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系统事故应急处置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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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系统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集团地面35KV及以上主供电系统安全可靠供电,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主供电系统各类事故,维护矿区社会稳定,保障煤矿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地面主供电系统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 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供电安全管理,突出对突发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加强危机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供电系统缺陷,提高供电系统运行的可靠程度,有效防止重特大供电安全产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重特大突发事故处理、应急抢险以及快速恢复供电系统运行正常的能力。
1.2.2 统一指挥。
对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坚持“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各级领导和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积极有效的开展对突发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系统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供电等各项应急工作。
1.2.3 快速反应。
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故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
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1.2.4 、保证重点。
遵循“统一调度、保证重要区域、重点用户保安用电”的原则,在突发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将保证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突发事故范围扩大,防止发生主供电系统大面积停电。
在供电系统恢复中,优先恢复重要区域、重点用户和重要输变电设备,努力提高整个系统的恢复速度和效率。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江苏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集团本部地区应对和处理对地面35KV及以上主供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各类突发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集团35KV及以上主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周卫伟、鹿士明,副组长:
王平、刘广民、王建华,组员:
郑钢、孟宪郎、周新徐、刘龙顺、李德俊、刘立训、杨秋民、刘振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运科,由刘龙顺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供电处总值班设在电力调度室,作为应急指挥、协调、调度中心和信息接收平台,负责突发事故信息的接收工作。
另设调度运行组、变电抢修组、线路抢修组、安全技术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用电管理组七个专业应急工作组。
2.2主要职责:
2.2.1 组长: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督促制定并批准总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统一领导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恢复供电等应急工作;调集分配各种抢险救援力量,调集各种保障物资和交通工具,在特大突发性事故、事件处理中行使指挥权,发布和上报现场信息。
2.2.2 副组长:
负责组织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的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组织指挥输、变电设施的抢修以及电网调度运行工作;协助组长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2.2.3 组员:
负责本部门职责管辖内事故抢修的组织及事故处理工作。
2.2.4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负责供电系统运行的监督和调控,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
2.2.5 调度运行组:
组长由调度运行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工程技术人员和电力调度室班长、当值正值组成。
主要负责根据现场当值汇报的各种停电事故现象、运行方式和《事故处理规程》进行分析判断,拟定正确的操作方案,及时准确的发布各种命令,采取各种方式隔离故障点,恢复矿井供电。
同时将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负责正确、完整地做好事故记录。
2.2.6 变电抢修组:
组长由修试工区区长担任,组员由该工区工程技术人员和各班长、组长组成。
其主要职责负责集团公司35KV以上变配电设备的现场抢修,包括抢修的人员组织、材料、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准备及现场抢修方案和现场临时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布置等。
2.2.7 线路抢修组:
组长由线路工区区长担任,主要成员由该工区工程技术人员和各班长、组长组成。
其主要职责负责对35~110KV线路事故抢修工作,包括抢修人员的组织、线路材料的准备及现场抢修方案及临时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制定与布置等。
2.2.8 安全技术组:
组长由安技科科长担任,主要职责是现场抢修需要的各种技术资料、方案的准备和事故、事件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及现场安全技术问题的处置。
2.2.9 物资供应组:
组长由综合科科长担任,主要负责抢险所用物资材料备品备件、车辆及铁件加工的准备和现场抢修所用的急需品的采购。
2.2.10 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职责负责抢修人员现场救护和现场人员的生活安排。
2.2.11 用电管理组:
组长由用电管理科长担任,组员由该科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事故、事件应急抢险工作有关矿、厂的联系工作,现场事故原因的调查和整理填写事故报告。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级别
按照集团公司35KV及以上主供电系统内设备突发性事故严重紧急程度划分预警级别分为:
3.1.1 一般事故(对应应急状态为:
事故预警)
主供电系统发生单相接地、设备异常、保护发出预警信号等,短期内不进行处理,会诱发停电事故。
3.1.2 较大事故(对应应急状态为:
一级应急)
主供电系统单回路供电,故障回路预计停电持续时间在4小时以内的事故。
3.1.3 重大事故(对应应急状态为:
二级应急)
主供电系统单回路供电,故障回路预计停电持续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事故。
3.1.4 特大事故(对应应急状态为:
三级应急)
主供电系统双回路停电,短时间内不能恢复供电的事故。
3.2安全预防措施
3.2.1 加强对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监控和研究,及时排查主供电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完善和处理。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力推“六化”技术改造,通过完善主供电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与电力调度监测控制系统的联网运行,提高主供电系统通信和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水平,加强主供电系统建设,构建灵活可靠的主供电系统结构等措施,努力确保主供电运行安全。
3.2.2 加强输、变、配电设备的运行、维护、消缺、检修工作,保证输、变、配电设备的健康、安全运行,35KV及以上重要枢纽变电所应制定、完善“防变电所全所停电事故预案”,并落实反事故措施。
