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道路试验安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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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道路试验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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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试验安全管理办法
FTM.12021.10.0-2008
2008年3月5日发布
1.目的
“安全第一”是试验工作永恒不变的主题,为加强试验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车辆安全和人身安全,对原试验所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整合修订。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与试验有关的所有工作人员。
3.术语
无
4.引用文件
无
5.职责
验证中心:
对试验样车及试验人员安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签订《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和《试验人员安全保证责任书》。
各专业中心:
对本中心乘坐试验样车人员进行安全管理,配合验证中心组织签订《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
6.管理内容和规定
6.1接车规定
6.1.1试验人员从资产科接到试验样车后,必须根据《试验样车日常安全项目检查表》(见附件1)进行认真检查,存在安全隐患者必须逐一排除并记录;
6.1.2对试验车辆的全车轮胎气压进行复检并调整到规定标准值;
6.1.3检查车辆的工作液(特别是发动机油、发动机冷却液)是否合适,检查车辆气、油是否存在渗漏现象,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6.1.4检查全车灯具、仪表等电器件工作是否正常,并排除故障
6.1.5对车辆检查完后,首先对制动效能、制动稳定性进行主观评价。
若制动存在问题认真进行调整。
6.2试验前准备
6.2.1由试验员借出灭火器和停车警告牌,放置在驾驶室内伸手可及之处;
6.2.2试验员按《试验样车日常安全项目检查表》的要求对样车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影响安全的故障必须排除;
6.2.3可靠性试验样车:
试验员出发前认真阅读《试验大纲》,掌握该车的试验重点和难点,在试验过程中严格按大纲进行;由技术科组织对样车进行评审并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进行报警项目设置,并监控试验样车的运行,每周发一份GPS监控情况报告,由道路试验室根据试验员违章情况进行通报;
6.2.4磨合样车及去异地进行试验的样车:
出发前由技术科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电源用点烟器即可,任务完成后拆除;
6.2.5专业所人员及配套厂家人员因工作需要需乘坐试验样车者,必须有经部所长签字的技术工作联系单,且只有签订了《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见附件2)的人员可以乘坐。
此责任书由验证中心验证管理部组织,一年签订一次;
6.2.6验证中心组织相关试验人员签订《试验人员安全保证责任书》(见附件5),一年签订一次;
6.2.7由试验调度员签发《工程研究院验证中心出车单》(见附件3),明确试验地点、路线、安全责任人等。
6.3试验过程安全控制
6.3.1在普通道路上试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当地的交通法规行车;由安全员不定期对北京厂区试验车辆进行安全抽查,抽查情况做好记录,在本周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6.3.2在试验场试验时,按以下通用规定进行:
a)在汽车试验场道路上试验时,因国内每个汽车试验场都在细节上有所不同,试验人员第一次到达各试验场进行试验时,必须接受试验场或带队人员的安全培训,并由熟悉该试验场的试验人员一起熟悉试验道路;
b)交通规则中的禁止打手机、禁止穿拖鞋、禁止开车抽烟、禁止脱档滑行等规定在试验场中同样执行、有效;不论任何情况,绝对禁止酒后驾驶车辆;
c)在试验中文明行车,在遇到外单位试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影响我单位正常试车时,不得私自消极地采取报复行为,应及时向试验领队反映,由领队向试验场道路室反映处理;
d)严格按试验要求的试验道路行驶,不允许私自改变行驶路线和道路类型;禁止在行驶道路上赛车或者驾车嬉戏,严禁强行超车;未经允许,试验车辆严禁随意携带任何与试验无关人员;
e)全程开所有灯光行驶;禁止脱档滑行,禁止逆向行驶;
f)全程禁止与试验工作无关的人员乘坐试验车,司机必须带安全带,并有责任督促乘坐人员带安全带。
6.3.3试验场高环安全行车规定
a)汽车进行高速环道试验前,必须检查轮胎气压并调整到规定值。
在进行完综合坏路的可靠性车辆必须认真检查,确保轮胎不存在刺伤或有异物扎入等缺陷,前轮胎必须在五成新以上;
b)汽车驶入高环时,首先打转向灯驶入一道的辅路,在确认一道上后面没有试验车驶来的情况下,打转向灯逐步驶入一道,在驶过曲线段后,在直线段上后再打左转向灯驶入二道行驶;
