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安全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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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安全标准
美国及欧洲玩具安全标准.
美国(CPSC)玩具安全条例
1.冲击试验:
1).冲击试验地板:
1/8寸厚的胶地板,需符合联邦的规格要求SS-T-312A,放在最小有2.5寸厚的石屎地板上作为冲击试验地板.它的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英尺.
2).试验方法:
a).普通玩具或儿童使用的对象:
年龄
试验物品的重量
冲击次数
冲击时的高度
0-18个月(包含18)
<3±0.01磅
10次
4.5尺±0.5寸
18-36个月(包含36)
<4±0.01磅
4次
3尺±0.5寸
36-96个月(包含96)
<10±0.01磅
4次
3尺±0.5寸
b).巨大的玩具或儿童使用的对象:
i).试验物品基部的面积是≧400平方英寸或试验品的体积是≧3立方英尺的时候,试验物品便视为巨大的玩或儿童使用的对象.
ii).推试验物品到刚过了试验品的重心而令它自动跌到冲击试验地板上,共3次).
2.压缩试验:
1).压缩试验测试工具:
压力磅
2).压缩试验测试程序:
a).玩具或儿童使用的物品表面能被儿童触摸但在冲击试验不能测试便需要做压缩试验.
b).压缩测试图盘应放在测试物品平行的表面上.
c).在5秒之内加至适当的压力,然后维持10秒.
年龄
压力
0-18个月(包含18)
20±0.5磅
18-36个月(包含36)
25±0.5磅
36-96个月(包含96)
30±0.5磅
3.扭力试验:
1).扭力试验工具:
扭力批
2).扭力试验测试程序:
a).玩具或儿童使用的物品的任何部件能够被儿童手指或牙齿抓牢的,便需要作扭力试验.
b).适当的扭力应在5秒内平均地加在测试部位上作顺时针的方向直至被扭曲至180度或已经到达适当的扭力便停止.
年龄
扭力
0-18个月(包含18)
2±0.2磅寸
18-36个月(包含36)
3±0.2磅寸
36-96个月(包含96)
4±0.2磅寸
c).维持2b的程序10秒.
d).除去扭力令测试的部件回复原来的状态.
e).在反时针方向重复2b和2c的程序.
4.拉力试验:
1).拉力试验工具:
拉力钳
2).拉力试验测试程序:
a).玩具或儿童使用的物品的任何部件若果能够被手指或牙齿抓牢的需要作拉力试验.填充玩具和豆袋亦包括在内.
b).测试的玩具或儿童使用的物品是需要做完扭力试验的相同的一个样本.
c).适当的拉力在5秒内平均加在测试部件主轴的并行线上.
年龄
拉力
0-18个月(包含18)
10±0.5磅
18-36个月(包含36)
15±0.5磅
36-96个月(包含96)
15±0.5磅
d).维持拉力10秒.
e).重复2c和2d的程序,但适当的拉力加在测试部件主轴的垂直线上.
5.弯曲试验:
1).弯曲试验工具:
弯曲测试器.
2).弯曲试验测试程序:
a).玩具或儿童使用的物品有金属线或其它的金属物料作为保持结构的材料.
b).测试的部件能被适当的拉力弯曲至60度的弧度,适当的拉力应加在测试部件和玩具或儿童使用的物品的相交位置上的2±0.05寸,若测试部件和玩具或儿童使用的物品的相交位置上没有2±0.05寸长,适当的拉力应加在测试部件的尖端.
年龄
压力
0-18个月(包含18)
10±0.5磅
18-36个月(包含36)
15±0.5磅
36-96个月(包含96)
15±0.5磅
c).测试部件用2秒的速度被严回作120度的弧度.
d).两个120度的弧度过程作为1次重复2c的程序30次,每10次停1分钟.
6.咬试验:
1).咬试验工具:
咬测器.
2).咬试验测试程序:
a).测试物品的任何部位如果有≦1.25±0.05寸的长度而设计的轮廓在任何的角度可以放进口裹的厚度不超过1.25±0.05寸而深度不小于0.25寸,这测试质量便需作咬试验.
b).测试物品需放在咬试验工具上,而放置的深度是从测试物品的0.25至0.5寸之间最脆弱的地方测试.
c).平均地在5秒内加压直至所需要的压力,接着维持10秒.
年龄
压力
0-18个月(包含18)
25±0.5磅
18-36个月(包含36)
50±0.5磅
36-96个月(包含96)
100±0.5磅
*.只适用于在口裹的玩具或儿童用品.
7.尖点技术性规格
1).尖点测试仪器.
2).尖点测试程序:
a).在正常使用及滥用测试程序的前或后,测试物品的任何可接触到的点或角都需要做尖点测试.
b).玩具或儿童使用的物品若有功能性的尖点而没有其它非功能性的尖点便不包括在尖点技术性规格.但需要有明显的标签声明有功能性尖点.
c).将测试的点或角伸进尖点测试仪的槽沟内,加以一磅的压力,若尖点测试仪的灯亮,那一个测试的点或角根据规格便被定为尖点.
d).测试的点或角若在装配好的时候不能伸进尖点测试仪的槽沟内,那么测试物品便需要拆散来作试验,若将测试物品拆散会影响测试的点或角的完整性,那些测试的点或角便需要被支持而令被测试的点或角的性质接近装配时的情况.
