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安保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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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安保规章制度
商场安保规章制度
二、商场安保人员着装规定
1着制式服装上岗,须配戴帽徽、臂章、各种符号。
2不准留大背头、大鬓角、留胡须,蓄发。
3大檐帽前沿与眉同高,不得手拎、掖挟大檐帽。
4着春秋装、夏装,必须着制式衬衣、领带。
不得披衣、敞怀,不得挽袖、卷裤腿,衬衣内扎。
5不得搭肩挽背,不得袖手插兜,在公共场合不得倚靠、歪坐、躺卧。
6着装巡逻、行走,执勤期间不得吸烟,吃零食。
三、开闭场规定
3.1开场时间:
每天上午8:
30准时开门(视情况随时调整)员工必须从员工通道进入卖场,严禁带包进入卖场。
收货通道凭商场核发的证件和相关手续进入。
3.2闭场时间:
每晚22:
00闭场(视各地门店的营业时间而定),员工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如闭场后需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到安保部填写非营业时间进场作业单,进行备案。
夜间巡场规定:
每晚18:
00商场值班经理与安保部夜间值班人员,到监控室集合,由值班经理提出夜班消防安全及巡场要求,并组织指挥安保人员加强对商场的巡视(半小时一次),主要检查有无火险隐患,有无被盗情况以及其它危及安全的异常情况,并认真做好登记。
巡场人员严禁单独行走,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通视。
待卖场人员走完后由值班经理会同安保人员组织清场,完毕后通知监控室,打开报警装置,巡场前通知监控室,并随时向监控室报告巡场的位置,巡场完毕后通知监控室恢复正常。
附:
《闭场安全检查记录表》
填写说明:
1.年、月、日、时、分各按两位填写
2.检查内容情况,正常填"√",异常填写"×",并注明情况
3.有问题部分处理结果
4.检查人员签字,并注明职务、部门
附:
《清场、安全检查登记》
填写说明:
1.按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2.检查人员签字
3.检查情况
4.遗留隐患具体情况
5.安保主管签字,并签署意见
4交接班制度
4.1定时在内保办公室由前后班领班交接,并向安保主管做当日工作汇报。
4.2交班领班负责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认真、如实、清楚、简练的填写当日的工作情况,接班领班详细记录上一班情况,对未解决问题重点记录,并同交班领班在记录本上签字。
4.3交班领班口头向安保主管做当日工作情况汇报。
4.4如店内发生重大问题,各交接班领班视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安保主管解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
4.5安保主管负责将交接班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分类处理。
5对讲机使用的管理规定
5.1外部门须借对讲机时,必须有主管签字,方可借用。
5.2监控室负责对讲机电池的充电和保管。
5.3使用对讲机时不允许聊天、说笑。
5.4归对讲机时须有借用人签字并由接收人核查。
5.5借用对讲机者须在借用的当天将对讲机归还。
6夜班警卫工作要求
6.1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夜班警卫按时到岗,与白班进行交接班。
6.2严格遵守规定:
夜班人员上岗后,应立即认真做好清场前的准备工作,按清场的时间和程序进行。
星期一至星期五晚20:
40前;星期六、星期日晚22:
00前将所有无关人员清出卖场。
6.3加强管理:
对在商场施工的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
由组长负责指定专人对其进行管理,并划定其活动范围。
施工前必须持安保部签发的许可证、动火证;施工结束后,将其送出卖场以外,不得自行离场。
6.4加强夜间巡视:
夜间警卫严格按照巡场路线分组巡视,并随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详细记录每次巡场情况。
6.5进入卖场:
若因情况需进入卖场,须由值班经理带领,安保领班和安保员共同进入。
处理事件,并做详细记录。
7内保人员便衣上岗条例
内保人员因工作需要而着便装上岗时,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中所规定的纪律,完成所规定的任务。
7.1上岗纪律
7.1.1内保员必须模范遵守商场的所有规章制度,维护商场利益,保护顾客权益。
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理由,松懈劳动纪律,粗心大意,玩忽职守。
7.1.2内保员着便衣上岗时,须精神饱满、着装整洁、正派。
如遇商场店长、值班经理视察时,应主动表明身份,并简要说明上岗任务及责任区域,并请示工作。
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责任区。
7.1.3便衣内保员上岗时,禁止公开与商场管理人员、营业员谈话、接触,禁止串岗闲聊。
如工作需要,应选择适当环境交换情况。
内保员应随时与安保部、领班保持联系。
持对讲机上岗时不得私自关机。
7.1.4在执法、服务时,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在了解情况、调查问题时,不得用污辱、讽刺性语言。
不得因个人言行而影响和损害商场整体形象和荣誉。
7.1.5内保员便衣上岗时,遇以下情况应首先表明自己身份:
上岗时应向店长及值班经理表明身份,以便配合工作;
