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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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服务合同
媒体服务合同
篇一:
媒体推广合同书
媒体推广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中研
法定代表人:
祝文欣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进行推广
甲方指定的达成以下协议。
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
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的、推广安排、推广的目标网站、价款、
交付和推广期限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可
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
的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甲方指定如下人员负责联络工作:
姓名:
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
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的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
公共利益,并符合相应目标要求。
对于所推广的内容和经营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
果,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自行解决违反上述要求而引起的问题并承担产生的影响、后果;甲方认
可在发生违反上述的情况时,乙方有提前终止本合同项下推广服务的权利。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推广工作。
2、对技术推广工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
3、可以根据要求对甲方在目标媒体登录的推广项目进行检查并有权对甲方
媒体内容是否合适作出判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于不适合的内容进行修订。
4、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
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甲方承诺,委托乙方进行的媒体推广工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
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保留在甲方刊
登内容违法或者违反法律规定时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八条甲方认可,乙方将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中甲方选定的媒体的相关要求
和工作流程对甲方登录和推广的内容进行审核,并有权在甲方指定推广的媒体达
到目标要求之前拒绝为甲方进行推广工作。
甲方已经了解其委托乙方进行的推广
工作系通过相关媒体完成。
第九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而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
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
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
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
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特别地,目标媒体的服务条款/服务协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必须
按照该等服务条款/服务协议的要求和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推广等工作,承担目
标内容在该等服务条款/协议当中规定的义务,承认目标媒体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
甲方提前解除合
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
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
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
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
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
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
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
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
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
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
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原因等。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
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
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一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
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
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媒体推广项目工作安排、价款、付款方式
一、目标媒体选择情况:
1.甲方选择作为目标媒体
推广时间:
年月
二、甲方指定推广媒体情况:
1.甲方推广媒体
2.标题(以相应语言书写,少于15个汉字或英文单词,一般为公司名称)
3.描述(以相应语言书写,以一两句话进行简述)
4.关键词注:
在推广期间上述标题、描述、关键词均不得改动。
三、项目金额及付款方式明细
1.费用明细:
费用总计:
2.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将以上
款项全部支付给乙方。
三、推广工作进度: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个工作日内开始推广项目工作;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个工作日内达到服务标准(相关服务标准见乙方网站)。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推广项目工作不能达到服务标准,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他:
[以下无正文]
篇二:
广告代理及媒体发布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广告代理及媒体咨询服务
合同
甲方
: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日期:
乙方
: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日期:
广告代理及媒体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合作、双赢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代理及媒体咨询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项目:
甲方授予乙方承揽甲方在全国的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含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直邮、短信、户外等)发布的业务,并为甲方提供全方位媒体咨询服务。
第二条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2014年5月1日至项目结束。
第三条合作内容
1、媒体广告代理发布(媒介购买、广告下单)、2、媒体咨询服务。
第四条合作原则:
1、乙方为甲方按合作媒体的最优惠价格发布广告,甲方按实际发布情况与乙方结算广告发布费。
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进行财务结算工作,并由乙方负责向媒体支付。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广告代理服务和媒体咨询
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代理服务费及媒体咨询服务费(以下合称“服务费”)。
4、双方各付各税。
第五条服务费金额及结算
1、金额:
按月收取服务费,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肆万圆整)。
2、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按季度付款,即自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日,甲方支付元(大写:
壹拾贰万圆整)给乙方作为首个季度的服务费用,以此类推。
3、付款方式:
转帐。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陆地区合法有效的发票。
4、乙方收款帐号和账户名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及时提供投放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
2、甲方须在广告投放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媒体投放需求报告,乙方根据报告向媒体签订排期。
3、甲方有更换广告投放版本的权利。
广告设计稿由甲方提供,对不符合媒体刊出规定的广告版本,乙方有权依据媒体规定要求甲方作修改后再投放;刊登内容已经双方及媒体予以确认的版本,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修改和更换。
4、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设计稿版权内容如出现纠纷、错误,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乙方要求甲方已作出修改的除外)。
