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鬃岭永兴煤矿48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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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鬃岭永兴煤矿48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
贵州神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纳雍县鬃岭镇永兴煤矿
2016年4月8日安全检查
隐
患
整
改
方
案
及
措
施
贵州神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纳雍县鬃岭镇永兴煤矿
2016年4月9日
会审意见签字栏
部门职务
会审意见及签名
编制人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工程师
矿长
会审意见:
签名:
日期:
年月日
规程措施贯彻学习签字栏
学习地点
永兴煤矿班
前会议室
学习内容
上级检查隐患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
贯彻人
学习时间
年月日
学习人员签名
纳雍县鬃岭镇永兴煤矿2016年4月8日安全生产条件确认检查隐患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2016年4月8日,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来我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中查出我矿存在各类隐患及问题共6条,并下发了纳安监管煤处字【2016】第(0047605)号执法文书,“责令我矿继续停止13101采面生产进行整改,必须完善通风系统,经驻矿安全监管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并要求编制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后进行整改。
我矿针对此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十分重视,于当日专门召集矿领导班子召开了落实整改会议,会议成立了永兴煤矿隐患整改工作小组,制定了隐患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将各类隐患分类、分解,责任到人,期限逐一整改落实。
二、成立隐患整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赵金友(矿长)
副组长:
赖明(总工程师)
成员:
宋发文(安全矿长)刘志国(生产矿长)郭大光(机电矿长)雷泽富(技术矿长)王建斌(后勤矿长)
三、整改期间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学习
1、组织全矿职工认真学习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上级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全矿干部职工的煤矿法律法规观念和安全意识。
2、矿工程师必须提前将本次上级安全检查及本矿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向施工人员全面贯彻,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的全面整改落实、不留死角,不拖泥带水。
四、存在隐患问题及隐患整改方案
1、查瓦斯日报表:
2016年4月7日中班瓦检员未填写瓦斯日报,4月份以来瓦斯日报矿长、工程师未签字审核。
整改措施:
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每天对瓦斯日报进行日常审核签字。
整改责任人:
赵金友赖明
整改期限:
4月9日
整改资金:
¥0元
验收负责人:
赵金友
2、入井工人未佩戴自救器和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入井;
整改措施:
由安全矿长督促相关部门对入井工人发放自救器和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
整改责任人:
宋发文
整改期限:
4月9日
整改资金:
¥1000元
验收负责人:
赵金友
3、13101运输巷煤仓溜煤眼无安全防护设施;
整改措施:
由机电矿长负责安排机电队立即加工,对煤仓口设置防护栏。
整改责任人:
郭大光
整改期限:
4月10日
整改资金:
¥2000元
验收负责人:
赵金友
4、13101采面运输巷与13201运输巷交叉口支护不可靠,未按要求采取加强支护的措施(架设抬棚);
整改措施:
由生产矿长负责安排人员对交叉口架设抬棚。
整改责任人:
刘志国
整改期限:
4月10日
整改资金:
¥500元
验收负责人:
赵金友
5、13101采面回风巷存在一盲巷未处理,13101回风巷上山断面不够;
整改措施:
由安全矿长安排人员对存在盲巷进行封闭,淸挖回风巷里码放影响断面的矸石。
整改责任人:
宋发文
整改期限:
4月10日
整改资金:
¥2000万元
验收负责人:
赵金友
6、13101采面通风系统不稳定,存在老塘回风;
整改措施:
生产矿长组织掘进队对13101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沿老塘掘进上山贯穿13101回风巷补开切眼,使工作面形成规范的U型通风系统。
整改责任人:
刘志国
整改期限:
4月15日
整改资金:
¥20000元
验收负责人:
赵金友
五、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1、整改领导小组必须对整改方案和措施进行督促落实,必须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对拒不落实整改指令,消极整改的人员必须从严处理。
