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381003 上传时间:2023-01-05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6.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docx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docx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

内容摘要…………………………………………………………………………………

(1)

一、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

(2)

二、我国出口退税不断调整的的原因…………………………………………………

(2)

1、贸易顺差激增,贸易不平衡压力增大………………………………………(3)

2、能源消耗过多,环境压力加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受到考验……………(3)

3、出口退税因出口结构不合理而影响其效益…………………………………(3)

4、国家通过出口退税给予企业的补贴过高,不利于企业平等参与国际竞争(3)

三、我国出口退税调整的内容…………………………………………………………(4)

四、我国出口退税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7)

1、缓解贸易失衡…………………………………………………………………(7)

2、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8)

3、出口退税对外贸出口方式的影响……………………………………………(9)

4、促进外贸体制改革,发展出口代理制度及自营出口制度…………………(9)

五、应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措施……………………………………………………(9)

1、取消出口退税产品应对策略…………………………………………………(9)

2、降低出口退税产品应对策略…………………………………………………(10)

3、提高出口退税产品应对策略…………………………………………………(10)

Abstract………………………………………………………………………………(11)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

李艳妮指导老师:

卢平

内容摘要:

一个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是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动力之一。

出口退税作为一项公平、效率与中性原则的出口激励制度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理想的出口退税制度很难达到。

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外贸规模、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增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出口退税政策也从在这一定的问题,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因此必须对出口退税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

出口退税政策的改革有利于调整出口商品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缓解国家财政的压力,有利于促进外贸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关键词:

出口退税对外贸易出口商品结构

 

加入WTO以来,我国外贸顺差以年均55.4%的速度持续扩张,贸易顺差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一个显著特征和关注焦点。

为抑制出口过快增长,平衡贸易顺差,2004年以来我国多次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调整。

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成为现阶段我国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手段之一。

一.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是指当商品出口时,将该商品在国内负担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制度。

实施出口退税制度的目的是使得出口货物以不含国内间接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货物重复征收国内税,促进出口国的对外贸易。

出口退税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税收政策制度,主要表现为:

一方面,出口退税制度并不是单纯的国内税制度,而是一种涉外税制度。

另一方面,出口退税制度是一国税收制度的重要方面,制度的设计和政策的调整对一国外贸发展、经济总量、经济结构及财政收支状况等具有重要影响。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

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二、我国出口退税不断调整的的原因

1、贸易顺差激增,贸易不平衡压力增大

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从1994年开始几乎每年实现顺差,进入2005年以来我国的贸易顺差大幅激增,突破1000亿美元,而2006年贸易顺差已达到1774.7亿美元,贸易不平衡压力不断增大。

外贸进出口总值的持续增长使得我国的2006年的外贸依存度已达到65%(按美元兑人民币1︰7.8汇率计算),顺差占GDP的比重达到6.2%。

我国经济增长对外需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大。

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外贸顺差的过快增长,实现进出口的基本平衡。

2006年10月,商务部公布了《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该《纲要》是我国商务领域的第一个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

《纲要》中的“十一五”期间商务领域六大发展目标指出:

2010年,进出口调控目标为2.3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0%左右,进出口实现基本平衡。

可见,“十一五”时期,在结构导向上将从重视出口创汇向进出口均衡发展、实现贸易平衡转变。

2、能源消耗过多,环境压力加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受到考验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是我国“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从2006年能源消耗增长情况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情况看,形势并不乐观。

与经济高增长相伴随的是能源消耗过多,环境压力加大。

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的大量增加,加剧了国内能源、原材料、运输紧张的矛盾和资源环境压力。

3、出口退税因出口结构不合理而影响其效益

出口结构不合理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出口主体不合理,2005年数据显示,外资企业占我国出口总额的58%,国有企业仅占22%,外资企业已成为我国出口的主体,大部分退税资金也流入外资企业手中,这种不平衡容易导致内外贸易失衡和国际贸易摩擦。

二是贸易方式不合理,2006年加工贸易占我国出口总额的比例为47.2%,一般贸易所占的比例为42.6%,加工贸易已成为第一大贸易方式,但加工贸易多是初级加工,会加剧我国资源和能源供应的压力,还会使我国长期处于国际分工链条的底端。

三是出口产品总体结构水平较低,附加值不高,按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工业制成品中,劳动密集型产品比重还占到60%以上。

长期以来,我国出口的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或自然资源密集的初级产品,技术含量较低,低附加值产品在出口产品中占了较大的比例。

这种结构虽然使我国在短期内获得了一些利益,但它却使我国低水平的产业结构得以强化,不利于产业的升级替换。

而且,初级产品生产也正日益遭遇收益递减的困境,部分企业主要是依靠出口退税额来获取利润,维持生存。

虽然这种低水平的出口产品结构能带来较多就业机会,但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度是较低的。

