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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条件论证
务川自治县望江氧气有限责任公司
氧气充装建设项目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务川自治县望江氧气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08月
务川自治县望江氧气有限责任公司
氧气充装建设项目
目录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性质
三、建设规模
四、建设项目概况
五、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分析
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2.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3.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六、相关依据及标准
一、项目名称
务川自治县望江氧气有限责任公司氧气充装建设项目
二、项目性质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三、建设规模
充装工业氧2.5万瓶;充装氩气1.5万瓶;充装二氧化碳CO210000瓶;溶解乙炔C2H25000瓶(外购配销)
四、建设项目概况
务川自治县位于贵州东北部,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务川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取得快速发展。
根据省发改委批准的《务正道煤电铝一体基地总体规划》部署,首期80万吨氧化铝工程厂址确定在务川自治县镇南镇建设,工程计划总投资200多亿元,投产后,每年可为地方增加工业产值153亿元。
同时还将带动当地建筑、建材、电力、机械、运输及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工业氧、二氧化碳、氩气及溶解乙炔气的供应在该地区缺口很大,需从较远的地区调运,务川自治县望江氧气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进行市场调研和建设准备,投资250万元建设氧气充装项目,本项目十分有利于务川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
。
五.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分析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务川自治县镇南镇铝工业园区,距离80万吨氧化铝工程厂址3公里,距务川县城约20公里。
整个站区建设实体围墙与周边环境相隔开。
围墙外东面是农田;南面为省道公路,隔路外为缓坡旱地,往南250米以外有几户民居;西侧为农业耕作区,隔路70米外有三户民居,满足25米的安全距离;北面靠近谷地,数十米外为一天然河流,河对岸为山崖。
四周无其他重要建筑物、水源地等。
建设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距周边的村落、农户和经营单位有较远距离,自然形成防火防爆的安全距离,同时交通方便,供水、供电条件便利,因而外部建设条件优良。
总平面布置图见附件。
1.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建设项目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
火灾、爆炸。
本节分析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火灾、爆炸等。
本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在正常生产、储存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储存的溶解乙炔的物料特性,可能会由于某些意外原因导致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该类事故的发生,主要对本厂区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和人员造成危害,但燃烧产生的气体会对周边环境造成短时间污染。
建设项目甲类火灾危险区域为溶解乙炔气瓶库,位于厂区西北端,距厂外南侧公路约50米,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对公路上过往行人、车辆有一定空气污染影响。
根据超压准则计算溶解乙炔气瓶发生燃烧爆炸冲击波,超压对人体的伤害作用和对建筑物的破坏作用。
爆炸事故使得溶解乙炔气瓶库范围内人员严重损伤或死亡,建筑遭受严重破坏,距离10米以外,伤害作用较轻。
因此周边居民生产、经营活动受到火灾爆炸事故的热辐射和冲击波影响轻微。
爆炸、火灾的危险、有害因素
1)火灾
(1)根据《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中第1.0.4条规定可知,灌氧站房、氧气汇流排间、氧气瓶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乙类。
氧气助燃,是易燃物和可燃物燃烧爆炸的基本要素之一。
氧气储存、充装、装卸、运输过程产生泄漏,遇到油脂等易燃物和可燃物,极易发生火灾。
(2)溶解乙炔库房的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发生乙炔泄漏,极易燃烧甚至爆炸。
(3)建设项目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因设计不合理、施工不当、产品质量不良会形成火灾安全隐患。
在运行中因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不良、散热不良、防雷失效等原因会引发电气火灾事故。
2)爆炸
液氧贮槽、液氩贮槽及气瓶均为压力容器。
档出现压力异常升高。
设备的安全设施发生故障,压力可超过设备的耐压极限,会发生压力容器超压爆炸。
主要因素有:
(1)受热、超装引起爆裂或爆炸;
(2)搬运违章;(3)性质抵触的气瓶混存混运;(4)库房通风不良。
爆炸时产生的能量大部分形成冲击波,不但毁坏设备本身,而且破坏周围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直接危害周围人员安全,造成伤亡事故。
A.中毒与窒息
作业过程中氧、氩和乙炔发生泄漏,操作人员未做好劳动防护,过量吸入,可能引起中毒与窒息。
根据吸入的浓度和时间,可导致作业人员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甚至死亡。
(1)氧常压下,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有可能发生氧中毒。
吸入氧浓度在80%以上时,可能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2)氩CO2高浓度时,使氧分压降低而发生窒息。
氩浓度达50%以上,引起严重症状;75%以上时,可在数分钟内死亡。
(3)乙炔低浓度具有弱麻醉作用。
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单纯窒息。
严重者昏迷、紫绀、瞳孔对光反应消失、脉弱而不齐。
当混有磷化氢、硫化氢时,毒性增大。
B.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布
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布见下表。
分析辨识过程见附录3.2。
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布表
主要危险部位
危险源
主要危险
有害物质
危险特性
备注
溶解乙炔气瓶库
溶解乙炔气瓶
乙炔
火灾爆炸、中毒
氧充装车间
氧储罐、液氧泵、管道、灌装排、氧气瓶
氧
火灾爆炸、中毒
电机、电器设备、电力线路
电气火灾
氩、CO2充装车间
氩储罐、管道、灌装排、氩气瓶
氩
爆炸、中毒、窒息
电机、电器设备、电力线路
电气火灾
C.建设项目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分析,拟建项目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
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淹溺;噪声;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此外还包括自然条件的危险、有害因素等。
建设项目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分布见下表,分析辨识见附件3.3。
建设项目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分布表
主要危险部位
危险源
危险特性
氧充装车间
泵等机电设备、电器
机械伤害、触电、噪声
充装间、气瓶间、装卸台
物体打击
氩、二氧化碳充装车间
泵等机电设备、电器
机械伤害、触电、噪声
充装间、气瓶间、装卸台
物体打击
溶解乙炔气瓶库
气瓶
物体打击
风机
机械伤害、触电
厂区
道路、厂前区
车辆伤害
水池
淹溺
各相关区域