2、各隐患整改负责人为隐患整改项目的安全检查负责人,对整改项目、整改工程质量、整改按时完成、自查验收、全权负责。
3、整改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安全检查和工程质量情况及本班遗留待处理的问题必须交待清楚,接班的班长接班后必须马上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在确保安全检查的前提下安排工作,坚持不安全检查不准作业的工作原则。
4、整改人员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每一个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搞好自身的业务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努力完成当班工作任务。
5、整改工程质量是安全检查工作的根本保证,工程质量由班长、当班带班领导负责对各项工程进行治理检查验收,若有不合格的地方必须立即返工整改。
6、井口检身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主井口、副井口、风井口严禁任何闲杂人员逗留,井口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7、凡是入井人员参加整改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入井制度,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矿灯。
入井工人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矿灯房,并做好出井签字登记。
矿灯房在2小时后未收到矿灯,应即时向调度室和矿值班人报告。
8、巷道的永久支护距迎头最大距离不得超过0.4米,严禁空帮空顶整改维修作业。
9、全矿井下整改工作要确保全矿正常供风、局扇正常运转。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发现瓦斯超限必须进行立即停电撤人,并采取措施处理。
10、对井下没有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打好栅栏,并挂好密闭管理牌板,严禁人员入内。
安全员、瓦检员每天对栅栏完好情况,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立即进行处理。
11、隐患整改期间必须执行三班24小时矿级领导值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抓好工程质量及安全工作管理。
12、加强整改期间的停电管理制度。
隐患整改期间如需临时停电整改的工作,必须提前书面报矿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审批,并经矿调度值班人员、当班值班矿长同意,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停电。
停电期间,必须撤出停电区域及回风巷道中一切人员,临时停风区域必须设置栅栏,挂好警示牌板,严禁人员进入。
恢复送电时必须由维修电工亲自送电,对因停风造成瓦斯聚积的区域,必须由矿瓦斯排放小组进行排放。
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
整改期间因其它原因造成矿井停风停电时,必须及时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并严格加强井口安全管理,严防停电停风期间人员进入井下造成事故。
13、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投入正常运行。
井下各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必须按要求悬挂,对不符合要求的瓦斯传感器必须及时进行更换,要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地面安全监控室必须执行三班值班制度,并做好当班的监测监控记录,及时汇报处理出现的问题。
机电部门要做好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14、加强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及安全维护工作。
机电部门关闭井下除排水之外的其它动力电源,定期对水泵及其线路、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5、矿财务部、供应部必须确保整改资金投入、材料供应及时到位。
16、全矿各隐患整改项目完成后,各项目负责人必须随班长一道进行自查验收,合格后报矿停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领导组,矿停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合格后,写出上报资料上报上级监管部门申请验收。
17、其余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六、整改资金落实情况
整改资金我矿具体由办公室主任谌勇、施工方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各项资金,确保安全整改资金及时到位。
七、隐患整改期间应急预案
由于存在自然和人为的危险因素,在整改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或人为的直接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可能会对职工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因此编制整改应急预案,以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次序进行,保证各种应急措施处于良好备战状态,使隐患迅速得到控制并尽可能排除,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一)应急指挥系统
