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概论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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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概论复习资料
社会保障复习资料
学科性质
•《社会保障概论》课程是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基础课,本课程注重教学内容的基础性,突出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理论,构建支持学生未来发展的知识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明确社会保障的学科体系;掌握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明确我国社会保障基本体制的基本要素;通过相关案例分析与讨论加深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
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
第一节社会保障界定
•解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不同国家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对社会保障的定位;
•掌握本课程对社会保障的定位;
•重点掌握社会保障的主要特征
一、各国对社会保障的界定
(一)德国对社会保障的界定
社会保障是为竞争中不幸失败或失去竞争能力的人
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具有互助性质的安全制
度,起到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的作用。
(二)英国对社会保障的界定
社会保障是一项以国家为主体的公共福利计划,是国民收
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它应该遵循普遍性原则,对全体国
民实施“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的安全保障。
(三)美国对社会保障的界定
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安全网”,对国民可能遭遇的各种风
险如年老、失业、疾病等加以防护。
(四)日本对社会保障的界定
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安全网”,对国民可能遭遇的各种风
对疾病、负伤、分娩、残疾、死亡、失业、多子女及其他原因造
成的贫困,以保险方法和直接的国家负担,寻求经济保障途径.
险如年老、失业、疾病等加以防护。
(五)国际劳工组织对社会保障的界定
社会保障可理解为一个社会在出现规定的事件或在规定的情况下向其成员提供的保护,其目的是:
①尽可能防止使收入丧失或收入锐减的意外出现;
②当意外确实发生时,尽可能提供医疗并对引起的经济后果提供财政保护;
③尽可能为遭受意外者身体康复和职业恢复提供便利;
④尽可能为抚养儿童提供福利待遇。
概念界定的多样化
制度的多样化
制度实践的差异
研究视角的差异
二、本课程对社会保障的定位
定义: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通过国民收
入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
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要点:
责任主体:
国家和政府
实施依据:
社会立法
实施手段:
国民收入再分配
保障目标:
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大社会保障概念
经济保障
服务保障
精神保障
一句话概括:
社会保障是用经济手段解决社会问题达成政治目标。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特征:
保障性、社会性、公平性、互济性、福利性、强制性
社会保障的本质特征
最终责任主体:
国家或社会,社会性
目的:
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依法实施,强制性
目标:
为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公平性
资金来源:
国家财政+企业+个人,经济福利性
项目:
以特定社会问题存在并需要国家经济援助的方式解决为设立条件,变动性、发展性
方式:
自成体系的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方式,自身独特的规律,特殊性
社会保障的三要素
•社会保障是各种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统称。
三要素:
经济福利性、社会化行为、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为根本目标
小案例:
社会保障保护的对象是城镇职工还是全体国民?
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国内学界,关于社会保障的保护对象,尽管用词上略有不同,如有的用“公民”、“国民”、“社会成员”等,但其实质都是泛指一个国家的全体居民或全体社会成员,而不分城市和乡村,不分工人和农民,也不分干部与群众。
只要是合法的居民,都有权利享受到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障。
但是,纵观我国社会保障的理念、制度和实践,有以下两个方面值得关注:
⑴重城市轻农村。
⑵强制性与自愿性的冲突。
时至今日,我国真正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人员只占人口总数的十分之一。
几十年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也由于经济水平偏低这一客观原因,占人口大多数的9亿农民长期以来基本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思考题:
1.社会保障保护的对象究竟是谁?
是全民?
还是仅有城镇?
2.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3.在中国目前阶段,哪些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最值得关注?
