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东线济宁市环南四湖生态带工程规划报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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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东线济宁市环南四湖生态带工程规划报批稿

南水北调东线济宁市环南四湖生态带工程规划(报批稿)

南水北调东线济宁市

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工程建设规划

 

济宁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二○○九年六月

南水北调东线济宁市

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工程建设规划

 

编制单位: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院长:

边兴玉

分管院长:

慕金波

项目负责:

沈浩松

协作单位:

济宁市环保局

参与编制人员:

沈浩松谢刚周虹

彭岩波史会剑韦亚南

前言1

1规划背景3

1.1南四湖流域概况3

1.2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简介4

2济宁市水环境保护现状5

2.1济宁市流域污染治理进展5

2.2水环境质量状况6

2.3面临的困难和主要问题9

3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12

3.1指导思想12

3.2编制依据12

3.3编制原则14

3.4规划范围及重点15

3.5规划水平年及目标15

4建设任务与工程项目18

4.1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强化水体自净能力18

4.2完善城镇及重点乡镇环境基础设施,有效控制人口密集区污染19

4.3加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有效削减排污总量20

4.4建设中水截蓄导用工程,提高辖区内水资源利用率21

4.5综合治理煤矿塌陷区,提高塌陷区土地利用价值21

4.6实施面源和内源污染治理工程,进一步改善湖区水质22

4.7开发生态旅游项目,促进经济发展23

4.8加强水土保持,建设生态屏障24

5重点工程25

5.1南四湖湖区湿地修复工程25

5.2河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32

5.3南四湖湿地研究基地建设项目40

5.4湖滨带转变发展方式示范项目40

6保障措施42

6.1组织保障42

6.2政策保障43

6.3技术保障44

6.4资金保障44

6.5舆论监督保障45

7效益分析47

7.1环境效益47

7.2社会与经济效益48

7.3生态与景观效益48

 

附表1工程投资和分段投资情况一览表50

附表2不同区域投资情况一览表50

附表3济宁市工业污染防治项目表51

附表4济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表58

附表5济宁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表62

附表6济宁市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表64

附图1济宁市地理位置示意图73

附图2南四湖湖泊流域范围及环南四湖大生态带范围示意图74

附图3济宁市主要入湖河流及湖区监测断面位置图75

附图4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调水线路示意图76

附图5济宁市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建设项目分布示意图77

附图6济宁市塌陷区治理规划图78

前言

南四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必经之地和重要调蓄湖泊,国家要求:

到2013年,输水干线全线必须持续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形成清水廊道。

为保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顺利实施,按照山东省“治”、“用”、“保”并举的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策略的要求,济宁市在加快建设国家确定的南水北调和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同时,结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的颁布实施,对工业点源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治理要求。

目前,济宁市境内南水北调输水干线的直排口已全部取缔,列入《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的68个工业点源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12处污水处理厂已经投入运行,7个中水截蓄导用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新薛河入湖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示范工程已经竣工。

虽然近年来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改善幅度较大,但距离2013年Ⅲ类水质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通过工业企业进一步治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效率提高实现水质改善的潜力已经不大,必须从削减面源负荷,提高水体自然净化能力等方面寻求突破。

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示范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为南四湖流域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人工湿地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让不堪重负的南四湖休养生息,全面解决南四湖流域水环境污染、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2008年11月19日,济宁市市委、市政府在《关于贯彻中央和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济发〔2008〕36号)中提出了“积极推进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工程建设”的要求。

2008年12月,济宁市环保局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南水北调东线济宁市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工程建设规划》。

我院接受任务后,立即组织课题组成员勘察现场,收集相关资料,并与济宁市环保局及相关部门人员多次协商,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东线济宁市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工程建设规划》。

2009年1月20日,济宁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对《南水北调东线济宁市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工程建设规划》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了《会议纪要》。

2009年4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北京召开了《南水北调东线济宁市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工程建设规划》专家论证会,形成了《专家论证意见》,规划编制组根据《会议纪要》和《专家论证意见》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形成了最后的报批版规划。

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规划编制组

2009年6月

1规划背景

1.1南四湖流域概况

南四湖是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和南阳湖四个相连湖泊而成的总称,位于东经116°34′~117°21′,北纬34°27′~35°20′。

位于淮河沂沭泗流域西部,湖面面积1266km2,占全省淡水水域总面积的45%,是山东省最大的淡水湖泊,也是我国第六大淡水湖泊。

湖面南北长约120km,东西宽5~25km,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输水线路贯通南北。

