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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周转材料管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模具使用效率,减少周转材料投入,实现周转材料保值增值,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周转材料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充分发挥基地平台、信息共享的管理作用,项目部有偿使用公司材料。

第三条周转材料分级管理,整体协调。

遵循市场租赁化管理模式,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四条周转材料基地的各项费用统一管理,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五个基地的收支及账务,通过财务集中管理,堵塞各类管理漏洞。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及周转材料基地。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为公司周转材料中心、周转材料基地、项目部三级管理。

第七条周转材料中心组成

主任:

公司主管领导

副主任:

分管领导

成员:

工程部、物资管理部、成本预控部、财务部、设备部、经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落实周转材料中心具体工作。

第八条基地人员配置指导原则为:

设置主任、技术负责人、物资负责人、收发料人员、资料员、安全员、电工、司机、厨师等。

具体为基地主任竞聘上岗,其他人员由基地主任根据需要考核上岗,实行不同基地差异化管理,人员实行能进能出的制度,确保基地人员责任性强、能干事。

第九条项目部配置物资科长,是项目周转材料管理的直接负责人。

对于周转材料较多的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协助物资科长管理周转材料。

第三章机构职责

第十条周转材料中心职责

1、负责周转材料管理方法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实施。

2、审批周转材料调配、购置、改制及处置申请报告等,参与周转材料采购、处置招投标工作。

3、编制周转材料租赁指导单价及损坏、丧失赔偿指导单价。

4、定期盘查基地资产,监督考核基地相关业务,协调公司和基地、基地和基地、基地和项目部之间的关系。

5、按时发放基地人员薪酬、理顺各基地资产账务、收讫外租押金、办理内外部租金结算及办理变卖资产相关手续等工作。

公司周转材料中心财务定期去现场收集票据,完善业务,确保基地日常财务关系顺畅。

6、周转材料中心财务每月核查项目部周转材料科目,催促基地及时账务回收。

7、负责各类周转材料台账、档案信息的收集,为方案组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资料,并对II、III项材料进行统一编号。

8、每半年梳理基地和项目之间的业务关系,对存在争议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9、为领导决策提供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

10、负责基地的绩效考核工作。

11、完成其它关于周转材料事项。

第十一条基地职责

1、在公司周转材料中心领导下,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周转材料保值增值。

2、周转材料基地财务由公司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基地日常本级费用开支由基地主任指定人员兼任出纳,负责日常支出,并收集各类票据。

4、各基地在落实好模具租赁管理的同时,根据自身地域特点,结合自身优势,实行模具等方面专业分工,明确主攻方向,夯实改制及新加工实力,拓展创效范围。

做强做精主攻专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引领行业。

5、根据项目部需求,及时为项目部调配、改制和加工所需材料满足施工所需。

6、及时派人回收Ⅰ-Ⅳ类材料净值,完善和项目部的交接转账手续,并对其日常使用进行监管;协管V类材料。

7、与业务往来单位做好合同条款的谈判和签订工作,完善租赁材料押金和结算手续,按时回收租赁费用。

8、在保证内部所需的前提下,稳妥拓展外部市场,降低基地内周转材料闲置率;对外租赁材料要掌握分析对方信息,报周转材料中心备案,且要积极催收租金,躲避呆账、坏账风险。

9、建立健全《周转材料总账》、《周转材料明细账》、《周转材料租赁台账》、《周转材料出入库台账》等,每季度与周转材料租赁中心核对账务。

10、保持库区干净整洁、卫生,对库区周转材料进行分类堆码、保管及维修和保养,确保材料再利用前完好如新,严禁人为损坏、丧失;协管所属区域内项目部下场的机械设备。

11、定期盘查实物资产,确保资产完好,账物相符。

12、按公司规定招募录用临时合同工和劳务人员,确保安全作业,躲避用工风险。

13、落实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周转材料管理方法规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周转材料项目部只有使用权,材料在日常验收、使用、调配、处置过程中,物资人员必须参与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劳务队是周转材料的使用主体,项目部应与劳务队签订使用协议,明确管理责任及丧失、损坏的赔偿标准,及时转扣责任单位。

