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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外桃源建设项目报告书

世外桃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濮阳县水清木华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65434.52m2,总建筑面积231100m2,分为商住地地块和住宅地地块。

商住地占地面积为22846.11m2,邻富民路及长庆路,主要建设4栋18层商住楼及商业用房,该地块总建筑面积82200m2,其中包括住宅建筑面积69800m2、商业建筑面积12000m2,配套建筑面积400m2。

住宅地地块占地面积为42588.41m2,邻规划纬三路及规划吉村路,主要建设6栋7层住宅楼、5栋26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48900m2,其中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46800m2、配套建筑面积2100m2。

预计2013年8月开始施工,2016年8月建设完成。

项目位于濮阳县城区富民路东段南侧,长庆路南段西侧,占地面积65434.52m2,项目用地使用权已经濮阳县国土资源局出让;项目建设经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周围交通便利,生活设施齐全,能够满足居民出行、上学、就医等要求。

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图1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图2项目施工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项目建设时所用砂石料均不在项目区堆存,不设搅拌设备,所用混凝土均外购。

施工期建设1栋工程指挥中心和1栋临时性生活住房,均为彩钢结构,待工程完工后拆除。

项目施工内容一览表见表1。

表1施工内容一览表

项目

内容

施工期

2013年8月—2016年8月

施工流程

场区平整—基础施工—工程施工—工程验收

混凝土用料

水泥、沙、石混料,均为外购,不在场区搅拌

建筑施工全过程按作业性质可以分为下列几个阶段:

土方阶段,包括挖槽、运输工程等;基础工程阶段,包括打桩、浇注基础等;主体结构工程阶段,包括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砌体工程等;扫尾阶段,包括回填土方、修路、清理现场等。

项目区内现为空地,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阶段主要为土方、基础和扫尾阶段,而施工噪声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产生。

因此,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扬尘、噪声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3.1.1大气污染源

主要为施工场地土地平整、开挖、回填,建材的运输、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

施工期间扬尘将造成大气中的粉尘浓度增高,施工扬尘的产生与很多因素有关,包括气象、开挖方式、进出车辆载重车速、采取的防护措施等。

施工时应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以降低施工期扬尘的影响。

3.1.2水污染源

主要为机械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过程产生的机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是SS,由于水量小,可用于泼洒地面抑尘。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期约3年,即1095天,施工人员约120人,由于条件限制,施工人员用水较少,用水量按50L/d·人计算,约为6t/d,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t/d,即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256t。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3-N,经调查,濮阳县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建议建设单位施工期间设置临时公厕和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清运用于沤制农家肥。

3.1.3噪声污染源

施工噪声贯穿施工全过程,土石方阶段、打桩阶段和结构阶段均会产生噪声,施工期各阶段的主要噪声值见表2,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状况见表3。

表2施工期各阶段的主要噪声值一览表

单位:

dB(A)

施工阶段

声源

声级

土石方阶段

推土机

84

挖掘机

86

装载机

80

打桩阶段

打桩机

95

结构阶段

振捣棒

88

电锯

81

表3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状况一览表

单位:

dB(A)

施工各阶段

运输内容

车辆类型

声级

土石方阶段

土方运输

大型载重车

90

结构阶段

钢筋、混凝土

混凝土罐车、载重车

80-85

3.1.4固体废物污染源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在各个施工阶段,将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成分主要为:

废弃的沙石、水泥、木屑、弃砖、废金属、废瓷砖等。

根据同类工程,建筑垃圾产生量为40kg/m2,则本项目将产生9244t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方量为6.11万m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4kg/人·d计,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2.56t。

施工期固废产生情况见表4。

表4施工期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固废类别

产生系数

数量

固废产生量

1

建筑垃圾

40kg/m2

建筑面积231100m2

9244t

2

生活垃圾

0.4kg/人·d

施工人员120人

52.56t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5434.52m2,施工场地现状地势平坦,自然地面略高于市政道路面,填方量主要为场地回填整平及后期建筑回填。

项目区内主要分为建筑区、道路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土石方综合平衡见表5。

表5土石方平衡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挖方量(万m3)

填方量(万m3)

弃方量(万m3)

1

建筑区

11.2

6.4

4.8

2

道路工程

0.28

0.37

-

3

绿化工程

0.73

0.73

0

合计

12.21

7.5

4.71

本项目挖方产生于场地整理、基础开挖等,开挖土方量为12.21万m3,填方总量为7.5万m3,项目地表清理、基础开挖所产生的土方可用于项目区主体工程、道路以及绿化区平整用土、土方回填等,经综合利用后最终需弃土方量4.71万m3,均外售。

