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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校优秀教师及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

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优秀教师及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

为充分肯定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等工作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彰他们在这些工作中所做出的优异成绩,激励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院级优秀教师评选

㈠评选条件

院级优秀教师的评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教学指导会员(院长办公会)会审批后授予优秀教师称号。

获得院级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可申报校级优秀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遵守教学秩序,评选时间内有教学任务,且无教学事故发生,每年完成学院规定的本岗位教学工作量,工作量合计排名在本教研室前30%;

3.教学效果好,课堂质量评分平均90分及以上,其中专家及院系同行、学生的教学评价分各占20%、80%;如无前者评分,以学生评价得分为准;

4.积极参加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附证明材料);

或在本学年作为负责人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或作为主要成员(由所在院系认定)参加市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已正式批准立项并在建设期限内);

或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研究,本学年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教学研究论文。

注:

以上材料时间范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㈡评选办法

1.奖金设置:

每年评选6名,每名800元。

若当年申报教师人数未达6名,根据实际人数发放奖金。

2.优秀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于7-8月完成评选,并于当年教师节予以表彰。

3.优秀教师评选以教研室推荐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参与优秀教师评选者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由学院办公室对申报教师根据审核标准进行初审,报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

4.校优秀教师推荐人员原则上从院优秀教师中产生。

二院级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

㈠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全面关心研究生成长,既严格要求又热情关怀。

2.积极承担培养研究生的任务,严格执行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

不断探索和掌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律,对研究生教育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

3.善于引导研究生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

注重培养研究生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良好学风,重视研究生综合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的培养。

4.精心组织和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能紧密联系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较高的应用价值,或在学术上有创新,受到同行的好评或获奖。

5.当学年培养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率达到学校要求、实验记录检查全部合格。

6.当学年培养的研究生有1名以上获得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市优秀学位论文。

7.当学年培养的研究生至少在SCI收录的国外杂志(博导:

影响因子≥2.0;硕导:

影响因子≥1.0)发表1篇论著,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均须为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8.当学年导师作为负责人新获得省部级科研课题。

9.当学年导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二等奖排名前两位,三等奖排名第一位)。

10.当学年导师或培养的研究生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两位),以获得专利申请号为准,申请人须为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注:

以上6~10项必须同时满足3项条件以上,评选时间范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㈡评选办法

1.优秀研究生导师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评选6名,每名800元,若当年申报导师人数未达6名,根据实际人数发放奖金。

2.于当年7月完成,并于当年教师节进行表彰。

3.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以教研室推荐与自愿报名方式相结合,参与评选的教师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及电子档报学院办公室,初审合格报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择优评选出优秀研究生导师。

4.校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人员原则上从院优秀研究生导师中产生。

三院级优秀临床带教老师评选

1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带教认真,有责任心,要求严格、操作步骤规范

3.注重对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其独立工作能力

4.带教期间无患者投诉学生及教师本人

5.及时检查学生实习日志/培训手册,掌握学生实习进度

2评选办法

1.优秀带教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评选6名,其中本科带教老师3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带教老师3名,每名奖励800元。

全学年本科生实习带教老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带教老师考核分别得分前3名教师为优秀临床带教老师。

2.于每年7-8月完成评比,并于当年教师节予以表彰。

 

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学院

优秀教师推荐表

 

候选人

填表时间

 

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人填写,教研室负责审核。

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2.候选人教学工作情况的时间范围为评选当学年。

3.需提供支撑材料的项目有:

主编、参编教材情况;承担教学建设(含质量工程)、教改研究项目情况;主要教学研究论文情况;主要教学专著情况;教学获奖及成果推广应用情况。

具体要求请见项目下方括号内。

4.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一候选人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最后学历(学位)

授予单位

授予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高校教龄

专业技术职务及晋升时间

行政职务

电话

办: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邮编

何时何地

受何奖励

 

二候选人教学工作情况

1.考评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2.考评年度承担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

起止时间

本人讲授学时

授课班级名称

总人数

3.主编、参编教材级专著情况

(需提供封面、作者页、版权页、目录、正文首页和尾页的复印件)

教材名称

本人作用

(主编、副主编或参编)

出版社

出版时间

撰写字数

4.承担教学建设情况(含质量工程)

 

5.其他教学环节

(含指导本科生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及指导研究生等)

 

6.承担教改研究项目情况

(需提供项目下达文件复印件,参加项目者需提供负责人认可的排序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经费(万元)

主持或参加

(参加的排名按本人排名/总人数格式)

起止日期

7.主要教学研究论文情况(需提供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

论文题目

作者

期刊名称

期、卷、页

8.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及教学质量评价情况

8.1年度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

绩效考核教学业绩分

8.2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得分(若有专家及同行评价则其权重占20%,若无则学生评价权重占100%;学生评价得分以学院办公布的为准)

学期

专家及同行评价得分

学生评价得分

合计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三推荐、评审意见

教研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学院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月

民族

政治

面貌

研究生导师

批准时间

年月

所在院系

所在学科

本年度培养研究生情况(人数名)

博士

姓名

年级

硕士

姓名

年级

本年度培养的研究生获得优秀学位论文情况

研究生姓名

获奖年月

论文题目(校级/市级)

本年度培养的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仅填于SCI收录的国外杂志发表,

且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均为重庆医科大学的论著)

研究生姓名

论文题目

年、卷、期、页

刊物(if)

署名次序

本年度导师作为负责人新获得的国家级课题情况

经费(万)

课题名称

来源

起讫年月

课题编号

本年度其他成果

研究生姓名

获奖或专利名称

级别

年月

署名次序

教研室推荐意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学院意见

 

签章:

年月日

附件材料:

1、SCI论文复印件院级优秀教师的评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教学指导会员(院长办公会)会审批后授予优秀教师称号。

获得院级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可申报校级优秀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遵守教学秩序,评选时间内有教学任务,且无教学事故发生,每年完成学院规定的本岗位教学工作量,工作量合计排名在本教研室前30%;

3.教学效果好,课堂质量评分平均90分及以上,其中专家及院系同行、学生的教学评价分各占20%、80%;如无前者评分,以学生评价得分为准;

4.积极参加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附证明材料);

或在本学年作为负责人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或作为主要成员(由所在院系认定)参加市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已正式批准立项并在建设期限内);

或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研究,本学年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教学研究论文。

注:

以上材料时间范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㈡评选办法

5.奖金设置:

每年评选6名,每名800元。

若当年申报教师人数未达6名,根据实际人数发放奖金。

6.优秀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于7-8月完成评选,并于当年教师节予以表彰。

7.优秀教师评选以教研室推荐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参与优秀教师评选者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口腔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由学院办公室对申报教师根据审核标准进行初审,报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

8.校优秀教师推荐人员原则上从院优秀教师中产生。

二院级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

㈠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全面关心研究生成长,既严格要求又热情关怀。

2.积极承担培养研究生的任务,严格执行研究生教育的规章制度。

不断探索和掌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律,对研究生教育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

3.善于引导研究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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