4、材料购置后,及时与基地办理Ⅰ-Ⅳ类材料的材料账务交接手续,将完好的V类材料交往基地进行协管。

5、为加强管理、明确责任,项目部与基地签订业务合同,明确归还、租赁、付款、结算等条款,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各项手续。

对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后,项目部要及时通知基地,经基地现场查看后,将确定运回基地的完好且有利用价值的材料清理〔清理混凝土等附沾物〕干净后及时归还基地。

7、建立健全周转材料明细台账、周转材料管理档案资料,按公司要求定期及时上报所需资料、报表,确保各项手续齐全。

8、完成公司交办其它事项。

第四章周转材料定义及分类

第十三条周转材料是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的生产辅助性材料,特点是产品数量多、价值大,多次周转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

本方法规定的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一次性投入能够多次使用,价值通过周转次数的增加逐步分摊到工程成本的周转材料。

第十四条周转材料的分类

一、Ⅰ类通用周转材料

1、贝雷片及配件〔贝雷销、花窗、花窗螺栓〕

2、轨排、钢轨及配件〔鱼尾板、螺栓〕

3、型钢〔工字钢、槽钢、角钢、方钢等〕

4、螺旋管〔沙箱〕、支撑管

5、钢板

6、钢板桩

7、脚手架〔钢管、门式架、碗扣架〕

8、组合平模板

9、其他:

横梁、纵梁、D便梁、栈桥、集装箱等

二、Ⅱ类台车类周转材料

1、衬砌台车(含公路、铁路、单线、双线、长度、高度、断面等)

2、简易台车〔含挂防水板、绑扎钢筋及临时施工作业〕

三、Ⅲ类挂篮周转材料

1、挂篮〔含铁路、公路:

规格分48m、60m、80m、120m等〕

四、Ⅳ类异形模板类周转材料

1、桥墩模板〔分公路、铁路、高度、形状、坡比〕

2、梁模板〔分公路、铁路、T梁、箱梁、简装箱梁等〕

3、防护栏模板、护栏肋板模板、水沟电缆槽模板、预制构件模板、仰拱模板、立柱模板等

五、Ⅴ类周转材料

1、木材〔圆木、方木、木板〕

2、一次性周转材料〔竹胶板、宝丽板、旧枕木等〕或按施工方案特制的一次性材料

3、易损易坏材料〔上下托、扣件、U型卡、蝴蝶卡、料斗等〕

第五章周转材料管理范围

第十五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周转材料管理的范围:

Ⅰ-Ⅳ类归基地管理;Ⅴ类归项目部管理,基地进行协助管理。

第十六条徐州基地以华东地区为主,广东基地以华南地区为主,西安基地以西南、西北地区为主,新疆达板城基地以新疆周边为主,晋中基地以华北和东北为主。

第十七条没有划分到区域的项目部由公司周转材料租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第十八条公司原有西安雅致活动板房资产由西安基地负责。

项目新购买的活动板房及料棚由项目部管理。

第十九条各基地根据地域特点及自身优势,在落实好公司资产管理的前提下,专攻新加工材料方向。

具体专攻方向由基地书面上报分析说明资料,公司进行论证后进行试点启动。

专项基地除新加工专项材料外,还要培育一支专业拆装队伍。

第二十条基地新加工专项业务发展由公司投入启动资金,然后逐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和资金使用费,提完为止。

第六章方案配置

第二十一条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公司现有资产。

公司现有周转材料,统一调配,未经审批不得自行购买或加工。

第二十二条公司技术专家在制订项目预控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资产,必须在预控方案中予以明确哪些材料从基地租赁、哪些材料由基地改制或加工、哪些材料需要新购置。

各项目按照公司预控方案落实,对于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工程技术管理部〔或预控牵头人〕审核,审核后才能修改预控方案,防止各项目不愿意使用旧模具。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物资部门将公司批复周转材料配置方案、所需数量上报公司周转材料租赁中心,周转材料租赁中心指定管辖区域基地管理。

第二十四条经公司预控方案组制订方案和数量,配制原则如下:

