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北京市某住宅小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监理大纲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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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北京市某住宅小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监理大纲定
北京****小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
监理大纲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北京****小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业主)
工程建设规模
①地沟敷设管道换管,采用预制直埋保温管,共2800米;②更换直埋敷设管道,共220米;③热力外线更换配套新增阀门46个;④户内更换暖沟回水管,共13190米,配套新增阀门2968个。
开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09年8月1日
要求工期:
71日历天
工程概算
项目总投资估算867.75万元;拟申请市、区政府支持资金433.875万元,其余433.875万元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工程设计用途
市政
第二部分监理服务范围、目标、内容和依据
一、监理工作服务范围
1、工程范围:
为设计文件所指工程范围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
全部工程内容,以及业主同意增加的设计变更、补充通知等工程内容。
主要工程内容有:
室外热力管线工程(包括小区市政道路的恢复)、室内暖气设备及管线安装等。
2、工作范围:
a.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b.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监理、环保监理、合同管理、信息
管理及协调工作等。
二、服务目标
我公司派出的驻地监理部将在认真贯彻执行“依法监理,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热情服务,保护环境,健康安全,顾客满意,持续改进”的方针的同时,要求监理人员正确地处理监理与主动监理、热情服务与监督管理、前馈控制与事后检评的关系,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白严格监理把好质量关是监理的主要任务,但控制质量关不应该把监理和承包人敌对起来,做出一流的工程才是施工和监理双方的目标和责任。
1、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及时建立起监理组织体系,按建议书提出的组织机构框图,根据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更细化的监理实施方案,明确各岗位职责范围,在指挥部的业务领导下与承包人建立起正常和良好的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
◆所有竣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等级;
◆所监理工程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承担由于监理工作的失职或渎职造成的质量事故的责任;
◆遵循业主和招标文件颁发的有关社会监理的考核和奖惩暂行规定。
2、监理工作目标
在以上指导思想下,对本合同段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全方位监督控制,驻地监理部将确保实现如下目标:
(1)监理工作总目标:
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满足合同要求,使工程建设达到质量优、投资省、效益高的目标。
(2)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本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技术规范及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设计文件施工,按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质量档次检查验收。
①工序工程的监理一次验收合格率大于90%,工序优良率大于95%。
②部位工程的监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部位优良率100%。
③单位工程的监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单位优良率100%。
④工程总体—合格工程。
(3)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依据建设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其中标报价清单,结合实际工程环境,对风险可能出现的概率及损失值进行评估,找出风险管理重点,建立相应的防范对策,并落实风险管理责任,设立风险因素识别一览表,避免承包单位施工索赔及合同外价款的增加。
实现本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投资。
(4)工程进度控制目标
本项目以监理单位所监理的各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工期为进度控制的目标。
具体目标—实际建设周期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施工周期,实现2009年08月
20日开工,要求工期40天的目标。
(5)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及《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实现无重大伤亡事故;消除安全隐患。
(6)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环境保护、消防保卫等方面
全面贯彻执行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以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规范、规程的要求,通过监督管理,督促承包单位实现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努力争创文明施工工地。
达到市建委规定的文明工地要求和环保要求,力争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7)项目风险管理目标
进行项目风险管理,依据《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场地下管线、管路、建(构)筑物、实际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预测、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风险可能出现的概率及损失值进行评估,找出风险管理重点,建立相应的防范对策,并落实风险管理责任,设立风险因素识别一览表。
避免承包单位工程索赔及合同外价款的增加,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实现。
(8)建立完善的文档制度,依据相关法规要求,管理工程的信息和资料及存档,以完善向各有关政府机关备案的文档工作。
(9)服务与协作目标
用本公司的承诺和行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要求,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提供一流的服务。
赢得业主信任,取得有关各方的工作支持和配合,合同履约率100%。
三、监理服务的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及细则,按规定经批准后用于本工程。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并提出审查意见。
对施工图中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提出报告,及时上报业主。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
6、发布开(复)工令,并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
检测工作。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质量。
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发布停(复)工令。
19、对已完工尺感进行准确的计量。
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21、发布变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签发交工证书。
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和监理工作最终报告。
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
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负责按照《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其他工程现行规范制定完善、规范的质量检验评定表格、质量检验表、支付表,以及为满足日常监理工作需要需上报业主和下达给承包人、监理组的往来文件、表格的格式;并负责协调、完善、解释该套表格、文件格式在整个项目建设监理使用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一切问题,该套表格、文件格式须报业主备案后即可在全线实施。
34、其它。
四、业主对监理单位(即驻地办、下同)的授权
业主明确: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有关规定,有权独立履行监理服务内容的职责和权限,以及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授予监理单位的下列权力:
1、当施工进度滞后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时,驻地办有责任向业主提出中止施工合同并没收承包人履约担保的建议,必要时应提供详细报告。
2、对承包人的不称职人员和不尊重监理、不服从管理、监督的人员,驻地办有权责令承包人限期撤换有关人员和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增加人员、设备的权利。
3、驻地办有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的权利;有召开协调工地各承包人(含指定分包人)联席会议的权利;并有随时召集某一承包人或所有承包人汇报、检查其自身工作情况而举行会议的权利。
五、监理服务的依据
