的干净干事的廉政环境。
3、一些腐败线索都是通过巡视发现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制度进行完善,对巡视工作进行规范,其意义何在?
答:
近年来查处的陈良宇、侯伍杰、徐国健、李宝金、杜世成、何闽旭等案件,就是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的。
各省(区、市)党委巡视组发现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的、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的案件线索达900余件。
可见,这项制度对于反腐败斗争起了很大的作用。
现在,把巡视工作条规化,既是对这项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此项工作的促进。
和其他监督制度相比,党内巡视制度具有显著的优点。
由于党内巡视制度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能够形成一种高压态势,赋予监察工作以强大的权威。
巡视组亲临被监督对象的单位、实际部门,实现了对被监督对象的定向化监督,这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拒绝腐败,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4、请结合实际,谈谈如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
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中饱私囊,甚至与民争利的问题。
(二)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加大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三)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保障性住房资金合理使用、房屋质量安全。
要提高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的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计划、进度等情况,做到建设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四)继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和“两免一补”等各种资金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继续推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标规范、补贴到位、配送及时。
5、请结合实际,谈谈自己如何自觉带头执行《廉政准则》?
第一,要带头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
加强学习是领导干部锻炼党性、坚定信念、提升境界、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
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准确把握、全面领会《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第二,要严守法纪,率先垂范。
要带头做到令行禁止,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在严守法纪、廉洁自律这一问题上,要担负起双重责任:
一方面要严格约束自己,时时处处当表率、树标杆,做到挺得直腰杆,说得起硬话;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绝不能抹不开情面,听之任之,要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三,要自觉接受监督,秉公用权。
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
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
事实上,监督是防止权力变质最好的防腐剂,有效的监督可以随时纠正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中出现的偏差,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
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
6、《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规定了八个方面的禁止,请对照这八个方面的禁止,谈谈如何在工作、生活中贯彻落实?
答:
一、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三、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四、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五、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六、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七、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八、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7、请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在本职岗位上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答:
一、加强学习,努力改造世界观要深入全面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不断进行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才能形成良好的政治理论修养,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的路线健康发展。
在根本上牢固树立坚定的政治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应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性,勤于思考,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政治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应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核心内容。
没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立场和观点,就会失去奋斗的目标和前进的动力。
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就是拒腐防变精神支柱的崩溃,必然导致政治上的蜕变、经济上的贪婪和生活上的堕落。
必须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牢牢把握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按照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
通过经常性的反思检查,及时清除自己思想上、道德品质上存在的灰尘和污垢。
三、强化责任意识、淡化官念思想“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
要走出“官本位”误区,强化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
特别要牢记“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要时刻记住,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赋予权力,应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不要在迎来送往中乐此不疲,不要在灯红酒绿中流连忘返,不要在升官发财中煞费苦心,不要在文山会海中虚度光阴,踏踏实实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大事,多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多办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实事、好事。
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高尚的精神追求应始终把道德修养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学习,苦练内功,修身律己,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养成科学的生活方式,树立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健康向上的心态,筑牢心理道德防线。
防止攀比心理、从众心理、侥幸心理的滋生和膨胀。
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思想,甘当人民的“孺子牛”。
真正做到思想作风过硬,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民,实实在在干事,保持艰苦奋斗的革命本色和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
8、试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9、请结合本职工作,谈谈如何进一步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答: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
主要方法措施是:
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题学习;继续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单位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积极参加上级定期举办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
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
通过教育,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面向全体党员、教育工作者及学生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基层党组织的宣传教育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学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并在年终进行考核;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内容;大力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积极在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家庭助廉”、“六好家庭”、“廉洁文明治家”等创建活动。
10、请联系实际谈谈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对党自身的存在与发展,都具有者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党的性质,保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条件,只有坚持加强党风建设,才能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运用手中的权力,忠实的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顺利发展的重要途径,党风廉政建设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因此党风搞好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和民族的道德风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推动、促进作用。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的重要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来进行,而且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忽视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会使党的建设收到重大损失,还会给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一系列重大困难,离开党风廉政建设抓经济,经济最终也搞不上去。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员的党性的一项重要途径,在新时期党内改革与保守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党性原则与经济原则、艰苦奋斗与贪图享乐、严肃党纪与淡化党纪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上的思想矛盾的冲突,会更加激烈。
这就要求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
案例题
1、1994年3月,某国家机关由某个体施工队完成了一项基建工程。
决算正式发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转财务科挂对方往来账分期付款。
当支付至尚欠工程尾款2000元时,因个体施工队未记账,施工头以为应收款全部收回,付款单位财务科长(兼会计)李某得知此情况后,即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张某说明此事,并建议"反正在个体户的钱,我们俩先挪出来自己用,如果他们要,咱们就给他。
"张某同意后,李某遂从单位领取一张空白转账支票,找到施工头,谎称借用对方账户为本单位套取现金,并将空白支票交给施工头,让施工头在空白支票上填写了有关科目后,将2000元转到施工队单位账户。
李某凭支票存根注销了沿欠对方的工程尾款。
随后施工队从自己账上取出2000元现金给李。
李与张平分。
请问李、张二个的错误行为应如何定性?