1、通用材料由基地统一配置,基地不能满足要求的由项目部从外部租赁或由项目部购买。

2、挂篮、台车、异型模板等通用性较强的模具,优先基地改制利用,基地没有的方可进行新加工;通用性较差的异型模板或基地没有的非通用材料,在开展新加工业务片区的项目,优先由基地新加工,并在公司预控方案中明确,价格由物资部核定〔不能高于市场价〕。

3、对未开展新加工业务的片区或基地不能满足加工要求的,由周转材料中心〔委托项目部〕通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供给商在合格供方中选取,并将竞标资料装订成册后寄回公司物资管理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周转材料中心。

第二十五条材料配置审批

材料审批中,工程部本着谁编制、谁审核的原则,即预控方案由谁牵头制订,材料调配和购置方案就由谁审批的原则。

对于项目部编制施工方案的,统一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工程管理部部长〕审核。

公司设置采购终端审批权限,以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20万以内(含20万)的由工程部〔或预控方案牵头人〕、物资管理部审批;

20~50万以内〔含50万〕的由工程部〔或预控方案牵头人〕、物资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批;

大于50万元的由工程部〔或预控方案牵头人〕、物资管理部、公司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

审批过程中严禁项目化整为零,将周转材料拆分,降低审批权限。

第七章采购管理

第二十六条I-IV类周转材料项目部上报《周转材料采购申请报告》,报告需附配置说明和竞标结果单价资料,经公司批复后,根据批复意见执行;V类周转材料经项目领导批准后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比价进行采购。

第二十七条材料单价应考虑增值税影响,具体评价公式为:

投标人评审价格=净价+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

确定供给商后,按照公司范本签订采购合同,营改增后周转材料采购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基地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部以“委托加工模式”处理账务。

第二十八条加工生产单位要充分结合公司“模块化”设计方案进行材料加工。

第二十九条III类、IV类周转材料采购后由周转材料中心统一编码并进行登记,改制材料原则上维持原号码不变,周转材料处置后进行销号。

第八章账务回收

第三十条账务回收是指将项目新购置材料的净值回收至基地,而不是将材料运输至基地。

通过账务回收便于公司全局控制、统一监管,提高利用率,减少项目管理漏洞,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新购置材料后,一个月内必须将周转材料净值账务移交给基地,抵项目部上缴款。

由于项目部原因导致账务不能回收的,将追究项目部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基地与项目部就账务回收要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该包括材料规格、数量、合理使用、完好归还、损坏丧失赔偿、账务回收原则等条款,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交周转材料中心财务进行备案。

第三十三条账务回收原则

一、I类材料

1、周转材料摊销标准为第一年40%,第二年20%,第三年20%。

2、基地根据实施性施组方案进行账务回收,施组方案中明确:

使用一年以内的材料,基地按原值的60%回收账务〔项目部摊销40%,基地回收=100%-40%〕;使用一年以上,二年以内的材料,基地按原值的40%进行账务回收〔项目部摊销60%,基地回收=100%-60%〕;使用二年以上的材料,基地按原值的20%进行账务回收〔项目部摊销80%,基地回收=100%-80%〕。

最终根据实际使用时间按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3、周转材料基地收回后,未折旧摊销至20%的部分,由公司分年转基地收取折旧摊销费用。

4、对于不能交回基地的材料,项目部要将实际情况上报公司说明原因,公司批复后基地按照材料的净值转账项目部;对于人为因素损坏丧失的,按照损坏丧失标准转账项目部。

二、II-IV类周转材料,项目部采购后,基地按照原值的20%进行账务回收,原值与账务回收差额由项目部根据工期进行摊销。

三、V类周转材料,需要基地协管的,由基地和项目协商确定转账金额。

第九章租赁管理

第三十六条项目部新购置材料,基地收取净值,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基地不再收取租赁费。

第三十七条材料再次利用的,由基地统一管理,项目部有偿使用,基地与承租单位协商确定租赁时间、运输费用、付款、结算等条款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交周转材料中心备案。

第三十八条内部租赁单价公司本着让利项目部的原则制定指导单价〔见附表1-1〕,具体单价基地和承租单位可以根据实际租期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不应超过±10%。

