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聋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docx
《汕头市聋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汕头市聋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汕头市聋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汕头市聋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汕头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本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二、绩效工资的项目及说明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
现行发放的保留工资、岗位津贴、电话补贴、交通补贴归并基础性绩效工资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现行发放的年终奖金以及其他由学校自行发放(要符合规定)津贴补贴归并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
2、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年度核定。
每年根据我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总量,的30%计提奖励性绩效工资。
然后报人事、财政部门核准后,由市财政部门定期拨付。
核定后除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或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等外,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年度考核及人员所聘任(任命)的岗位(职务)为依据,分档次按月随工资统一发放(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2)学年度绩效考核重点考核教师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
确定为优秀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突出。
确定为称职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教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发生较大教学事故。
教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5、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出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学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的,下年度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标准发给;评定为基本称职的,下年度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的80%发给;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或因犯错误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的,下年度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的50%发给;工作人员受刑事处罚,在处罚期间,只发生活费的,不发绩效工资。
3)教职员工一年中病假超过半年的,其超过的时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的60%发给;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的,当月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的50%发给;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停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4)产假:
产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
假期满后,如经单位批准哺乳假至小孩满一周岁的,哺乳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的60%发给。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人员,处分期间不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效果及其它综合表现拉开距离,定期或不定期发放。
为把执行绩效工资作为提高我校内部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契机,特制定我校的内部分配制度、内部考勤制度、内部考核制度、内部扣罚制度(以上四项制度为执行绩效工资的措施)。
附:
(配套绩效工资的实施的相关制度)
(年月日教职员工大会通过)
导言:
实施绩效工资是依法(教师法)保障教师权利的重大举措,这对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具有重大意义。
学校是育人的地方,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儿童的发展方向,因此,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该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认真真、实实在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凡事需要度、量、衡。
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是学校发展的政策导向,实施依法治校,是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一环,意义重大。
方向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关键,希望每一个干部都能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纪守法,做教师的表率。
一、分配制度(讨论稿)
一)满工作量制度
受聘人员必须按学校要求干满工作量。
教师满工作量为:
任一班语文课兼班主任,或任一班语文课另加两节课;任两班数学课(同级须加两节课);术科每周任课16节;康复教师每周任课(个训)19节;每35名内宿生配备一名教养员和一名厨工;职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小时。
干满工作量的每月补贴150元,不足工作量按比例扣除满工作量补贴。
班级学生人数每班定额12人。
超过定额的(如受聘人员已干满工作量),则每月每生补贴班主任5元津贴;教养员、厨房享受同样待遇。
二)坐班制
(1)教职员工必须保证按时到校工作,按时上课、参加教研活动、出席会议、值班、代课、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和学习任务,实行上下班登记制。
坚持全勤,坚持坐班制的每月补贴200元;坚持全学期全勤者,期终另加奖200元。
三)各项津贴与奖励
1、岗位津贴。
校长的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确定;
