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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之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

 

【分类】

1、乱用添加剂(三聚氰胺、膨大剂、塑化剂、瘦肉精、染色馒头、毒豆芽)

2、违法生产地劣质产品(地沟油、墨汁粉条)

3、农药的滥用和残留

4、工业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血铅超标)

5、婴幼儿衣物、玩具不慎入口。

【原因】

1、小作坊分散经营,散、乱、广,不利于监管。

2、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明确。

3、技术支撑体系、指标检测体系不完善。

4、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

5、源头污染和初加工环节污染问题依然较为突出。

6、百姓理性消费观念和鉴别常识相对缺乏。

【对策】

1、监测:

种植、生产加工、包装、储存等程序。

2、整治食品生产小作坊。

3、构建评估体系,完善相关标准。

4、建立突发重大事故应急机制。

5、专项整治行动。

6、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

 

【热点聚焦】

三聚氰胺记

三聚氰胺,俗称密胺、蛋白精,三聚氰胺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基本有机化工中间产品,对身体有害,不可用於食品加工或食品添加物。

曾经检出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名单(部分):

三鹿集团、圣元乳业、光明英雄乳业、内蒙古蒙牛乳业、雅士利集团、施恩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等。

2009年1月,三鹿集团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

三鹿奶粉事件主犯张玉军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配制出专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

2009年11月24日被执行死刑。

耿金平在明知“蛋白粉”为非食品原料、不能供人食用的情况下,多次将其添加至原奶中,并销售到三鹿集团等处。

2009年11月24日三鹿刑事犯罪案犯耿金平被执行死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局长李长江,2008年9月22日引咎辞职。

石家庄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冀纯堂,2008年9月17日被免职

截至2008年11月27日,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万余人。

从2008年9月14日到16日,河北全省损失生鲜奶5936吨,平均3000元人民币一吨的牛奶,除少量以200一吨贱卖外,绝大多数都被奶农忍痛无奈地倒掉。

三鹿集团2009年2月12日正式宣布破产。

随后,北京三元集团与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竞拍体以6.165亿元人民币成功竞购三鹿核心资产。

被动卷入这场风暴的2900名普通员工,其命运随企业一起沉浮。

2011年6月23日上午,河北省徐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案件,四名被告人被判刑。

近日青海、甘肃、吉林等省再现三聚氰胺超标奶粉,超标500余倍。

很可能是对尚未完全销毁的“三鹿问题奶粉”进行加工、销售。

三聚氰胺的影响至今仍未消除。

【影响】

1、三聚氰胺案给婴幼儿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使无数家庭从此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2、它使奶粉产业爆发了严重的信任危机,老百姓都不愿意再喝牛奶了。

3、它间接反映了政府严重的监管失职,导致公信力下降。

【原因】

1、企业家缺乏社会责任感,对于法律制裁存在侥幸心理,对于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完全漠视。

2、奶粉产业缺乏行业自律规范和起码的道德操守,一贯存在恶性竞争的行业惯例和违规操作的潜规则。

3、地方政府负有重大监管责任。

4、《食品安全法》在三聚氰胺案之后迅速出台,体现了政府立法层面日渐反应及时,但同时也暴露了以前法制建设的滞后性。

【对策】

1、食品监管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对性质恶劣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全面清查,绝不姑息。

并且加强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奶粉产业如果想要从这次危机中爬起来,必须拿出解决问题和赔偿到位的决心,否则,恐怕连奶牛都要跟着失业了。

3、温家宝总理说:

企业家要留着道德的血液。

其深刻内涵不言而喻,希望广大企业家引以为鉴。

【扩展】“三聚氰胺式”社会治理

“三聚氰胺事件”的本质,是一起建国以来极为罕见的产品侵权事件,生产企业是侵权人,终端消费者是被害人。

离奇的是,在这起事件前后,各级消委或消协一直保持着沉默——消协与乳协的博弈并未出现。

被孤立的被害人无法经由组织化而形成集体的谈判能力,成为“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以来至今的重要特征。