抓获扒手及时向受害人查询,并作书面记录;
发生火险、治安案件及自然灾害,及时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7.2任务
7.1维护商场秩序,保护商场财产安全。
7.2对责任区内的重点防护区(包括收银台、贵重商品、危险物品存放地)严密守护、巡逻,如发现异常情况,应果断处理,同时应立即上报安保部。
7.3对发生在商场内的一切有损商场形象,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秩序的人和事,应及时加以制止,如制止无效应立即上报安保部及商场经理,以便协调解决。
7.4熟悉责任区的地理环境,商品分布情况,各柜组负责人情况,以利于开展工作。
7.5加强巡逻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应在立即排除的同时向商场负责人、安保部报告,监督、检查处理方法和结果。
发生火灾时在商场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扑救、抢救工作,并疏散群众。
7.6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捕肇事人、犯罪嫌疑人、保护现场,及时向安保部报告,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7.7保证完成商场及安保部临时指派的各项任务。
8收银台安全管理细则
8.1工作期间不得在岗会客。
8.2建立、建全收银员交、接班制度。
设立交接签字登记本,随时接受安保部的查验。
8.3收银员要提高警惕,留意收银台周围情况,遇有可疑情况立即向安保部报告。
8.4商场内发生重大治安、火灾事件,各收银台内收银员要保护公司财产,不得擅自离开,由安保部安排撤离。
8.5安保部有权对违反本细则人员给予处罚。
9接报案制度
为确保LH商厦安全,及时打击违法犯罪,制定本制度。
9.1全体员工(包括厂家营业员)进场接班时(包括早班、晚班),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清点所辖商品,发现商品丢失后,立即查明丢失商品之品牌、货号、外部特征、单价、数量、商品摆放位置等详细情况,并立即报告楼面主管,同时尽最大可能保护现场。
9.2楼面主管在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安保部,进行现场勘查。
9.3早班上班点数发现丢失,必须在开门前报安保部。
9.4超过开门时间报案即视为营业期间报失,并按规定处理。
9.5晚班营业终止前点数应双人复核,发现商品短失应立即报安保部,发案部门人员留场,待初步调查报案方可下班。
9.6报案人要对所报案件负责,不得谎报,如发现报假案,将给予严肃处理。
附:
《接报案登记表》
填写说明:
1.本表编号
2.年、月、日、时、分各两位填写
3.报案单位或部门名称
4.报案人、证明人签字
5.填"男"或"女"
6.年龄
7.员工工号
8.案发具体位置
9.损失物的具体名称、数量、货号、单位、总价、形状等
10.案发具体情况和过程
11.店长或店长助理签字
12.安全主管签字
13.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10进出口要求
10.1员工通道:
10.1.1外出入口,负责外来人员登记,除指定财务人员,不得带包进入卖场,不得携带商品出入。
员工可带包进入,出来时需主动示包,接受安保人员检查。
10.1.2内出入口:
禁止所有人员带包和商品出入。
10.1.3物品携出/归还需填《物品携出/归还申请表》,安保核实后留安保联放行,登记物品归还后注清。
附:
《物品携出/归还申请单》
填写说明:
1.按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2.按5位填写
3.物品名称
4.理由、原因
5.按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6.申请携出人签字
7.申请携出人所在部门经理签字
8.提供物品部门经理签字
9.店长同意签字
10.安保检查后签字放行
注:
此表为员工通道出门时使用
10.2仓库出入口
原则上货品只准入不准出
10.1收货部的出入口需设安保人员,尤其是收货入口处。
送货员或其它部门的人员进入收卖场必须佩戴工牌,否则不许进入收卖场。
进出所携带物品一律经安保检查。
10.2禁止部分商品卸下的送货车辆进入。
10.3进入送卖场的送货车,需登记车辆牌号和订货单。
10.4车辆出场时检查是否有携带商品。
10.5收货部内应装设电眼装置,加强对收货监控管理。
10.6加强员工的法制教育及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知识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互相监督,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杜绝一切不利于公司的盗窃行为。
10.7商品的进出都必须有清单同行。
10.8退货给供应商的商品应有主管或经理批准,与退货单同行方可出入。
10.9员工不能携带私人物品进入收货部,如挂包、手袋等,所有私人物品均应按公司规定存放到指定地方。
10.10员工不能在收卖场域内接受供应商赠送的任何物品。
10.11不许在收卖场域吃东西。
附:
《厂商携入物品明细单》(驻场、展销)
填写说明:
1.供应商名称
2.计划入场日期
3.计划出场结束日期
4.携带物品名称
5.携带数量
6.、7.按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8.安保检查后签字
9.部门经理同意签字
10.携带物品的供应商人员签字
10.3顾客入口
10.3.1禁止员工通行
10.3.2禁止穿背心、拖鞋、赤膊者入内
10.3.3无会员证者不得入内"请您出示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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