1、国家,建设部,交通部、北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法规及城市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标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2、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地区颁布的监理法规及有关规定办法;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部分等。
3、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4、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5、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及说明。
6、合同指定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含补充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试验检测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7、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本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协议及附件,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8、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文件、协议书及附件。
9、监理单位制订的施工监理规划及本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10、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会议记录、函电、变更指令、监理指令和其它文件。
第三部分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一、现场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监理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专家顾问组
现场监理办公室
资料员
试验、安全组
合同组
排水、电气组
暖卫组
室外组
二、驻地办组织机构说明
根据我们对本工程的理解,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施工现场组建驻地办。
本项目的现场监理机构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实行总监负责制,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全权负责驻地办监理工作。
驻地监理人员将根据施工进展的需要,全天候在施工现场工作,做到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齐全,并在监理服务期内保持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圆满完成。
三、驻地办监理人员配置说明
充分考虑到本工程在技术和管理上的特点,我公司委派的驻地监理工程师
将全面负责现场监理工作。
现场除安排监理人员全天候跟踪和旁站监理以外,保证驻地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
监理人员专业结构配齐,包括暖卫、合同管理、安全设施、绿化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按专业明确分工,监理人员按要求进场到位。
监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司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撤换,并补充合格人员上岗;
选派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监理班子,监理人员均具备监理上岗证;配备有资格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持证上岗;考虑现场施工实际,人
员做到老、中、青搭配,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监理人数以充分满足现场工作需要为准,根据需要可及时调整所需人员数量,施工高峰期监理人数将突破计划总人数。
如果业主有要求,驻地办人员可按业主要求做补充、调整,以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四、驻地办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本工程监理机构采用总监负责制。
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
1、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公司派出的、履行项目监理合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在公司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2)按照监理合同要求,确定现场监理人员分工和岗位责任;
(3)施工招标阶段,负责参与承包人资质、人员资格审查;
(4)编制监理实细则,并协助组织监理交底工作和第一次工地会议;
(5)组织监理组会审设计图纸;参加工程设计图纸交底会议;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部位的施工技术方案,提出改进意见;对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进行审核,提出合理建议;
(6)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
(7)签署开工令、停工令、业务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和工程质量整改单;
(8)编写整理监理月报、监理报告;审阅施工监理记录,组织记录工程监理日记;
(9)签署当月合格工程量、计量支付证明书,参加延误工期索赔处理,
并提出处理意见;
(10)参加业主召开的工程例会;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
(11)协调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关系;
(12)组织监理人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对重大事故应提供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供公司有关领导和业主参考。
事故处理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复验和签证;
(13)工程竣工验收前负责编制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资料,参加工程初验和终验。
工程结束后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14)组织监理组成员召开监理会议,组织监理成员学习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监理法规和文件,并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2、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根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文件内容,熟悉和掌握施工图纸、施工操作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及有关法规条例内容;
(2)参加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审查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参考;督促承包人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参与编写监理细则;
(3)审查重点部位施工技术方案和承包人拟采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并提出意见交驻地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按审批同意后的技术措施和工艺进行施工;检查承包人质保体系;督促施工进度计划的制订落实;
(4)审批确认承包人已进场的施工机具和设备的性能、规格、数量;
(5)复核承包人施工放样和预埋件,预留孔放样工作,做到在工序进行中组织旁站,检查和监督。
在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检查验收并签署质量检验单(隐蔽工程验收单),批准下道工序施工;
(6)提出质量事故整改通知单,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提供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
(7)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申报表或项目月支付申报表,提供确实数据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8)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或作出驻地监理工程师授权
下的处理。
参与承包人申请索赔和延期的理由情况调查,审查索赔和延期申请单,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9)编写监理工作记录,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按时参加工地会议;
(10)检查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设备质量情况和质量保证资料,通知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或试验;
(11)根据现场工程进展情况,通知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
(12)定期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参加工地会议。
3、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对合同执行或变更的事项进行管理和控制;
(2)对承包人的施工设备、人员配备、分包及其进场计划、施工计划的制订和执行、工期的保证、工程变更(含数量、性质、单价的变更)、索赔以及工程费用支付等进行全面检查、控制;
(3)在驻地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就上述各方面进行检查处理,或汇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批执行;
(4)组织工程计量,编报支付证书;
(5)组织并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6)对不胜任的施工管理人员或分包人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定。