受害人最后只能被动接受政府和乳协的“施舍”,同时赔偿标准不明、赔偿内容不清、赔偿资金去向不公开、医疗赔偿基金运作信息不透明,这些乱象在博弈之初就已是定数。

集体诉讼或集团诉讼原本是“三聚氰胺事件”善后的可选项之一,但这条道路早早就被封堵。

有关部门更担心的,恐怕还是集体诉讼可能带来的社会压力和社会风险。

“三聚氰胺事件”是一个社会事件,却极其不合理地依赖行政手段和企业的道德自觉来化解。

在强政府和弱社会,强企业和弱消费者之间,抱团取暖本是弱者唯一的博弈手段,却被扼杀。

这种纠纷解决方式背后的维稳心理,是中国社会治理中仍将面对的“三聚氰胺”之一。

最差乳业标准

2010年出台的国家牛奶质量标准,最近再度引起社会关注。

这项标准,将过去每毫升细菌总数50万个、蛋白质每百克2.95克,分别调整为200万个和2.80克。

细菌数提高了150万个,而蛋白质则下降了0.15克。

如此标准,被做为“中国乳品标准创全球最差标准”。

【分析】

1、一方面,过高的标准,会导致牛奶的价格提高,或者是造假之风的盛行,类似用三聚氰胺来对付乳蛋白的检测。

所以降低标准可以避免一部分生乳出现监管缺失问题。

2、另一方面,降低标准,可能保证了相关企业和行业的短期利益空间,但会带来更大的食品安全危机和更多的经济损失。

3、无法解决我过乳业现阶段存在的利益驱动、责任缺失、监管不力等问题。

 

塑化剂

6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立即禁止采购和使用广州市美益香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番石榴香精,广东省江门市高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粉、液态酥油和蛋牛奶香油,江门市展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酵素改良剂,杭州溢香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香精、绿茶香精、杏仁香精。

  截至5月30日得统计数据显示塑化剂牵涉的台湾厂商达到206家,可能受到污染的产品522项,几乎所有台湾主要食品厂商都牵涉其中。

包括统一企业,长庚生物科技,白兰氏,台糖、台盐等知名厂商都陆续发现部分产品遭到塑化剂的污染,这些产品不仅涉及到运动饮料,水果饮料、茶饮料,就连水果糖浆、儿童钙片、乳酸菌咀嚼片等都统统卷入了其中。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浸会大学生物系一项研究发现,在二百名市民的血液样本中,九成九含有“塑化剂”。

但由于“塑化剂”未纳入香港恒常食物监察计划内,令市民进食后“中招”也不知。

负责研究的浸大生物系副教授黄港住表示:

“这类化学物料有可能一直存在于食物中”,直至台湾爆发有关风波后,才令港府“如梦初醒”。

  6月18日,我国内地药品也检测出塑化剂。

【分析】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开展对药品中塑化剂的检测排查。

然而,对大多数人来说,塑化剂依然是个陌生的名词。

2、今年6月1日,卫生部发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其中就包含了17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但其中并未列出塑化剂。

这就意味着,在此之前,卫生部门并未对塑化剂类物质保持足够重视。

3、有药学专家表示,目前我国还缺少对塑化剂用于药物的安全性研究,对此类物质的具体使用量和检测方法、标准等,都还没有相对详尽的规定,也缺少系统的研究。

4、塑化剂的问题,再一次暴露了国内食品安全检测上的“硬伤”。

一颗“隐形的炸弹”在我们的雷达上面不可见,只有爆炸的那一刻我们才会惊醒。

塑化剂检测列入婴幼儿服装国标

从广东省质监局举办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质量分析会上获悉,目前我国执行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国家标准中,对塑化剂项目并没有纳入限制规定,而新制定的国家标准中则增加了该项目,国家规定在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不得检出塑化剂。

据悉,目前新国标已完成制定,正在向国家标准委报批。

【分析】

1、塑化剂是工业上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在儿童服装中也常会使用到塑化剂,如涂料印花、塑料配件、饰物等,婴幼儿可能通过咀嚼、吸吮直接吸入塑化剂。

2、新国标除了对塑化剂的限制规定外,对国内婴幼儿和儿童服装的重金属、致癌染料和致敏染料、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项目均有增加限制。

婴幼儿制品上不应使用在外观上与食物相似的附件,在服装里面不得有易损伤皮肤的线头和接缝等。

地沟油

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长期食用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

由于存在不小的经济诱惑,仍有人铤而走险销售地沟油。

针对民众反映强烈的地沟油问题,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7月发布文件,决定组织开展地沟油等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西瓜彭大剂

近日,江苏省丹阳市700多亩现代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园里,许多西瓜未成熟就竞相炸裂。