3.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3.2.1大气污染源

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

(1)油烟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天然气由濮阳县天然气公司供给,出厂前均经脱硫净化处理,燃烧后产生二氧化碳和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可容纳1600户,约4800人,食用油量按10kg/人•a计算,总耗油量为48t/a。

在烹饪过程中食用油的平均挥发量按总耗油量的2.83%计算,则油烟产生量为1.36t/a。

本项目住宅楼在设计建造时,设置集中烟道,由低层通往顶楼。

各住户厨房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引至烟道由楼顶集中排放。

厨房使用时间按4h/d计算,则烟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26g/s。

本项目油烟废气主要发生在食物烹饪过程中,具有短暂性、非连续性,并通过烟道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的主要成分为CO、NOx和碳氢化合物(HC)。

本项目共规划停车位120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000个,地下停车位200个。

A.地上停车位汽车尾气

本项目沿小区道路及住宅楼前空地设置1000个地上停车位,分散布置。

汽车在进、出停车位时为怠速行驶和启动状态,一般为家庭用小型车。

车耗油量与汽车状态有关,经类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05)(P624),单车排放因子为CO:

0.480g/min,HC:

0.207g/min,NO2:

0.014g/min。

汽车从出入口到泊位的运行时间约为36s;从汽车停在泊位到关闭发动机一般为1s-3s;而汽车由泊位启动至出口一般在3s-3min,平均约为1min;故汽车在项目区内运行时间约为100s。

经类比调查,每天进出本项目停车位的车辆数可按2次/车位·d计算,经计算,汽车尾气排放量为NO217.03kg/a,CO583.99kg/a,HC251.86kg/a。

地上停车位拟采用敞开式,自然通风,有利于尾气扩散,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B.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本项目在中心绿化设置1座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2000m2,具体位置见附图2,可停车200辆。

按有关参数和计算公式,计算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源强,计算结果见表6。

表6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源强

泊位(个)

污染物

排放量(kg/h)

200

CO

0.38

HC

0.03

NOX

0.009

3.2.2水污染源

项目用水包括住宅楼、商业、物业等公建部分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

用水量根据《河南省用水定额》(DB41/T385-2009)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并经类比分析估算,本项目各类用水标准及用水量、排放量估算见表7。

表7本项目各类用水标准及用水量、排放量一览表

用水

项目

用水标准

用水量

排放量

备注

m3/d

t/d

住宅楼

120L/人·d

576

460.8

4800人

商业

2L/m2·d

24

19.2

12000m2

物业

60L/人·d

1.8

1.44

30人

绿化

2L/m2·d

48.8

/

绿化面积24407m2

合计

/

650.6

481.44

/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住宅楼、商业和物业管理部门产生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约为481.44t/d,即175725.6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到濮阳县污水处理厂受纳水质标准后,接入长庆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濮阳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COD、NH3-N排放浓度分别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马颊河。

经类比分析,本项目污水水质情况见表8。

表8本项目污水水质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pH值

SS

COD

BOD5

NH3-N

产生浓度(mg/L)

6~9

220

300

140

30

3.2.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配套公建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小区内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社会生活噪声。

(1)配套公建设施噪声

主要为供水增压泵房、高层电梯间等配套公建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5~85dB(A)之间。

(2)交通噪声

主要为小区内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车辆一般为小汽车,噪声源强在60~75dB(A)之间。

(3)社会生活噪声

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源强≤70dB(A)。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情况见表9。

表9项目主要噪声源情况一览表

噪声源

位置

源强dB(A)

供水增压泵

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内

70~85

高层电梯间

小区住宅楼内

65~80

交通噪声

小区道路

60~75

社会生活噪声

小区内

≤70dB(A)

3.2.4固体废弃物

主要为住宅楼居民、商业活动和物业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具体产生量见表10。

表10固体废物产生量一览表

种类

产污部位

产污系数

统计数量

产污量(t/a)

生活垃圾

住宅

0.67kg/人·d

4800人

1173.8

商业

0.3kg/m2·d

12000m2

1314

物业

0.4kg/人·d

30人

4.38

合计

/

/

2499.5

3.2.5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濮阳县城区富民路东段南侧,长庆路南段西侧,距离项目较近的企业主要有西北侧家雄灯饰有限公司、巨烽制冷设备公司及林氏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南侧濮阳市四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北侧工业园区对本项目的影响及富民路、长庆路、规划吉村路和规划纬三路的交通噪声影响。

3.3工程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处理效果见表11。

表11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类型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扬尘