5、在合作期限内,甲方不再自行或委托乙方以外的任何机构在本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发布广告,本合同签订前已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除外。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团队根据甲方需求与甲方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业务沟通与服务
工作,为甲方指定项目提供广告投放服务。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提早向甲方提供相关媒介的政策。
3、凡出现错刊、漏刊等情况,经核查确定后,乙方积极主动与媒体协商。
4、作为广告代理商,及时向甲方提供媒体相关信息资料,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处理与广告发布媒体之间相关事宜。
5、参加甲方各项目发起的营销资源采供、招标会,提供专业评审意见;并于15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媒体供应商合作建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与媒体之间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已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而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广告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广告不能按计划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出现错版、错时、错稿、错刊、漏刊等情况),甲方有权拒付相关的广告发布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4、甲乙双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自所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
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服务费总额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
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篇三:
媒体合同范本
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上海龙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兹决定:
甲方与乙方同意就发展“互动空间传播网-桌球联盟”进行合作。
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同履行期限:
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合作内容
1、甲方自愿加入乙方组建的“互动空间传播网-桌球联盟”,成为“互动空间传播网-桌球联盟”
的一员并积极配合乙方为组建“互动空间传播网-桌球联盟”(以下简称“该平台”)所发生的一切行为。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发展“该平台”的会员,为甲方增加不定数量的客流量。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不定期地组织桌球相关赛事、活动并通过杂志、网络等媒体大力
推广该平台,提升甲方在内的该平台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通过“桌球先生生活馆”及“票务销售”等手段为甲方争取利益。
5、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通过网络或其它形式组织该平台内球馆闲暇时间的销售,努力使
甲方提高营业收入。
6、甲方允许乙方在()
内粘贴或安装摆放墙贴、包柱、挂牌、吊旗、灯箱、易拉宝、DM、液晶电视、LED大屏幕、刷屏、异型等形式的广告,允许乙方组织产品展示、推广、销售等活动。
7、乙方可通过该平台发布本合同约定的商业广告及其他各类信息及活动。
8、甲、乙双方于此同意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乙方拥有上述项目的独家经营权。
三、支付与结算:
1、乙方应支付甲方每平米人民币肆拾圆整(RMB40元)作为该平台发布信息的回报,每换一次画面支付一次费用,换画周期为一个月,最多不超过3个月。
2、乙方应支付甲方异形广告或实物专场展示(包含现场活动)伍佰圆整(RMB500元)(单纯异形广告或实物展示100元)作为该平台发布信息或组织活动的回报,每换一次品牌支付一次费用,品牌更换周期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结算方式:
按实际广告画面尺寸结算,广告画面上刊或展示活动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广告投放或活动结束后3月内支付余款,统一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内。
甲方账户: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确保所有广告画面正常
展示与完好无损。
对于因电力部门临时停电、电力检修或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其他非甲方过错导致的暂停营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将为乙方广告画面的更换工作与活动展示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该平台的具体广告位置,祥见附件。
为保证该平台信息发布的功能有效持续地发挥,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
致,不得改变该平台广告画面及产品或异型广告摆放位置。
如甲方举办比赛,不得遮挡或擅自占用乙方广告画面;若今后有新店增设该平台的话,双方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在所经营范围内设置出现其他类似“该平台”所涉及的所有广告形
式和其他所有商业媒体,甲方自身的商业宣传及公告信息等内容除外。
其中包括排斥已进入甲方营业场所的任何媒体或广告形式,乙方享有独家合作权。
5、甲方确认在本合同书中涉及的该平台所有内容,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乙方的商业
秘密,甲方将对此予以保密。
6、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届满之前,除非人为自身损坏,甲方有责任保证对乙方设置其经营场所
内的该平台的广告画面及产品设施尽到妥善保管,防止出现人为的丢失或损坏;甲方有义务对此给予及时通知,由乙方迅速维修,更换或重新安装摆放。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该平台所有产品及设施将置于甲方经营场所内,但其所有权属于乙方。
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所有该平台产品及相关设施。
2、乙方负责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情况下安装、摆放、粘贴该平台广告画面及产品设施,以
及对该平台作不定期的画面、产品及设施的更换。
3、该平台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4、该平台的所有画面内容的制作及更换工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所
有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风俗。
5、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其认为需要时,将其在本合同中之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乙
方应当保证该第三方拥有履行本合同的经营资格,且甲方在本合同书中的权利不受任何影响。
六、合同的变更、中止与解除:
1、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经对方书面同
意后,方可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变更、解除。
2、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形,具体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
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不可抗力情形证明文件,本合同即中止。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
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合同自动恢复履行。
3、若受国家政策影响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4、未经双方一致同意单方面主张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不产生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
的法律效力,因此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支付对方人民币拾万圆整作为经济损失的赔偿。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合同,若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除支付对方人民币拾万圆赔偿外,应按其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
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协议及书面协议。
2、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一经营场所内若继续允许类似该平台的合作,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
下的优先签约权。
双方可在合同履行期间结束前的三个月内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
若有第三方加入竞争,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就第三方合作条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若双方决定续约,则应订立新合同书。
3、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补充协议生效后,如对于本合同条款作出修订,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中文打印,涂改无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文到此结束)
甲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上海龙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