3.2.3 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将事故限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主供电系统事故扩大化。
3.2.4 加强特殊季节、特殊地区、特殊装备、特殊气候条件等特殊情况下主供电系统的检查维护,落实包机责任制,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3.2.5 落实预警控制措施。
在预警状态下,各单位、各部门应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预警控制措施。
3.2.6 保证电网调度命令的正确、迅速执行。
在紧急、事故状态下,为保证主供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保证重要区域、重点用户的供电,供电处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各级运行值班员必须服从供电处值班调度员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3.3电力设施的保护
3.3.1 为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3.3.2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任何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在架空电力线路、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作业或活动必须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3.3.3 为保障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闯入变电站,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破坏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或其他影响电网正常运行的行为。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程序
4.1.1 当值调度员是供电系统状况的直接监控人,当突发停电事故时,当值调度员应及时判断供电系统事故所处的状态(预警或一级应急、二级应急、三级应急状态),向应急指挥办公室汇报。
4.1.2 接受到突发事故信息后,应急办公室立即召集办公室成员到达指挥中心,对突发事件进行初步分析后,根据事故类型向相关部门和专业应急工作组发布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命令。
4.1.3 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型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应急领导小组确认事故等级,并向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4.1.4 根据响应级别、突发事故的类型启动相应应急处理预案
4.1.4 .1柳新变电所发生变配电设备故障,引起大面积停电、单回路供电,启动《110KV柳新变电所事故应急预案》。
4.1.4 .235KV变电所一次及主变发生故障,引起大面积停电、单回路供电,启动《35KV变电所一次及主变事故应急预案》。
4.1.4 .3地面35KV—110KV主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引起大面积停电、单回路供电,启动《地面35KV—110KV主供电线路事故应急预案》。
4.1.4 .4柳新变电所发生电气火灾事故,启动《变电所电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4.1.4 .5检修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启动《检修施工现场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4.2应急处理一般原则
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组织事故抢修,快速恢复电网供电;各专业应急工作组协调一致,严密组织,尽可能减少停电带来的损失;在电力事故抢修过程中,要给予交通、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耽搁、阻碍供电系统事故抢修。
4.2.1 重、特大突发事故
4.2.1 .1重、特大突发事故由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到达指挥中心,10分钟内向所有部门和专业应急工作组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并宣布进入重、特大突发事故紧急状态。
4.2.1 .2宣布停止非涉及该应急事故的一切活动,10分钟内通知全体处理人员,处理人员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
4.2.1 .2物资专业组、抢修专业组人员将应急处理器材、机械、物资在20分钟内准备就位,并保证应急处理人员在30分钟内出发。
4.2.1 .3除现场应急处理人员之外,警报解除前,其他人员在指定的地点24小时待命。
4.2.1 .4物资专业组在在20分钟内调配好应急车辆,制定最佳行驶路线和方案,警报解除前,其他所有车辆和人员24小时待命。
4.2.2 较大、一般突发事故
4.2.2 .1较大、一般突发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生产副组长或应急办公室主任第一时间召集相关应急专业小组成员到达指定地点,10分钟内向各专业工作组和部门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并宣布并进入较大、一般突发事故紧急状态。
4.2.2 .2十分钟内通知全体处理人员,处理人员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
4.2.2 .2物资专业组、抢修专业组人员将应急处理器材、机械、物资在20分钟内准备就位,并保证应急处理人员在30分钟内出发。
4.2.2 .3除现场应急处理人员之外,警报解除前,其他人员在指定的地点24小时待命。
4.2.2 .4物资专业组在在20分钟内调配好应急车辆,制定最佳行驶路线和方案,警报解除前,其他所有车辆和人员24小时待命。
4.3应急结束
调度值班员根据供电系统恢复情况,确认重要单位、重要区域已恢复供电,供电系统基本恢复正常运行,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无其他对供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因素,作出应急事故结束的判断。
经汇报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确认后,宣布供电系统电网恢复正常状态,宣布解除紧急状态。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 集团公司所属各用电单位应结合主供电系统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各类突发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限制突发事故影响范围及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的生产恢复措施。
5.1.2 经常性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反事故演习,定期组织应急抢修、停电抢修演练。
制定重要用户和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抢险的保电措施,并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5.1.3 加快供电系统技术改造,化化供电系统结构;及时制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和事故紧急拉限电方案,为供电系统事故处理提供有效手段。
5.1.4 要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不断完善防止各类突发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5.2物资保障
5.2.1 应保障突发事故应急所需的通讯设备、交通设备、施工机械设备、保安设备、消防设备、电力抢险物资和器材、照明设备等配备,做好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物资的储备和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备品备件和抢险抢修器材的台帐,实现专人、专库管理。
5.2.2 应及时提出应急处理需要的物资需求,审批后提交给物资部门进行采购。
5.2.3 应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5.2.4 应及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补充、更新。
5.3人员保障
应建立应急事故抢险抢修队伍档案,加强供电系统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宣传
加强全体员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集团公司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2培训
