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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保研政策

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3-09-1820:

51(阅读次数:

1620)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1〕3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4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生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

胡岳华

副组长:

田红旗陶立坚高山

组员:

邬力祥吴斌李景升张宝王建华

郭学益吴敏刘铁雄黄志平

秘书:

董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本科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简称培养办),具体负责推荐组织工作。

二、名额分配

2014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

学术型名额可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名额暂不做规定。

推免生的推荐选拔条件见中大教字〔2011〕34号文及有关文件。

我校推免生指标分为专项指标和面上指标。

另研究生支教团有8个招募指标,专项下达,专项使用。

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专项指标。

专项指标共500名,其中校内学术型271名,校外学术型15个,专业学位214名(含工程试验班预留指标)。

序号

类别

校内学术

校外学术

专业学位

备注

1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7

1

8

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指标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7

1

8

冶金科学与环境学院

7

1

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7

1

9

粉末冶金研究院

7

1

9

机电工程学院

9

1

9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9

1

9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9

1

9

土木工程学院

9

1

9

化学化工学院

7

1

9

2

物理升华班

19

1

0

3

化学升华班

34

1

0

4

医学国际标准本土化试点班

0

0

24

5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教改班

4

0

0

6

基础医学专项

30

0

0

7

国防生

0

3

5

8

体育特长生

7

0

3

9

艺术特长生

4

0

0

10

射击与定向越野

3

0

0

11

学科竞赛

84

0

40

12

挑战杯

1

0

1

13

辅导员

7

0

3

注:

1.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推免办法见《中南大学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10]113号)。

推免指标暂按总人数的60%下达,工程试验班的专业学位仅用于校内。

2.获得学科竞赛(含挑战杯)国际一等奖的前三名、国家一等奖的前两名和国家二等奖的第一名专项名额为校内学术型名额,国家一等奖的第三、四、五名和国家二等奖的第二、三名为专业学位名额。

学科竞赛(含挑战杯)专项指标仅用于校内。

(2)面上指标。

面上指标共815名。

按校内学术型名额5.2%,校外学术型名额4.7%,专业学位名额1.0%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见下表:

学院

专业

校内学术

校外学术

校外学术互推

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互推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地质工程