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
D.建设项目的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这类单元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GB18218-2009)中的规定,对项目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建设项目可能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有:
(1)乙炔属于易燃气体,临界量为1T;
(2)氧危险性属于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且次要危险性为5类的气体,临界量为200T。
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中的规定,建设项目的乙炔和氧均达不到临界量,也达不到计算式规定的数值。
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中的规定,对项目的锅炉及压力管道进行辨识。
建设项目不使用锅炉,管道也达不到规定的条件。
经过辨识,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公路北侧。
站内划分为生产区和非生产区。
远离公路的北部为气体贮存、充装生产区,靠近公路的南部区域为非生产区,中间由倒车场分隔开。
倒车场由宽7.4米的道路通向站外。
生产区按功能划分包括氧充装装置、二氧化碳充装装置、氩气充装装置和溶解乙炔气瓶库,没有上下游装置关系。
生产区建筑和设施从东向西按照工艺流程顺序布置,依次为:
贮槽区、工业氧充装间(汇流排间)、工业氧实瓶库、二氧化碳实瓶库、二氧化碳充装间(汇流排间)、氩气充装间(汇流排间)、氩气实瓶库、溶解乙炔实瓶库。
贮槽区设轻钢结构罩棚,棚内安置液态气体低温贮槽,无围护结构。
其余均为独立房间。
溶解乙炔实瓶库外厂区西部边缘地带设置消防水池。
消防水池以西、站区西北角设置配电室、变压器,高压线从站外西边引入。
非生产区拟建办公楼和宿舍楼及辅助用房各一栋。
办公楼距离生产区最近的装置是贮罐区,距离贮罐为13米,距离溶解乙炔瓶库30米;宿舍楼距离生产区最近的氩气充装间26米,距离溶解乙炔瓶库27米;辅助用房距离溶解乙炔瓶库22米。
整个站区建设实体围墙与周边环境相隔开。
围墙外东面是农田;南面为省道公路,隔路外为缓坡旱地,往南250米以外有几户民居;西侧为农业耕作区,隔路70米外有三户民居;北面靠近谷地,数十米外为一天然河流,河对岸为山崖。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
2.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企业所在地距周边的村落、农户和经营单位有较远距离,自然形成防火防爆的安全距离,且本项目四周设置围墙与外界隔离。
厂区周边农忙时耕作的农民,公路上过往行人车辆,对建设项目正常生产不会带来不利影响。
尽管如此,在项目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擅入厂区,影响生产经营的安全。
建设项目南面为省道公路,往南250米以外有几户民居;西侧为农业耕作区,隔路70米外有三户民居;此外周边没有民居、企事业单位,没有其他建、构筑物。
从项目周边情况分析,项目建成后周边人员活动主要是大门外公路上来往的车辆行人,以及农忙季节少许在农田耕作的农民。
3.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主要有:
(1)雷电:
务川属于雷电较多的地区。
必须采取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避免受到雷击、静电危害,引发火灾等事故。
(2)地震:
较强的地震一旦发生,对建筑物和设备的破坏作用很大,同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务川地震烈度在六度以下,受地震伤害可能性小。
(3)气温:
夏季气温较高,气温过高可能发生人员中暑,影响操作,同时气体蒸汽压升高,增大气瓶内压,不利于气瓶存放。
冬季气温过低达到摄氏度零度以下期间,可能发生人员冻伤、设备损坏。
(4)暴雨及洪水:
夏季大雨可能因排水不畅,发生洪涝危害。
淹没机电设备,造成短路损坏事故。
项目拟建地地势较高,排水便利,距河流最近处在15米以远,且高出河床水面约18米左右,据了解该河流最大洪水量时,远达不到拟建厂址标高处。
如在设计中采取合理的竖向布置,出现洪水和内涝危害的可能性很小。
同时,拟建站区距山地不远,应防范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
工程建设前应对拟建地的地质进行必要的工程勘探,根据地质水文情况科学设计建(构)筑物的地基和结构。
。
除此之外,厂址附近无其他旅游风景名胜及文物保护点、行政机关、学校、医院、重要军事设施等。
。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分析情况表明,项目选址场地内未出露断层、溶洞;未见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场地在区域构造上是基本稳定的。
项目与周边居民区距离符合规范要求,无重要建筑、无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游览区、自然保护区、军事保护区等保护目标区。
当地雷暴雨较多,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维护和保养。
以上分析表明,自然条件利于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厂址选择和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达到相关安全条件。
。
六、相关依据及标准
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7)《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劳字247号
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10)《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
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
1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14)《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劳动部发(1993)442号
15)《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
16)《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17)《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劳锅字(1993)4号
18)《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
19)《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安监总危化[2006]10号文
20)《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7月19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相关规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
《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1990)
《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199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1991)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规定》(GB13591-2009)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技术条件》(GB17266-1998)
《溶解乙炔气瓶》(GB11638-2003)
《溶解乙炔设备》(JB/T8856-2001)
《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4-1998)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4-1993)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GB12135-1999)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04-1999)
《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76-2009)
《溶解乙炔气瓶气压试验方法》(GB/T13003-1991)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R4001-2006)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