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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置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做到生产有序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对专业工程分包进行全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为完成合同约定工期,质量标准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制定本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施工管理由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负责。

  2、公司成本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分包单位的选择和合同签订。

分包合同签订前,分包合同经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集体评审,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二、分包商的选定

1、分包商必须具备公司确定的以上资质,各种证件齐全。

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分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成本控制中心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成本控制中心保留复印件一套。

2、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分包商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

  3、分包商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工程的确定

  1、需要分包的项目由成本控制中心确认后,报公司总裁批准后可进行分包。

  2、分包程序

  

(1)分包项目确认后,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公司其它部门共同参加考察等活动,确定合格分包商。

  

(2)需要招标的分包工程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编写、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标底。

一般项目由成本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重大项目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产品研发中心、企管中心等参加评标工作。

  (3)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商优选顺序,报总裁批准。

  (4)成本控制中心签订合同。

由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施工。

  (5)分包合同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会签手续,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发放并登记台帐。

四、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1、分包队伍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后,需提交以下资料交给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备案。

(1)分包单位现场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情况、进场人员名册、身份证、操作上岗证和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质量和安全证书等资料;

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对上述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复印件应由专人与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归档保存。

(2)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资料;包括管理图、制度、管理人员及责任人。

2、由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现场工程部、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召开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

会议主要内容为:

(1)介绍在各单位情况及人员,和周边外围情况;

(2)介绍工程目前的工程进度情况互相;

(3)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工程管理中心、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4)分包单位水、电接驳口安排;生产临建位置的安排,生活及办公临建由分包单位自行解决。

或现场工程部组织由分包单位同总包单位就水电费用商谈达成协议,总分包单位所签水电费用协议现场工程部仅作为见证方签字。

(5)分包工程图纸会审时间安排;

(6)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否则总包单位有权通知现场工程部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7)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程半成品相互移交,必须履行移交手续,移交前由该项施工单位负责该项的成品保护,移交后由接收单位对该项成品保护负责。

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在移交时仅作为见证方在交接资料上签字,对移交项目的成品保护不负责任。

(8)根据合同约定,分包方的工程资料移交给总包或其它施工单位时,接收方须对资料的质量检查验收,如因资料原因造成接受资料方付连带责任。

(9)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a、进场后10天内分包单位须向甲方现场工程部、总包单位报分包工程的总体施工计划(须为时标网络计划),

b、每月23日前向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提交本月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总结和下月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计划,总结及计划分包单位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c、每周四下午5点前,向现场工程部及总包单位提交本周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总结和下周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计划,总结及计划分包单位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10)、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根据工程施工总体部署,与分包单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目标、施工任务、安全、质量和进度等要求。

内容应包括:

a、人员进场要求;

b、材料设备进场要求;

c、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d、施工管理要求;

e、质量管理要求;

f、生活区管理要求等。

3、对于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技术复杂或要求高、易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工程,施工前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应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进度和环保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4、施工技术管理。

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要认真审核合格分包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根据工程进度,实行动态监督、检查、控制。

负责审查专业工程分包的供方的结算工程数量。

组织好工程竣工验收。

5、队伍管理。

分包单位的队伍管理由其自行管理,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要派责任心强、熟悉技术和管理、作风正派的人员指导检查,要从严监督管理。

分包单位所使用的人员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用工法律法规,要保障所使用人员合法权益、劳动保护和身体健康,确保劳动工资及时发放。

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对工程分包单位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1)分包单位人员的增减、变更应报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审批,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尤其是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人员。

未经同意随意更换人员,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勒令其退场。

未经登记和岗前培训的分包单位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分包单位每月应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并及时向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提报人员变更情况。

(3)对于分包单位人员的进场、退场,要做好书面记录。

(4)新增人员也要按进场管理规定进行查验资料和进行入场教育。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要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督促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7、质量管理。

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要严格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对合格分包单位正在施工的分包专业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后应依据分包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标准及时组织验评,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严格执行工序验收制度和验收工程管理中心规定的工序验收表格。

8、材料管理。

分包单位所进场材料,每批次材料必须经过现场工程部责任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卸车使用,否则按照《现场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9、机械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人员要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所提供、使用的机具和设备的数量、质量情况,并按合同约定实行报验制度,确保其满足施工要求。

