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100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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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100问

《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100问

 

1.为什么要出台本《办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总量不断增加,种类日益多样,结构日趋复杂,截止2006年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已达5862亿元,占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的7.32%,位居全国第二,占全省国有资产总额的33.4%。

管好用好如此庞大规模的资产,有效遏制随意配置、管理混乱、效率低下、损失流失等现象,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对资产管理各环节的有效监管,成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共同职责和重要使命。

因此,本《办法》的出台,对于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优化政府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制定《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行政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概念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家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物质保障,是公共财政支出的积淀,财政资金的物化表现。

2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有哪些?

一是行政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

为保障履行职能的需要,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经费,购置各项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和各种专用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等流动资产。

二是国家调拨。

国家无偿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主要包括划拨土地、划拨房产、划拨设备等。

三是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组织收入购置。

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规定,除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外,行政单位还存在其他一些收入,用这部分资金购买的资产,属于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

四是接受捐赠。

行政单位以政府名义开展公务活动和对外交往过程中,依法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也属于国有资产的范畴。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有哪些?

一是国家拨给。

即国家财政拨款形成和直接调拨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形成。

二是单位组织收入形成,包括事业单位通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事业收入,或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收入,以及取得对外投资等其他收入形成资产。

三是事业单位以单位名义接受捐赠形成。

事业单位从事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活动,因此会有接受来自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捐赠,这些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国有资产的监管范围。

此外还有其他途径取得,依据有关法律确认为国有所有。

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8.什么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制定标准、健全制度、建立信息系统、组织绩效评价、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过程进行综合管理的行为。

9.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益、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管理、资产绩效管理和资产监督检查等

10.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是:

(1)保障需求、科学配置;

(2)控制增量、盘活存量;(3)合理使用、规范处置;(4)保值增值、提高效益。

1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和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1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需坚持哪些原则?

  

(1)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2)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3)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

  (4)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13.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的部门是哪个?

为什么?

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一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我国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以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重要载体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其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保障,必然要求资产的提供者—财政部门实施管理。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由财政性资金形成,国有资产与国家财政的内在联系决定了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实施管理的必然性。

三是从资产管理的实践来看,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有机结合。

因此,《办法》根据财政部两个部令的规定,明确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14.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国家、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备标准,按规定进行资产配置、资产处置及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

(4)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

(5)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6)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7)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8)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9)负责研究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考核体系,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10)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11)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5.各主管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1)制定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有关资产购置、处置等事项;

(3)负责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4)督促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5)组织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绩效考核等工作;

(6)负责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工作,并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7)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6.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1)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3)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4)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5)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工作;

(6)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实施信息化管理;

(7)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7.什么是“资产配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行政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18.资产配置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本《办法》所讲的资产配置,主要指的是非货币资产,重点是固定资产的配置。

配置方式或形式主要有购置和调剂两种。

19.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总原则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的总原则是:

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20.资产配置标准应如何制定?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备标准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职责需要、财力状况等合理制定,定期调整。

2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规定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应纳入预算管理,按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制程序报批,具体办法由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遇到无法预见的事项需要追加资产配置预算的,由单位提出资产配置申请,按预算编制程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22.经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如何配置资产?

根据工作需要,经同级政府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需要购置资产的,由临时机构、会议、活动主办单位提出资产购置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23.什么是公物仓管理?

公物仓管理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通过设立有形或无形的仓库,实施集中管理的行为。

24.哪些资产适用公物仓管理?

  对通用办公设备以及经同级政府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需要购置的资产,可逐步实行公物仓管理,

25.什么是公物仓制度实行的“五统一”?

  公物仓制度实行“五统一”是:

统一采购、统一保管、统一配发、统一调剂、统一处置。

26.资产购置是否纳入政府采购?

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即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资产购置,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27.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后应如何进行日常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对购置的资产应及时进行验收、登记,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账务处理。

明确使用保管的部门,对实物资产要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8.房屋建筑物等工程完工后应按哪些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房屋建筑物等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和验收,按规定进行财产物资移交。

使用单位要办理有关权属证书,并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及时做好资产登记造册入账等工作。

29.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证如何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证应实行统一管理。

各行政单位、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所有房地产证,由各级政府委托相关部门或财政部门实行集中管理。

30.行政单位的资产使用包括哪些行为?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是指行政单位资产自用和出租、出借等行为。

31.事业单位的资产使用包括哪些行为?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是指事业单位资产自用和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担保等行为。

3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使用管理要求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

应当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损失和浪费。

应当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并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的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内部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主要有:

资产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资产入库登记制度、资产保管清查制度、资产领用交回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奖惩制度、内部审计和考评制度、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等。

34.什么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能提供某种权力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35.哪些资产需要调剂或处置?

