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模拟试题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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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模拟试题16
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模拟试题1
参考答案:
1.招标投标程序中存在的不妥之处有:
(1)在公开招标中,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因为公开招标
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不允许对不同的投标人提出不同的要求。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举行开标会的时间不是同一时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问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3)开标会由该省建设委员会主持。
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省建设委员会作为行政管理机关只能监督招标活动,不能作为开标会的主持人。
(4)中标书在开标3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
评标工作不宜久拖不决,如果在评标中出现
无法克服的困难,应及早采取其他措施。
(5)更改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某公司为中标单位。
如果不宣布招标失败,则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拒绝。
因为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包括期限),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对F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因为投标行为是一种要约,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应当视为违约行为。
因此,招标单位可以没收F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4.问题久拖不决,某医院可以要求重新进行招标。
理由是:
(1)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如果在开标后(即标底公开后)再复核标底,将导致具体的评标条件发生变化,实际上属于招标单位的评标准备工作不够充分。
(2)问题久拖不决,使得各方面的条件发生变化,再按照最初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条件订立合同是不公平的。
5.如果重新进行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该医院赔偿。
虽然重新招标是由于招标人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导致的,但并非属于欺诈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
而招标在合同订立中仅仅是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招标并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投标的费用应当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问题】
1.针对施工单位就以上各事件提出的索赔要求,分析业主是否应给予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2.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补偿施工单位6000元;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6000元。
计算施工单位应得到的工期与费用补偿各是多少。
3.该项目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基础,共有800根桩,桩长9m。
合同规定:
桩基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180元/m;预制桩由业主购买供应,每根桩按950元计。
计算甲建筑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的工程款是多少。
(注:
计算结果保留1位小数)
参考答案:
1.
(1)事件1:
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A工作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
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
(2)事件2:
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由于8工作是非关键工作,同时已经对A工作补偿了工期,B工作延误的15天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给甲公司补偿相应的费用。
因对乙公司不造成影响,故不给予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3)事件3:
由于甲公司原因使C工作延长,不给予甲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业主不应给乙公司补偿。
(4)事件4:
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2.
(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
事件1:
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天。
事件4:
因安装公司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天。
合计12天。
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
7×6000元=4.2万元
事件2:
5.0万元
事件4:
5×6000元=3.0万元
合计:
(4.2+5.0+3.0)万元=12.2万元
(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天。
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补偿:
7×6000元=4.2万元事件4罚款:
5×6000元=3.0万元合计:
(4.2-3.0)万元=1-2万元3.桩购置费为:
800×950元=76万元
桩基础工程合同价款:
(800×9×180)元=129.6万元
甲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工程价款为:
(129.6-76)万元=53.6万元
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模拟试题3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住宅楼小区工程的施工。
该工程中一个单体栋号(4号楼)建筑面积为15720㎡,地下二层,地上十二(局部十七)层。
建筑物占地面积为741. 3 ㎡.东西向长80. 26 m,南北向宽18. 76 m.基底相对标高为-5. 895 m,士0.000相对标高为55. 15 m.
在施工前,施工单位编制了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其中包括《××住宅楼小区4号楼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在该施工方案中确定了工期计划及机具计划,并确定土方开挖工期8天。
施工机具计划表见表1.
表1施工机具计划表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反铲挖土机 w—100 1 台
自卸汽车 15T 12 辆
打夯机 蛙式 3 台
铁锹 30 把
手推车 10 辆
施工步骤及方法说明:
1. 开挖前应将施工现场地上障碍物和地下有关影响施工的各种管网清除和处理完毕。
2. 根据开挖图由测量员撒好开挖上口灰线,测定地表标高,确定开挖深度。
采用放坡大开挖法进行施工,按1:
1进行放坡。
3. 整个基坑呈长方形,先挖第一步表面渣土,第二步用挖土机一次挖至基底标高上30cm,再人工清土至基底标高,基底须清理平整。
清理时由测量人员钉木桩,拉通线检查槽底平面尺寸和标高。
4. 按公司文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要求,对基坑上口边缘设1. 2m高防护栏杆,栏杆内挂密目网。
5. 进行第二步土方开挖时,马道留在基坑西南角,宽4m,坡度宜缓,满足运土车爬坡要求。
从西向东进行土方施工。
6. 基坑全部开挖后,应尽快进行垫层施工,尽量避免扰动基底。
7. 基坑四周安全范围内无建筑物,故对边坡不加支撑,边坡上方也不得堆放土方和材料。
8. 为防止现场和道路起尘污染环境,每班配备专用的水管在现场洒水。
施工顺序:
1.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机械挖土顺序为由西向东开挖,机械挖土为防止挖掘过程中扰动老土,坑底预留30cm左右用人工挖土至设计标高。
2. 施工分层,根据基槽开挖深度,土质水位等情况确定分两层开挖,第一层为从自然地平至-3.0,第二层为-3.0至设计标高以上30cm.
