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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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小区(大厦)全体业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你小区(大厦)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达到50%以上,(或首套房屋于 年 月 日出售,
年 月 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年 月 日收到建设单位(业主) 的书面报告(请求),现决定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等5~11人组成。
业主代表按照自愿原则由业主推(自)荐产生,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履行业主义务;
2、热心公益事业;
3、责任心强;
4、有一定组织能力。
筹备组成员中业主代表推荐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业主请在此时间内将推荐表投入推荐箱内。
特此公告。
福州市 区(县、市)房管(建设)局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筹备组成员推荐表
本人 男(女),是本小区(大厦) (房号)的业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推(自)荐以下业主为筹备组成员:
序号
姓 名
性 别
房 号
联系电话
注:
1、此推荐表应附被推(自)荐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产权证复
印件;
2、此推荐表未填写完整或填写信息不真实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推荐人(本人签名):
房号:
年 月 日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业主推(自)荐产生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 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
龄
政治
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房号
备注
1
(社区)
居民委员会
2
建设单位
3
业主代表
4
业主代表
5
业主代表
6
7
8
9
10
11
业主对上列筹备组成员如有异议,请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写明具体事由及违反何项规定,并签注真实姓名、房号,投入业主意见箱,否则视为同意。
特此公示。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大厦)的规模、类型,考虑到业主委员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业主大会筹备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讨论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拟定 人;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下列办法产生:
(一)业主自荐;
(二)业主推荐;
(三)业主大会筹备组推荐。
特此公告。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推(自)荐以下业主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序号
姓 名
房 号
联系电话
备注
注:
1、此推荐表请于 年 月 日前投入推荐箱,逾期投入或信息未填写完整、填写不真实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2、被推(自)荐人请在此表后附上本人对开展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思路。
推荐人(本人签名):
房号:
年 月 日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认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学 历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房号
候
选
人
简
历
候选人(本人签名):
社区
居委会意见
该候选人(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相关条件。
((签章)
年 月 日
街道
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意见
该候选人(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相关条件。
(签章)
年 月 日
业主
大会
筹备组
意见
该候选人(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业委会候选人相关条件,特此确认。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 月 日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业主推荐、自荐,筹备组汇总后,根据推荐人数由高到低,以及筹备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产生 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房号
备注
业主对上列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如有异议,请于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写明具体事由及违反何项规定,并签注真实姓名、房号投入业主意见箱,否则视为同意。
特此公示。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筹备组讨论决定,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拟定于 年 月 日(至 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地点:
2、会议采取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3、业主在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一)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
(二)以住宅套数一套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三)以建筑面积一平方米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本小区(大厦)总建筑面积 ㎡,其中住宅 ㎡, 套,非住宅 ㎡,
套(间),经筹备组计算确定投票总权数为 票,其中住宅 票,非住宅
票。
4、会议议程:
(1)选举产生 名业主委员会委员;
(2)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审议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
(4)决定成立(不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并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 人。
(5)
(6)
请全体业主准时到场,将选票投入现场的选举箱,对审议的事项,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书投入审议箱。
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请业主代表持所代表业主的书面意见(经业主本人签字)到会如实反映。
特此公告。
附:
1、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2、业主大会表决票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4、《业主公约》(草案)
5、《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6、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草案)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
编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候选人
投票栏
序号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候选人
投票栏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投票权数:
票
是否委托投票:
是□ 否□ (请在框内打“○”)
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业主委托投票的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联系电话: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采取 额选举的方式(从 人中选定 人)。
候选人获得
参加业主大会投票过半数的赞成票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人数的,可以从落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补足;
2、本选票必须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请在认可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投
票栏内打“○”,不认可的打“×”;
3、选举等于或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为有效票,填写其他符号或所选人数超过应选
委员人数的为废票,用铅笔填写或涂改的为废票;
4、收到此选票时,应认真核对业主身份及其投票权数,业主委托他人投票的,被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的书面证明,逾期不参加投票业主的投票权数按 计票。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存根
编号:
房号:
领票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面积:
平方米投票权数:
票
领票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业主委托投票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联系电话: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表决票
编号:
序号
表决事项
赞同
反对
弃权
1
2
3
4
5
6
7
8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投票权数:
票
是否委托投票:
是□ 否□ (请在框内打“○”)
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业主委托投票的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联系电话: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决票请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用铅笔填写或涂改的为废票;
2、请在“赞同”、“反对”、“弃权”栏内打“○”,一项表决内容只能选“赞同”、
“反对”、“弃权”之一,多选或不选、涂改均视为无效;
3、收到此表决票时,应认真核对业主身份及其投票权数,业主委托他人投票的,
被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的书面证明;
4、逾期不参加投票业主的投票权数按赞同/反对/弃权计票。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业主大会表决票存根
编号:
房号:
领票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投票权数:
票
领票业主签名:
业主联系电话:
业主委托投票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联系电话: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房号:
身份证号: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全权代表本人进行选举/表决投票。
委托人(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受托人(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
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首次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于 年 月 日(至 日)召开。
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以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会议讨论通过了 等事项。
本业主大会筹备组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完毕,自即日起解散。
特此公告。
附:
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业主公约》
3、《业主委员会章程》
4、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
5、
6、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
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
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福州市 区(县、市) 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于 年 月 日(至 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人,经业主委员会于 年 月 日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一人,副主任 人,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
龄
政治
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及职务
房号
备注
1
业主委员会
主 任
2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