第二节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体系
•了解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
•重点掌握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不同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差别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福利型保障制度
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简介
英国是最早以立法形式建立社会保障的国家。
社会保障的内容有: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基本收入维持、负所得税、住房补助、社会基金
社会津贴——疾人津贴 、疾病照顾津贴 、工伤津贴、法定产妇津贴、
法定疾病津贴 、住房补贴、儿童津贴、无劳动能力者生活津贴等
特点:
体系完整覆盖面广,与福利制度相联系;分类合理,体现不同功能;财政负担繁重,福利刚性明显;
(二)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储蓄型保障制度
典型国家——新加坡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创立于1955年7月。
保障功能:
养老保障功能——最主要功能
医疗保障功能——支付个人或家人的住院费用
购买住房功能——一大创新
中央公积金特点:
征收具有强制性、支取不存在随意性;
筹资模式是完全积累式的,雇主和雇员按规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
公积金记入个人帐户,采取以福利为主、社会保障为辅的原则;
个人的公积金存款与本人的劳动贡献和工资收入紧密结合在一起;
中央公积金功能多样,是综合性的自我保障体系;
(三)以美国为代表的保险型保障制度
发端于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令
美国社会保障仅限定在以下三个项目范围内:
(1)向那些临时或永久失去收入的人和家庭提供现金支付的项目;
(2)向在上述条件或在某种情况下接受保险金的人和家庭,向在一既定范畴内的所有人提供医疗照顾的项目;
(3)向一既定范畴内的所有儿童提供现金支付的项目;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遵循以下五大基本原则:
保险金以假定的需要为基础;
“一层楼保护”概念;
个人公平性和社会充分性的平衡;
与收入相关的保险金;
以自我支持的捐献为基础
为什么社会保障在各国有差异?
•国情不同
•国民的需求
•历史变化
•政府的指导思想等
二、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
医疗保健子系统
其他保障子系统
三、中国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多数专家和学者普遍认为)
社会救济——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
社会福利——高层次社会保障
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的四大构成体系
社会福利(最高层次)、社会保险(核心部分)、社会救济(最低层次)、社会优抚
社会救助
内涵:
国家与社会面向有贫困人口与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款物救济和扶助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
通常被视为政府的当然责任或义务采取非供款制与无偿救助方式,目标是帮助社会脆弱群体摆脱生存危机,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外延:
灾害救济
贫困救济
其他针对社会脆弱群体的扶助措施
社会保险的界定
–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
–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时间为保障内容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
–强调受保障者权利与义务相结合,
–采用收益者与雇用单位等共同供款和强制实施的方式,
–目的是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的稳定。
•—待遇水平的确定与受保障者的收入水平直接关联,是收入关联制度
•—交费是受益的前提条件,供款与劳动者的薪资水平直接关联
•—解决劳动者未来的和不确定的风险
–社会救助:
解决脆弱社会成员的即期生存危机
–
社会福利
国家和社会通过社会化的福利实施和有关福利津贴,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生活服务需要并促使其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的一种社会政策。
责任主体
本质:
经济福利性
社会化(开放式)
供给:
服务保障
目标
商业人身保险是
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吗?
•商业人身保险是将人身风险作为商品的一种企业行为,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后,在保险期内因投保项目受到伤害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形式。
一般来说,商业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健康保险等项目,是对投保人年老、生病、死亡等风险实行承保。
•有观点认为,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是由基本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组成。
•还有的观点认为,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功能定位也不尽相同,不能将商业保险归入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当然也不能将商业保险归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节社会保障的功能与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社会保障水平适度的原则、公平和效率兼顾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
基本出发点、基本归宿、保障范围的公平性、保障待遇的公平性、保障过程的公平性
讨论: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如何?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含义
社会保障功能是社会保障客观具有的内在能动功效。
它具体可分为社会性、经济性和政治性功能等方面。
功能
社会性功能、经济性功能、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社会补偿功能、社会稳定功能、社会公平功能。
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
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功能
影响国民经济发展
保证劳动力再生产,优化劳动力配置
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社会保障的政治性功能
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判断
判断规则
通常不取决于社会保障制度本身,而取决于制度的设计者和执行者
讨论: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挥的功能如何?
稳定?
调节?
促进发展?