8.利边技术规格:
1).利边测试仪器:
2).利边测试程序:
a).在正常使用及滥用测试程序的前或后,玩具或儿童使用的物品上的任何可接触到金属或玻璃的边都需要做到利边试验.
b).玩具或儿童使用的物品若有功能性金属或玻璃的利边而没有其它非功能性金属或玻璃的利边便不包括在利边技术性规格,但需要有明显的标签声明有功能利边.
c).将一层聚四氟乙烯造成的胶带在没有拉紧的状态下贴上利边测试仪器的金属棍子上一周,胶带在金属棍子上重复的部分不能超过0.01寸.
d).测试的边在接触到利边测试仪器金属棍子上有胶带时,应加压1.35磅或直至测试边开始弯曲.
e).若测试的边能割破胶带不少于0.5寸,根据利边试验规格测试的边便成为利边.
9.细小物品规格:
1).细小物品测试仪器
2).细小物品测试程序:
a).任何玩具或儿童使用的物品故意或适合三岁以下儿童使用而拥有令儿童窒息或咽下的危险便需要做细小物品试验.这一个试验在正常使用及滥用测试的前或后都需要测试.
b).在正常使用及滥用测试之前,测试物品或测试物品可拆除的部件在没有施加压力下放进细小物品测试仪器.
c).在正常使用及滥用测度之后,任何被拆除的部件亦都个别地在没有施加压力下放进细小物品测试仪器.
d).若测试的部件在任何方向而没有施加压力下可完全的放进细小物品测试仪器内,那一个测试的物品便不符合细小物品规格.
美国(ASTM)玩具安全条例:
ASTMF963-96a
4.安全要求
4.1材料
-用新的材料
-无污染的再用材料
4.2防火要求
-参照第二十二和第二十三页
4.3毒性要求
4.3.1不得含有毒物质
4.3.2玩具连同食物一起包装的产品要符合CRF的卫生生产要求
4.3.3接触食物的产品要符合FDA的要求及应有安全使用标签
4.3.4玩具化装品要符合药物,食品及化装品条例
4.3.5油漆或类似的表面涂导要符合重金属含量要求
4.3.6玩具内有水存在
-做细菌测试
4.3.7填充物不得藏有不洁及尖镜物
4.3.8摇铃,奶嘴及咬牙胶不得含有DEHP
4.4电能/热能
-玩具如需用120伏特分支电路操作,须符合16CFR1505要求
4.5不连椟噪音
-不得大于138DB
4.6小部件
4.6.1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在滥用测试前和后均不得产生小部件.
4.6.2用口发动的玩具,经测试后圆珠或璜片之类的发声原件不得胶离.
4.6.336个月至60个月的儿童玩具如在滥用测试前发现有小部件,应加上警告字句,警告附合CPSC16CFR1500,19的要求,警告字句请参照附页.
4.7利边
4.7.18岁以下玩具不得含有触摸到的利边.
4.7.248个月以下儿童玩具不得有功能性利边,而48个月至96个月的儿童玩具如含有功能性利边,应在包装上加以说明.
4.7.3金属在滥用测试前和后均不得产生利边.
4.7.4铸塑玩具不得含有危险性的披锋.
4.7.5螺钉
-可触摸到的锋利部分需要保护
-作为保护用的部件在拉力,扭力及压力测试中不得脱落.
4.8尖点
4.8.18岁以下儿童玩具不得含有触摸到的尖点
4.8.248个月以下儿童玩具不得有功能性尖点,而48个月至96个月的儿童玩具如含有功能性尖点,应在包装上加以说明.
4.8.3木制玩具不可带有木刺
4.9突出物
-8岁以下儿童玩具不能含有可刺伤儿童的突出物件
-在滥用测试前和后均须符合
-突出物如藏有潜在性的刺伤危险,需加上适当的防护
4.10钉及紧固件
-不得存有触摸到的尖点,利边等危险.
4.11金属线用于娃娃或填充玩具内部
-尾部须同卷或护以防止尖点于滥用测试后外露
4.12包装薄膜
-包装胶袋与薄胶的平均厚度最小为0.0015inch(0.038mm),实际厚度不能小于0.00125inch(0.032mm).
-以下情况例外:
a)袋口周长小于14inch
b)袋口周长大于14inch,但结合其他边长小于23inch.
c)顾客开启包装时会毁烂的收缩胶膜.
4.13绳及弹性绳
4.13.1在滥用测试前和后,18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的绳,在5lb拉力下,长度不得大于12inch,如绳子是成环状,在5lb拉力下,其周长不得大于14inch.
自动回收的拉绳
-用于绳发动的18个月以下儿童玩具要
1.在2lb重力下,拉绳不能回收多于1/4inch.
