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北街道办事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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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北街道办事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昆北街道办事处深入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9〕46号文件精神,根据2010年4月12日自治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及昆党办发[2010]13号文件的安排,昆北街道办事处全面部署我辖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切实解决影响昆北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我地区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总要求,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推进“执行力建设年”的重要任务,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主要工作,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尽快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有效化解影响我地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实施“三带三区”发展战略、加快构建自治区科学发展先行区保驾护航。
二、总体要求
努力实现“五个保证”:
即认真贯彻落实上三级会议精神,保证我地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深入细致排查现实存在的社会矛盾问题,保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创新调解方式方法,保证最大限度地有效化解凸显的社会矛盾;加强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力度,保证将各类社会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保证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根本问题抓出成效。
三、工作目标
(一)活动范围:
重点排查化解2010年3月底之前,我辖区内存在的信访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
(二)重点问题:
一是重点排查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滋事、捣乱、破坏事件以及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我辖区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二是重点解决转制企业职工安置、复转军人安置、伤残军人待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到自治区上访和严重的进京非正常上访;三是重点解决城市拆迁、土地征用、企业转制、劳动社保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四是重点解决涉及环境污染、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发生交通、火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特大群死群伤事故;五是重点加大对“黄、赌、毒”、非法传销等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的严打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影响恶劣的治安问题,减少矛盾隐患的发生;六是重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公正廉洁执法,坚决防止因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及涉法涉诉上访问题。
(三)活动步骤:
从2010年4月15日开始至2010年10月31日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昆北办事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昆北街道办事处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组织好本单位开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动员。
2.排查摸底阶段(4月26日—5月31日)。
深入细致排查经济、社会各方面存在的矛盾隐患,认真做好调研摸底工作。
摸清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在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组织中存在的影响稳定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摸清大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摸清在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态势和面临的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相应对策。
3.集中化解阶段(6月1日—10月20日)。
办事处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内容,把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能有效整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排查、调解全面展开,对发现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及时予以化解。
4.总结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进行专项行动总结,宣传和推广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工作成果,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10月31日前将我办事处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完成指标:
一是建立详实的排查工作台帐,准确掌握社会矛盾底数,为动态掌控和化解社会矛盾问题提供基础依据;二是昆区交办的信访问题力争全部得到解决,列入工作台帐的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力争全部得到解决。
三是信访秩序明显改善,有效控制赴自治区非访和集体访数量,力争实现进京零非访。
四是情报信息预知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大调解”等推进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建立矛盾化解工作台帐,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采取切实措施,按照街镇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的要求,逐村(居)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的社会矛盾隐患,真正把问题底数摸清、摸全、摸透。
结合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矛盾产生原因、涉及人员、责任单位、包案领导、解决方法、办结时限等内容建立工作台帐,逐级汇总梳理,实行动态排查控制。
特别是对重复访、越级访、非正常上访以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逐级复查分析,把问题处理的整个过程、存在的难点、终结处理方案等内容形成详细的工作报告。
对涉及多个诉求,多个部门的,尽早向区委向报;对跨地区的,要报上级协调落实责任部门;对本级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及时提请上级协调解决,提供准确的情况资料,不得瞒报、漏报。
(二)认真分析调研,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
对列入台帐的矛盾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和教育等手段,通过公开听证、集体会商、复查复核、政府救助、心理疏导等多种方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尽快化解矛盾。
对合理的诉求,要做到及时解决到位;对不合理的诉求,要做到教育稳控到位;对缺乏政策依据的疑难复杂问题,要确定牵头部门,协调相关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逐案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级党委、政府进行统筹。
对已经解决的诉求,但当事人仍重复上访、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弱势群体的原则,参照有关规定,通过政府救助、社会救助等渠道,妥善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对长期无理上访的,报上一级审核,经过严格的复查、听证和公示等程序,予以终结退出,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不再重复受理。
对已经解决合理诉求,仍然缠访闹访,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召集有关部门研究,由公安和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处理,对极少数别有用心、企图制造事端的人员,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每一件矛盾的处理都要争取做到案结事了,问题解决,不再反复。
(三)进一步健全大调解工作网络,推进“三调联动”,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抓好街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和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站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组织建设。
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调动工、青、妇等各方面力量,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意外伤亡事故等突发纠纷和土地权属、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调解组织建设,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政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化解矛盾的机制,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水平。
(四)充分发挥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站)和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强化基层维稳工作力量。
按照“一心、一庭、两所、三室”(即:
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庭,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公室、维稳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的工作模式,完善规范昆北辖区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
整合基层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方面力量,切实抓好以“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以治安形势分析和信息研判制度为前提,以“五联”(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机制为支撑的规范化建设,搭建整体联动、运转高效、服务群众的维稳平台。
(五)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增强社会稳控能力。
通过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评估范围、评估主体、评估程序、评估办法、评估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内容予以明确。
在重大决策出台前或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听证论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防止清旧积新,避免因决策失误、行为失当、行政不作为等引发新的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六)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民意诉求表达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便捷,通过发布通告、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建立奖励制度等,组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群众通过正确途径解决合理诉求;广泛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综治维稳工作,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群众反映;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访、部门联合接访、重大疑难问题“会诊”、案件回访等活动,把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在基层得到解决。
(七)健全落实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经验,在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建立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对各类涉稳问题实行“三级预警”。
要进一步完善符合实战要求的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从情报信息、指挥机制、力量建设、装备配备、现场处置、舆论引导等多方面加紧完善落实。
在处置较大规模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中,党政主要领导是现场指挥第一责任人,做到靠前指挥、果断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责任落实到位。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
办事处主要领导是矛盾化解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全局性部署、决策和指挥。
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
通过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排查化解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到位。
为加强对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昆北办事处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部署、协调督促矛盾化解工作开展,研究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对本辖区矛盾突出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
坚持落实领导包案,负责督查、指导、协调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昆北办事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牛世旺(昆北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晓宏(昆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马俊(昆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高明(昆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恩和图布兴(昆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妍(昆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郝东海(昆北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
董强(昆北街道政法综治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占魁(昆北街道城市化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商建新(昆北街道农牧林水服务中心负责人)
许建中(昆区公安分局乌兰道派出所支部书记、所长)
李彧(昆北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刘国寇(昆北街道办事处甲尔坝村党支部书记)
周葆纲(昆北街道办事处甲尔坝村村主任)
张雄杰(昆北街道办事处新城村党支部书记)
杨志强(昆北街道办事处新城村村主任)
张福清(昆北街道办事处边墙壕村党支部书记)
刘三牛(昆北街道办事处边墙壕村村主任)
赵和平(昆北街道办事处前口子村党支部书记)
赵建强(昆北街道办事处前口子村村主任)
武国华(昆北街道办事处玉泉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昆北街道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昆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马俊兼任,副主任由昆北街道政法综治服务中心负责人董强及昆北司法所所长李彧兼任。
(三)督导检查到位。
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特别是对情况复杂、经反复处理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要由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包点督办。
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采取县级领导包案、挂牌整治等有效措施,切实加大督导推进力度。
对于排查工作不彻底,化解工作不负责、推诿扯皮、上交矛盾、造成大规模群体性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责任部门,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影响全区稳定大局的将严格兑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昆北街道办事处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