c)高环上严禁弯道超车,超车时必须在直线段上,并且从右侧超车;
d)高环上禁止紧急刹车,严禁随便停车,确因故障需要停车时,必须将车驶到直线段的紧急停车道;
e)高环上不同环道的车辆严禁并列行驶,前后要拉开100m以上的安全距离。
在同一环道的前后车辆安全距离要保持400m以上;
f)高环上三个不同环道有严格的速度限制。
严格按照试验大纲要求的车速进行试验,但不能超过试验场规定的各车道极限最高车速;
g)第一次上高速环道的车辆必须在行驶6-8圈后将车停下,检查车辆的行车制动器,手制动器是否存在发热故障;
h)试验车出高环时,必须提前一圈降低车速驶入下一道,然后在一道驶出,最后一个直线段后打转向灯并降速,再驶出出口。
6.3.4试验场综合路安全行车规定
a)试验车必须严格按照试验规范规定特种路面行车,不得私自择道,并按照综合路上各个限速的要求行车,除搓板路除外,综合路上的中重卡最高车速不超过60km/h,其余车辆最高车速不超过65km/h;
b)全程禁止抄近道行驶。
特殊车辆在个别道路路面上无法通过时,报试验场道路室。
在试验场道路室容许的情况下可以改道行驶;
c)坑洼路、鹅卵石路、扭曲路、搓板石路等,不同的车型要走相应的道路,严格按试验场的车型指示进行;
d)在搓板路和鹅卵石路上行驶时,严禁刹车、急加油门和急减油门。
搓板路上严禁单边轮压辅路行驶;
e)在驶入搓板路和鹅卵石路前,必须确认前面车辆行驶正常,且车辆已经通过路面总长的2/6以上后方能驶入路面;
f)综合路交叉路口较多,切记转弯避让直行原则。
变道转弯必须开转向灯;
g)车辆通过扭曲路面时,车速不得超过6km/h。
6.3.5试验场山路安全行车规定
a)进入山路前,必须在平路上主管评价制动效果,确保制动效果正常后才能进入山路试验;
b)只允许车辆小于8T的车辆(BJ108X以下)在山路上试验,特殊情况由所级领导确定后执行;
c)在直线段车速不允许超过60km/h.,在转弯路段车速不允许超过40km/h.,每行驶2圈必须停车检查制动器是否过热,不允许过热行车;
d)有排气制动的车辆在试验时必须使用排气制动,情况紧急情况下要使用手制动;
e)连续弯道处严禁强行超车,占用对方道路。
6.3.6样车维修规定
a)需要到车底进行检查维修时,不能在只有千金顶的支撑状态下进行,必须在有硬性支撑的情况下进行;
b)在需进行电气焊等作业时,必须:
①样车停靠:
停靠位置应保证样车四周有1米以上的空间;
②车门全部打开;
③把灭火器置于车外伸手可及之处;
④准备好一桶以上的水置于作业位置;
⑤易燃部位用湿布遮盖,并每隔60秒喷一次水;
⑥每次持续焊接时间不超过1分钟,待检查无异常后再进行焊接;
⑦在易燃件(如燃油箱)附近操作时,需将易燃件拆下后再焊接。
6.3.7其它
a)进行性能试验(含三高试验)的:
车辆安全由试验员负责,仪器安全由试验技术人员负责;
b)异地试验途中安全:
由试验调度员指定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
c)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按《试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见附件4)执行。
6.4考核
6.4.1未经许可私自驾驶试验车辆办私事者,对责任人负激励200元;重复发生者,下岗一个月,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4.2不按规定载荷、规定路线和规定方法进行试验者,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重复出现者加倍考核;
6.4.3出车前、收车后检查不仔细而发生故障者,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未发现故障至使故障扩大者,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重复出现者加倍考核;
6.4.4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罚款罚分由责任人自负;
6.4.5出现交通事故者,视情节及责任大小对责任人负激励公司损失的1%~5%;
6.4.6对于一年内未出现安全事故的试验人员,年底给予500元的正激励;连续三年未出现安全事故者,给予1000元的正激励。
以上费用列支在开发项目费用中。
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按“技管字【2006】16号《试验车辆管理办法》”中的“6.6考核”项目中的规定进行考核;
6.4.2对在试验场内外超速行驶的,每次给予60元的负激励;屡教不改者,下岗处理;
6.4.3酒后驾驶试验车辆者,负激励1000元,下岗处理。
7.附件
附件1:
试验样车日常安全项目检查表;
附件2:
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
附件3:
工程研究院试验样车出车单;
附件4:
试验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5:
安全保证协议书。
附加说明
本办法自发布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提出部门:
本规定归口部门:
本规定起草人:
本规定审核人:
本规定审定人:
本规定批准人:
本规定使用范围:
本规定的阅读范围:
附件1
试验样车日常安全项目检查表
表号:
12021.02.01.A
生效日期:
2008年3月5日
编号:
车型
VIN
试验员
接车日期
检查日期
检查总成
检查部件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处理情况
转向系
转向传动轴两端紧固螺栓
每日检查,目视弹垫是否压平
□正常□不正常
转向机输入、输出轴端紧固螺栓
□正常□不正常
转向管柱处紧固螺栓
□正常□不正常
前桥
转向直拉杆及接头
每日检查,目视开口销、弹垫是否异常
□正常□不正常
转向摇臂及接头
□正常□不正常