(7)定期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参加工地会议。
4、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地方和设计有关要求督促承包人进行原材料、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验收;
(2)对承包人已检查认可或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按一定频率进行抽检测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对承包人外加工构件的材料进行检查认可;
(4)按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对承包人已验收合格的部分工程,按一定频率进行工程试验和测试,提供数据供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验收;
(5)检查承包人试验室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该实验室进行检查认可,监督承包人按标准进行各项试验工作;
(6)汇总各项试验和测试成果,整理成册,以便随时查询;
(7)定期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参加工地会议。
5、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交接桩工作,对所交基准线、控制点、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文件;发现偏差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反映,并提出调整方案,供有关方面参考;
(2)根据测量要求精度,复核承包人已完成的三级放样以及复核后的加密桩和临时水准点,对使用时限较长的点、线、高程进行定期复核,作好记录;
(3)复核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放样,工程竣工后会同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实测实量;
(4)每项复核工作开展前,认真作好复核方案和内业计算,组织协调其它人员共同进行复核工作;
(5)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和度量工具;
(6)定期检查监理自备仪器、度量工具,保管、保养监理自备仪器;
(7)汇总各种测量复核成果,以便随时查询;
(8)定期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情况,参加工地会议。
6、一般监理员岗位职责
(1)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2)检查承包人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人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四部分施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流程
二、熟悉合同文件和图纸
监理工程师进场以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和图纸,认真分析其特点,掌握控制重点和难点。
对合同文件和图纸中存在的差错、遗漏或含糊不清等问题,应查证清除,作出合理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
1.熟悉合同文件
1)业主、承包人和监理的合同关系;
2)合同条款所赋予业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3)合同事宜的处理原则、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
4)专用条款中的特殊规定和处理原则。
2.熟悉合同图纸
在熟悉合同图纸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仔细进行下列项目的审核。
如发现问题应以下列项目的审核。
如发现问题应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书面及时上报业主或根据业主授权报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解决。
1)合同图纸签订手续是否齐全;
2)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
3)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选用与现行规定的符合性;
4)地基与基础的设计与地质勘测报告的符合性;
5)合同图纸中指定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图册的有效性;
6)合同图纸规定采用的施工工艺与现行规范、规程的符合性;
7)各图册在设计说明、坐标设计及各专业设计之间的矛盾之处;
8)原有设计是否有明显导致投资增加的项目;
9)设计是否有特殊工艺和材料要求。
3.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
1)清单栏目的划分以及其所涵盖的工程项目;
2)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是否与合价相符;
3)合价的累计是否与总价相符;
4)计量依据、计量原则和通用计量方法;
5)清单数量准确性。
4.熟悉技术规范
1)工程项目的范围和主要工程内容;
2)材料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试验频率;
3)施工工艺、技术要求和措施:
4)监理验收和审批程序:
5)工程量计量方法:
6)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5.熟悉施工现场
1)图纸标准是否与现场一致;
2)现场拆迁及征地情况,现场施工与当地生产生活相干扰的情况;
3)施工便道及其修建情况;
4)施工设备和人员的进场及现场安装和调试情况:
5)料源情况;
6)现场挖探情况;
7)控制桩点设置和保护情况;
8)现场试验室建设情况;
9)现场环保控制情况等。
三、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包括质量、工期、费用、监理工作目标等);
5)监理工作依据;
6)监理组织机构(组建形式、职能部门或岗位设置、人员构成、部门职责分工、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等);
7)监理工作程序(主要监理工作事宜的程序);
8)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9)监理工作制度;
10)监理设施。
2.监理规划的编制与报批程序
1)在委托监理服务合同签订28天内或合同规定的其它期限内,高级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项目的监理规划。
2)监理规划编制的总体原则是内容全面、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程序
合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控制有力,既有创新精神,又具有较强的项目现实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
3)监理规划编制完成,经高级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其公司总工程师审
批后报业主复审后,并下发所属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执行。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本身发生实质性改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既定的内容不适合,应及时进行修订。
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报业主后再实施。
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与审批
1)对于大型或重要的工程项目,高级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和专业特点,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实施细则一般应写明工程概况、监理流程、监理工作目标、监理重点和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和控制程序等。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做到详细、具体、操作性强。
3)监理实施细则经高级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监理实施细则应下发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及抄送承包人。
四、参加设计交底
1.组织
设计交底由业主主持进行。
设计代表、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控负责人、高级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有关高级监理工程师参加。
2.主要内容
1)设计代表介绍设计构思、工程地质、水文、主体结构、主要设计指标、采用的设计规范、施工要求、施工注意事项等。
2)设计代表回答或澄清承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问题。
3)编制设计交底记录,设计代表、业主代表、承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代表予以签认。
符合设计变更要求的,还应按设计变更手续办理。
五、审批施工组织总设计
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主要内容
1)文字说明:
描述工程概况(地理位置、工程地质、当地气候条件、水文条件、主要设计指标等)、工程造价、工程特点、编制依据、工期要求、施工总体部署、质量要求、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
注明主要构造物、施工便道、生活区、料场、拌和场、仓库、机械停放场所、临时占地位置等。
3)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工期目标(说明工期总目标和阶段性工期目标)、时间计划(用网络图
和横道图两种形式绘制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切实按照指导施工的原则表示出主要施工工序之问的搭接关系。
在网络图中要明显表示出关键线路,注明各个工序的时问参数。
按照关键线路确定的工期必须符合合同工期和阶段性工期的要求。
计划的安排必须充分考虑季节变化和气候变化的影响,要预留足够的动员、清场时间和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对各有关事项的审批、验收、签认时间)、费用计划(根据总体时间计划安排,计算出每工程月拟完成的工作量,用“S”图的形式绘制资金流动计划)、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