4、国家通过出口退税给予企业的补贴过高,不利于企业平等参与国际竞争

1985年我国开始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曾经对鼓励外贸出口,扩大创汇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照此政策,出口企业可将出口退税打入成本,依靠价格的竞争力扩大出口。

可是近年来,退税给某些企业的补贴太高,使得有些企业长期靠国家的退税款来维持生计,而不重视自己的产品质量,盲目出口,竞相压价。

争夺市场的事时有发生,使得一些有相当实力的国有大型企业业务量不足,又不能及时得到退税补贴,从而降低了国际竞争的能力。

三、我国出口退税调整的内容

出口退税制度是一项出口税收激励机制,是一个国家退还出口产品在国内生产、流通、出口环节已缴纳的间接税的税收制度。

我国自1985年起开始实施出口退税政策,1988年明确了“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和彻底退税”原则。

1994年以来,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大幅调整。

主要内容如下:

  

1、为了解决中央财政压力,1995年和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大幅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由原来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调整为3%、6%和9%三档。

  

2、1998年为促进出口进行了第二次调整,提高了部分出口产品退税率至5%、13%、15%、17%四档。

此后,外贸出口连续三年大幅度、超计划增长带来了财政拖欠退税款的问题。

3、2004年出口退税政策的重大结构性调整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作出的,目的在于保护国内的资源,鼓励高附加值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将国内的产业结构调整置于国际资源的配置环境中。

  为进一步促进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于2003年10月13日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决定,对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进行改革。

此次出口退税政策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

本着“适度、稳妥、可行”的原则,区别不同产品调整退税率。

对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退税率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

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5%五档,自2004年1月1日起实行。

按现行出口结构,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将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

  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

从2003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

  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

具体办法是:

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按75%:

25%的比例分别负担。

结合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推进外贸体制改革。

主要是通过完善法律保障机制等,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外贸出口代理制,降低出口成本,进一步提升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结合出口退税率的调整,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整体效益。

  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

对截至2003年年底累计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和按增值税分享体制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其中,对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中央财政从2004年起开始采取全额贴息等办法予以解决。

4、2005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自2004年起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一年多,进展总体顺利,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全部还清了历年累计拖欠的出口退税款,建立了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机制,调动了企业出口积极性,优化了出口商品结构,促进了外贸出口快速增长。

但是,新机制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是地区负担不均衡,部分地区负担较重,个别地方甚至限制外购产品出口、限制引进出口型外资项目等。

为此,国务院决定,在坚持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前提下完善现有机制,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1)、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

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

7.5%的比例共同负担。

(2)、规范地方出口退税分担办法。

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退税分担办法,但不得将出口退税负担分解到乡镇和企业;不得采取限制外购产品出口等干预外贸正常发展的措施。

所属市县出口退税负担不均衡等问题,由省级财政统筹解决。

(3)、改进出口退税退库方式。

出口退税改由中央统一退库,相应取消中央对地方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

5、2006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为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9月15日起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属结构性调整。

  我国取消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涉及商品包括进出口税则第253章除盐、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属类矿产品。

此外,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低。

  此次调整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包括将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将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的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

  同时明确,将以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以及这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对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6、2007年出口退税调整

  为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税率。

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

 7、2008年出口退税微调

  2008年8月1日第六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

 对涉及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凡企业在2008年8月1日之前已经签定出口合同且价格不能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2008年8月15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经备案的出口合同,凡在2009年1月1日之前报关出口的,准予按调整前的退税率执行。

逾期未能备案的以及2008年12月3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一律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经过2004年重大调整和近几年的微调后,出口退税率结构由原17%、13%、11%、8%和5%五档调整为17%、13%、11%、9%和5%五档。

在新的出口退税政策下,我国出口商品退税率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体现了国家欲通过退税率来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的意图。

8、第七次调整就是将从2008年11月1日实施的上调出口退税率政策

此次调整涉及3486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

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届时,中国的出口退税率将分为5%、9%、11%、13%、14%和17%六档。

  

9、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了第八次调整的政策

涉及提高退税率的商品范围有:

(1)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

(2)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

(3)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

(4)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5)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

(6)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10、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了第九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

具体规定如下:

(1)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

(2)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11、2009年2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次调整的政策,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12、2009年4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一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具体明确如下:

(1)CRT彩电、部分电视机零件、光缆、不间断供电电源(UPS)、有衬背的精炼铜制印刷电路用覆铜板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2)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