南四湖的二级坝枢纽工程将南四湖分成上、下级湖。

二级坝闸上为上级湖(北湖),湖面面积606km2,二级坝闸下为下级湖(南湖),湖面面积660km2。

上级湖设计蓄水位为34.0m,相应的库容为9.24亿m3,调蓄库容为6.56亿m3。

下级湖设计蓄水位为32.8m,相应的库容为11.12亿m3,调蓄库容为8.02亿m3,南四湖总调蓄库容为14.58亿m3,湖内平均水深不足2m,为典型的湖盆浅水型湖泊。

南四湖流域范围见附图2。

南四湖分区情况见图1-1。

微山湖区

图1-1南四湖分区图

南四湖流域涉及山东省内济宁、枣庄、菏泽、泰安4市,包括济宁市全部2区3市7县、菏泽市全部1区8县、枣庄市全部5区1市和泰安的宁阳县,共8区4市16县。

山东省辖流域面积约2.86万km2,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11条在济宁市辖区。

2007年,流域人口总数为2095.91万人,流域GDP为3444.21亿元,人均GDP为16433元。

其中济宁市面积、人口、GDP分别占总流域的37.3%、39%、50.4%。

2007年流域废水、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66740.24万吨、116369.12吨和12910.16吨,其中济宁市废水、COD、氨氮排放量分别占总流域的36.4%、37.2%、43.5%。

1.2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简介

南水北调工程分东线、中线、西线三条调水线路,构成与长江、黄河、淮河和海河相互联结的“四横三纵”总体格局。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从江苏省扬州附近的长江干流引水,利用京杭大运河以及与其平行的河道输水,连通洪泽湖、骆马湖、南四湖、东平湖,并作为调蓄水库,经泵站逐级提水进入东平湖后,分为两路:

一路向北,在位山附近经隧洞穿黄河后自流到天津;另一路向东经新辟的胶东地区输水干线接引黄济青渠道,向胶东地区供水。

从长江至东平湖设13个梯级抽水站,总扬程65m。

其中南四湖上设第十级泵站,设计站上水位32.5米。

国务院召开的第32次常务会议上审议批准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了东线一期工程到2013年通水,届时,作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输水通道和调蓄湖泊的南四湖水质必须满足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2济宁市水环境保护现状

2.1济宁市流域污染治理进展

为确保南四湖流域及入湖支流实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水质要求,济宁市委、市政府统筹兼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环境保护,认真贯彻“治”、“用”、“保”并举的流域综合治理策略,在加快建设国家确定的南水北调和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同时,结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颁布实施,对工业点源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治理要求。

以结构调整、清洁生产、达标深度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面源污染控制为核心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成效初显。

2.1.1治污工程有序推进

目前,济宁市境内南水北调输水干线的直排口已全部取缔,列入《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的68个工业点源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基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全面达到了市级加严标准。

列入计划的12处污水处理厂和济宁、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已投入运行。

全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达到60万m3,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除磷脱氮、中水回用工程陆续开工建设。

列入《南水北调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的7个中水截、蓄、导、用工程,已于2008年底全部开工建设。

新薛河入湖口人工湿地示范工程于2008年底竣工,其他7个县市的人工湿地工程建设全面展开。

全市累计完成人工湿地建设7000亩、修复湿地面积5万亩。

在航运污染治理方面,积极开展船舶升级改造工程,大力实施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全面禁止水泥船进入京杭运河运输市场,累计淘汰水泥质船舶844艘。

对沿运河港区实施标准化、环保型改造整合。

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保护也取得了长足进展。

在1256个行政村实施了“一池三改”工程,完成2万户改造任务,沼气用户发展到3.2万户。

2.1.2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2001年以来济宁市各县(市、区)废水及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1和图2-1。

表2-1济宁市各县(市、区)废水及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指标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废水(万吨)

21484.50

19757.72

18761.99

19600.54

19374.42

21721.37

24303.51

COD(吨)

70924.18

54844.74

51110.95

60433.50

48590.25

45642.04

43327.63

氨氮(吨)

8253.28

7718.89

7839.66

7768.61

7992.66

7684.90

5609.74

由以上图表可以看出,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济宁市辖区废水排放总量有增加的趋势,但是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量总体上呈持续下降趋势。

2.2水环境质量状况

2007年与2000年相比,11个入湖河流可比断面COD平均浓度下降了78.3%,氨氮平均浓度下降了82.1%。

其中1个断面COD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要求,8个断面COD指标达到V类水要求;1个断面的氨氮指标达到III类水要求,4个断面达到IV类水要求,3个断面达到V类水要求。