专家通过走访发现,确实有农户发生大量裂瓜之前使用了膨大剂,不能排除膨大剂使用时机不当这一因素。

同时,专家表示,只要是在正常使用量范围内,膨大剂是安全的。

西瓜开裂引发关注,人们担心,使用了膨大剂,西瓜会爆炸,植物激素是否存在滥用风险,用激素催熟的瓜果会不会对人体有害。

“西甜瓜膨大增甜剂”号称可以带来30%以上的增产效果,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认为,如果让孩子服用激素促进长高,我们会说这是拔苗助长,难道给作物使用膨大剂促进增产,就不是拔苗助长?

专家认为,只要是在正常使用量范围内,膨大剂是安全的。

至于大个瓜果,有可能是品种改良、技术改进的结果,也有可能是膨大剂催熟的结果。

但是只要是按照国家规定适量使用膨大剂,是非常安全的。

此外,瓜果从使用膨大剂到上市出售,会经过一段时间的间隔期,其残留基本测不出来,对人体没有什么副作用。

 

瘦肉精

瘦肉精是一类动物用药,将瘦肉精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

它属于非蛋白质激素,耐热,使用后会在猪体组织中形成残留,尤其是在猪的肝脏等内脏器官残留较高,食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其主要危害是:

出现肌肉振颤、心慌、战栗、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和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严重的可导致死亡。

【事件一】双汇瘦肉精事件

  消费者熟悉的双汇集团旗下公司被央视3·15特别节目曝光。

央视报道,双汇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但猪肉不检测“瘦肉精”。

【事件二】安徽雨润午餐肉瘦肉精事件

  素来以质量著称的全国肉制品龙头企业“雨润”,万万没想到会栽在午餐肉上。

2009年安徽省质监局曾经通报,阜阳“雨润”、合肥“腊味思”各有一批次午餐肉和腊肉检出含有禁用物质“瘦肉精”。

【事件三】山东瘦肉精羊

  4月1日,由山东省庆云县运往河北省青县宰杀点待宰杀的198只绵羊,被河北省畜牧局现场抽检出“瘦肉精”成分。

2日,该省兽药监察所对查获的疑似“瘦肉精羊”进行二次检验,抽取48份尿样,经检测全部为“瘦肉精”阳性,这批待宰羊随后由当地农业部门异地封存圈养。

中新社石家庄4月11日电(记者牛琳)河北省畜牧局11日透露,由山东流入河北的198只“瘦肉精羊”已全部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目前,该案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毒豆芽

毒豆芽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豆芽,它外表看似新鲜,但是至少含4种违法添加剂,尿素超标27倍。

2011年4月17日,沈阳警方端掉一黑豆芽加工点,老板称这种豆芽“旺季每天可售出2000斤”。

2011年6月10日德国宣布,流行于欧洲的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的源头为毒豆芽。

染色馒头

染色馒头是通过回收馒头再加上着色剂而做出来的。

2011年4月初,《消费主张》节目指出,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和联华超市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

这些染色馒头的生产日期随便更改,食用过多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墨汁粉条

用玉米淀粉制作所谓的“纯红薯粉条”,为让色泽形似、口感筋道,竟然添加墨汁和工业用料石蜡。

28日上午,中山市质监局在港口镇铺锦村偏僻鱼塘处查封一家粉条工厂,当场查获约1万斤假粉条成品。

令人惊讶的是,这家工厂证照齐全。

该厂房极为隐蔽,附近亦有一片树林做掩护。

执法人员来到这家作坊时,机器正轰鸣作响,作坊内一片狼藉。

一位工人正将调兑好的黑色液体大勺地加入淀粉搅拌机内。

盛装黑色液体的水桶边蚊蝇乱飞。

检查发现,该作坊的红薯粉是用普通玉米淀粉做原料。

现场还发现大量墨汁、柠檬黄60、果绿等添加剂,黑色液体也正是由这些添加剂兑成。

执法人员当场查获1万多斤已包装好的“纯红薯粉条”成品,还有大量半成品在晾晒或浸泡。

执法人员说,前两天接到市民投诉电话,称吃了从市场上买的红薯粉后上吐下泻。

中山市祥明食品有限公司因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劣粉条制品(“纯红薯粉”、“珍珠粉”),已被中山市工商局、质监局分别于4月26日、27日吊销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罗建明、罗祥生、严卫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依法逮捕。