在土方开挖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的项目和生产负责人共赴现场,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进行了基坑验槽。
在基坑验槽过程中,各方对基坑的各个重点位置进行了重点观察,未发现异常。
最终,此次基坑经验槽合格通过。
当该栋号施工至地上三层时,施工单位又进行了土方回填的工作。
【问题】
1. 土方开挖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是什么?
2. 材料中所述的基坑验槽工作有何不妥之处?
3. 该施工单位进行土方回填工作时应当把握哪些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参考答案】
1. 土方开挖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主要有:
检查挖土的标高、放坡、边坡稳定状况、排水、土质等。
具体包括:
(1)核对基坑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是否满足基础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并检查边坡稳定状况,确保边坡安全。
(2)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满足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要求。
(3)核对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土质扰动的现象。
(4)用钎探法或轻型动力触探法等检查基坑是否存在软弱下卧层及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地下埋设物等及其相应的位置、深度、形状。
2. 材料中所述的基坑验槽工作有两处不妥:
(1)材料中所述“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的项目和生产负责人共赴现场”不妥。
基坑验槽的工作应当由各单位项目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
(2)材料中所述“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进行了基坑验槽”不妥。
基坑验槽,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
3. 施工单位进行土方回填工作时应当把握的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包括:
(1)回填土的材料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2)填土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回填土的含水量控制和压实程序等满足规定要求。
(3)基坑和室内的回填土,在夯实或压实后,要对每层回填土的质量进行检验,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4)回填土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回填土料、标高、边坡坡度、表面平整度、压实程度等是否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两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
(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
(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召开投标预备会。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
(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10)组织评标。
(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
(12)决定中标单位。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问题】
1.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2.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
(1)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其中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人发现剩余的5家投标人中,有1家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指明以上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3.假设该工程有效标书经评标专家的评审,其中A.B.C三家投标单位投标方案的有关参见表1.
表1 各投标方案有关参数表
投标方案 建设期费用支出/万元 项目运营期/年 项目运营期的年运营成本/万元 工程报废时的残值回收/万元
第1年末 第2年末
A 250 240 15 25 10
B 300 330 20 10 20
C 240 240 15 15 20
若基准折现率为10%,且已知A方案寿命期年费用为72.40万元;B方案寿命期年费用为69.93万元。
试计算C方案寿命期年费用,并利用年费用指标对三个投标方案的优劣进行排序(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建设单位从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角度考虑,倾向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具有什么特点?
【参考答案】
1.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第(3)条发出投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或刊登)招标通告(或公告)。
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投标人。
第(6)条召开招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
2.处理正确与否的确定。
第
(1)的处理是正确的,投标书必须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第
(2)的处理是正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第(3)的处理是不正确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3.C方案年费用:
ACc=
由以上计算结果可知:
C方案的年费用最低,为最优方案,其次是B方案,A方案的费用最高,在三个方案中是最差的。
4.固定总价合同具有的特点:
①便于业主(或建设单位)投资控制;②对承包人来说要承担较大的风险(或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小);③应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总价;④有利于在评价时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
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需要进行某号隧洞岩石的开挖。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该项施工应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标〔2000」234号文)的规定,进行爆破作业施工,在施工中由于承包商所使用炸药、雷管等存在质量问题,出现瞎炮事故并造成了人员伤亡。
此外,该隧洞处于高地应力区的脆硬完整岩体中,岩体形成很高的初始应力,承包商在开挖前的实测和试验工作深度不够,岩体开挖后能量高度集中,岩块产生突发性脆性破裂、飞散,发生了施工安全事故。
【问题】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第393号令)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试问,按该条例的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是什么?
该人员配备办法由什么部门制定?
2.根据该条例(国务院[2003]第393号文),试说明施工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什么责任?
3.如果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违反该条例(国务院[2003〕第393号文)的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的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法规汇编P68第二十三条)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②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的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④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他对所负责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应当:
①落实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②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③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法规汇编P68第二十一条)
3.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上述违法行为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按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法规汇编P74第六十六条)
201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模拟试题4
监理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分析了工程项目规模和特点,拟按照组织结构设计、确定管理层次、确定监理工作内容、确定监理目标和制定监理工作流程等步骤,来建立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
施工招标前,监理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综合说明;
2.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3.工程量清单;
4.施工方案;
5.主要材料与设备供应方式;
6.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7.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
8.施工项目管理机构;
9.合同条件;
为了使监理工作能够规范化进行,总监理工程师拟以工程项目建设条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为依据,编制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中规定各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资质;
(2)审核签署对外报告;
(3)负责工程计量、签署原始凭证;
(4)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总承包单位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方面的问题;
(5)签发开工令。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2)对所负责控制的目标进行规划,建立实施控制的分系统;
(3)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检验;
(4)签发停工令、复工令;
(5)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监理员职责:
(1)负责检查和检测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
(2)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3)记好监理日志。
【问题】
1.监理组织机构设置步骤有何不妥?
