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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析郑观应

也析郑观应

从《易言》三十六篇本到《易言》二十篇本

——析郑观应

摘要:

郑观应早期思想中存在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更多的是一种被动性的表现。

但又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文化保守主义并不是一种封建士大夫的卫道精神,而仅仅是一种思想倾向,是儒家思想同争利务实的商业精神在郑观应精神中的同时并存。

这是由于郑观应所接受的传统文化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乡土层次。

本文力图通过从《易言》三十六篇本(以下简作《易言》(36))到《易言》二十篇本(以下简作《易言》(20))转变的过程来反映郑观应早期思想中存在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性的缺陷。

这一过程的叙述分写作背景介绍,写作时间辨析,两书内容变化,产生差异原因四个方面。

一、写作背景述略

我们首先考察郑观应写作《易言》的动机及背景。

在1873年,轮船招商局成立,中国清廷政府主持的洋务活动由政治领域深入到经济领域,以“自强”为口号转变为“求富”。

商人能够积极参加,并因此也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这是郑观应写作的大背景。

这一时期社会舆论趋于活跃,通过这其间主要报纸的论述可以反映之,如《申报》、《万国公报》(1874年9月由《中国教会新报》改名)、《汇报》。

同时这一时期郑观应加入太古轮船公司,“总理轮船揽载事务,总管栈房入货,及承办一切上、下扛夫堆装等事”。

这一职位属于要害部门,郑观应为太古在轮船业的竞争居优势地位作了重要的贡献献

郑观应在揽载业务的成功,也使自己进入上海商界名流之列,而《救时揭要》的出版并给他带来的社会声誉,也更进一步促进郑观应著述的动力。

这对于忙碌于商务活动的郑观应来说十分重要,通过著述达于上闻,这远非以成功商务活动来取得社会声望所可比。

所以,只要有更大的激励因素出现,郑观应是会克服时间、精力上的困难进一步从事著述活动,那么,这个更大的激励因素又是什么呢?

1874年,中日于台海展开军事对峙,堂堂大清最终与一撮尔小国——日本签订中日《台事专条》:

赔偿五十万两白银来换取日军退出台湾,承认日本侵台为“保民义举”。

堂堂大国对“一小国之不驯,而备御已苦无策”。

这给自欺于“同治中兴”之中的清政府高层以极大震动,为此,当年清政府的高层开始了筹议海防的活动。

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1874年11月5日),总理衙门呈递给清廷一份《拟奏海防亟宜切筹武备必求实际疏》的奏折,此后,沿海各督抚所上有关奏折,经在华西人及当时新闻媒体及时给予传播报道,尤其是在上海的华人绅商社会中,例如有《万国公报》于1875年2月27日载《论西学设科》,4月3日载《西学设科》,这是有关李鸿章《筹议海防折》的内容;1875年6月28日《申报》载《书字林报馆论彭侍郎条陈后》是有关彭玉麟于5月4日向清廷上的“自强策”的内容。

筹议海防消息的传播,使郑观应直接萌发了写作《易言》的动机。

该书《自序》一文恰能反映这一背景,序文所署时间为“光绪元年(1875年)暮春之初”,文中所谓之曰:

余质性鲁钝,鲜能记诵。

长而客游四方,日与异国人相接。

而沪上为江海通津,南北冠盖往来,群萃旅处。

达人杰士往往获从之游,与之周旋晋接。

窃闻时论,多关大计。

以为由今之道,变近之俗,宜览往古,法自然,诹远情,师长技,功其所短,而夺其所恃。

而泰西人久居中国,亦时时申其论说,作局外之旁观。

因下筹而借箸,盖所谓事杂言庞,莫甚于兹矣。

夫寰海既同,重译四出,缔构交错,日引月长,叙事无杂,不可得也。

郑观应个人在买办界的成功,商人在社会中的地位提升,清廷筹议海防消息的传播,使这一时期郑观应个人思想也开始有了较为成熟的一套思想。

郑观应处在当时社会前沿的上海,而其本人又身处在外国公司的要害职位。

个人思想中已存在积极的变革因素。

这一点从其更早一点的作品——《救时揭要》中已有所体现。

表现在:

一、关心时务,经时济用。

《救时揭要》所论述的内容来看,主要有猪仔问题,设立驻外使节问题,贩人问题,禁烟问题,这些时事问题的涉及,反映郑观应早期已开始关心于国家的现实问题,这也是商人务实精神的体现。

二、国际公法,初步显现。

针对当时猪仔、驻节、贩人、禁烟等诸多问题,这些涉外问题增多,随之也带来郑观应早期思想中国际公法观点的形成,建立了对国际公法的信赖。

三、商人道德,富而好礼。

在中国儒家传统的义利之辩问题上,郑观应仍表现出困惑,他将儒与商调和,再将仁富调和,认为经商目的在于求富,“富而好礼”并应“博施济众”。

二、写作时间辨析

在明确《易言》的写作的背景之后,由于郑观应本人在这一书的写作时间的说法上存在相互混乱之处,因此考察其写作时间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弄清郑观应写作此书的背景及心态,下面列举有关各种说法:

其一,《易言》(36)《自序》说:

往余同治庚午、辛未(1870、1871年)间,端居多暇,涉猎简编,偶有所见,随笔札记。

内之积感于寸心,外之眷怀于大局。

目击时艰,无可下手,而一言以蔽之曰:

“莫如自强为先。

”自强之道不外乎此数大端而已。

因是宏纲巨目,次第敷陈。

自知但举其略,语焉不详。

积若干篇存之箧衍,徒自考镜,未尝感以论撰自居。

而朋好见辄持去,杂付报馆,又阑入近人所刻《闻见录》中。

丑不自匿,尝用蹴然。

其二,《易言》(20)《自序》说:

庚申(1860年)之变,目击时艰,凡属臣民,无不眦裂。

每于酒酣耳热之下,闻可以安内攘外者,感触于怀,随笔札记。

历年既久,积若干篇,语焉不详,未尝敢以论撰自居。

而朋好见辄持去,杂付报馆,又阑入近人所刻《闻见录》中。

丑不自匿,尝用蹴然。

其三,《盛世危言增订新编》《凡例》说:

是书随时增删,就正有道,分赠同志,以资磨励,本不欲出以问世。

溯自同治元年(1862年),承江苏善士余莲村先生改正,既付手民,名曰《救时揭要》。

先传至日本,即行翻刻。

同治十年(1871年),有将续集分上、下本,名曰《易言》,寄请香港印务总局王之潜广文参校,不期亦付手民,风行日、韩。

光绪元年(1875年)遂倩沈谷人太史、谢绥之直刺删定,亦名《易言》,印数百部,分赠诸友。

光绪十九年(1893年)续集尤多。

迭请家玉轩京卿、陈次亮部郎、吴瀚涛大令、杨然青茂才同为参订,改名《盛世危言》。

从以上材料看,郑观应是将自身著作看为整体,均为对《救时揭要》的改订。

《易言》(36)的《自序》中所述著作并不专指《易言》且包括了《救时揭要》,而该书所署时间为“光绪元年(1875年)暮春之初”,而《易言》(20)是《易言》(36)的改写,在改写后,郑观应将著述活动时间由原来的“同治庚午、辛未(1870、1871年)间”提前到“庚申(1860年)之变”,通过查阅相关资料,1860年,郑观应刚入上海的宝顺洋行开始自己的买办生涯,尚未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广阔的眼界,而《易言》(20)所署时间为“光绪元年(1875年)中秋日”,这是杜撰的。

而《盛世危言增订新编》的《凡例》是从出版角度叙述作者著述活动,郑观应在该文中将《救时揭要》出版定为“同治元年(1862年)”,这是出于呼应《易言》(20)的《自序》中说著述活动开始于“庚申(1860年)之变”,而将《易言》(20)的删订和出版定在“光绪元年(1875年)”,以此来呼应《易言》(20)《自序》所说时间,这也显露其有不真实性一面,因《救时揭要》的出版为1873年,这是无疑的。

