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第三方公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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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第三方公证
借款合同第三方公证
篇一:
借款合同公证书范本
篇一:
民间借款合同范本(公证执行版本)
在线律师咨询: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公证执行版本)
样本二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
款,可以向出借方征
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
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
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Y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还款方式:
借款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
清。
第五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
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
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
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
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
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的合法房产(房屋所
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Y元。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
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
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
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
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
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
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3)因出借
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
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部门或单位)留存份。
出借方(签字):
电话号码:
年月日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年月曰
篇二:
办理借款、担保合同公证的程序(样本)
在线律师咨询:
办理借款、担保合同公证的程序(样本)
一、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仅指金融机构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其签订是为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产生之债的履行和清偿。
担保可以是一个单独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设定担保条款。
担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财产或权利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也可以是第三方为债务人以各种方式担保。
二、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借、贷双方或担保人、被担保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行为及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三、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应向合同签订地或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申请。
北京市公证处负责办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国内、涉外、涉港、澳、台金融事务公证。
目前,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金融事务公证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和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及票据和各种有价证券公证。
四、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
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贷款方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涉及外汇内容的提交《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借款合同文本、担保合同文
本及其附件;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还须提供:
(1)抵押或质押清单、抵押或质押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权利质押则应提供权利所属凭证,如股票、汇票、支票等;
(2)低押财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3)抵押或质押财产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合同中约定抵押或质押财产须评估,投保险的,提交保险单据及评估证书;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应由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提交会议通过文件;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应提供能证明其资信情况的证明,如资产负债表、评估证明等;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
(1)凡在我处备案的金融机构,可不提供1、2所
列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五、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可以直接赋各类债权文书
以强制执行效力。
即在借款、抵押、保证等合同签订之时,可通过法定的公证程序赋予该合同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
如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持此公证书直接到应管辖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于诉讼程序,及时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的权
、人益。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应具备的条件:
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债权文书内容明确、真实、合法、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异议;
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六、当您准备申办上述公证时,为简化程序,您可以按
照下列步骤与公证处配合进行。
可先由借方或贷方到公证
处谈清申请公证的意向,将借款合同文本提交公证处依法进行先期审查,并了解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在公证机构依法审查借款合同期间,借、贷双方可以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准备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公证机构在审查借款合同后,将依法向借、贷双方提供公证法律意见,指导借、贷双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并审核双方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旦符合公证条件,借、贷双方必须共同到公证机构正式办理公证申请手续,并在公证员的指导下与公证员相配合完成其它公证程序。
在完成公证程序,双方对借款合同依法签署后,公证处将很快为您出具借款合同公证书。
篇三:
借款合同公证
借款合同
贷款人、抵押权人(甲方):
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XX;借款人(乙方):
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XX;
抵押人(丙方):
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XX;
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在丙方提供房产抵押的条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人民币X万元整(YXXXX),具体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
用于资金周转。
三、借款利率:
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X个月,即从XXX年X月X日
至XX年X月X日止,具体以借据为准
五、还款方式:
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六、违约金:
乙方如未能按时归还利息或本金,即按应
按借款本金数的3%。
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担保方式:
丙方自愿以坐座在[《广东省房地产权
证》编号:
(粤地权证穗字第XXX号)]作为借款抵押物。
借款期限届满,若乙方不能还清借款本息,逾期超过30日
的,甲方有权依法处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执一份,抵押登
记机关、公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XXX年XX月XX日
篇二:
民间借款合同一一抵押物+公证版(对第三方无约
束力)-1(0k)
借款合同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三方(或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大写):
即(小写: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
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
清。
第六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
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三方(或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借款方无违约行为的,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三方(或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部分保证条款
第八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抵押给出借方,借款方到期
如不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出借方有全权任意处理该抵押物,而借款方均予以承认且授权。
借款方到期如数还本付息的,抵押权消灭。
第九条借款方保证,该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抵押物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借、出租、转让、赠与、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处置抵押物或对抵押物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
第十条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全权任意处理该抵押物;借款方无条件配合出借方及相关部门、司法机关直接进行强制执行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产权过户或公证委托相关证件、配
合产权过户或公证委托授权等。
第十二条乙方还款担保人(即丙方)
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借款方违约责任:
借款方出现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费、保全费,且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并可提前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权及处理权。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2.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或借款方不按合同
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
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4.借款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第十四条出借方违约责任:
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三方(或双方)自愿认可:
