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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1年含答案)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

1、单选题甲欠乙l000万元,丙为保证人,丁以楼房抵押。

甲到期不能清偿,而乙明确表示放弃对丁的抵押权。

后法庭查明,丁之楼房,现价为600万元。

问:

丙之保证责任是多少?

_____

A:

500万元

B:

400万元

C:

1000万元

D:

200万元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

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3条规定:

“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

”但是本题中是第三人提供的物保,所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第l款规定: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也即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人保的效力是同等的。

在这个前提下,如果债权人放弃了第三人的物保,物保的价值超过了担保债权的一半,则保证人仍然需要在剩余一半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责任,所以为500万,如果没有超过一半则只在担保物的价值以外承担保证责任。

2、单选题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

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

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_____

A:

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

B:

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

C:

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

D:

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

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

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题目没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当选。

3、单选题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

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

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

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_____

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

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

因此A项应选。

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

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

4、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_____。

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

甲赠与乙图书馆一百本书

C:

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

D:

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

ACD[解析]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B项为赠与,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A项为事实行为;C项为侵权行为,D项为不当得利,均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5、多选题甲公司因购买乙工厂生产的瓷砖,欠乙工厂货款10万元已到期未还。

某日,甲公司派两辆卡车到乙工厂拉货,但因卡车需要维修,甲公司就将车交由兼营修理汽车业务的乙工厂修理。

三日后,因甲乙对到期货款未达成协议,乙工厂将两辆卡车扣留,要求甲公司在两个月内支付所欠货款,否则将变卖卡车以所得资金抵偿货款。

乙工厂行为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

_____

A: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抵销权的行为

B: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C: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

D:

乙工厂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为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答案】ABC。

解析:

我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231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由此可见,《物权法》对留置的规定不再限于合同债权,所有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均可行使留置权。

此外,对企业之间的留置放宽了限制,留置标的不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本案中卡车虽然与货款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本案中留置卡车的行为是企业间留置权行使的行为。

故D项正确。

《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因双务合同也就是同一合同互负债权债务,所以本题中不符合这一要件,不是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69条规定: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依据合同法原理,上述两个法条所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制度。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要特征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先中止履行,然后选择或解除合同或恢复履行。

所以本题显然不符合此项规定。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意定抵销,本题中不能依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法定抵销。

并且,当事人之间没有抵销合意,也不存在合意抵销的问题。

6、单选题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

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_____

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

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

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7、多选题某男与某女于2002年1月登记结婚。

2002年12月女儿出世。

2003年初某男南下打工,不久当上了公司经理助理,之后与女秘书甲关系暧昧,并对甲谎称自己是未婚,提出与甲结婚。

通过各种关系和造假,某男与甲登记结婚,并在公司举行了婚礼。

2004年3月,某女发现了某男的重婚行为。

针对某男和甲的婚姻关系,有权依法提出宣告某男和甲之间婚姻无效的主体是_____

A:

B:

某男

C:

甲的父母

D:

某男的父母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

解析:

有权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而利害关系人包括: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应为“婚姻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而甲、某男是婚姻当事人,甲的父母、某男的父母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

所以,他们都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的宣告申请。

因此,ABCD选项均是正确的。

8、单选题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

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

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应如何处理?

_____

A:

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

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

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

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故应当由乙承担责任。

9、多选题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_____。

A:

蓝天幼儿园

B:

某公司的分支机构

C:

某国有企业

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

参考答案:

CD

本题解释:

CD[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故排除A、B。

本题正确答案为CD。

10、多选题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_____。

A:

重婚

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C: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已治愈的

D:

—方当事人只有19周岁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

ABD[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该法第6条规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11、单选题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_____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

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

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本体直接考查法条,虽然十分具体,但涉及了多个法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上,该条并未区分种类物还是特定物,因此,一般来说,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在上述“但书”的情况下就会不同。

A项错误。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可见,法律同样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对上述规定做出改变。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D项显然是对对这一条错误的理解。

买受人拒绝受领的前提并不是标的存在质量瑕疵,而是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C项完全正确,是法条的原文。

这一题考查是合同法的内容,虽然仍是直接考查法律条文,但和以往不同的是,以往的题多是考一条法律法规的内容,这一题则就一个风险负担的问题考查了了多个法条。

但究其根本还是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

12、多选题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

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

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

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

【答案】BD。

解析:

《物权法》第74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

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13、多选题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

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

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

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B: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

【答案】B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14、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91ExaM.org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_____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

15、单选题甲、乙就一套登记在乙名下的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判决该诉争房属于甲所有,判决已于2012年3月10日生效。

2012年3月15日,甲就该房屋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甲还没来得及办理变更登记,至今房屋仍登记在乙的名下。

目前,丙的父亲丁已搬进该房屋内居住,房屋的所有人是_____。

A:

B:

C:

D: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物权法》第28条规定: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故该房屋自2012年3月10日起归甲所有。

该法第31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故甲、丙之间买卖房屋的合同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甲。

本题正确答案为A。

16、单选题甲将自行车没有上锁就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丢失,代为上锁。

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_____。

A:

无因管理

B:

不当得利

C:

共同侵权

D:

违法行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造成损失,从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

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

本案中乙为了防止甲的自行车被盗,代为上锁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17、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_____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

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

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18、单选题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

这一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有效民事行为

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19、多选题甲的一只羊走失,被乙拾得赶回家中,饲养半月后被甲发现,但乙拒绝返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

甲有权请求乙返还走失的羊

B:

乙若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C:

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

D:

甲若拒绝给付乙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乙可以留置该羊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

解析: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甲的羊走失不导致甲丧失对羊的所有权,因此甲可以要求乙返还。

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乙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甲拒绝给付,根据《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江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0、多选题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

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

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

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

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_____

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

【答案】AC。

解析: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所以应当选A。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所以应当选C。

《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的是补充性责任。

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来承担。

D选项错误。

21、单选题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

“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

”乙公司回函:

“我公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个黑色领结。

”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

_____

A:

违约

B:

不违约

C:

部分违约

D:

承诺部分生效,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B[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该法第30条规定: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因此乙公司的回函不应视作承诺,而是新要约,甲公司并没有对此新要约做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乙公司不构成违约。

故本题应选B。

22、单选题在我国,目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_____。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可见目前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答案选C。

A项为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我们通常所简称的《民法》,全称为《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而非《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

23、单选题由于某化肥厂长期排污,该地域内两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_____

A:

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

C: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

本案由化肥厂承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

A项正确,受害村民可以提起侵权民事诉讼。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B正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C错误。

在举证责任上,无过错责任要求由侵权方就排污行为和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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