为什么?
答:
李、张二人的行为应定为贪污。
因为本案所侵犯的客体应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李、张二人所私分的钱款虽属应付给施工头的工程款,但在施工头未以合法手续领取之前,该款和该单位的其他公款一样,都属于公款。
2、小王与小李是夫妻,小李在国务院某部外事司欧洲处工作,小王的父亲是欧洲处现任处长。
小王的母亲也在国务院该部监察部门工作。
有人认为,小李和小王的父亲同在外事司欧洲处工作,小王的母亲又在小王父亲所在的机关从事监察工作,均不符合《公务员法》现行规定,请问这种看法是否正确?
答案:
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小李和小王的父亲是近姻亲关系,小李在小王父亲担任处长的欧洲处工作,形成了直接的上下级领导关系,违背了《公务员法》关于任职回避的规定。
至于小王父亲和母亲之间,由于小王父亲不在国务院该部担任领导,故小王母亲在该部从事监察工作并无不妥。
3、某村村民张某母亲重病,急需一笔钱治疗,张某便向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表哥刘某提出想借村集体3万元钱解燃眉之急,刘某便通过村财务取出3万元钱交给张某,张某给村财务打了借条,刘某在借条上签字同意。
1年后,张某将所借3万元钱还给村财务。
请问,该案中谁犯有借用公款错误,应如何处理?
答:
刘某犯有借用公款错误,因为刘某违反财经纪律,同意并经手将村集体资金借出时间长达1年。
因借款已还,如果未对村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可对刘某批评教育,免于处分;如果对村集体利益造成很大损失,或有优劣影响,可给予刘某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4、江某原任某市水利局局长,1989年离休。
因江某当水利局长多年,现任水利局正副局长都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对江非常尊重。
1990年3月,上级拨给该市水利局小流域治理水利设施建设费250万元。
江的老家„某县政府知道后,由该县县长代表政府前来找江帮忙申请小流域治理建设费。
江授意现任局长、分管副局长:
"尽可能帮助解决"。
4月,市水利局正式下文,拨给某县小流域治理水利设施建设费人民币50万元。
5月,县长派人送给江进口按摩机一台及其他物品,价值人民币5000元。
请问江某的错误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
应以受贿论处。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八十五条给予江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案情:
张某为某辖区税务专管员,已婚。
张某在业务工作中结识女青年刘某,刘某系该辖区内个体工商业主。
后张某向刘某提出同居要求,刘某以要求张某帮助其逃税为条件,答应了张某。
后其二人同居约半年,期间,张某少收刘某应缴税款2万余元。
请问,张某行为应如何定性,如何处理?
答:
应认定张某利用职权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因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以少收税款为条件与刘某同居,刘某因此获得经济利益,所以张、刘二人不是通奸。
根据《条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应给予张某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6、某甲是县政府机要文件保管员。
2005年3月,某甲因玩忽职守,被某人民法院判决服刑15年。
某甲所在的支部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
该处分决定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后,支部书记宣布对某甲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已经通过,立即生效。
试问:
对某甲的处分决定程序是否违反《党章》的规定?
