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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前言I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2.1设计变更1

2.2现场签证1

3职责1

3.1集团成本管理中心1

3.2集团研发中心1

3.3集团项目管理部1

3.4公司成本主管部门1

3.5公司研发主管部门2

3.6公司工程主管部门2

4变更签证的管理原则2

5其他要求3

6附录4

附录1流程图5

附录2管理审批责职表6

附录3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审批单7

附录4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指令单8

附录5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实施情况确认单9

附录6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造价确认单10

前言

本制度明确了变更签证管理中的权责划分,规范了变更签证操作程序,建立了变更签证审批路径,为变更签证管理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集团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本制度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起草并归口管理。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对变更签证办理过程中的权责划分、操作流程、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是开展变更签证管理的制度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及各区域公司。

2术语和定义

2.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由研发主管部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经工程主管部门交由施工单位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2.2现场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其中:

2.2.1经济签证:

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某种特殊原因而造成的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的增加,对增加的工作内容、工程量等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文件。

包括签字认可的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零星工程签证等。

2.2.2见证签证:

对合同范围内的、需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

3职责

3.1集团成本管理中心

3.1.1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3.4公司成本主管部门

负责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成本预估、造价确认以及结算,确保的在动态成本中及时准确反映;并通过数据的整理与分析,提出相应管理建议。

3.5公司研发主管部门

3.5.1负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起设计变更,包括建筑、结构、安装、景观、装饰等专业变更,是设计变更发起的唯一主办部门,对设计变更发起的及时性、内容的准确性负责,严禁事后补单。

3.5.2负责与设计院对接,盖章签发变更图纸,并负责变更图纸的审核。

3.5.3负责接收、汇总、审核工程主管部门、营销主管部门等的变更要求。

3.6公司工程主管部门

3.6.1对变更、签证施工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时性、准确性及对工期质量的影响综合评判,严禁事后补单。

3.6.2工程主管部门是与施工单位进行资料对接的唯一出口,负责变更、签证的收集整理、归档、发放,并对各种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6.3配合成本主管部门对变更、签证的结算工作。

4变更签证的主要管理原则

4.1权力限制原则

公司要对设计变更的下发、审批、签证结算制定审批权限并严格执行,超过权限范围的签字一律无效。

4.2事前审批原则

所有变更签证实施前,需由变更签证主办部门将施工方报价单发往成本部进行审核并估价,估价完成后由变更签证主办部门发起OA流程,待流程审批完成后再由施工方实施变更签证工作内容。

原则禁止事后补办。

4.2每月必清原则

每月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实施的变更、签证,提交成本部门做好造价确认工作,通过“预估变更”项,及时、准确反映已发出的全部变更签证的预估金额,同时反映到当月动态成本月报中。

对于已发生但未办理的变更、签证(口头指令、书面但未做公司审批),由工程主管部门、研发主管部门判断是否给予确认,与施工单位达成共识后形成月清清单,当月不处理,逾期提出的不得予以确认。

每次付款须将上次付款到本次付款时间段内的月清资料作为付款依据之一,无月清相关资料不予付款。

4.4一单一结原则

每份变更、签证应编制一份预算书、一份造价确认、一份收方单(如有)。

4.5完工确认原则

当变更、签证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将确认单签字确认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字确认。

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下道工序进行之前进行确认。

主办部门在7天内将该变更签证的“四单”(包括变更签证执行单、变更签证实施情况确认单、施工方报价单及变更签证审批单)一并发往成本部进行核价,成本部与施工单位在30天内确认此变更签证最终造价,并由成本主管部门牵头出具造价确认,并存档。

对于工程内容减少或造价调减的变更、签证工程主管部门、研发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落实签发相应变更、签证,防止因此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5其他要求

5.1研发部提交设计变更时,若涉及到需要重新报建的变更须知会相关部门后方可办理,若涉及到对客户销售承诺的变更须征得营销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办理。