济宁市主要入湖河流2007年水质情况见表2-1,历年COD和氨氮变化趋势图分别见图2-2和图2-3。

表2-1济宁市主要入湖河流2007年水质状况一览表

序号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目标

CODcr

(mg/l)

氨氮

(mg/l)

现状水质

1

光府河

东石佛*

47.8

10.2

劣Ⅴ

2

泗河

尹沟*

33.60

1.80

3

西支河

北外环桥*

32.80

2.30

劣Ⅴ

4

梁济运河梁山段

李集*

31.60

1.10

5

老运河济宁

西石佛

54.90

13.70

劣Ⅴ

6

老运河微山

微山段

34.70

1.60

7

泉河

牛庄闸

29.30

0.90

8

老万福河

高河桥

32.50

1.30

9

洙水河

105公路桥

35.70

1.40

10

梁济运河济宁段

邓楼

31.60

1.10

11

白马河

马楼*

32.30

1.80

2007年,南四湖湖区5个断面中COD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要求的有3个断面,COD指标达到V类水要求2个断面;所有断面的氨氮指标均能达到III类水要求。

从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来看,水质基本上在IV类至V类之间波动。

南四湖湖区断面COD和氨氮历年监测数据见表2-2,变化趋势分别见图2-2、2-3。

表2-2南四湖湖区历年水质状况一览表

年份

COD

氨氮

前白口

南阳

二级坝

大捐

岛东

前白口

南阳

二级坝

大捐

岛东

2001

37.4

34.8

31.6

25.8

22.6

-

-

-

-

-

2002

35.5

33.6

31.7

29.8

21.1

-

-

-

-

-

2003

30.5

31.1

23.3

24.9

21.2

0.658

0.508

0.28

0.802

0.411

2004

27.4

29.9

26.8

27.6

20.5

0.788

0.558

0.385

1.05

0.802

2005

24.25

26.04

24.17

22.6

19.95

0.855

0.742

0.291

0.616

0.643

2006

35.9

30.8

25

21.7

25.4

0.587

0.771

0.47

0.476

0.476

2007

31.1

32.8

26.4

21.7

21.7

0.658

0.508

0.28

0.802

0.411

2.3面临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2.3.1水质现状及目标间的差距较大

南四湖水质还没有根本好转,距离南水北调水质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2007年,南四湖湖区5个断面中COD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要求的有3个断面,COD指标达到V类水要求2个断面;虽然所有断面的氨氮指标均能达到III类水要求,但是由于缺乏总氮指标数据,难以说明湖水氮污染问题。

从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来看,水质基本上在IV类至V类之间波动。

所有入湖河流断面均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11个断面中只有泉河牛庄闸1个断面达到Ⅳ类水质,仍有3个断面为劣V类水质。

其中光府河的东石佛和老运河济宁段的西石佛2个断面COD高于40mg/L,氨氮在10mg/L以上。

2.3.2点面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有待完善

南四湖湖区水质空间浓度分布情况见图2-4。

由南四湖湖区水质空间浓度分布情况图可以看出,虽然济宁市的水污染点源已经基本全面达标,城镇污水处理厂也已经全部运行,但是南四湖湖区水质仍然达不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要求,特别是在主要河流入湖口附近水质较差。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一是由于湖滨带人类的活动剧烈,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遭到破坏,水体自净能力降低;二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没有脱氮除磷设施,导致总氮超标;三是农业面源没有很好解决,特别是湖区台田使用大量化肥、农药,致使总氮等指标居高不下;四是中水截蓄导用工程刚刚开工建设,还没有发挥作用。

2.3.3湿地修复的推进机制和持续管理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南四湖湖区居住着的7.6万渔民和7.5万半渔半农民。

在南四湖实施湿地修复工程,必须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简单照搬发达国家从农民手中购买土地所有权、实施“湿地税”、由政府委托专业机构“退耕还湿”、“退田还湖”的做法显然行不通,必须推广新薛河示范区的成功经验,完善一套既能使农民增收,又能使湿地修复工作稳步推进的符合国情、省情的模式,才能有效地促进当地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图2-4南四湖湖区COD和氨氮浓度的空间分布示意图

3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3.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和恢复南四湖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综合运用工程的、技术的、生态的方法,全面推进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建设,优化湖滨带产业结构、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削减入湖污染负荷、修复受损湿地生态系统,完善“治”、“用”、“保”并举的流域污染综合防控体系,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安全,促进济宁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2编制依据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2.5《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计划》;