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6.3演习
应急领导小组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专业应急小组以及和用电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7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8后期处置
8.1事故调查
8.1.1 大面积停电之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各有关部门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8.1.2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
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8.1.3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
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8.2改进措施
8.2.1 大面积停电之后,应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供电系统应急预案。
8.2.2 应及时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9.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附件
10.1集团35KV及以上主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10.2《地面35KV—110KV主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0.3《110KV柳新变电所事故应急预案》
10.4《35KV变电所一次及主变事故应急预案》
10.5《地面35KV—110KV主供电线路事故应急预案》
10.6《变电所电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0.7《检修施工现场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0.8《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通讯电话》
10.9集团各(厂)矿变电所电话
附件一:
集团35KV及以上主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工作流程图
突发事故及抢修情况汇报
徐州矿务集团应急领导小组
下达指令
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相应情况汇报
下达指令
相应情况汇报
突发事故及抢修情况汇报
调度运行组
物资供应组
变电抢修组、线路抢修组
安全技术组安监科
用电管理组
负责抢险所用物资材料备品备件、车辆及铁件加工的准备和现场抢修所用的急需品的采购
事故抢修,包括抢修的人员组织、材料、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准备及现场抢修方案和现场临时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布置等
现场抢修需要的各种技术资料、方案的准备和事故、事件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及现场安全技术问题的处置
负责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在关矿、厂的联系工作
下达指令
下达指令
突发事故应急办公室
及时发布各种命令
采取各种方式隔离故障点
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修人员现场救护和现场人员的生活安排
附件二:
地面35KV—110KV主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障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结合地区季节突发事故特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性供电事故,提高突发性供电事故的处理能力,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供用电,特制订集团主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仅适用于集团地面35kv—110kv主供电系统。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副组长:
小组成员:
三、主要职责:
根据现场当值汇报的各种停电事故现象进行分析判断,研究制定总体突发事故处理方案,调集各种抢险保障物资、交通工具和救援力量,拟定正确的操作方案,及时准确的发布各种命令,采取各种方式隔离故障点,恢复矿井供电。
同时将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在突发性供电系统事故、事件处理中行使调度指挥权。
负责正确、完整地做好事故记录。
四、事故处置的程序
(一)上级电源系统停电
1、相关变电所要立即向集团电力调度室(电调)汇报停电时间,进线电源名称。
2、电力调度室:
1)及时与上级调度联系,落实故障原因,尽快恢复送电;
2)及时通知值班人员、相关单位和变电所,做好配合上级系统处理事故的准备工作;
3)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处有关领导;
4)若短时间内不能恢复供电时,则要及时通知相关生产矿井35kv变电所当值值班员,并向集团生产调度室汇报;
5)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实时保持与上级调度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
3、配合处理事故时,杜绝将事故扩大。
4、尽快调度落实用户恢复送电情况。
(二)本级系统事故处理程序:
1、相关变电所要立即向集团电力调度室(电调)汇报。
2、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和切除故障点。
3、正确调度指挥,尽快恢复非故障部分的运行(或恢复系统热备用状态)。
4、调度落实用户恢复送电情况。
5、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和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抢修。
6、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7、杜绝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将事故扩大。
(三)35kv变电所主供线路失电,备自投(BZT)动作失败的一般处理原则:
1、立即脱离BZT(因柳新、垞城、张双楼、三河尖BZT具有自适应功能,不需人工脱离),并分断开故障线路进线开关。
2、迅速查明故障原因并切除故障点。
3、确认备用线路带有电压后,迅速合上备用线路进线开关。
4、恢复线路供电后,调度落实用户恢复送电情况。
(四)35kv变电所主变压器故障一般处理原则
1、主变过流保护动作跳闸时:
1)迅速查明并切除故障点(必要时分断下级母联开关),若故障点不明时应拉且所有6KV出线开关,对原运行变压器抢送电(一次),抢送成功则按负荷类别逐级恢复供电。
2)若对原运行变压器抢送不成功,则立即投运备用变压器。
3)恢复线路供电后,调度落实用户恢复送电情况。
2、主变差动保护或重瓦斯保护动作跳闸时
1)严禁抢送电,立即抢送备用变压器;
2)恢复主变供电后,调度落实用户恢复送电情况。
3、主变压器出现异常时
1)快速、正确地判断异常原因。
2)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检修。
3)缩短巡视周期、加强重点巡视,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4)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五)柳新变电所
1、主供电源线路失电(BZT动作失败)时:
1)要立即分断主供电源进线开关(如母线故障则要分断相应的母联开关),查明故障原因,切除故障点。
2)确认备用线路带有电压后,迅速合上备用电源进线开关。
3)操作过程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电力调度室。
2、主变差动保护、重瓦斯保护、零序保护(间隙零序、零序过电压或零序过电流)动作跳闸时
1)严禁抢送原运行主变。
2)立即投入备用主变。
3)操作过程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电力调度室。
3、主变过流保护动作跳闸时
1)迅速判明并切除故障点(必要时分断下级母联开关)。
2)抢送原运行主变(一次),如抢送失败,则抢送备用主变。
3)操作过程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电力调度室。
五、故障处理时,当值值班员(调度员)应做到
1、切除故障点时必须考虑相关变电所6kv母线是否存有故障。
2、切除故障点后,要做好安全措施,配合抢修,事故处理结果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记录,故障消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防范重点
(一)调管辖部分的防范重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