副校长兼教导主任兼工会主席的岗位津贴,在能履行职责的条件下,能够全勤,坚持坐班制的情况下,每月补贴260元,如无法履行全勤及坐班制的取消津贴。
总务主任兼人事兼纪检的岗位津贴,在能履行职责的条件下,能够全勤,坚持坐班制的情况下,每月补贴240元,如无法履行全勤及坐班制的取消津贴。
教导处副主任的岗位津贴在能履行职责的条件下,能够全勤,坚持坐班制的情况下,每月补贴220元,如无法履行全勤及坐班制的取消津贴。
各组组长、团队负责人、舞蹈队负责人的津贴基数为50元。
坚持全勤,坚持坐班制的每月加70元;能按质、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带领教师开展教科研工作每月加50元;有独立处理组内教师思想和业务问题的能力每月加30元。
班主任:
能履行班主任职责,完成班主任工作的每月发给班主任补贴50元;坚持全勤,坚持坐班制的每月加50元;能按质、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月加25元;有独立处理学生思想、学习问题的能力每月加25元。
从事教养员工作和康复教育的享受同等职责和待遇(班主任补贴按学生人数比例发给)。
2、超工作量及代课补贴
(1)超工作量奖。
教师因学校工作需要,承担超过规定的工作量者,每周每节课按月发给超时津贴32元。
(2)代课补贴。
教师能服从调代课,完成教学任务者,每节课发给代课金8元,教养员代班,中班10元,短夜班12元,长夜班14元,星期日14元。
3、设学期教学优秀奖60元(优秀名额占教师人数20%);设学期教学进步奖30元(名额占教师人数15%);设教学达标奖40元(名额不限)。
4、教科研成果奖:
教职员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教科研评选活动,评选费用由学校支付;撰写的论文(包括课件)在省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或会议发表者,每篇奖励100元,市级每篇奖励30元;承担省级以上公开课奖励100元;承担与外校交流公开课奖励50元;承担校级公开课奖励30元。
参加省级现场课堂教学技能大赛:
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四等奖100元、优秀奖80元;参加省级课件、教学设计:
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优秀奖40元;参加校级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得奖率占80%,得奖者每人奖励30元。
5、教师教学辅导成果奖:
教师辅导学生获:
国级集体一等奖的奖励240元、二等奖的奖励140元、三等奖的奖励100元;国级个人一等奖的奖励160元、二等奖的奖励100元、三等奖的奖励60元。
教师辅导学生获:
省级(含国家部级)集体一等奖的奖励140元、二等奖的奖励100元、三等奖的奖励80元;省级个人一等奖的奖励100元、二等奖的奖励60元、三等奖的奖励40元。
教师辅导学生获:
市级(含省厅级)集体一等奖的奖励100元、二等奖的奖励80元、三等奖的奖励60元;市级(含省厅级)个人一等奖的奖励60元、二等奖的奖励40元、三等奖的奖励30元。
教师辅导学生获:
市局级集体一等奖的奖励80元、二等奖的奖励60元、三等奖的奖励40元;市局级个人一等奖的奖励40元、二等奖的奖励30元、三等奖的奖励20元。
教师辅导学生获:
市局内科室组织的(含学校)集体一等奖的奖励60元、二等奖的奖励40元、三等奖的奖励20元;市局内科室组织的(含学校)个人一等奖的奖励30元、二等奖的奖励20元、三等奖的奖励10元。
6、获国家部级先进个人的奖励160元;获国家部级先进集体的奖励240元;获省厅级先进个人的奖励100元;获省厅级先进集体的奖励140元。
二、考勤制度
一)全校干部、教职员工实行上下班登记制。
每日的值日领导应提前20分钟以上到校;其它行政人员和职员工基本上按上午7:
50到校,11:
20离校;下午2:
30到校,5:
00离校;如有特殊需要可作较弹性处理,但要确保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校长室、总务处必须确保上班时间有人处理日常事务。
教师如果不是课程安排的原因,可分两种方式登记上班考勤:
1、7:
50前到校,有特殊情况,第四节没课,10:
40后可提前离校;
2、有特殊情况,第一节没课,可8:
40前到校,11:
20后离校。
3、下午2:
30到校,有特殊情况的,第三节没课的,可在16:
20后提前离校。
4、有特殊情况,下午第一节没课,可3:
20前到校,5:
00后离校。
5、产妇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时可适当照顾,不用执行坐班制。
二)行政干部及行政人员应带头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与教职员工执行同一扣罚标准;如有特殊情况,每周可申请半天处理其它事务。
三)每日的值日领导要负责处理当天的调课及偶发事件,登记当天考勤等情况。
四)教职员工病假必须提前向值日领导请假(可由亲友代理),并与同班科任教师协商调课,否则按事假扣发工资。
五)事假要提前请假,写请假条简述原因,并与同班科任教师协商调课,经值日领导批准后生效(如遇突发事件,可用电话先请假再补假条),手续不全按旷工处理。
六)校性会议考勤由校长室负责登记;教研组活动(含集体备课、听课等)考勤由教研组长登记。
每次活动或会议按一节课计,并于每月20日送杨副校长统计。
七)因公请假必须提前向校长请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八)康复部教师的上课时间应于开学后次日由教研组长登记后上报校长室,确定后不得任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值日领导批准;学生事假或病假时,教师在相应的上课时间内也必须在校,手续不全按旷工处理。
九)门卫人员实行坐班制,做好安全、保卫及保洁等工作.
注值日安排:
周一林绮桢;周二陈文升;周三杨建生;
周四林俊源;周五李伟华。
三、扣罚制度(讨论稿)
1、教职员工病、事假一天以上,旷工一节(上课时间迟到2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月全勤奖。
每学期旷工一节,病、事假一天以上,缺签、迟到累计两次以上(含教研活动、教师会议)扣发学期全勤奖。
2、迟到、早退(含教研活动、教师会议)在10分钟内,每次扣4元;超过10分钟和缺签每次扣10元。
3、教职员工病、事假一天内,手续完备,功课自行调代者,除扣缺签的10元外,不再扣款。
病假超过一天的每天扣款10元;事假超过一天,一节(含教研活动、教师会议)扣款14元;旷工一节扣款30元;行政、职员工事假一天扣款30元;旷工一天扣款60元。
(补充意见:
事假超过一天,功课自行调代,每天扣款20元)。
5、扣罚制度执行由每日值日领导负责登记(不完成职责,每次扣款10元,由林校长负责),每月20日由杨副校长汇总存档并交总务处执行扣罚,有疑问请找林校长或杨副校长查询。
2009年5月26日
补充说明:
1、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以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和奖金。
2、学校内部出台各项相关制度的实施要通过严格的程序方可执行,做到行事有章,公开、公平、公正。
3、想通过执行绩效工资后提高我校内部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关键在干部。
希望每一个干部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做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的模范。
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可能因客观因素的变化而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际发放数额与上级财政拨付的数额不符时,则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按上级财政拨付数比例增减。
2009年6月1日
下页附:
《汕头市聋校教师学期考核评估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