2.直径小于1/16inch的单纤维拉绳,在1lb重力下,拉绳不能回收.
4.13.236个月以下儿童的拖拉玩具所用的有弹性绳子,如长度大于12inch.不得系有缠结物可令绳子成环状.
4.13.3连击飞行玩具的线
若线长超过6ft,在室温下不大于华氏75°,相对湿度不小于45%的环境下,其电阻度必须大于108Ωcm.
4.14轮胎及轴
a).9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经滥用测试后不能因轮胎脱落而产生割伤,刺伤等危险.
b).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的轮胎不得脱落而成为小部件.
4.15接迭及铰链
4.15.1可接迭玩具如有可能承受儿童重量的,须
a).有安全的栓子防止其突然倒塌或
b).在接迭部分有适当的安全空间,以防止手指脚夹伤等危险.
4.15.2铰链
铰链活动的部分如重量大于1/2lb,铰链间的空位不得在3/16inch至1/2inch之间.
4.16圆孔,缝隙与动力系统
经过滥用测试后,以下各项要求均需符合
4.16.1动力系统间的缝隙
96个月以下的机动玩具,动力系统间的缝隙不得在3/16inch至1/2inch之间.
4.16.260个月以下儿童玩具中,厚度小于0.062inch的金属或硬料部份,不得存在直径
1/4inch至1/2inch的圆孔.
4.16.3链及带
a).有可能承受儿童重量的链,如吊椅
-36个月或以下的儿童玩具中,如链扣空间可容下0.19inch棒,需要保护.
b).可乘坐的玩具的链与带
-传送动能的链与带需要保护.
4.16.4动力系统的可触性
60个月以下儿童玩具不能触摸到动力系统任何有机会导致夹伤儿童手指的部份.
4.16.5发条玩具
-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适用
发条件的两翼不得与玩具表面存有0.25inch至0.5inch的空隙.
-上发条的两翼上不得存有大于0.19inch的孔.
4.16.6弹簧
-承受儿童重量的玩具适用
-拉力或压力弹簧须防护,除非弹簧线距小于0.12inch或承受3lb及70lb压力力时,弹簧线距仍保持最少0.25inch.
4.17稳定性及超负重要求
4.17.1可乘坐的玩具及坐位的稳定性
-适用于60个月以下儿童玩具.
4.17.2侧面稳定性
-使用者双腿可自由伸展支撑,当座位高于指定标准,要进行10o斜台侧面负重测试,不得翻倒.
-使用者双腿在车内不能自由伸展支撑,在15o斜台侧面负重测试,不得翻倒.
4.17.3前后稳定性
在15o斜台负重测试中,玩具不得向前或向后翻倒.
4.17.4立定地上玩具的稳定性
-适用于高度30inch以上及重量大于10lb的玩具
-滥用测试后需要符合各项有关要求
-在10o斜台负重测试,不得翻倒.
4.17.5可乘坐的玩具及其座位的超负重要求
-滥用测试后,再做超负重测试,玩具不得产生尖点,利边,尖锐突出物及夹伤危险.
4.18限制空间
-此要求适用于儿童可进入的玩具及包围儿童头部的玩具.
-在滥用测试后,以下要求必须符合.
4.18.1通风要求
玩具内部体积大于1.1ft3,而所有边长大于6inch者,当两面受阻,仍随时有两个或以上合共2inch2的通风口可用,而通风口距离至少为6inch.
4.18.2关闭设备
在4.18.1所说的玩具的入口不可以有自动封锁结构其关闭设备必须可以以10lb力推开.
4.18.3面具类玩具
复盖面部的玩具至少应有两个面积合共2inch2以上而相距不少于6inch及没遮挡的通风口.
4.19模仿保护装置(如头盔,帽子,护目镜)
当一颗直径5/8inch,重0.56oz的小钢珠从50inch的高度跌到保护面上,不能产生利边,尖点或碎片.同时,需要在模仿保护装置上加上警告,提醒购买者此产品并非真的保护器.
4.20投射玩具
-硬性投射物尖端的半径不可小于0.08inch
-硬性投射物的动能不可超过0.08j.
-在滥用测试后,投射物不能有尖点,利边或小部件.
-保护件经测试后,不能脱落
-不能投射其他有危险性的异物.
4.21摇铃
在玩具自重情况下,不能进入并穿过指定的摇铃测试仪的深度.
4.22奶嘴
应符合所有cpsc的奶嘴要求,如:
拉力,尺寸,热力测试等.
4.23挤压玩具
-18个月以下儿童玩具适用
-在玩具自重况下,不能进入并穿过摇铃测试的深度.
4.24咬牙胶
-要求与4.23相同
-由液体填充的圆环或炼除外
4.25安放在婴儿未及同类产品玩具
应有警告及说明
4.26玩具箱
门或盖子的支撑物,铰链间隙,通风设备均须符合要求.
4.27电池操作玩具
4.27.1电池箱里必须永久性标有电极和电压的指示.(下面还有,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