答案:
对某甲的处分决定程序违反了《党章》的规定。
《党章》规定,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
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7、张某系某区法院院长。
张在任职期间,其同学杨某到张的办公室说:
"你们法院受理的起某抢劫、盗窃案件,请你关照关照。
"张表示:
"行,看一看"随后,杨送给张人民币6000元,张全部收下。
经查,张收钱后,并没有为犯罪分子说情,相反,在区法院开庭审理赵某的案件时,合议庭提出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年,张某提出赵某是主犯,应重判,张被判15年徒刑,这是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
请问张某的错误应如何定性?
答:
应按非法所得定性。
8、李某是某校校长,1991年7月,有毕业生通过关系找到李某,要求在该校跟班代培,李私自应,并要求每人交学费2000元。
有二人的学费4000元由李收下,李给出具了加盖学校公章的白条,之后,李拿回家2000元,另2000元由李以假名存在学校的蓄代办所。
之后,在校长办公会上,李讲过"还有两个学生的费用,跑委培计划经费先从委培费中支出,先动用计划外的。
"1992年3月17日,李从此款中拿出1255元,用于学校跑委培计划等事花掉,余款仍在学校储蓄代办所。
请问李某的错误行为应如何定性?
答:
应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错误定性。
9、孙某系某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1995年8月到南方出差时,在某电影院门口与一暗娼相遇,张邀该女陪其看电影过程中,对该女身上乱摸,散场后付给该女30元人民币。
尔后,孙又提出陪其过夜的要求,该女同意,并商定了价格。
当二人欲去孙所租住的房间行奸时,被便衣公安人员抓获。
请问对孙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应如何处理?
答:
孙某行为应按嫖娼定性。
给予孙某开除党籍处分。
10、某区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由于教育不够扎实有效,制度针对性不强,监督管理不够有力,致使该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较多不足和薄弱环节。
特别是其在兼任区城防工程、某河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期间,对工程实施中的具体环节过问较少,对工程建设中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不够,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止不够及时有力,致使局班子多名成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如何对该局长进行处理?
答:
该局长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单位党政“一把手”应当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在本案中,该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单位“一把手”,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导致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对此,该局长负有领导责任应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11、某乙因贪污罪在2000年5月被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某乙被判处刑罚以后,其所在的党组织因某甲具有严重违法犯罪,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试问:
某甲所在的党组织的决定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
答案:
不符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本案中,某乙因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属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情形,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不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孙某,中共党员,a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2008年初,孙某应a市b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蒋琳请求,帮助蒋琳办理了该公司海天公寓用地手续。
该公寓一期开盘后,孙某想购买其中的2幢301室住房,并找蒋琳打招呼。
后孙某与b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以80万元购得此房。
按照当时市场价格,孙某购买此房少付款8.8万元。
2009年春节前,孙某又受蒋琳邀请参加了该公司成立十周年庆典活动。
活动结束后,蒋赠送给孙某一枚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金质纪念币。
请问,孙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哪些规定?
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
孙某身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商住房,其行为属以交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孙某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一条第(四)项“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
此外,孙某在参加B公司庆典活动中,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所送金质纪念币,事后未登记上交,其行为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一条第
(一)项“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的规定。
13、某局领导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接受了办事人送的10000元代金劵,请问某局领导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
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中第三款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14、某党员领导干部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利用其职务便,为某一建筑商提供内幕信息,获取钱物。
请问某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
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中第五款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15、某党员干部利用职之便,没有请示领导,私自将单位的电视机借给其朋友观看长达五年之久。
请问其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
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中第二款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16、某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其表弟在经商中提供便利条件,使其表弟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请问其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
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中第六款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17、某领导干部的儿子在异地注册了一家公司后,到其所在地区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社会中介服务,其知道,却没有制止其儿子的行为。
请问其违反了《廉政准则》的哪一条,哪一款?
答:
违反了《廉政准则》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中第八款不准有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