矿应急指挥部:
矿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总工程师为副指挥,其他矿领导、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各有关人员在隐患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矿长:
负责采取相应方案应急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安全、生产副矿长:
是应急总指挥的第一助手,负责组织应急成员和调集所需的工具、材料并负责应急工作的落实。
总工程师:
制定应急方案和应急措施,负责落实应急技术工作和提供所需图纸资料。
安全科长:
负责隐患应急的全面安全工作。
通风科长:
根据应急需要调整通风系统,落实隐患应急中“一通三防”的具体工作。
机电科长:
负责供电范围内所需的电源和安装所需的用电设备,根据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及时组织和调动运输设备,提供机电运输范围内的图纸和资料。
调度室:
负责重大隐患的汇报和处理重大隐患的调度工作,对隐患应急过程进行纪录。
办公室:
负责隐患应急的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队:
由有经验、有技术的职工组成,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处理安全隐患。
(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处理矿井火灾事故的主要任务
(1)井下值班领导立即沿避灾路线组织撤出井下人员;
(2)全力抢救遇险人员,并清理巷道堵塞物;
(3)视火灾性质、发生地点、范围、灾区通风和瓦斯及人力、物力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4)按程序和规范启动应急预案,统一调度指挥救灾,防止事故扩大。
2.扑灭井下火灾方法
(1)直接方法。
用水直接灭火(不能灭电气和油类火灾);
用惰性气体灭火;
用高倍数泡沫或中倍数泡沫灭火;
用灭火器灭火;
用干粉灭火器和灭火手雷灭火;
用砂子、岩粉、泥土及其他不燃性材料等直接压灭火焰;
破开和取出燃烧物,然后用水浇灭;
用水灌注火区。
(2)隔绝方法或综合方法。
当火源点不明确,火区范围大,难以接近火源;人力或灭火器材不足;直接灭火无效或对人员有危险时,应采用隔绝方法或综合方法灭火。
3.隔绝灭火方法及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封闭所有与火区连通的巷道和裂缝,封闭区越小越好;
(2)用防火墙隔绝火焰和发火区,然后进行均压灭火,同时灌泥浆、河沙、粉煤灰、加速火区熄灭。
(3)封闭火区前,必须根据瓦斯、氧气等气体的变化来决定通风方法和封闭的程序。
(4)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
(5)首先建筑临时防火墙,然后建永久防火墙。
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应设置防爆墙(见表1),在防爆墙的掩护下建造永久防火墙。
表1:
各类防爆墙的最小厚度
井巷断面(m²)
石膏墙
沙袋墙
水沙充填厚度(m)
厚度(m)
石膏量(m3)
厚度(m)
沙袋数量
(袋)
5.0
2.2
11
5
1500
5
7.5
2.5
19
6
2600
5-8
10
3
30
7
4200
8-10
14
3.5以上
49以上
8
6400
10-15
(6)若有多条巷道需要进行封闭时,应先封闭支巷,最后封闭主要巷道。
(7)在建筑防火墙时,必须注意下列四点:
密闭防火墙的位置应选择在围岩稳定、无断层、无破碎带、巷道断面小的地点,距离巷道交叉点不应小于10m。
进、回风巷道中的全部防火墙应同时建筑。
火区总进风巷道和总回风巷道中的防火墙应开有门孔。
为了防止火区产生可燃性的混合物,可采用以下封闭防火墙的封口方法:
首先封闭进风道中的防火墙;进风道和回风道中防火墙同时封闭;进、回风巷道中的防火墙同时封闭时,必须在建造此两个防火墙时预留门孔。
封堵门孔时,必须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以最少的时间同时封堵。
在建造防爆墙时,也应遵守这一程序。
(8)火区临时封闭后,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进入检查或加固密闭时,要在24h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9)若在封闭的火区中发生爆炸,破坏了防火墙时,严禁派人进入火区查看或恢复已破坏的防火墙,应在较远的安全地点重新建筑防火墙。
4.综合灭火法及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先隔绝火区,待火源已基本熄灭时,采取控制火区的措施,由专业救护队打开防火墙进行直接灭火。
只有在火区范围很大且难以接近或缺乏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直接灭火对人员有危险时,才采用此灭火方法。
(2)在选择灭火方法时,指挥员应考虑火灾的特点、发生地点、范围及灭火的人力、物力。
一般情况下,应尽可能采用直接灭火。
(3)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道和硐室发生火灾时,为抢救井下人员,在进风侧人员全部撤离及妥善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后,组织全矿井反风。
也可采取风流短路措施,但必须事先将短路后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全部撤出。
若对多台主扇联合运行的矿井反风时,要做到非事故区域的主扇先反风,事故区域的主扇后反风,压入式通风的矿井次序正好相反。
(4)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风流方向不应改变。
为了防止火势增大,在以不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为原则的前提下,可酌情减少矿井风量。