内部租期大于2年的,2年之后租赁费收取单价由项目和基地协商确定,确定后报周转材料中心批复后执行。

对于公司没有出台周转材料租赁指导单价的,由基地和项目根据市场价进行协商。

第三十九条对于周转材料租赁期过短、运输距离过远的项目,由项目做好经济比照,公司周转材料中心批复后,可在当地进行租赁或者由基地负责租赁。

第四十条项目部要对材料的数量和完好情况负责,发生丧失损坏的,由基地按照内部标准赔偿。

第四十一条基地按时办理租赁结算手续,及时回收租赁费用。

项目部及时配合基地完善租赁手续,由于项目部原因导致租赁手续不完善的,将追究项目部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十二条租赁费用由项目部统一支付给公司周转材料中心财务。

项目部要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当月〔次〕租金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周转材料中心协助基地进行催缴。

第四十三条项目无权将I-IV类周转材料向第三方项目部或其它单位转租,需要转租的必须通过基地。

同一项目经理任职两个不同项目部,视作不同项目关系。

第四十四条原则上基地可以自主对外租赁材料,但必须坚持“先内后外”的原则,在公司内部暂时不使用的情况下,控制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方可对外租赁。

租赁前基地必须上报公司周转材料中心备案,报公司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

公司实有资产由于基地对外租赁而导致不能满足内部使用的,由基地负责为项目部在市场上租赁材料,项目部承担公司内部租赁单价,差价由基地负责。

对外租赁单价由基地和承租单位根据市场单价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内部租赁指导价。

第四十五条基地之间跨区域租赁,租金由原基地收取,项目使用结束可就近归还于项目部所在区域基地,公司将资产账务从原基地转入调入基地。

第四十六条经施工方案组审批,因项目永久性使用而不能归还的材料,基地按照内部丧失损坏指导单价进行转账项目部,基地收入=转账金额-净值金额。

第十章运费费用管理

第四十七条基地现有资产二次及多次使用的,往返运费规定如下:

原则上由承租单位和基地各承担一趟运费,进场运费基地承担,由项目部垫付运费并上报运费申请表,经基地复核,周转材料中心审批后转入基地。

材料使用完毕,承租单位送回基地并承担运输费用,由本项目直接调往周边项目使用的,由该项目承担不高于运回基地费用的该趟运费,超出部分由基地承担。

对于短期租赁或运输成本较高的,由承租单位和基地进行成本分析后协商确定。

第四十八条新购置材料下场后,公司决定调回基地的材料,项目部必须将材料运回基地,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

由项目部垫付并上报运费申请表,经基地复核,物资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复后将费用转基地抵项目部上交款。

第十一章改制、新加工业务

第四十九条基地使用公司现有资产进行改制使用的,改制方案、费用由基地和项目部协商确定,确定后报公司审批,工程管理部审核方案、物资管理部审核单价,经公司领导批复后执行,改制必须保证质量和使用效果。

公司根据改制情况核减原资产,增加改制后新资产,确保账物相符。

第五十条改制费用由基地承担,基地收取项目部租赁费用(单价见附表1-1)。

第五十一条改制材料由区域基地负责。

第五十二条由公司周转材料中心指定基地新加工材料〔台车、挂篮、异形模板、钢筋加工棚、套筒等〕的,基地和项目部确定加工方案,工程部审核方案、物资管理部审核单价后进行加工。

第五十三条基地新加工材料,项目以新购方式与基地对接,采用委托加工模式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十四条基地改制或新加工材料,都要和项目部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包括交货时间、质量要求、付款、回收等。

第五十五条III类和IV类材料谁加工谁负责安装,拆除由专项基地负责,拆除费用由基地和项目部协商确定,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拆除必须保证资产完好,按照清单移交管辖区域基地。

第十二章材料去向管理

第五十六条公司成立由公司分管领导为组长,工程、物资、成本、财务等部门为成员的物资核查小组。

第五十七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周转材料报废:

1、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

2、主要结构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者修复费用太高,经济性不合理的;

3、无利用改造价值的;

4、因意外或者不可抗力造成严重破坏,无法修复的。

申报周转材料报废时需附相关图片、影像等证明材料。

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根据造成损失金额大小追究责任。

第五十八条项目下场的周转材料,首先由项目部、基地根据材料通用性、完整性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材料去向。