  中山市“墨汁粉条”案件发生后,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对米面制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

血铅超标

偶然机会,陕西凤翔县长青镇6岁女童苗凡被查出“铅中毒性胃炎”。

随后长青镇两个村庄615名儿童被确认血铅超标,其中166人属于中度、重度铅中毒,需要住院进行排铅治疗,而最可能造成血铅超标的是东岭集团冶炼公司,但其废物排放量都合乎国家标准。

附近数百愤怒的村民冲击东岭厂区,厂区铁路专用线把近300米围墙掀翻。

随后,宝鸡市市长戴征社赶到东岭集团,向冲击厂区的数百名村民鞠躬道歉,并承诺凡是患儿驱铅治疗的费用,以及搬迁方案的费用,政府将尽最大努力予以承担。

【铅中毒的现状和筛查】

从1995年~2000年我国有近二十个城市对14000名1~12岁儿童进行了血铅水平的调查,这些城市包括:

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武汉、沈阳、长春、太原、兰州、郑州、杭州、无锡、徐州、克拉玛依等。

其结果不容乐观。

有的城市几乎所有工业区内的儿童都已有铅中毒。

有些城市儿童血铅水平堪忧,太原市5所幼儿园进行血铅筛查,60%以上的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铅中毒。

我国儿童铅中毒状况已远远超过工业发达的国家。

无论是平均血铅水平还是铅中毒的流行率均已明显超过美国儿童。

从上述的结果来看,已严重影响二十一世纪我国的人口质量。

我国儿童铅中毒是普遍存在的,但报道的大多数数据仅存在调查研究阶段,并没有真正开展血铅的筛选和门诊的检查。

为了保护儿童的健康,免受铅毒的危害,我们应该尽快在全国开展血铅门诊,使受铅毒危害的儿童尽早医治。

【分析】

1、血铅超标虽然是“病从口入”,但直接反映了环保工作没做好,工业企业对经济利益之外的社会责任完全漠视。

2、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之初,往往存在着重经济、轻环保的政绩观问题,甚至对部分工业企业在环保问题上“开绿灯”。

3、中毒症状往往需要长时间才能反映出来,加上本来就权责不明确,百姓很难得到合理赔偿。

4、我国少年儿童血铅含量令人担忧,影响二十一世纪的人口素质。

记者黑名单

6月13日,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卫生部共同主办的“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上,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称,正在打造一个健康的媒体报道平台,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建立黑名单,以此打击他们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的势头。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舆论一片哗然。

【分析】

1、卫生部是国家医疗卫生的主管部门,也是食品卫生的监管部门。

在食品卫生的监管上,主要是履行《食品卫生法》赋予的食品卫生监测、检验、技术指导、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制定食品卫生评价标准、实施食品卫生检查监督等8项职责。

作为卫生部的所属机构新闻宣传中心,也须紧紧围绕卫生部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既然如此,要建立“黑名单”,绝不是什么记者的“黑名单”,而是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黑名单”,以及问题食品“黑名单”。

这样才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打击食品卫生违法行为,改善食品卫生状况,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建立记者“黑名单”,还有抹煞舆论监督功绩之嫌。

近年来,包括食品卫生问题在内的许多重大事件,许多都是媒体记者经过深入调查、甚至冒着风险揭露出来、相关媒体予以广泛报道而形成围剿之势的。

媒体在曝光这些问题上,可能有失准之处,这在所难免,因为他们并非专业人士。

至于“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些错误信息”,不过是个别记者和个别现象,不能因此否定媒体监督的整体作用。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事件一】

6月28日,深圳市疾控中心和市市场监管局在麒麟山疗养院联合举行了首次大运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通过对疑似病例的先行处置、送诊、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救治、信息报送、信息汇总分析等应急处理,检测各部门对大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据悉,为及时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大运村餐厅每餐食品均需留样,且大运场所内食品安全事故须30分钟内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也必须及时发布。

发生大运会食品安全事故时,必须进行信息报送。

据介绍,为避免重复报送导致的人力浪费,卫生部门可分情况上报。

第一种是涉大重点人群在大运会场所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如果症状较轻,由驻点医疗卫生团队诊治,不需要送医院治疗的,由驻点医疗点负责报告。