应如何改正?
2.常见的监理组织结构形式有哪几种?
若想建立具有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隶属关系明确的监理组织机构,应选择哪一种组织结构形式?
3.施工招标文件内容中有哪几条不正确?
为什么?
4.监理规划编制依据有何不恰当?
为什么?
5.以上各监理人员主要职责的划分有哪几条不妥?
如何调整?
【参考答案】
1.监理组织机构设置步骤中不应包括“确定管理层次”,其步骤顺序也不对。
正确的步骤应是:
“确定监理目标、确定监理工作内容、组织结构设计和制定监理工作流程。
”(概论P125-127)
2.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有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和矩阵制。
应选择直线制组织结构形式。
(概论P127-131)
3.招标文件内容中的施工方案、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不正确。
因为这些内容是投标文件(或投标单位编制)的内容。
4.监理规划编制依据中不恰当之处是:
监理规划编制依据中不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实施细则。
因为施工组织设计是由施工单位(或承包单位)编制的指导施工的文件;监理实施细则是根据监理规划编制的。
5.各监理人员职责划分中的不妥之处有: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3)、(4)条不妥。
(3)条中的“工程计量、签署原始凭证”应是监理员职责;(4)条应为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
(1)、(3)、(4)、(5)条不妥。
(3)、(5)条应是监理员的职责;
(1)、(4)条应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某工程的建设单位A委托监理单位B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总承包单位C按合同约定选择了设备安装单位D分包设备安装及钢结构安装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
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主体结构施工时,发现总承包单位C在未向监理机构报审危险性较大的预制构件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已自行施工,且现场没有管理人员。
于是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事件2: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视时,发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违章作业,有可能导致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总监理工程师口头要求总承包单位暂停分包单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未予执行。
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总承包单位下达了《工程暂停令》,总承包单位在向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转发《工程暂停令》前,发生了设备安装质量及安全事故,重伤4人。
事件3:
为满足钢结构吊装施工的需要,D施工单位向设备租赁公司租用了一台大型起重塔吊,并进行塔吊安装,安装完成后,由C.D施工单位对该塔吊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
事件4:
钢结构工程施工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D施工单位使用的高强螺栓未经报验,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
C施工单位得知后也要求D施工单位立刻停止整改。
D施工单位为赶工期,边施工边报验,项目监理机构及时报告了有关主管部门。
报告发出的当天,发生了因高强螺栓不符合质量标准导致的钢梁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二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6万元。
事件5:
C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排技术员兼施工现场安全员,并安排其负责编制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对该施工方案进行安全验算后,即组织现场施工,并将施工方案及验算结果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问题】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事件1中起重吊装专项方案需经哪些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2.指出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
说明理由。
3.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可以口头要求暂停施工?
为什么?
4.就事件2中所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指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和设备安装分包单位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说明理由。
5.指出事件3中塔吊验收中的不妥之处。
6.指出事件4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7.指出事件5中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答案】
1.起重吊车专项方案需经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不妥。
理由:
承包单位起重吊装专项方案没有报审,现场没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可以。
理由:
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口头下达暂停施工指令,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应书面确认。
4.本题考核关于施工合同的责任划分,特别是关于分包合同的责任划分。
区分各方责任主要依据合同来区分,有合同关系才有责任可言。
就事件3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四方责任区分及理由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没有责任。
理由:
本次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与建设单位无关。
(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没有责任。
’
理由:
本次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且监理单位已经口头要求暂停施工,可以说监理单位已按规定履行了职责。
(3)总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理由: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对于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发包人应承担在该工程部位施工的合同义务。
此外,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本次事故也是由于总承包单位没有对分包单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造成的,因此总承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理由:
本次事故是由于分包单位违章作业直接造成的,因此其应承担主要责任。
5.只有甲、乙施工单位参加了验收,出租单位未参加验收。
6.不妥之处:
向乙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
理由:
《工程暂停令》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施工单位签发。
7.
(1)不妥之处:
安排技术员兼施工现场安全员。
正确做法:
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不妥之处:
对该施工方案进行安全验算后即组织现场施工。
正确做法:
安全验算合格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安排
某快速干道工程,工程开、竣工时间分别为当年4月1日和9月30日。
业主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及项目构成情况,将工程分为3个标段。
其中第III标段造价为4150万元,第III标段中的预制构件由甲方提供(直接委托构件厂生产)。
A监理公司承担了第III标段的监理任务,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期限为190天,监理酬金为60万元。
但实际上,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监理时间延长了25天。
经协商,业主同意支付由于时间延长而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
【问题】
1.请计算此附加工作报酬值(保留小数后2位)。
2.为了作好该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监理工程师明确了如下投资控制的措施: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投资控制目标。
(2)进行工程计量。
(3)审核工程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