转向节上臂及接头
□正常□不正常
转向横拉杆及接头
□正常□不正常
转向节臂及接头
□正常□不正常
轮胎
轮胎螺栓
每日检查标记是否移动
□正常□不正常
电器
转向灯、制动灯
每日检查
□正常□不正常
远、近光灯
□正常□不正常
雾灯
□正常□不正常
喇叭
□正常□不正常
线路是否有打火、短接等
□正常□不正常
灭火器
灭火器是否携带及是否正常
每日检查
□正常□不正常
万向传
动装置
传动轴螺母
每周检查一次,特殊工况每天检查一次
□正常□不正常
万向节十字轴
□正常□不正常
中间支承
□正常□不正常
发动机
发动机托架及连接部位
每周检查一次,特殊工况每天检查一次
□正常□不正常
变速箱
变速箱吊挂或托架
□正常□不正常
悬架
板簧骑马螺栓
□正常□不正常
货箱
货箱骑马螺栓
□正常□不正常
附件2
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样车安全保证责任书
鉴于在日常各项试验工作中,各专业所设计人员及相关配套厂家人员,为了更直观的了解样车状态,为设计改进提供依据,不可避免的需要乘坐试验样车,特做此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除验证中心试验员以外的所有与试验相关的人员及配套厂家人员。
试验样车因其特殊性,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各相关人员如无实际工作需要,禁止乘坐试验样车。
内容如下:
1.各专业所技术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需乘坐试验样车者,签订本责任书;
2.严格遵守验证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试验过程中、试验车辆到试验地点的途中,禁止携带与试验工作无关的人员乘坐试验车辆;
4.乘坐过程中系好安全带;
5.乘坐过程中禁止吸烟;
6.不允许私自动用试验车辆;
7.在试验期间未经允许禁止私自改变试验内容、试验路线等;
8.在试验期间不准要求试验员做与试验工作无关的事情;
9.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相关规定考核;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车辆损失及本人人身伤害,由本人承担责任。
本人(签字)对以上内容无疑义,自愿按照本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有效期: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福田汽车工程研究院
验证中心(章)
200年月日
附件3
出车单
表号:
12021.02.02.A
生效日期:
2008年3月5日
编号:
车型
VIN号码
牌照号
试验类型
磨合性能可靠性服务
试验地点
南口通县试验场京张高速沙河机场
五环六环其它:
行车路线
试验员(签字):
年月日
发车人:
年月日
安全责任人:
年月日
1.本出车单无发车人签字无效;
2.本出车单一式两份,试验员一份,一份存档。
附件4
试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目的要求
为了防范试验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切实保障试验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提高突发紧急事件处理能力,减少损失,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各相关人员必须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严格落实预案中的规定要求。
二、适用人员及范围
1.内部人员,包括:
验证中心试验员、技术员、实习生及一般管理人员;
2.外部人员,包括:
各专业所人员、进厂服务的配套厂家人员;
3.适用范围:
车辆安全。
三、车辆安全事故级别分类
根据事故性质、严重性、危害程度等,确定相应级别。
车辆安全事故指试验人员驾驶试验车辆发生事故,包括试验场内外,厂区内外任何地点。
根据事故损失情况及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制定如下四个级别:
1.Ⅰ级(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指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伤势极为严重,车辆损失严重,损失额超过6万元以上的事故。
2.Ⅱ级(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指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车辆损失严重,损失额在1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事故。
3.Ⅲ级(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指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仅造成车辆损失,且损失额在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事故。
4.Ⅳ级(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指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仅车辆轻微损伤,损失额在2千元以下的事故。
四、应急处理机制
1.信息报告制度
当事故突发后,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相关主管人员详细汇报情况,遵循主管人员指示。