第二种如果症状较重,由驻点医疗卫生团队转诊到定点医院救治,驻点医疗卫生团队负责通知辖区的疾控中心人员进行调查及信息报告。

第三种是涉大重点人群在大运会场所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患者自行到医院治疗的,由接诊的医疗机构通知辖区的疾控中心人员进行调查及信息报告。

 

【事件二】

近期,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为提升学校食品管理人员的隐患意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日前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演练。

此次演练情景设定为某小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当日下午2时,街道辖区某学校报告,该校5名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后陆续出现呕吐、恶心等症状,并迅速送到区人民医院就诊。

街道市场安全监管分局马上派出执法人员进行核实,并上报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和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事故性质和影响范围情况,街道立即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Ⅳ级响应,成立应急指挥部,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物质保障组等应急处置小组迅速到位,开展调查取证、证据保存、检验等工作。

云东海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演练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监管部门的责任感,切实提高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路甬祥谈食品安全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6月29日指出,目前,中国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已初步建立,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所加强。

但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诚信道德低下,仍然造成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

有的食品生产企业滥用甚至违禁使用农药、兽药、激素和饲料添加剂,造成食品原材料污染。

有的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

源头监管薄弱是一个相当突出的问题。

目前,食品安全由多部门分段监管,仍存在分工不明确,监管环节缺失等问题。

此外,配套法规不够完善、总体检验检测能力不强、对生产经营人员教育薄弱等都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之一。

【整理】

1、一些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

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出于对维护稳定的错误认识,以及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等原因,对食品安全事件不能及时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有力打击,个别监管部门和人员甚至玩忽职守,致使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机可乘并铤而走险,肆意制售不安全食品并流向市场。

2、在实际监管工作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一些地方在发生问题后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如各地方食品安全办公室设置不一、权限不一,尚不能有效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

要改革和完善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解决好分段监管中的衔接问题,减少监管交叉,防止监管空白,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食品源头污染和初加工环节污染治理力度。

3、当前食品安全源头污染和初加工环节污染较为突出,如滥用甚至违禁使用农药、兽药、激素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造成食品原材料污染。

建议国务院制定完善标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化肥的行为,予以整顿,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广食用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的基地化规模化,提高组织化程度。

4、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成本太低,给违法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和侥幸心理。

检查组建议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搞好行政惩处与司法惩处的衔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

同时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监管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也要加大惩处力度。

5、鼓励新闻媒体监督,及时揭露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投诉“责任田”

6月29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该市进一步明确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七个部门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食品安全在各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负责,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扯皮。

其中,食品安全委员会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和咨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餐饮有关问题的投诉与举报,质监局受理生产领域有关问题的投诉举报,工商局受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有关投诉举报,商务局受理“黑心肉”等投诉举报问题,公安局受理“非法添加剂”等投诉举报,农业委员会受理问题农产品的投诉举报。

该市并实行“首问负责制”,食品安全问题哪个部门先发现哪个部门先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报牵头单位协调处理。

处理完毕后,由最初受理单位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不得推诿。

食品添加剂检测体系

【事件一】

卫生部4月重新汇总发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同时公布相应检测方法。

卫生部公布的这份名单中,包含共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

卫生部曾在今年3月1日明确,公布的47种非食用物质都不是食品添加剂。

“长期以来,一些单位混淆了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界限,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如苏丹红等)都称为添加剂,将添加非食用物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归结为滥用食品添加剂,加深了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

”卫生部指出。

同时,相当部分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方法暂缺。

47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中,有25种物质在检测方法一栏空白或者填“无”。

22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中,也有12种在检测方法一栏空白或者填“无”。

食品安全不是靠监管、检测出来的,而是要靠过程管理。

针对小作坊的监管,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并未明确。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但具体管理办法由地方依法制定,而直至目前,以广东省为例,地方还没有出台这样一套法规。

 

【事件二】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食品添加剂六成无法检测”,而卫生部并不认可这样的说法,该部门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我国现有的2314种食品添加剂均有相应的检测方法,对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残留量的检测管理与发达国家基本一致。

卫生部2011年5月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共2314种,并规定了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原则。

这些食品添加剂品种在国内外广泛使用,并经过了国际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安全性评估。

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332个常用品种中,274个已有产品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覆盖率达82.5%。

目前,卫生部正在继续加紧依法修订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

这位负责人也承认,我国地方基层食品添加剂检测的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有关部门在“十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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