违约成本应高于守约成本,上述违约金属惩罚性质,属违约应付出的惩罚性代价。
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三方(或双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三方(或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均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并自愿同意;
2.合同三方(或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三方(或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各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三方(双方)各执份。
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特别约定:
_出
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担保方(签字):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月曰年月曰年月曰
篇三:
借款、担保合同公证
上公证:
借款、担保合同公证
一、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仅指金融机构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其签订是为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产生之债的履行和清偿。
担保可以是一个单独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设定担保条款。
担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财产或权利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也可以是第三方为债务人以各种方式担保。
二、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借、贷双方或担保人、被担保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行为及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三、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应向合同签订地或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申请。
北京市公证处负责办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国内、涉外、涉港、澳、台金融事务公证。
目前,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金融事务公证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和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及票据和各种有价证券公证。
四、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贷款方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涉及外汇内容的提交《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4.借款合同文本、担保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5.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还须提供:
(1)抵押或质押清单、抵押或质押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权利质押则应提供权利所属凭证,如股票、汇票、支票等;
(2)低押财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3)抵押或质押财产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合同中约定抵押或质押财产须评估,投保险的,提交保险单据及评估证书;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应由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提交会议通过文件;
上公证:
6.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应提供能证明其资信情况的证明,如资产负债表、评估证明等;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
(1)凡在我处备案的金融机构,可不提供1、2所
列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五、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可以直接赋各类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
即在借款、抵押、保证等合同签订之时,
可通过法定的公证程序赋予该合同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
如
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持此公证书直接到应管辖的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免于诉讼程序,及时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的权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应具备的条件:
1.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文书内容明确、真实、合法、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异议;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六、当您准备申办上述公证时,为简化程序,您可以按照下列步骤与公证处配合进行。
1.可先由借方或贷方到公证处谈清申请公证的意向,将借款合同文本提交公证处依法进行先期审查,并了解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2.在公证机构依法审查借款合同期间,借、贷双方可以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准备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3.公证机构在审查借款合同后,将依法向借、贷双方提供公证法律意见,指导借、贷双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并审核双方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4.一旦符合公证条件,借、贷双方必须共同到公证机构正式办理公证申请手续,并在公证员的指导下与公证员相配合完成其它公证程序。
5.在完成公证程序,双方对借款合同依法签署后,公证处将很快为您出具借款合同公证书。
篇四:
办理借款、担保合同公证的程序(样本)
在线律师咨询:
办理借款、担保合同公证的程序(样本)
一、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仅指金融机构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其签订是为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产生之债的履行和清偿。
担保可以是一个单独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设定担保条款。
担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财产或权利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也可以是第三方为债务人以各种方式担保。
二、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借、贷双方或担保人、被担保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行为及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三、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应向合同签订地或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申请。
北京市公证处负责办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类国内、涉外、涉港、澳、台金融事务公证。
目前,北京市公证处办理的金融事务公证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和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及票据和各种有价证券公证。
四、办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贷款方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涉及外汇内容的提交《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借款合同文本、担保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还须提供:
(1)抵押或质押清单、抵押或质押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证明、权利质押则应提供权利所属凭证,如股票、汇票、支票等;
(2)低押财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
(3)抵押或质押财产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合同中约定抵押或质押财产须评估,投保险的,提交保险单据及评估证书;
(5)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应由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提交会议通过文件;保证担保合同,担保人应提供能证明其资信情况的证明,如资产负债表、评估证明等;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
(1)凡在我处备案的金融机构,可不提供1、2所
列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五、涉及借款、担保等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可以直接赋各类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
即在借款、抵押、保证等合同签订之时,可通过法定的公证程序赋予该合同直接强制执行的效力。
如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持此公证书直接到应管辖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免于诉讼程序,及时有效的保护债权人的权
、人益。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应具备的条件:
债权文书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
债权文书内容明确、真实、合法、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异议;
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
六、当您准备申办上述公证时,为简化程序,您可以按照下列步骤与公证处配合进行。
可先由借方或贷方到公证处谈清申请公证的意向,将借款合同文本提交公证处依法进行先期审查,并了解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在公证机构依法审查借款合同期间,借、贷双方可以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准备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公证机构在审查借款合同后,将依法向借、贷双方提供公证法律意见,指导借、贷双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并审核双方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旦符合公证条件,借、贷双方必须共同到公证机构正式办理公证申请手续,并在公证员的指导下与公证员相配合完成其它公证程序。
在完成公证程序,双方对借款合同依法签署后,公证处将很快为您出具借款合同公证书。
篇五:
第三方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合同各方: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乙方(借款人):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丙方(抵押人):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诚信,特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Y450000元(大写:
肆拾伍万
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3个月,自20XX年04月25日起至20XX年07
月24日(实际
交付借款日与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不一致的,从实际交付借款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和
禾I」息),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三条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18%。
。
从甲方交
付借款之日起至乙方
全部还款之日止计息,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第四条出借人付款方式:
本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将出借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