加强管理,洒水抑尘

减少扬尘量,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

冲洗废水直接泼洒厂区地面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清运用于沤制农家肥

不外排,不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

机械噪声

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要求

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弃土

及时清运、外售

对周围环境影响

很小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处理

大气污染物

油烟废气

由烟道引至楼顶高空

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

很小

地上停车位汽车尾气

绿化吸收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

通过机械排风设备引至排气筒地面排放,加强绿化

达标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处理

达到濮阳县污水处理厂受水标准

噪声

配套公建设备噪声

消音、隔声

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

车辆交通噪声

消音、加强管理

社会生活噪声

固废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处理

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四、公众参与

4.1公众参与流程

(1)进行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摸底调查;

(2)企业在确定环评单位之后7个工作日内张贴项目一次公示;

(3)在报告书基本完成时,由建设单位协调并组织深入项目周边村庄及单位进行公众参与现场调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向公众解释疑惑;

(4)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统计工作,并依据调查期间了解的情况对公众意见进行分析汇总,汇编成稿,并将其整理作为报告书附件。

4.2公众参与的形式

(1)第一次公开环境信息

本项目于2012年12月27日至2013年1月9日就项目环评委托情况在世外桃源建设项目拟建处张贴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及在濮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②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③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2)第二次信息公开

为了让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对本项目的建设有更为详细的了解,也为了进一步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本项目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23日就项目报告书编制情况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以及在濮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进行第二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环评报告书报批前)需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3)公众参与座谈会

为了让本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对本项目有较为全面的了解,濮阳县水清木华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4日在该单位会议室内举行了公众座谈会,公众座谈会进行了项目简介,初步了解了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4.3公众调查结论与建议

根据调查结果,本项目周边的居民能够从长远利益出发,对本项目普遍持赞成态度,本项目的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整合土地发展农村规模经济的必要条件,同时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周围村民居住条件、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方便日常生活有利。

本次公众参与意见中普遍关注施工期及营运期噪声及固废。

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要求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加强施工期的噪声管理,以减少扰民。

②加强对周边的绿化、公共设施的完善,为周边群众带来更好的生活环境。

对于上述公众意见,本环评经过综合分析,将予以采纳,并将有关内容反映在本报告中。

通过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加强了建设单位与项目周边单位和村民的沟通和交流,建设单位对公众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综合的考虑,并进行了合理的采纳。

建议本工程在建设中充分考虑附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出现问题时及时协调解决。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评价结论

(1)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影响主要为施工场地的土方开挖、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项目拟采取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覆盖露天堆放物料等措施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

车辆和设备冲洗废水成分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收集后泼洒场区地面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建议建设单位设置临时公厕和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建设单位清运用于沤制农家肥,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在采取设置围墙、从控制声源、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建筑材料边角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等;工程弃土主要为项目地表清理、基础开挖所产生的土方,生活垃圾主要为工地施工人员废弃物品。

建筑垃圾要设固定的暂存场所,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及时清运;项目地表清理、基础开挖所产生的土方可用于项目区主体工程、道路以及绿化区平整用土、土方回填等,经综合利用后最终需弃土放量6.11万m3,全部外售;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做到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避免长期堆存孳生蚊蝇和致病菌,影响环境。

(5)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态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经采取分段施工,减小作业面积,有风时不进行土方开挖作业,尽可能将扬尘降至最低。

土方开挖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时间,堆放过程中做好防治工作,采用围砌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及雨水冲刷。

项目建成后,保持较高的绿化覆盖率,生态环境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经采取以上措施,将水土流失影响降至最低。

5.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结论

(1)废气治理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小区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其中油烟废气收集后经烟道实施高空排放;本项目地上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四周加强绿化,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治理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1.44m3/d,污染因子主要为COD、NH3-N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到濮阳县污水处理厂受纳水质标准后,接入长庆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濮阳县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配套公建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小区内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社会生活噪声,通过加设减振隔音装置,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噪声可以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住宅楼居民、商业活动、物业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其中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499.5t/a。

生活垃圾处理首先要考虑资源回收再利用,严格采用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5.3外环境对项目影响结论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为周围企业产生的废气影响及四周各道路上的交通噪声影响。

本项目周围企业主要污染源为北侧640m处的林氏化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北侧300m处家雄灯饰有限公司、西北侧650m处河南巨烽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东南侧360m处濮阳市四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经过对本项目上风向及下风向空气环境质量实际监测,SO2、NO2、PM10日均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时均值能够满足以色列环境质量空气标准,一次浓度限值5.0mg/m3,本项目周围企业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通过对临街建筑安装隔音玻璃,并加强绿化,可大大减轻噪声影响。

小区内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临街建筑噪声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对小区影响很小。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濮阳市水清木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2********8

联系人:

刘静

通讯地址:

濮阳县城区富民路东段南侧、长庆路南段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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