三、对社会保障学科的认识
社会保障的学科性质
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管理学
•社会保障应当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即是在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独立的、交叉的、处于应用层次的社会科学。
社会保障学的基本理论框架
基础理论、应用理论、管理理论
社会保障的研究方法
•纵横结合
•定性与定量结合
•多学科综合
•其他具体方法
问卷法
个案法
社会保障的研究现状:
已经起步,正趋繁荣,尚不成熟,任重道远
社会保障与中国当今社会的关系
和谐社会
小康社会
新农村
民生问题
2005年的“两会”提出了“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所谓和谐社会是一个需要经过艰巨努力才能达到的、理想的、良性的社会发展目标,以公平与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全体社会成员有安全保障并可以快乐生活是其追求目标。
国际上凡是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国家,均是能够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国家;凡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国家,其国内社会问题必然日益恶化。
因此,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上与和谐社会构成了正相关关系,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指标。
从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看,社会保障以缩小社会不公平和确保社会公平为天然职责,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并保障、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与基本目标。
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社会保障是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不可替代的重要工具,社会救助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社会保险可以化解劳资矛盾,社会福利可以让全体国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可见,构建和谐社会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社会保障制度。
思考题:
1.何谓和谐社会?
2.社会保障能够为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什么作用?
发挥哪些功能?
3.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保障
领域中的问题是什么?
如何解决?
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变迁
第一节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了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史阶段及各个阶段变迁的背景;
•掌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变化的关键时期,人物和标志等内容
社会保障制度的划分依据
1、以政府介入的程度或制度化为依据:
-慈善事业时代或前社会保障阶段
-济贫制度的形成与发展阶段
-现代社会保障阶段(产生-发展-成熟)
2、以社会保障在不同时期的具体
实践内容为依据:
-社会救助型发展阶段
-社会保险型发展阶段
-社会福利型发展阶段
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发展阶段的划分标志:
1.一定时期内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2.一定时期内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求
3.政府介入的程度
4.社会保障实践的出发点与基本目标
5.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实践的具体内容
影响社会保障发展
1.进程的因素
2.经济因素
3.社会因素
4.道德伦理因素
5.政治因素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
一、萌芽时期(十九世纪三十年代)
英国在1601年颁布《济贫法》
保障内容:
就业保障和财政补贴,兼有强迫劳动和福利救济
保障性质:
恩赐性和惩戒性
英国在1834年颁布新《济贫法》
——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原则:
政府有保障公民生存的义务,救济不是消极行动,而是一种积极的福利举措。
意义:
首次体现了现代社会保障的重要特征——互济性及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二、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期(十九世纪晚期)
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德国在1883年制定了世界第一部《疾病保险法》
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
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保险法》
上述法令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
理论与主张:
德国新历史学派
国家除政治职能外,还应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
