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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管理机构

施工合同管理机构

  篇一:

合同管理机构

  施工合同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分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公司特成立合同管理部门(科室)。

  负责人:

赵清华

  部门人员:

胡利双

  专门负责企业所有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

  1、参与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对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和分析。

  2、收集市场和工程信息;

  3、对工程合同进行总体策划;

  4、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订,为报价、合同谈判和签订提出意见、建议甚至警告;

  5、向工程项目派遗合同管理人员;

  6、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发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进行总体计划和控制。

  7、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

  8、处理与业主,与其它方面重大的合同关系

  9、具体地组织重大的索赔

  10、对合同实施进行总的指导、分析和诊断。

  重庆方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

  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任命书

  兹任命,张小梅同志为我单位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具备合同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

  特此任命!

  重庆方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

  篇二:

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一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

  1.宣传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2.

  3.

  二合同管理专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报告。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定期向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收发文管理。

合同归档管理。

  三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

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

合同管理专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周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合同管理专员。

  篇三:

工程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建设工程合同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于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招标一般被认为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4必须招标的范围:

(1)大型基础设备、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5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1)

(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

  6可以不进行招标范围: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2)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3)房屋建筑和是市政基础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1停建或援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2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3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4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7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经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公开招标的特点是一切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也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以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到报价合理、工期较短、技术可靠、资信良好的中标人,有助于打破垄断,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

但是公开招标因为投标人较多,存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及开标、评标的工作量大,招标投标过程所需时间长,费用高等特点。

  邀请招标比公开招标的工作量减少很多,招标周期短,费用也少。

但由于受招标人自身条件所限制,不可能对所有的潜在投标人都了解得很清楚,因此也存在着一些技术上、报价上都很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没有被邀请到。

  9工程招标的程序:

(1)招标准备工作

(2)招标方式确定(3)编制招标文件(4)办理招标备案(5)发布(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6)确定投标人短名单(7)发售招标文件(8)现场考察、投标答疑会(9)接受投标文件(10)开标(11)评标(12)定标(13)公示及发中标通知书(14)签订承包合同

  10评标方法

(1)专家评议法也称定性评议法或综合评议法其分值构成A施工组织设计25分;B项目管理机构10分;C投标报价60分;D其他因素5分,合计100分。

此方法是用于小型项目或无法量化投标条件的情况下使用。

  

(2)最低投标报价法,也称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可作为中标。

  (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

  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11投标报价的策略:

(1)增加建议方案(修改设计方案法)

(2)多方案报价(3)突然袭击法(4)无利润低价夺标法(5)先亏后赢法(6)开口升级法

  12投标技巧的方法:

(1)不平衡报价法

(2)零星用工(计日工)(3)多方案报价法(4)区别对待报价法(5)降低投标价格(6)补充投标优惠条件

  13采用不平衡报价法的情况:

(1)对能早期结账收回工程款的项目,其单价可提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降低

(2)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单价可提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降低(3)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其单价可提高,而工程内容不明确的,单价可降低(4)没有工程量只填报单价的项目,其单价宜高。

这样,既不影响总的投标报价,又可多获利(5)对于暂定项目,其实施可能性大的项目,几个可定高价,估计该工程不一定实施的可定低价

  1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解释顺序合同的解释顺序优先级最高的是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其次是合同协议书,然后是合同专用条件、合同标准条件、中标通知书和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

  施工合同的解释顺序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本工程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内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之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时间里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6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三控”:

进度、质量、成本P111-113

  17订立施工合同必备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3)又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招投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18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是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数据真实,位置准确。

(5)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段道路交通、爆破作业以及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信等公共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

(1)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在其设计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方位及设施,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以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追加的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9施工合同工期,是指施工工程从开始到完成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双方约定的全部内容,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

合同工期是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承包天数。

  20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不免除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

群体工程中采取分阶段进行施工的单项工程,承包人则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项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分别向工程师提交。

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的主要目的,是为工程师对进度进行控制提供依据。

  21设计变更程序:

(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硬不吃鱼变更前14日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实际规模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2)承包人要求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若涉及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

工程师同意变更后。

也需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承包人未经工程师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2竣工验收的程序:

(1)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人组织验收(3)发包人不按时组织验收的后果。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不组织验收,或者在验收后14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日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3材料设备供应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需要在使用前检验或者试验的,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即使在承包人检验通过之后,如果又发现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的,发包人仍应重新采购及承担拆除重建的追加合同价款,并应相应顺延由此延误的工期。

24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期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5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

  质量保修书包括如下内容。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3)质量保修责任

  26变更价款的确定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定后14日,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再确定变更后14日内不想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想设计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内,予以确认。

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加宽报告送达之日起14日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处理。

变更合同价款按照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格;(3)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7文物和地下障碍物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由发包人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理。

  28竣工结算程序工程局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发包双方应当按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发包人自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确认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承包人受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日,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日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时,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29不可抗力的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承发包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工程分包是指经合同约定和发包单位认可,从工程承包人承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行为。