5.2如某专业的变更、导致其它专业需要一同变更的,应将各专业变更同时发放(如因墙体位置改变导致水电管线移位)。

5.3如发生的变更、签证涉及到第三方责任扣款,经办人需在提交变更、签证审批同时提交相关往来函件等责任扣款支持依据。

并在通过审批后及时登记第三方责任台账。

5.4因变更所引起的返工的,应在变更提交审批同时,说明返工事项,在签署变更时应将需拆除的原已完成的施工内容附图及照片等相关资料,并清楚标示拆除范围,如未提交视为无返工,变更通过审批下发后不可在补提签证。

5.5对于返工中涉及材料拆改的,应明确拆改后的材料是否可用于后续工程或其它处理方式。

如已绑扎完成的钢筋需进行拆改返工,应明确拆改后的钢筋的处理方式(完全可用于后续工程的不发生钢筋材料费用,部分可用于后续工程的应由项目工程师经与施工方及成本人员沟通后,在提交审批说明中明确建议回收使用率)。

5.6工程部确认完工情况时,只需要按照相应的变更、签证确认其完成情况及质量情况的事实,而不需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

如果无法根据变更、签证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者相应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理及工程部应直接在变更、签证中确认相应的完成范围,如直接签认工程量须对其准确性负责。

5.7对于工程内容减少或造价调减的变更、签证,工程部\研发部要及时跟踪、落实签发相应变更、签证,防止因此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5.8合同范围外新增工作内容且金额大于5万元的不得通过变更签证流程处理,须签订补充协议。

 

6附录

附录1流程图

附录2设计变更及签证审批单

附录3设计变更、签证执行单

附录4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实施情况确认单

附录5变更签证造价确认单

附录1流程图(变更流程)

判断条件

审批流程

洽商变更(不区分金额)

公司审批完成(不走集团审批)

附录2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审批单

项目名称:

编号:

工程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

 

……

 

提出单位

 

……

 

……

 

……

 

……

 

本次变更、签证费用预算(万元)

可做附件

变更及签证原因以及内容

(如:

因业态变化、增加使用功能、原设计存在缺陷、客户要求、施工方要求等,如写不开可加附页)

年月日

费用承担主体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单位;

成本变化情况

(由项目公司成本计划部说明预计该变化对项目成本指标的影响,并注明成本如何消化)

年月日

提出申请部门

 

项目公司相关部门

(设计变更必须由部门内各专业工程师在其产生的联动变更均已完成后会签)

年月日

因设计失误及个人失职或未采取预控措施造成的变更签证责任人处理意见

年月日

项目公司总经理

年月日

注:

该表格以OA打印版为准

 

附录3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指令单

编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是否经过审批

 

审批单编号

 

变更签证原因

 

变更签证内容

甲方工程师:

年月日

建设单位

(盖章、签字)

监理单位

(盖章、签字)

施工单位

(盖章、签字)

注:

1、本单由建设单位填写,一式四份:

工程部门、监理、施工单位、成本部门各一份作结算依据。

 

附录4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实施情况确认单

编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指令单编号

变更签证

内容

变更签证实施情况

 

施工单位:

(签字盖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

 

(盖章、签字)

建设单位

 

(盖章、签字)

注:

1、本单由施工单位填写,一式四份;工程部门、成本部门、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作结算依据;

2、必须采用A4纸张打印。

3、有详细预算书的请附后。

 

附录5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造价确认单

项目名称:

原始联系单号: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造价确认内容

 

施工单位报审金额(元)

 

最终确认造价(元)

 

施工单位

 

项目成本经办人

 

项目成本部负责人

 

项目工程负责人

 

项目总经理

运营中心结算负责人

 

运营中心成本部负责人

 

运营中心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

 

备注:

1、变更签证涉及多个合同编号、多家施工单位的要分单位出变更签证确认单。

2、表格中的“原始联系单号”指变更签证上工程或设计的自编号。

3、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造价确认标进行修订

4、对于造价确认单的会签人员各区域可自行调整及授权,到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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