同级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中低效运转、超标购置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应进行调剂或者处置,促进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

36.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能进行对外投资和担保吗?

不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中办发[1993]17号)和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等文件规定,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商办实体,不准进行投资经营,所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也就不应该存在长期投资和担保的情况。

3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和担保要由哪些部门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同级财政部门应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等事项严格控制,从严审批。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8.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担保的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对批准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担保的国有资产,经评估后采取公开的方式确定,并签订由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合同,合同范本和期限由各级财政部门制定。

39.事业单位对用于对外投资、担保、出租、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担保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有关专项管理的具体要求,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要专项登记。

要对这些资产建立专门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投资形式、投入单位的名称等。

二是要实行专项考核,要建立这部分资产管理考核的指标体系,对资产的经营和收益分配进行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

40.资产处置的含义及处置的形式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具体形式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让、出售、置换、捐赠、报损、报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4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哪些?

(1)闲置资产;

(2)低效运转和超标准购置的资产;

(3)因技术或功能原因并经过专业机构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4)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5)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6)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7)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4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和处置办法由谁制定?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和处置办法,由财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另行规定,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4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哪些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如何履行审批程序?

资产处置应当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单位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必要时可由专业技术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

按审批权限报送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

45.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无偿划转由哪个部门批准?

跨部门、跨地区的资产无偿划转需报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批准。

4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出让与置换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出让与置换的方式有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47.处置电子废物及涉密资产有什么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处置的电子废物及涉密资产,应统一回收,经商职能部门同意后专业处理。

48.行政事业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资产处置的要求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以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应当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清册,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处置,并及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49.经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临时购置的国有资产如何处置?

由主办单位在临时机构、会议、活动结束后按照本办法规定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报批后处置。

建立公物仓管理办法的地区,所有临时购置的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公物仓管理。

50、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包括哪些内容?

(1)行政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所获得的收益;

(2)行政单位附属机关服务中心等后勤服务单位,经审批同意,使用国有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3)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益;

(5)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收益。

5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包括哪些内容?

(1)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事业发展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以及担保等所获得的收益;

(2)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获得的收益;

(3)事业单位所办实体上交的国有资产收益;

(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获得的收益;

(5)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收益。

5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如何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5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要如实反映和收缴国有资产收益,不得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国有资产收益,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国有资产收益。

54、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防止所属各单位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国有资产收益。

55、财政部门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缴、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缴纳、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56、什么是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

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

资产评估就是对资产重新估价的过程,是一种动态性、市场化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评定价格也是一种模拟价格。

因此,资产评估需要规范进行。

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存在的经济范畴。

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关产权转让、对外投资、资产转让、资产拍卖等经济行为,都需要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依据。

资产评估的目的,就是为特定经济行为提供专业的、独立的价值尺度。

57、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1)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

(2)拍卖、有偿转让、置换国有资产;

(3)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4)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担保;

(5)合并、分立、清算;

(6)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7)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8)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58、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1)经批准,行政事业单位整体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2)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

(3)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59、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有哪些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产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具体范围、标准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60、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制的含义是什么?

核准制是指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将有关材料和资产评估报告报经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的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核准。

对需核准的评估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在委托评估机构之前,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有关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

财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检查。

61、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制的含义是什么?

备案制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后,在相应经济行为发生前,将评估项目的有关情况专题向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报告并由后者受理的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除了报经财政部门进行核准的项目以外,其他所有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都需要进行备案。

62、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为确保评估活动的正常开展,切实维护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合法权益,一般讲,行政事业单位要具备以下两个方面的条件后才能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1)涉及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应当取得合法依据,如有效的批准文件、经济协议等;

(2)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的产权应当明晰,不存在产权纠纷,即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应具备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

63、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评估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进行资产评估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64、什么是产权纠纷?

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纠纷是指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所有权及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

65、行政单位之间发生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行政单位之间的产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由财政部门或者同级政府调解、裁定。

66、行政单位与非行政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行政单位与非行政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由行政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财政部门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67、事业单位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裁定,必要时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处理。

68、事业与其他非国有单位之间发生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与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之间发生产权纠纷的,由事业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法程序处理。

69、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含义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70、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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