而它将《易言》(36)的定稿寄往寓居香港的王韬,指出出版时间在“同治十年(1871年)”,而这又都与王韬所做跋文互相矛盾,也有不真实性的一面。

所以,《易言》(36)所述应更为真实可靠。

《易言》(20)的修订过程,从《易言》(36)王韬序文来看:

《易言》一书,乃杞忧生盱衡时事,思挽时局、幽愁积愤之所为作也。

凡目有所触、耳有所闻,默识于心而深思其故,一旦恍然有得,因揭其要,以质于世。

其词畅而不繁,其意显而不晦,据事胪陈直而无隐,同条共贯切而不浮,真措诸世而有济,施诸今而可行者欤!

其曰易言者,谦词也。

尝从七千里外邮筒寄示。

余读未终卷,而窃叹杞忧子为今之有心人也。

王韬序文所署为“光绪元年(1875年)花朝日”,另一个颇值得注意的细节“尝从七千里外邮筒寄示”,然而王韬序文中除了有关《易言》书名的一般性阐述,所谓之“其言之易者,正心之苦也”外,对《易言》(36)书中具体内容可以说毫无涉及。

而其语句所用比喻也是王韬的格式化语句,内容也较空洞,并非王韬个人真情实感,在1880年王韬为《易言》作了跋文,这篇跋文则具体评述书中篇章内容,言之有物。

那么又如何能给“尝从七千里外邮筒寄示”一个较合理的解释,另一个细节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一句话为“因揭其要,以质于世”,这一较合理的解释便是王韬收到的是《救时揭要》及《易言》(36)的《自序》,而这又同时给跋文中“杞忧生初不知其何许人,继乃知其居铁城,氏荣阳。

”一个合理解释。

同时,我们查阅《救时揭要》可知自序署名恰为“杞忧生”,由此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一、王韬最初对郑观应的了解来自《救时揭要》;二、1875年,郑观应萌发了《易言》的写作动机,并先做自序并同《救时揭要》一同寄达在香港的王韬。

1880年,香港中华印务总局出版了《易言》(36)一书,这是该书的第一个版本。

1881年冬,又出了一个全新的版本,因仅有二十篇,故称《易言》二十篇本,这个版本是对《易言》(36)进行的题材筛选,重新编辑,改写重作的新版本,书前署名“甑山菜园下佣”的短文,透漏出一点修订工作的情况:

前年又有携至香港付梓者。

山人尤之,而无如何,亟收版本归,且索诸转辗投赠之家,势不可尽,乃特加删改,旧目三十六篇厘并为二十,重自写本,以定前失。

余获读之,叹其才,壮其志,尤服其进德修业之勤。

怂恿另梓,以质曾见前刻而取正焉。

山人从之。

郑观应将《易言》(36)“转辗投赠”,而社会对此反映似乎并不好,因此“亟收版本归”,“且索诸转辗投赠之家,”这也说明了社会舆论压力很大,事态也较为严重,郑观应在不到一年时间中删定成《易言》二十篇本,而且还是“倩沈谷人太史(沈善登)、谢绥之(谢家福)直刺删定,”在初步了解了两个版本之相异处,那么,两者之间差异究竟何在呢?

下面,我们便考量这一问题。

三、两书内容差异

《易言》(36)上、下卷篇章保持严格的对称编排,上、下卷各十八篇,各卷另有附录一篇。

在对比《易言》两个版本篇目,我们会发现《易言》(36)首篇为《论公法》,《易言》(20)则为《公法》,有关于公法的论述列为两书篇章之首,这两篇是对全书主题倾向起引导作用的。

对此两篇文章的比较能较全面的反映两书内容差异。

首先让我们来看《易言》(36)《自序》中有一段说明了全书主旨的话:

由今之道,变近之俗,宜览往古,法自然,诹远情,师长技,功其所短,而夺其所恃。

这应是一个带有强烈变革倾向的主题,《论公法》则对这一变革主题作了提纲挈领式的阐释。

《论公法》同1873年出版的《救时揭要》在思想上有继承关系,都是在华工问题上形成了感性上的认识,但《论公法》已在理性认识上有所升华了。

《论公法》首先是对西方社会文明进化进行讨论,为国际公法作理论上的充分准备:

泰西有君主之国,有民主之国,有君民共主之国,虽风俗各有不同,而义理未能或异,其初开国,立规模,制礼律,何尝无非常之士集思广益,以期长治久安。

然考其时数,审其盛衰,知强富有由,询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昔英境分七国,各有酋长,皆蠢尔野蛮,甚至杀人以祭,剖心以卜,暴戾恣睢,无复人理。

迨罗马统辖英地,政教渐开。

未几北狄作乱,祸乱全欧,势成割据。

其后英、法斗战,延及百年。

用是苦心焦思,始制巨舰大炮,风涛之险,备战守之方。

西班牙检出西半球,悟地体圜转之理,遂开海道以连于亚洲之东南洋,及华盛顿崛起自立,合众部以挫强英。

于是英人乃东并五印度,直逼东洋诸国。

每经一战,局势诡变,人材挺生,各国皆发奋有为,讲武通商,力筹强富。

既而拿破仑第一兴于法国,用兵精锐,穷全欧之智力相竞,卒莫敢其撄其锋焉。

近百年来,轮船驶于重洋,火车驰于陆路,而电线遥接于数万里外,顷刻通音,以致耕织、开矿及制造枪炮等事,悉假机器为用,疑有鬼神之助,以泄造化之奇。

此彼所恃以雄峙海外,虎视宇内者也。

然皆积百年研究之功,始得一旦贯通。

其学神而明之,寸乎其人,非偶然矣。

郑观应将战争看作是西方各国致富强的重要一环,这是超出当时国人之处的地方,时人很少有从这一角度去考量西方富强原因的。

战争的残酷性、破坏性与社会进步之间的对立,在这里成为相互联系的因果关系,这对国人有着积极的选择作用。

但有一点应认识到,郑观应对战争性质上认识不清,这是其局限性,在叙述西方文明进化后,郑观应构建了自身的理论,对洋务思潮有重要意义的“富强”问题,他提出了“世变无常,富强有道”的命题。

进入近代,中国知识分子,清廷洋务运动高层领导在国家富强问题的解决上,仍无法摆脱中国儒家传统文化中义与利之辩的矛盾冲突,在一些改革时也因此畏葸不前。

郑观应早期代表作之一——《救时揭要》也表示了同样的犹疑、困惑,这在前文已有论及。

但在《易言》(36)中则公开提出了“世变无常,富强有道”的命题。

思想上有了进步。

《论公法》后半部是对近代国际关系加以论述,对“世变无常,富强有道”进行回答,对公法进行一个完善性阐释。

方今俄与英、美、法、澳、日诸国,争逐海上,何殊战国七雄。

论者谓:

俄据形胜之地,逞强富之雄,辟土开疆,励精图治,则秦之连横也。

英、美、普、法、澳、日诸国,立约要盟,练兵修政,悉意备俄,则六国之合纵也。

而各国之借以互相维系,安于辑睦者,惟奉万国公法一书耳。

其所谓公者,非一国所得而私;法者,各国胥受其范。

然明许默许,性法例法,以理义为准绳,以战利为纲领,皆不越天理人情之外。

故公法一出,各国皆不敢肆行,实于世道民生,大有裨益。

然必自视其国为万国之一,而后公法可行焉。

郑观应对义与利的矛盾、困惑,作出了正面的回答就是“以理义为准绳,以战利为纲领,皆不越天理人情之外”。

这是对西方文明进化,近代国际关系进行理论性阐述基础上,进而对国际公法有了一个完善的阐述。

郑观应国际公法思想中有一点应加以注意,他推出自己的义利观其思想理论依据于道家的“法自然”思想。

道家有言,“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家在郑观应生活中有着重要作用,也是他一生思想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郑观应的这一思想在少年时便受其父影响而产生,“少年多病,爱读仙经养生之书”,成年后早期作品有《道言精义》,晚年有“余少好道”的回忆。