具体信息报告制度为:
(1)遇一般及轻微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验证中心安管人员(赵雪民)汇报事故情况,安管人员逐层向科、所级领导汇报,征询处理意见;
(2)遇重大及特大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安管人员汇报事故情况,安管人员逐层向科、所级领导汇报,部所级领导汇报主管院长,征询处理意见。
2.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遇一般及轻微事故,当事人详细汇报完情况后,遵循安管人员指示,进行报警或其他应急工作。
如有伤者,妥善安抚救治。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抢救贵重物资、仪器设备等,保护好现场,等待进一步处理;
(2)遇重大及特大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安管人员汇报事故情况,安管人员逐层向科、所级领导汇报,征询应急处理意见。
安管人员根据领导处理意见,指示当事人进行报警或其他应急工作。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抢救人员、贵重物资、仪器设备等,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救援人员。
3.后期处理
先期应急处理后,安管人员及时联络警方、保险公司等相关人员。
根据事故损失及严重性、责任划分等问题,征询领导意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五、预防与管理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
1.强化试验人员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2.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利用事故案例对试验人员进行讲解培训;
3.以建立培训档案、试验员安全档案、签定安全责任书等手段,增强试验人员的安全责任心。
附件5
试验人员安全保证责任书
为了保证试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车辆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各试验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试验人员的责任:
1.严格遵守汽车工程研究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绝对不允许酒后驾驶试验车辆,工作时间内不允许饮酒;
3.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最高车速为20公里/小时;
4.按指定的行车路线进行相关试验;
5.出差途中对所驾驶车辆及携带物资的安全负责;
6.对自已驾驶的试验车辆负责,不能私自转交他人;
7.在普通道路上试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当地的交通法规行车;
8.试验前对车辆安全项进行检查,涉及安全的故障及时排除,无法处理的及时反馈,涉及安全的故障未排除前不能进行试验;
9.交通规则中的禁止打手机、禁止穿拖鞋、禁止开车抽烟、禁止脱档滑行等规定在试验场中同样执行、有效;
10.需要到车底进行维修检查时,不能在只有千金顶的支撑状态下进行,必须在有硬性支撑的情况下进行;
11.试验过程中、试验车辆到试验地点的途中禁止与试验工作无关的人员乘坐试验车辆,驾驶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有责任督促乘坐人员系好安全带;
12.不允许私自动用试验车辆;在试验期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在出车前、收车后要对试验车辆进行仔细地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14.正常磨合试验的车辆,每天下午4:
30返厂,试验员交回牌照及通行证(含出门证);
15.加班或从试验场返回晚点的,返回后,交回行驶证(含出门证),第二天上班交回牌照(不继续试验的);
16.在需进行电气焊等作业时,必须按《道路试验安全管理办法》中的的相关内容执行;
二、违约处理:
1.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相关规定考核;
2.酒后驾驶试验车辆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对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全额赔偿;
3.由于违反交通法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全额承担;
4.工作时间内饮酒者,首次进行警告,并停止一天工作,按旷工处理;第二次出现者,解除劳动合同;
5.厂区内超速行驶者,每次负激励50元,由于超速造成的损失自已承担;
6.出差途中所负责的车辆及物资,由于不负责任而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由本人承担5%-100%;
7.私自将试验车辆转交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承担全部损失;
8.违反本协议规定而造成的本人人身伤害,公司不承担责任。
本人(签字)对以上规
定无疑义,自愿按照本规定执行。
(章)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