6

5

1

1

0

地理信息系统

2

2

0

1

0

测绘工程

6

3

2

1

0

生物医学工程

3

1

1

0

0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4

3

1

1

0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采矿工程

5

4

0

1

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4

4

0

1

0

安全工程

4

4

0

1

0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矿物加工工程

6

5

0

1

0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2

2

0

0

0

生物工程

1

1

0

0

0

生物技术

1

1

0

0

0

冶金科学与环境学院

冶金工程

9

9

0

2

0

环境工程

0

0

0

0

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3

2

0

1

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18

7

10

4

0

粉末冶金研究院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4

4

0

1

0

材料化学

3

3

0

1

0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1

8

11

4

0

微电子制造工程

2

2

0

0

0

车辆工程

3

2

0

1

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自动化

10

7

2

2

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

3

5

2

0

电子信息工程

5

5

0

1

0

测控技术与仪器

3

3

0

1

0

通信工程

8

6

1

1

0

信息安全

3

3

0

0

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8

6

1

2

0

智能科学与技术

3

2

0

1

0

物联网工程

3

3

0

1

0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热能与动力工程

7

6

1

1

0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3

3

0

1

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1

1

0

0

0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

6

3

2

1

0

交通设备信息工程

7

4

3

1

0

物流工程

2

2

0

0

0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28

18

7

5

0

工程管理

3

3

0

1

0

工程力学

2

2

0

0

0

消防工程

3

3

0

1

0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3

1

1

0

信息与计算科学

2

2

0

0

0

统计学

5

4

0

1

0

物理与电子学院

应用物理学

3

2

1

0

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6

5

1

1

0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2

1

1

0

应用化学

7

3

4

1

0

制药工程

2

2

0

1

0

化学中澳

1

0

0

0

0

商学院

工商管理

4

1

2

1

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

1

1

1

0

会计学

5

2

2

2

0

财务管理

4

1

2

1

0

金融学

5

2

2

1

0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1

1

0

0

电子商务

2

1

0

0

0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7

5

1

1

0

广播电视新闻学

3

1

2

1

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9

7

1

2

0

日语

1

1

0

0

0

法语

1

1

0

0

0

建筑与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

5

4

0

1

0

工业设计

4

3

0

1

0

音乐表演

1

1

0

0

0

建筑学

4

3

0

1

0

城市规划

3

2

0

0

0

法学院

法学

8

3

4

1

0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2

1

0

0

0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10

6

3

2

0

航空航天学院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2

1

0

0

0

复合材料

2

1

0

0

0

公共管理学院

社会学

2

2

0

0

0

行政管理

5

3

2

1

0

湘雅医学院

临床医学

0

3

1

17

12

精神医学

0

0

0

1

0

麻醉学

0

0

0

3

0

医学检验

4

3

0

1

0

医学信息学

2

2

0

0

0

药学院

药学

3

1

1

1

0

护理学院

护理学(10级)

4

2

1

1

0

护理学(09级)

4

1

2

1

0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4

1

3

1

0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1

1

0

0

0

注:

1.推免生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

2.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2014届推免生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10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保研资格)。

3.上表中校外互推指标仅用于互推联盟高校,互推联盟高校名单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9月23日前,各相关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包括推荐细则、推荐名额及各学科拟接收名额,以下同),并将实施细则在本单位公示,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本科生院培养办(一办317,联系电话:

88836971,E-mail:

897646163@)。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2014年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工作。

2.留校担任辅导员的推免生选拔面试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已确定的推免生需与人事处签约。

3.支教团推免生的选拔面试工作由校团委具体组织实施,已确定的推免生需到校团委签约。

4.各有关学院要认真落实互推联盟指标(具体外推指标名额要求见附件1),并于9月26日之前将外推到联盟高校的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以便对方高校做好接收工作。

5.有推荐到校外单位推免生名额的学院,要尽快将名额落实到人,并且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推荐到校外单位的学生,如本人在10月11日前不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不再保留其推免生资格。

6.推免生均须参加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但不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7.推免工作有关表格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中南大学本科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

四、材料审核

在《中南大学2014年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中,审核归口如下:

序号

审核类型

学生推免类型

归口单位签字盖章

1

文化课成绩审核

所有学生

学生所在院教务

2

推荐意见审核

面上名额的学生

各院教学院长

医学类学生

医学教务办主任

创新型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

特色办主任

学生所在院教学院长

升华班

学科竞赛

各院教学院长

挑战杯、文艺特长等

校团委

支教团

辅导员

学工部

射击与定向越野

武装部

体育竞赛

体育课部

国防生

军选办

五、日程安排

1.9月23日-27日,各学院、相关处(部)在学生自愿报名并交附件2、3及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初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10天。

9月29日将附件2、3、4、5、6纸质文档及附件4、5、6电子文档报培养办(897646163@邮件主题标注学院及推免生类型),有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和升华班推免生的学院分别单独填写附件4、5、6,并将相关材料报培养办。

2.所有推荐到本校申请复试的学生,都必须登录中南大学综合选拔(含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网站(

3.10月16日左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校领导小组确定的推免生名单,组织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报培养办。

4.推荐到校外单位的学生,其资格证明由本科生院培养办负责出具。

由学生本人与接收单位联系复试时间,于10月12日前,将接收单位的复试结果和拟接收通知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于10月13日统一报培养办。

5.10月25日左右,以学院为单位到培养办领取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的推免生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校验码,组织推免生于10月30日以前参加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网址为:

)。

六、其他事项

1.推荐到校内的推免生接收专业见《中南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选专业可与接收推免生的学院在相近专业范围内双向选择,具体由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

2.没有硕士点的本科专业的推免生推荐到本校时,在接收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在相近专业推荐。

3.湘雅医学院(精神医学、麻醉、医学检验、医学信息)、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护理学院等不得跨专业报考其它临床医学专业,原则上只能在本学院本专业范围内进行推荐和接收。

所有医学类专业接收计划见《湘雅医学院推免工作细则》。

4.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经报考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才能确定是否最终录取,如无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接收或复试不合格即取消录取和推荐资格。

5.除支教团、国防生推免生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外,其它推免生不能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6.推免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本科毕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毕业时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所提供的成绩或其它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本科生院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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