道家以“法自然”为最高原则,而郑观应则将其推广到人的欲望、人的趋利弊害上。

对国家“以战利为纲领”进行了自然性、客观性的承认,并对义与利作了道家的辩证思考,认为两者并不是固有绝对对立化的,郑观应将之视为应统筹兼顾,在理念上对立的事物的两个方面,但在实践上是能够达成统一。

《易言》(20)的《公法》列为首篇,也是修订中改动最大的一篇,思想上发生根本性转变,原《论公法》中有关西方文明进化的论述被完全删除,文章首段为:

公法者,万国之大和约也。

中国开辟最先,建立最久,数千年来,更群圣人之经营缔造,而文明以启。

自唐、虞、三代,迄于春秋,长为封建之天下,莫之或易。

秦并六国,始变为郡县之天下,而历汉、晋、隋、唐、宋、元、明以迄于今,其间虽分并不常,亦莫之或易。

其可得而变者,何也?

子孙之世守,疆土之离合粗迹焉尔。

其虽变而亦莫之或易者,何也?

皆不得专礼乐征伐之权,皆有相维相系之势,而统属于天子则一也。

统属于天子一,故内外之辩,夷夏之防,亦不能不一,为其号曰有天下,实未尝尽天所覆,尽地所载而全有之,则固一国也。

知此而公法可言矣。

作者在这里将中国作为一个独立统一的国家,认为中华文明之根本始终是“莫之或易”,中国作为独立国家地位在国际公法中不容更改。

又认为“内外之辩,夷夏之防”中国独立于世界之外,文化上的保守主义思想倾向显现,对国际公法的阐述也转变了,表述如下:

公法者,彼此自视其国为万国之一,可相维系,而不可相统属之道也。

可相维系者,合性法例法言之谓。

夫语言文字,政教风俗,固不能强同,而是非好恶之公要不甚相远,故有通商之法,有通使之法,有合盟合会之法。

不可相统相属者,专主性法法言之谓。

夫各国之权利,无论为君主,为民主,为君民共主,皆其所自有,而他人不得夺之,以性法中决无可以夺人与甘夺于人之理。

故有均势之法,有互助保护之法。

这时的郑观应对国际公法在各国“可相维系”又加入了各国“不相统属”的意义,突出“以理义为准绳,”而“以战利为纲领”则被完全忽视了。

在《易言》(20)中,郑观应的思想全面后退,“天朝上国”的世俗观点出现在了这一位激进变革言论倡导者的言辞之中。

为适应主题转变,郑观应自序也改为了“慕雍山人荣阳氏”。

这是细节上的反映。

那么转变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这是下一个考量的问题。

四、产生差异原因

这一转变,应首先从《易言》(36)的下卷说起。

《易言》(36)下卷中出现了诸如《论水师》、《论火器》、《论练兵》、《论民团》的篇章。

而这均是由下卷首篇之《论边防》中提出的“广造水雷,多制铁舰,训练水师,以资战守”的衍生作品。

在《易言》主旨转变上,从其三十六篇本的下卷即已经出现,下卷主题由激进变法转向了御侮求强。

为什么在同一本书中主题突然转变,这与《易言》(36)下卷写作时的背景有关。

1879年初,清政府在周边藩属国的宗主权地位已面临严峻挑战。

在东北,朝鲜面临日本压力,求助于中国。

在东南,日本吞并琉球,改置冲绳县,直接羞辱了清廷。

在西南,越南为法国所蚕食,李扬才叛变并不时入境骚扰,清政府入境镇压。

在西北,清政府面临索回伊犁的外交考验。

一系列的边疆、海疆危机在高层反映是开始落实1874年筹议海防活动。

是年4月,清政府命两江总督沈葆桢筹办南洋;5月,命李鸿章整顿北洋,授丁日昌总督衔,驻南洋会办海防一切事宜;10月,徐建寅赴德购买铁甲战舰。

郑观应在这一背景之下开始了《易言》(36)下卷的著述,也及时修订出了二十篇本。

严酷的国际斗争环境,使对公法论抱有幻想的郑观应被迫改变,转向注重边防的论述。

但在下卷中思想还介于“洋务论”与“变法论”之间。

而到了《易言》(20)时,主题中的文化保守主义已显现出来,导致产生这一思想倾向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王韬对郑观应的影响。