(5)在采区水平巷道中灭火时,一般保持正常通风,根据爆炸性混合气体浓度决定增大或减少火区供风量,如火灾发生在采面运输巷道中时,为迅速救出采面矿工或阻止火势蔓延,可减少采面供风量或进行采面局部反风,使遇险人员自救退出,如采取减少风量救人时,要防止造成灾区贫氧和瓦斯积聚。
水平巷道中火灾要从进风侧进行灭火。
(6)当发火巷道中充满大量瓦斯,在不需要救人的情况下,不得派救灾人员进入火区地点冒险灭火或探险;充满大量瓦斯的独头巷道,虽已通风,但瓦斯浓度仍然迅速增加时,也不得入内灭火和在独头巷道中建造防火墙封闭火区,而要在远离火区的安全地点建筑防火墙,封闭火区。
(7)平巷独头巷道工作面发生火灾,瓦斯不超过2%时,在通风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
火灭后,必须仔细清查阴燃火点和隐蔽火源,防止复燃引起爆炸。
(8)若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巷道的中部时,不得直接灭火,要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
(9)在整个处理火灾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严密监测爆炸气体的变化,定时采集分析气样,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
当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并继续增大,有爆炸危险时,必须把全部救灾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
(10)灭火工作必须从火源进风侧进行。
用水灭火时,水源要充足,避免灭火时产生大量水蒸气,引起水煤气爆炸。
水流应先向火源外围喷射,随着燃烧物温度的降低而逐步逼向火源中心,同时,必须有充足的风量和畅通的回风道,以防止水煤气积聚发生爆炸。
(11)进风上山或下山巷道发火时,因为着火点就相当于一个抽风机,形成向上的火风压。
因此,在扑灭上下山巷道火灾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紊乱和逆转的措施,以保证救灾人员安全。
(12)在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在维持局扇正常通风的情况下积极灭火,禁止随意停止风机运转,以防瓦斯超限造成爆炸事故。
(13)扑灭硐室和机房火灾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火药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他爆炸材料运出。
如果因高温人员不能进入时,则应迅速关闭防火门,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绞车房着火时,应切断电源、采取直接灭火方法积极灭火,并要采取措施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
(14)扑灭电器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
电源无法切断时,只能使用绝缘灭火器材灭火,不得用水直接灭火。
整个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必须保证灾区与井下基地、井下基地与地面指挥部之间的通讯联系畅通。
以确保指挥灵活,及时进行协调。
井下巷道内空气温度超过30℃即为高温,巷道中空气温度达到40℃时,抢救人员进入灾区的时间不得超过25min,温度越高进入灾区时间越短。
进入井下灾区的所有营救工作人员都必须佩带自救器等合格的防护装备。
(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救援预案
1.处理爆炸事故的主要任务
(1)全力抢救遇险人员;
(2)对充满爆炸烟雾的巷道恢复通风;
(3)抢救人员时清理堵塞物;
(4)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特别是隐蔽火源);
(5)按程序和规范启动应急预案,统一调度指挥救灾,防止事故扩大。
2.处理爆炸事故及抢救遇险人员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把握井下情况。
首先要对井下灾区进行全面分析,弄清遇险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
进入灾区前必须先远距离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因产生电火花,发生二次爆炸;进入灾区后发现幸存者应立即让其佩用防护仪器将人救出灾区,发现火源(特别是隐蔽火源)要立即扑灭。
(2)加强检查灾区内CH4、CO2、CO、O2的浓度,检查温度及通风设施情况。
(3)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时,要架好临时支架,保证退路安全。
(4)通过支架不好地点时,要逐个顺序通过,不要推拉支架。
(5)若在井筒、井底车场或石门等无后续瓦斯涌出地点发生爆炸时,救人和恢复通风应同时进行。
若通风设施破坏,不能恢复通风时,应全力以赴救人。
(6)若在采掘工作面发生爆炸事故时,应同时沿进风侧或回风侧进入救人。
(7)为了抢救人员,排除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要在查清确无火源的基础上,尽快恢复通风。
如果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流方向的人员,为了紧急救人,应在保证进风方向人员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采取区域反风或局部反风。
反风后,进入原回风侧引导人员撤离灾区。
(8)当独头巷道较长,有害气体浓度较大,支架损坏严重的情况下,在确知灾区无火源,同时遇险人员已牺牲时,严禁冒险进入,强行救人。
要在恢复通风维护好支架后,方可进入搬运遇难人员。
(9)在救灾过程中,若发生连续爆炸,为抢救遇险人员,必须制定好经事故救援指挥部批准的安全措施。
可利用爆炸间隙进入灾区,但要掌握爆炸间隙的最短时间。