对于有利用价值的材料,应先考虑就近利用原则,由基地现场整修完毕后就近使用,就近没有项目可使用的,调回基地保管;对于无利用价值的材料,由基地向周转材料中心提交处置报告。

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使用后状况及通用性签署是否处置意见,公司物资管理部审核处置数量、单价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基地处置。

第五十九条基地场内材料,由公司资产核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清查一次,确定是否可以再利用,基地按公司批复意见执行。

第六十条处置金额小于5万元的,通过询比价方式处置;处置金额大于5万元的,必须通过竞争性谈判或招标方式处置。

处置款严禁挪作他用,统一交回周转材料中心财务,由财务进行资产核减。

第十三章供给商管理

第六十一条由周转材料中心建立完善“合格供方”资信档案,供给商的评价标准在原有标准上增加信誉度、纳税人身份〔一身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经济势力〔垫资能力〕、开票时间、付款条件及对方能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周转材料基地作为合格供给商参与各项竞标。

第六十二条标准供方评价机制,项目部每半年对供方的供给能力、保障能力、价格、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及有无纠纷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报公司周转材料中心备案。

第六十三条项目部因受外围环境等影响,需要增加供给商的,需要报公司审批。

公司审批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六十四条对信誉差、产品质量差、服务差、跟公司有过纠纷的供方列入黑名单,公司项目部不得与黑名单供给商进行合作。

对合格供方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公布合格供方信息和采购价格。

第十四章档案及统计管理

第六十五条为便于材料管理,公司对台车、挂篮进行统一编码,其余材料由项目部自行编码。

〔一〕台车编码结构为二层,第一层为台车〔TC〕,用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表示;第二层为某年及顺序号,从“01至99”,编码举例如下:

TC2016001。

〔二〕挂篮编码编码结构为二层,第一层挂篮〔GL〕,用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表示;第二层为某年及顺序号,从“01至99”,编码举例如下:

GL2016001。

第六十六条物资部门收集各类材料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材料调配要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1、I类材料:

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

2、Ⅱ类材料:

隧道断面轮廓尺寸、台车设计图纸、行走液压设备厂家、台车长度、面板厚度等,做好交接记录表;

3、III类材料:

厂家设计图纸、技术参数等;

4、Ⅳ类材料:

厂家设计图纸、承载力、截面尺寸、出厂合格证等,做好交接记录表。

第六十七条轨排及II类、III、IV类周转材料,基地要按照清单进行管理,做好清单登记移交工作。

基地必须及时收集相关资料,特别是对桥墩尺寸和模板加工图纸,隧道断面、衬砌台车及挂篮图纸的电子版,向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和分管领导提供资料,以便领导决策。

第六十八条公司周转材料租赁中心及基地启用周转材料管理软件,建立健全周转材料总账,及时更新,随时掌握周转材料库存情况。

第六十九条项目物资部门和基地按照公司周转材料租赁中心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资料,确保上报资料及时、真实和准确,对于上报资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的,一经查出,根据情况追究项目物资负责人及物资核算员的责任。

第十五章奖罚

第七十条对于在周转材料设计、管理等方面做出重大奉献的,根据公司相关奖励方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七十一条未经公司审批,项目部擅自采购及加工、租赁、改制、处置材料等,公司成本预控部在项目成本测算中将不予以列入成本,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七十二条为了确保各项制度的顺利执行,保证资产的完好和基地人员的合法权益。

有违反以下条例的,将对基地主任进行调离岗位或交由纪委处罚:

1、因基地管理不善导致公司资产流失的;

2、基础业务不达标,尤其是账务回收业务达不到100%或清单档案管理执行不到位的;

3、不落实对外租赁等一事一报制度等有章不依、有规不行的;

4、对编造虚假数据,欺上瞒下,应付检查、监督或套取费用、奖励的;

5、利用新加工或改制业务,编造成本数据,谋取私利的;

6、对于利用公司资产干私活或者倒卖公司资产的;

7、连续三年不能完成公司绩效考核指标的;

8、其它违规违纪的行为。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周转材料管理方法》同时废止。

第七十四条本方法由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周转材料租赁指导单价明细表1-1

2、周转材料管理表格01-12

3、周转材料基地表格02-12

4、周转材料基地台账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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