王韬为《易言》(36)作跋评到:

“此《易言》上、下二卷,固其箧里秘书,枕中鸿宝也,非先生则不敢就正焉。

”余乃受而读之。

于当今所以积弊所在,抉其症结,实为痛彻无遗。

而一切所以拯其弊者,悉行之以西法。

若舍西法一途,天下无足与图治者。

呜呼!

此我中国五帝三王之道将坠于地而不可收拾矣。

古来圣贤所以垂法立制者,将废而不复用。

用夏变夷者之矣,未闻变于夷者也。

诚如杞忧生之说,是将率天下而西国之也。

此书出,天下必以杞忧生为口实。

呜呼!

是不知古圣贤之在当时,天下事犹未极其变也;而今创三千年未有之局,一切西法西学,皆为吾人目之所未睹,耳之所未闻。

夫形而上者道也,形而下者器也。

杞忧生之所欲者变器也,而非道也。

1879年春,王韬读阅了《易言》(36)书稿,4月访日途经上海,郑观应应在这个时候将书稿寄与王韬。

王韬阅后提出了“天下必以杞忧生为口实”的警戒性提醒。

王韬在19世纪70年代后期已通过洋务言论而名震政界高层,为洋务言论领袖级人物。

他对郑观应的建议不能不说有着关键性的影响,在这篇跋文中,多次提到“夷夏之辩”,而王韬本人早期也是一名激烈的严守“夷夏之辩”的人。

后来由于长达两年的欧游经历而大为改观,并成为洋务变革言论中领袖级人物。

但1879年访日后,因对日本学西学太骤太胜而大生不满,之后他又回到了“夷夏之辩”的传统立场,而恰在此时,王韬的个人转变对郑观应发生了影响。

从王韬和郑观应思想中存在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来看,这一时期维新变革言论家的思想并不成熟,存在着混杂性,其变革思想也如同黑暗夜幕中的星星,一闪一亮,极易受到外界的冲击。

19世纪70年代末,社会舆论的压力也是郑观应个人思想产生文化保守主义的原因之一。

此时,中国封建传统社会已出现了松动,但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仍是儒家传统,这是由于历史惯性所致。

而郑观应本人始终没有放弃进入社会主流的努力,他不愿始终以一名成功商人的身份游历于社会边缘。

写作著述,达于上闻便是一种途径,但这又产生了一种合于世,而弃自我的悲剧。

加之当时一些拥有激进言论的人遭到的厄运,给郑观应也产生一种刺激。

首任驻外公使郭嵩焘回国后因不愿接受社会主流意识,而被摒弃于政治中心,书遭毁版,人被斥为卖国贼。

严复自英留学归来长期沉寂,无所适从。

游历英伦、扶桑,寓居香港的王韬则长期游历于主流与边缘之间,而郑观应此时在向主流过渡,之后,他于1878年参与筹建了上海机器织布局,与洋务活动联系起来。

郑观应早期思想中存在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更多的是一种被动性的表现。

但又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文化保守主义不是一种封建士大夫的卫道精神,而仅仅是一种思想倾向,是儒家思想同争利务实的商业精神在郑观应精神中的同时并存。

这是由于郑观应所接受的传统文化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乡土层次。

他个人出生于香山商人家庭,世代为商,郑观应早年既赴沪开始买办生涯,没有接受系统严格的儒家教育,而表现出这种文化保守主义倾向,是因他本人欲借助著述引起高层关注,步入社会主流,为此,其著述必然要寻找政治上的合法性,不能被视为异端,但他越是追求这种合法性,越是失去他本人对批判问题的尖锐性,进而体现了时代的悲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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