10、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要严格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是否遵守政府的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要求。

11、关键特殊作业活动中,应禁止分包单位人员单独作业,应指派有足够生产经验的企业自有员工带班作业,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

12、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要监控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工程分包单位恶意拖欠、克扣、挪用民工工资的,一经查实,将改为代付方式,由用工单位直接向民工个人支付民工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分包单位进行处理。

五、监督检查与处罚

1、分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10000元(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的罚款,情节特别恶劣的予以清退出场,从“合格工程分包单位名录”中除名,取消准入资格。

(1)不按规定交验单位、个人资料、证件,不按时办理经营、务工手续的,私招滥雇人员的。

(2)信誉差,施工能力差、生产要素配置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不服从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部管理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存在隐患,可能产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3)协调配合不力,不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4)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发生严重打架斗殴、盗窃行为的。

(5)克扣、挪用劳务费用,不能及时按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6)违反合同要求的其它管理规定。

六、其他

  1、本规定为XX集团范围内通用办法,各工程管理中心将根据XX集团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2、本规定为完善部分执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3、本规定自分包单位签收之日起执行。

4、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8日

附:

《×××××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附件:

×××××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工程现场施工管理,明确参建各方责权关系,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控,保证项目高效、安全、有序的正常运行,按时、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成本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施工规范》、《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和合同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住宅项目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要求的条款,特制定本规定。

项目参建各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等)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1、本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2、施工中应遵守相关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和要求。

3、生产工人应遵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本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尽职尽责,确保合同目标的有效完成。

5、本规定中的“罚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对完成合同目标有潜在影响的行为或事实而实施的经济处罚,大体如下:

(1)对于个人违章,尚未对工程质量或安全等造成损失的,先进行批评教育,再次违章为“习惯性”违章,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

(2)对于个人违章,已造成损失的,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并应按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违反工程管理制度的,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

(4)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的,应视为相关单位违约。

(5)违反1—4条均属于违章,均应采取相应经济处罚和合同措施制约。

下列条款中“罚款”是为避免施工中常见的不合格项目,未提及到的不合格项目参照本规定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本管理规定规定的处罚,并不影响合同约定奖罚的执行,同时接受奖罚并不能免除由于违约所造成的其它损失。

(7)各项“罚款”由所属单位上缴XX集团财务部,各相关单位自行负责落实到相应责任人员。

(8)参建单位未按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的管理制度办理业务的,对违反相应制度、流程、程序的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返工、工期延滞、停工等不良影响由责任单位承担。

(9)有关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等事宜“视为违约”的罚款,处罚需报请甲方项目工程部签认,到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10)各类“罚款”应以书面文件为准,被处罚单位签收后生效。

若被处罚单位拒签,执行单位应标注拒签说明,处罚额度增加1-3倍,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11)各类罚款XX集团财务部负责统一办理记账手续,成立专项基金,用于工程奖励和其他有利于工程建设方面。

(12)违约的依据:

合同或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等;

×××××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流程和工程管理中心相关规定。

政府职能部门、当地管理机构、委托单位、建设单位、监理等单位下发的书面文件(联系单、通知、函、会议纪要等)。

第二章参建单位责任与义务

1、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劳务监管体系,并安排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质检、安全、资料、劳务监督等管理人员,并在开工前7日报送工程管理中心,否则禁止开展后序工作。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否则给予5000元/人/次罚款。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侮辱、漫骂甚至殴打甲方管理人员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批评、勒令更换等处理,并给予100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相责民事及刑事责任。

2、工程开工前7日,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项目工程部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并经工程管理中心复核,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工。

3、工程开工前,各参建单位必须应充分学习、审核施工图纸,学习、审核时间原则为10天,施工图会审在基础施工前由XX集团产品研发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施工图纸必须通过甲方、监理、勘探、设计、施工单位会审后方可进行施工,未经会审的图纸不得使用,如施工单位自行施工,因图纸问题造成的返工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有权索赔。

由于甲方原因未进行图纸会审先行开工,返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图纸会审纪要》由施工单位整理,经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会签确认后,方有效,作为工程施工、验收及结算依据。

5、工程开工前10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通过甲方项目工程部审核、工程管理中心复核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