国家的法律至上,决定着经济的发展进程
德国面临的最危险的社会问题是劳工问题
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实行社会政策措施进行经济与社会改革
德国俾斯麦社会保险特点
以社会保险制度的出现作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
--制度化保障,完成了由济贫时代的不确定性、临时性到稳定性、经常性的转变
--雇员、雇主共同缴费、国家资助,真正确立了社会责任与风险的共同分担机制
--受保障者无需以牺牲人格尊严和接受惩戒为受益条件,免去了济贫制度下的经济状况调查和济贫院的奚落
--质的飞跃:
即零星的救灾济贫措施发展成为国家固定的社会政策,施舍式的社会救助发展成为公民的一种法定权利
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在性质上是权利义务结合型
根本目的是解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
保障水平是基本保障型
保障过程是规范化、强制性
三、社会保障形成制度时期(20世纪30年代)
标志:
以美国罗斯福“新政”为代表
以美国罗斯福“新政”为代表,1935年《社会保障法》的颁布为标志
美国《社会保障法》特点
(1)由联邦政府举办全国统一性的老年保险;
(2)由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共同办理失业保险;
(3)由联邦政府资助和州政府举办老年人、儿童福利及公共卫生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的基本标志
性质上表现为全民普遍性福利;
-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社会成员的
-立法先行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整合;
-循序渐进
-保障项目走向完备化;
-不断完善
-实施过程进一步社会化。
四、社会保障充分发展时期(20世纪中叶)
标志:
以英国福利国家建成为起点
“贝弗里奇报告”的主要特点:
社会保险制度应以统一的标准发放津贴或救济;
参加保险者不分贫富,按统一标准缴纳保险费;
发放的救济或津贴应是以维持正常生活;
因无收入而不能参加保险的人,国家应制定公共援助法。
社会保障主要模式
制度差异与模式混合
复杂的影响因素和国情的差异
纯而又纯的单一模式并不存在,大多是以一种模式为主与多种模式混合在一起。
制度安排角度
-福利国家模式
-保险型保障模式
-自助储蓄型保障模式
福利国家型保障模式
1.以公民权利为核心,确立了福利普遍性和保障全面性原则
2.以国家为直接责任主体
3.以国家为全体国民提供全面保障为基本内容
4.以充分就业、收入均等化和消灭贫困等为目标
5.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责任关系取代了建立福利国家之前的雇主与雇员、领主与农奴以及社团伙伴之间、家庭亲属之间的责任关系
社会保险型保障模式
1.建立政府、社会、雇主和个人之间的责任分担机制,实现风险保障的互济性
2.强调受保障者权利与义务相结合
3.以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为核心
4.实现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协调
强制储蓄型保障模式
--新加坡公积金制度
1.以雇主和雇员为责任主体
2.政府只充当一般监督,而由官方性质的中央公积金局负责管理
3.完全积累模式
4.无互济性
--智利(养老保险)模式
1.雇主不缴费而只由劳动者个人缴费
2.由私人机构管理养老基金的运营
3.个人账户上的强制性储蓄只能用于养老
--香港(养老保险)模式
1.雇主、雇员分担缴费
2.私人机构管理
国家保险模式
1.社会保障事务完全由国家(或通过国营企业)包办
2.个人保缴纳任何保险费
3.在保障目标上以追求社会公平为主
4.在保障范围上几乎是全体国民
混合型保障模式
-福利保障与保险保障乃至储蓄保障并存
-现收现付与部分积累乃至完全积累并存
1.这些社保模式的效果如何?
2.它们存在的问题有什么不一样?
3.全世界许多国家都在进行社保制度改革,包括欧洲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在这些不同的模式之间,它们的改革目标、困难和动力是什么?
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改革的趋势有什么差异性?
五、改革时期(20世纪80年代至今)
改革的背景:
(1)经济增长率低
(2)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加剧
(3)自然资源的不规则分配
(4)家庭结构的裂变
存在的问题:
(1)消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国家财政负担严重
(3)管理体制僵化、效率低、成本高
改革目的:
(1)更适应社会需求
(2)更合理的资金收效关系
(3)进一步扩大个人选择的余地
改革方法:
开源;节流
改革的思考:
•全世界所有国家几乎都在进行改革,那么,不同模式的改革重点有什么不同?
•难点有什么差异?
•改革的措施有什么区别?
经验:
尊重本国的国情
-追求长期稳定协调发展
-建设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努力追求社会化
-社会保险一体化
教训:
国家包办社会保障事务和福利的高速膨胀,将带来严重的社会保障财政危机
-社会保障水平过高会助长国民惰性,影响国家竞争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残缺不全会使有关社会问题进一步恶化
可以概括的规律:
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规律
-特定社会时期、特定社会结构、特定社会问题、社会保障目标
-采用经济援助手段,必须有相应的经济基础
刚性发展规律
-需求不断增长
-制度化的保障机制
-保障范围和水平刚性发展
-阶梯式持续发展规律
可以概括的规律:
协调发展规律
-各具体项目之间
-各子系统之间
多样化发展规律:
-项目体系多样化
-管理体制多样化
-实施方式多样化
-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
-社会保障支出渠道多元化
“智利模式”是否代表了新的改革趋势?