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是允许的,但是,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或单项、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分包给营业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

结构和技术要求相同的群体工程,承包人应自行完成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部分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不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分包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于分包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分包单位应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队发包人负责。

  3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P180

  32合同协议书雇主发出中标函的28日内(国内30日),接到承包商提交的有效履约保证后,双方签署的法律性标准化格式文件。

  33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由雇主(或工程师)指定、选定,完成某项特定工作内容并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

  34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的区别:

(1)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

(2)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

(3)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

(4)雇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

(5)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35基准日期:

指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28日的日期。

  36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字日期至承包商提交给雇主的“结清单”生效日止37暂定金额:

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作为雇主的备用金的一比固定金额。

暂定金额只有在工程师的指示下才能动用。

  38雇主对部分工程的接受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或合同双方有协议,在工程师办法包括某部分工程的接受证书之前,雇主不得使用该部分。

否则,一经使用:

(1)则可认为雇主接收了该部分工程,对该部分要承担照管责任;

(2)如果承包商要求,工程师应为此部分颁发接收证书;(3)如果因此给承包商带来了费用,承包商有权索赔这笔费用及合理的利润。

  39估价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应对费率或价格作出合理调整,若无可参照的费率或价格,则应在考虑有关事项的基础上,将实施工作的合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相加以规定新的费率或价格。

(1)对于不是合同中的“固定费率”项目,且全部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工作:

A其实际测量得到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增多或减少了10%以上;B该项工作工作量的变化与相应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C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成本的变动超过1%

(2)此项工作是根据变更指示进行,合同中对此项工作未规定费率或价格,也没有适用的可参照的费率或价格,或者由于该项工作的性质不同、实施条件不同,合同中没有适合的费率。

  40FIDIC99版“施工合同条件”采用第三种做法,即当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款额(不包括与付款和保留金的扣减与退还)超过中标合同款额与暂定金额差的10%时,开始从期中支付证书中扣还预付款,每次扣还数额为该次证书的25%,扣还货币比例与支付预付款的货币比例相同,直到全部归还为止。

  41争端解决的程序:

(1)争端裁决委员会(DAB)的委任和终止。

(2)获得DAB的决定。

(3)友好解决。

(4)仲裁。

  42按合同计价方式划分:

(1)总价合同

(2)单价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43单价合同中的固定单价合同的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

是指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原有估计的工程量不能有实质性的变更。

  44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

(1)工程项目的图纸大盗施工图设计阶段,可采用总价合同;

(2)业主在招标时,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不够详细,技术经济指标不够明确等可考虑采用单价合同;(3)工程项目只达到概念设计阶段,可考虑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5项目的外部环境如果外部环境良好,该工程项目竞争的承包人也多,则业主就有较多的主动权来选择合同的类型,如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选择。

  46合同结构模式:

(1)平行承包模式

(2)设计—施工承包模式(3)项目总承包模式(EPC模式、交钥匙模式)(4)施工管理模式(5)BOT模式(建设—经

  篇四:

合同管理机构设置任职

  合同管理机构设置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公司特成立合同管理部门。

负责人:

李元寿

  部门人员:

王燕肖军

  专门负责企业所有工程合同的总体的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

  1、参与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对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和分析;

  2、收集市场和工程信息;

  3、对工程合同进行总体策划;

  4、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订,为报价、合同谈判和签订提出意见、建议甚

  至警告;

  5、向工程项目派遣合同管理人员;

  6、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

  质量进行总体计划和控制;

  7、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

  8、处理与业主,与其它方面重大的合同关系;

  9、具体地组织重大的索赔;

  10、对合同实施进行总的指导,分析和诊断。

  四川省希源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XX年1月1日

  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任命书

  兹任命:

李元寿同志为我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王燕同志为

  我单位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均具备合同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

  特此任命

  四川省希源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XX年1月1日

  篇五: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编制:

郑德林审核:

余庆华审批:

姚文

  编制单位:

浙江中企实业有限公司

  目录

  一、总则……………………………………………………………………………………………2二、机构和职责……………………………………………………………………………………2三、合同签订………………………………………………………………………………………4四、合同报批………………………………………………………………………………………5五、合同履行………………………………………………………………………………………6六、合同履行评价和支付…………………………………………………………………………7七、合同纠纷的处理………………………………………………………………………………8八、附则……………………………………………………………………………………………9

  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目的

  为防范市场风险及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及后期服务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其它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工程合同,包括设计、工程施工、采购、机械设备租赁等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二、机构和职责

  本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办法,即项目组负责合同的具体实施;职能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后勤保障并监督检查合同实施情况;总经理总体负责的三级管理制度。

总经理

  总经理是工程合同的最高管理者,对合同从获得到履行的全过程进行决策和管理,代表本公司承担合同履行责任、行使合同权利;对公司内各分公司、各部门在合同承揽、履行过程中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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