施工单位应按经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

如确需调整,要求调整的单位必须提出《工程施工方案变更申请》,按程序审批。

6、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技术准备:

施工单位要充分组织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图纸会审纪要编写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图纸会审纪要,工程资料等技术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做到施工方案先于工程施工,工程资料与工程同步,否则由此造成停工、经济损失由相关单位承担。

7、施工单位针对相应工程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工种、数量、时间。

用劳务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将劳务公司资质报XX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报审、备案。

对所有进入本工地的劳务人员实行名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及相应技术级别,进入及离开工地日期。

8、各参建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服从项目工程部的通知、联系单、指令等现场管理。

对于不服从管理,又无书面回复,则视为不配合工作或违约。

9、承包单位应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若由于处理不好农民工工资问题,由此引起的一些不良后果均由承包单位自负,造成不良影响者,若发生农民工上访或聚众闹事事件乙方必须妥善自行解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将给承包单位10万元的经济处罚。

10、根据工程需要,工程管理中心有权委派工地各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区域范围内的某项临时工程或紧急工程任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否则处罚5000元。

对于产生的费用据实办理签证。

11、各单位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在现场施工时间内必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经甲方项目工程部同意,且每月必须签到22日历天以上,缺勤按200元/天进行处罚。

施工单位主要岗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离岗必须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人员接替工作,并报项目工程部重新审批。

12、参建各方应加强信息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保证体系、进度计划及时上报;通知及联系单及时回复;图纸会审充分组织;技术变更签证手续、付款手续适时办理;资料档案的管理必须同步,保证资料随工程进度进展归档,其间相关审批必须及时或在规定时间内,否则由此造成经济和工期损失由相关单位承担。

第三章工程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节工程会议管理

一、工程会议要求:

1、工程现场相关的会议尽量在所在工地项目会议室召开。

2、会议应尽量简短,原则上时间不超过60分钟;能够合并的会议应尽量合并召开。

3、会议必须以解决问题为目的,需要决策的会议必须有结论。

4、现场项目工程部负责组织并做好记录。

5、参加单位及人员:

现场项目工程部全体人员、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执行经理)、技术总工及相关人员。

会议纪律要求:

(1)会议期间手机铃声改为会议模式,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手机铃声响一次罚款100元。

(2)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除特殊原因需请假外,对缺席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执行经理)罚款300元、对迟到、早退的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对缺席、迟到、早退的其它人员分

别给予100元罚款。

二、第一次工地会议

1、会议时间:

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

2、会议地点:

施工现场会议室

3、参加人员: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全体管理人员。

4、会议内容:

(1)各方分别介绍自己的组织架构及人员分工。

(2)建设单位提出管理要求。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介绍工程准备情况。

(4)建设单位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5)确定例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议题等。

三、现场专题会

以下分部、分项工程需召开专题会议

(1)、深基坑开挖;

(2)、桩基施工;(3)、混凝土浇筑;(4)、内墙粉刷、地坪、顶棚分项工程;(5)、地下室、卫生间、屋面防水工程;(6)、保温工程;(5)、门、窗安装工程;(7)、电梯安装;(8)、外墙涂料、面砖工程(9)、消防、喷淋、通风、监控安装工程。

1、会议时间:

根据现场情况临时确定时间。

2、会议地点:

施工现场会议室。

3、参加人员:

项目工程部经理和楼号责任工程师、工程管理中心总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工人班组长。

4、会议主要内容:

(1)提出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方案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要求。

明确、制定工期计划。

(2)针对图纸、较难控制的工序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3)针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四新技术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针对工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文明等问题组织项目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进行分析、整改、制定改进措施。

5、项目工程部指定人员负责记录、整理会议内容,形成《项目专题会议纪要》,各专题会议必须统一存放在一个档案盒内并编号。

四、监理例会

1、会议时间:

监理例会为每周一次,会议时间由各项目工程部决定。

2、会议地点:

施工现场会议室。

3、参加单位:

项目工程部全体人员、总包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技术管理人员。

4、会议由项目工程部经理主持,会议纪要由项目工程部整理完成,内容经与会各方签认,经项目工程部经理审阅签发后发放各与会单位。

5、会议主要议题为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工种、各工序的配合。

6、监理例会纪要中涉及费用变更的内容,应按照公司规定出具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