•从20世纪60年代起,智利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出现了破绽。
•20世纪70年代末,人口老龄化带来了财源不足,造成了人们对旧制度的信心危机。
•智利从1979年开始推行自由化改革,对积弊已深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推行“新制”。
•1980年军政府公布的《养老保险法》将社会保障新制一锤定音。
•新的智利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建立了雇员个人缴费、个人账户积累、多个私人管理公司共同管理基金的退休金制度。
•这种新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实行强制性储蓄,建立个人账户,将强制性储蓄的功能私人化,并结合指数化年金市场,将储蓄积累转换为退休者的养老收入。
思考题:
1.私有化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常见模式,把它放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是否合适?
2.智利在原有体制上强制性的彻底改革,是如何解决不同年龄段的劳动者问题?
3.智利模式取得了很大成功,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第二节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与发展的理论条件
•掌握影响社会保障产生于发展的各种理论或思想的主要观点
一、德国新历史学派
二、福利经济学
三、凯恩斯的需求理论与国家干预思想
四、新自由主义经济学
福利国家思想对我国社会保障改革有何启示
•英国的“社会主义”目标就是“维持充分就业”、“扩大社会福利”和“实现收入均等化”,国家必须负担其保障公民福利的职责。
20世纪70年代末,人口老龄化带来了财源不足,造成了人们对旧制度的信心危机。
•二战以后,公众态度和政治家都倾向于建立福利国家,而五六十年代的经济繁荣亦给福利国家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当时的人口年龄结构较轻,为福利国家提供资源的劳动年龄人口较多,而消耗资源的老年人比重较小,使福利制度较容易实现资金平衡。
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经济增长势头放缓及人口老龄化加剧,福利制度受到冲击,资金平衡难度很大,因此不得不实行“市场化”改革。
思考题:
1. 福利国家最近几年出现了什么问题?
这些问题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什么启示?
2.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你认为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能否选择福利国家的道路?
第三节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变迁
•解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制度框架和特色
•掌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
•能了解历史上的相关知识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按照年代划分
•(粗分和细分)
•按照城乡划分
•按照社会保障项目划分
•按照关键事件划分
改革开放前:
国家—单位保障制
改革开放后:
国家—社会保障制
一、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形成与发展
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创建(1949—1956)
国家—单位保障制的调整(1957—1968)
国家—单位保障制责任中心的转移(1969—1985)
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迈进(1986年以来)
一、国家——单位保障制框架与特色框架
国家保障板块
城镇单位保障板块
农村集体保障板块
特色:
国家负责、单位包办、板块分割、封闭运行、全面保障
二、转型时期的制度变革
----国家—社会保障制的基本确立
制度转型的时代背景:
经济改革所带来的变化动摇了国家—单位保障制的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
国家—单位保障制自身亦存在着缺陷,并在实践中造成日益严重的负面影响。
----国家—社会保障制的基本确立
制度转型的简要历程
第一阶段(1986—1993),重点是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和缓解乡村贫困问题,国家—单位保障制在延续,但国家—社会保障制开始生长。
第二阶段(1993—1997),社会保障成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柱,国家—单位保障制和国家—社会保障制并存,但此消彼长。
第三阶段(1998年以来)社会保障逐渐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国家—社会保障制的特色日益明显地得到体现。
三、两种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
共性:
国家主导社会保障制度安排;政府直接干预;国家和政府承担建设和发展的主要责任
区别:
四、中国社会保障历史上不该忘却的大事
1951年颁布《劳动保险条例》
企业直接支付
劳动保险基金支付
负伤待遇
1.因公负伤:
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全额发给工资
2.非因公负伤:
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病伤假期工资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连续6个月以上者);救济费
残废待遇
1.因工负伤致残:
抚恤费或补助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救济费
疾病待遇
1.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
2.病伤假工资
1.本人负担贵重药费,住院膳费及就医路费确有困难;酌予补助
2.疾病救济费
死亡待遇
丧葬费(仅限因公死亡)
1.抚恤费(因公死亡或因工全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