3.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3.2.7《国务院关于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的批复》;

3.2.8《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2002);

3.2.9《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3.2.10《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3.2.11《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

3.2.1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复》;

3.2.13《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工作目标责任书》;

3.2.14《山东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5-2010年);

3.2.15《山东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

3.2.16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定》;

3.2.17《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

3.2.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2.1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149-93);

2.2.20《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3.2.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3.2.2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2.23《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

3.2.24《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

3.2.25《山东省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336-2003);

3.2.26《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

3.2.27《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3.2.28《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3.2.29《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3.2.30《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

3.2.3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3.2.32《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50);

3.2.33《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3.2.34《济宁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3.2.35《南四湖生态保护区域“十一五”规划》。

3.3编制原则

3.3.1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明确职责、落实分级目标、任务,建立协调机制,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资源。

处理好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和水质保障之间的关系,促进生态带内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统筹生态带内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确保按照生态修复规律,处理好人工干预和自然修复之间的关系。

3.3.2“治”、“用”、“保”并举

所谓“治”,即污染治理。

是包括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清淤疏浚、环境管理等在内的全过程污染防治。

“治”的目标是使流域内一切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

所谓“用”,即水资源充分循环。

是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在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利用流域内季节性河道和闲置洼地,建设中水截、蓄、导、用设施,合理规划中水回用工程,减少废水排放量。

“用”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实现行政辖区内部水资源充分循环。

所谓“保”,即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

是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综合采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河道走廊湿地修复、湖滨及湖区湿地修复等生态保护和建设措施,对流域的生态恢复过程进行强化。

“保”的目标是充分发挥环境的自净能力,削减面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确保调水水质安全。

在进一步深化治理、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的前提下,全面开展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3.3.3统一规划,分类指导

改善南四湖水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宏观的角度综合考虑点源与面源、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人工干预与自然保护等诸多因素。

根据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的空间分布特征对整个大生态带进行合理分区,对不同的区域提出不同的任务,侧重不同类型的项目。

各功能区既有分工,又协调统一,共同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3.4规划范围及重点

规划范围包括济宁市2区3市7县。

整个大生态带规划范围分两个区域:

南四湖湖区和南四湖大堤向外延伸15km的范围为重点区,重点区以外的济宁市其他区域为一般区。

以南四湖湖区和河流入湖口为生态修复重点。

3.5规划水平年及目标

3.5.1规划水平年

以2007年为基准年,总体规划期为2008—2015年。

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将规划期分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达到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明确重点、便于操作的目的,其中近期和中期为规划的重点阶段。

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近期):

2008—2010年;

第二阶段(中期):

2011—2012年;

第三阶段(远期):

2013—2015年。

3.5.2规划目标

(1)水质目标

近期目标(2008—2010年):

南四湖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主要入湖河流控制断面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南水北调干线基本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中期目标(2011—2012年):

南四湖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

南水北调干线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远期目标(2013—2015年):

全市辖区基本解决水环境问题。

主要河流干流稳定达到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2)工程及管理目标

本工程规划以生态修复和人工水质净化工程为重点工程。

近期目标(2008—2010年):

重点区实施退耕还湿0.75万亩,恢复多种水生生物共存的湿地系统约11.23万亩。

建设点源治理工程项目25个,新增处理或深度处理能力4.41万m3/d。

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主体工程项目8个,形成污水处理能力50万m3/d,COD削减能力6.12万t/a。

配套建设中水回用工程1个,新增中水回用能力8万m3/d。

建设配套管网5km。

对4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达到一级A标准。

建设垃圾处理场3个,形成垃圾处理能力1220t/d。

一般区建设人工湿地约2.45万亩。

建设点源治理工程项目37个,新增处理或深度处理能力20.05万m3/d,新增中水回用或减排废水0.93万m3/d。

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主体工程设施项目10个,形成污水处理能力33万m3/d,COD削减能力4.21万t/a。

配套建设中水回用工程3个,新增中水回用能力8万m3/d。

建设配套管网49.74km。

对5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达到一级A标准。

建设垃圾处理场8个,形成垃圾处理能力1400t/d。

完成2项中水截蓄导用工程,可截蓄中水400万m3/a,。

实施面源治理项目3项。

治理采煤塌陷区不少于15万亩,在保证新增塌陷区得到全面治理的条件下,逐步提高塌陷区治理的数量和质量。

中期目标(2011—2012年):

重点区新建污水处理主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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