进入灾区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若瓦斯浓度达到2%并在继续上升时,要立即退出灾区。
若灾区无人或人员已经牺牲时,严禁利用爆炸间隙进入灾区,待采取措施,消除爆炸危险后再行进入。
若灾区因冒顶引起巷道堵塞时,要立即退出,寻找其他巷道进入灾区,若遇独头巷道,应及时维护好巷道和清理堵塞物。
若巷道堵塞严重,短时间不能清除时,应恢复通风后再进入。
火灾引起的爆炸事故或抢救遇险人员有明火存在时,应同时救人灭火,并派专人定时检查瓦斯,防止瓦斯积聚。
(四)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救援预案
1.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主要任务
(1)全力抢救灾区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对充满瓦斯的巷道进行通风;
(2)查清遇险人员数量及其分布情况;
(3)掌握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破坏情况、突出位置、突出物堆积状况、巷道堵塞情况、瓦斯浓度和波及范围;
(4)发现火源,必须立即扑灭;
(5)按程序和规范启动应急预案,统一调度指挥救灾,防止事故扩大。
2.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突出事故发生在掘进工作面,应从进风侧进入救人。
若发现活人,应及时抢救,为其佩用隔绝式自救器或2h氧气吸呼器,引导出灾区。
对于被突出煤矸堵在里边的人员,应首先利用压风管路、打钻等办法输送新鲜空气救人,并组织力量清理阻塞物。
若不易清除,可开掘绕道,救出人员。
(2)发生突出事故,不得停风和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
若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被破坏,则应设置临时风幛、风门或者安装局扇、辅扇恢复通风。
因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置风幛,并及时清理回风侧的堵塞物,使风流尽快恢复正常。
在恢复突出区通风时,要设法经最短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道。
回风流应尽量避开已封闭的火区,必须经过时,要严格检查火区封闭情况。
同时,回风井口5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站岗监视。
(3)发生突出事故要慎重考虑灾区是否停电。
若停电不会造成井巷被淹时,应远距离切断灾区电源。
若停电后有被水淹的危险时,应加强通风,特别是加强电器设备处的通风,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4)若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取综合灭火或惰气灭火措施,积极灭火。
若引起回风井口瓦斯燃烧,应采取总进风道隔绝风量的措施将火扑灭。
(5)处理突出事故的注意事项:
进入灾区前,必须检查矿灯是否失爆,在灾区禁止扭动矿灯开关和灯头、灯盖。
在灾区必须设专人定时定点用0~100%的甲烷检测仪检查瓦斯浓度,并及时向救灾指挥部报告。
非救护队员只能在新鲜风流中工作,同时设立安全岗哨,禁止没有佩带隔离式自救器的救灾人员进入灾区。
当发现突出点有异常情况,可能发生二次突出时,要立即撤出人员。
有可能时,要在突出堆积物外面打密集支柱和防护板。
恢复突出地点通风时,要设法经最短路线将瓦斯引入总回风道。
回风井口附近5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或人员逗留,要设专人监视。
事故矿井矿长应向救援指挥部和救护队详细介绍和提供矿井生产技术资料及基础数据、遇险人员确切位置和人数;事故矿井曾经发生过的煤与瓦斯突出情况,包括突出强度、瓦斯喷出或瓦斯涌出量及瓦斯逆流情况,突出物堆积特征等情况。
(五)顶板事故救援预案
1.处理顶板事故的主要任务
(1)全力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对巷道进行通风;
(2)查清遇险人员数量及其分布情况;
(3)掌握矿井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破坏情况、遇险人员的位置、巷道顶板垮落堵塞情况及影响范围;
(4)按程序和规范启动应急预案,统一调度指挥救灾,防止事故扩大。
2.处理顶板事故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冒顶区域顶板特征、冒落高度及范围、冒落物块大小、事故前人员分布位置、瓦斯浓度等情况,组织现场有经验的干部和工人迅速救助遇险人员。
若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应迅速恢复通风,当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威胁到救灾人员安全时,应首先排除有害气体。
同时,要安排专人观察顶板变化,发现顶板出现异常,立即撤出人员。
同时,要根据冒顶区周围顶板及支架情况,加固附近支架。
设专人检查维护退路巷道,一旦有险情,立即撤出前方抢救人员。
清除冒顶区煤矸时,必须先支护后出矸,保证退路安全畅通。
(2)在抢救人员时,用呼喊、敲击等方法判定遇险人员位置,与遇险人员保持联系,鼓励他们配合抢救工作。
对于被堵被埋的人员,应在支护好顶板的情况下,用掘小巷、绕道或通过冒落区上部空间,或清理塌落物接近他们。
不论采取哪种方法,都要架好临时支架。
短时间无法接近时,应设法利用压风管路等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3)清理堵塞物时,使用工具要小心,防止伤害遇险人员,遇到大块矸石、木柱、金属网、铁梁、铁柱等物压人时,可使用千斤顶、液压起重器等工具进行抢救。
(4)抢救出的受伤人员,应迅速运至安全地点,进行急救包扎,并尽快送医院治疗。
对长期困在井下的人员,不要用灯光照射眼睛,饮食要由医生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