7、监理例会内容:

(1)施工单位项目部汇报上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及采取的措施,对没达到周计划的分析原因及下一步将要采取的措施;下周施工计划;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

(2)项目工程部经理通报上次会议提出的整改事项的完成情况、本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原材料进场的质量情况,提出整改及预警要求,明确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工序及控制措施。

(3)总包单位项目部提出需甲方协调、安排的事情及提前预控事项。

(4)项目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通报甲方日常巡视,夜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罚款情况,对下一步施工管理提出要求,解决各方提出的需要协调的问题。

五、工程例会

1、会议时间:

监理例会为每周一次,会议时间为每周五下午15:

00。

2、会议地点:

工程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

3、参加单位:

项目工程部经理、总包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技术管理人员、安全员。

4、会议由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主持,会议纪要由工程管理中心整理完成,内容经与会各方签认,经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审阅签发后发放各与会单位。

5、会议主要议题为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工种、各工序的配合。

6、工程例会内容:

(1)工程管理中心总(副总)经理通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本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2)总包单位项目部提出需甲方协调事项。

(3)解决各方提出的需要协调的问题。

第四章工程检查制度

一、资料检查:

资料管理部资料员每月二十五前对施工资料进行检查。

对施工资料缺失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200-1000元,并限期补齐,否则加倍处罚,并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原材料检查:

对施工单位项目部进场的原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通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相应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检查材料实体质量和相关合格证明资料,检查核对复试报告,并现场取样封存和送检,对于原材料入场在厂家、规格、具体数量等方面隐瞒不报、漏报或虚报数量的,或者入场材料不是双方合同约定或甲方许可的,按照合同、补充协议和现场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综合检查制度:

1、工程管理中心每月最后一周组织对项目组织现场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等检查;并对施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作为月评比依据其中之一。

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把检查结果整理在综合检查通报中。

2、参加人员:

(1)建设单位:

工程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总工,项目工程部经理、安装工程师,资料检查员、XX督察部全体成员、监理公司资料员。

(2)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资料负责人

3、检查内容:

(1)检查工程项目本月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2)检查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3)检查工程资料情况;

(4)检查成书面材料,由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整理,然后送达参检各方。

4、工地检查参加人员迟到一次罚款100元,无故不到罚款200元;项目经理迟到一次罚款200元,无故不到罚款300元。

罚款以现金方式交到工程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处,否则加倍处罚。

5、检查及例会议定事项未落实者,根据性质轻重,处以1000—5000元的处罚。

6、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评比,并实行奖罚制度,第一名奖励20000元,挂流动红旗;最后一名处罚20000元,挂黑旗;倒数第二名警告,挂黄旗;评比内容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进度、质量综合检查结果。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齐全并于施工同步。

1、施工现场按市文明标准化工地合理布置,现场规划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充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规划,合理部署施工现场,形成总平面布置图。

包括临建、设备、材料堆放、安全设施、水电线路、施工安全通道、五牌一图等,否则罚款500-2000元,并限期整改。

2、施工区域设置的围挡材料必须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一般路段高度不应低于1.8M。

主干道不低于2.5M。

否则罚款2000元,并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立门卫,建立门卫制度。

门卫处要配备保证至少10顶安全帽,以备各级领导或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门口处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门头必须设置企业标志并符合公司规定要求。

门口内外地面必须硬化,设置冲洗车辆轮胎的设施。

否则罚款500-5000元,并限期整改。

4、施工现场必须硬化,场地内不得有积水,施工物料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堆放,并按照规定要求码放整齐、规格分类、挂牌标识。

易燃、易爆物品按品种、名称、规格、挂牌分类存放,设专人管理,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否则罚款500-5000元,并限期整改。

5、凡在建筑物或设备高处落物坠落半径范围内的机械加工区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搭设牢固、美观,悬挂安全标示。

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应按规定搭设,入口处左右两侧应全封闭,悬挂安全警示牌,道路应通畅,不得堵塞,转弯处应有指示牌。

机械防护棚及安全通道顶部材料可采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当使用竹芭等强度较低材料时,应设置双层防护棚,上部悬挂喷绘。

否则每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整改,未按规定期限整改完成的每处罚款5000元。

6、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整齐,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

楼内的钢管及模板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不得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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