(3)将六氟铝酸钠等化工制品、香水等香化洗涤、聚氯乙烯等塑料、部分橡胶及其制品、毛皮衣服等皮革制品、信封等纸制品、日用陶瓷、显像管玻壳等玻璃制品、精密焊钢管等钢材、单晶硅片、直径大于等于30cm的单晶硅棒、铝型材等有色金属材、部分凿岩工具、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4)将甲醇、部分塑料及其制品、木制相框等木制品、车辆后视镜等玻璃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5)将碳酸钠等化工制品、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锁具等小五金、铜板带材、部分搪瓷制品、部分钢铁制品、仿真首饰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6)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硫酸锌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2009年4月1日,国家正式发文,中国纺织企业出口退税从原来的15%上调至16%,希望借此推动纺织企业的复苏。

  

2010年6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部分钢材;  2.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3.银粉;4.酒精、玉米淀粉;5.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四、我国出口退税的变化对对外贸易的影响

1、缓解贸易失衡

贸易顺差的加大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目前存在的一个重大的问题,也是增加国际间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

作为经济杠杆的汇率和出口退税,对进出口贸易具有直接调节作用。

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已累计升值在4%以上,但贸易顺差依然高居不下。

出口退税税率的调整,无疑对进出口贸易的调节会更直接、更有效。

这次税率下调和取消退税产品在出口中权重并不大,而权重更大的高科技产品、机电产品出口却将由此得到激活。

新出台的出口退税政策,目的是要推动对外贸易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对缓解贸易失衡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2、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由于出口退税率随出口货物加工深度的增加而提高,因此通过对出口退税率的调节可以带动一个国家商品结构的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

(1)改善出口商品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

减少劳动密集型和资源消耗型的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引导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关联度较大的产品出口。

从短期来看,对一些资源性产品、棉机织物品等出口产生一定消极作用,但从长期看,有利于调整我国资源性产品的出口结构,提升棉纺织品、服装及一般机电产品的非价格因素的竞争力,鼓励高科技含量产品出口优势。

出口退税对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对不同的产品确定不同的出口退税率,来影响出口商品的成本,进而影响出口商的预期利润,来改变各出口商品在贸易总体中的比例关系。

2003年以来出口退税率变化,体现了对出口商品结构调整的信号。

如对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等高附加值工业制成品使用17的退税率;对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维持了13的退税率;对有较大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产品,纺织、服装、鞋帽降低了出口退税率;取消或了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2005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突破2000亿美元大关,而且实现贸易顺差205.4亿美元,占全部出口比重的28.6%;而轻纺类产品和矿业等初级产品出口比重呈下降趋势,出口结构调整明显。

2007年在出口商品中,机电产品出口占主导地位,部分传统大宗商品出口增势放缓。

2007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7011.7亿美元,增长27.6,占当年出口总值的57.6,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其中,电器及电子产品出口3003.4亿美元,增长32;机械及设备出口2286亿美元,增长22.5。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478.3亿美元,增长23.6。

(2)出口退税对出口产业结构的调整,出口退税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表现在对不同的产业确定不同的出口退税率时,对这些产品相关产业的影响。

国家对附加值含量不同的产品实行高低不同的退税率,发挥“税收诱因”效应,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一般而言,产品的加工程度越深,产品的技术含量越高,退税对其出口的鼓励效果就越显著。

由于各地区出口占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不一样,不同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差别,以及出口退税的政策倾斜等,也会影响到地区经济的结构。

另外,出口退税效应在提高进出口产品档次上也有所体现。

2003年我国直接办理增值税、消费税退库额增长92%,占全部退税总额的70%,主要集中在机电、高新技术产品方面,推动2003年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44.8%。

2004年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在2003年超过2000亿美元的基础上净增973亿美元,超过3000亿美元,并首次实现贸易顺差。

2006年的出口退税调整提高了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生物医药以及一些高科技产品出口退税率。

而在出口商品中,机电产品出口已占主导地位,2006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5494.4亿美元,增长28.8%,比2006年我国总体出口增速高出1.6个百分点,占2006年出口总值的56.7%,比2005年提高0.7个百分点。

3、出口退税对外贸出口方式的影响

出口退税的调整,对拥有自主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影响较小,对依靠外贸流通公司出口的企业影响较大。

对拥有自主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而言,降低的退税可通过努力共同消化在生产、流通、出口等各个环节,从而较为健康地化解负面影响。

但对外贸流通公司而言,基本上只能靠压下一级来消化,这对企业生产冲击较大,极易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不正当经营等行为发生。

同时,让地方政府负担部分退税款的机制也使外贸体制改革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这两方面形成的合力将积极引导外贸体制的发展,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户或委托出口步伐。

这既可降低出口成本,充分调动企业走进国际市场的积极性,提升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更可以缓解收购出口带给沿海省份的退税压力,缓解生产地和出口地之间的矛盾。

出口退税政策的改革加剧了出口企业竞争的格局,优质企业会更有市场竞争力。

退税率降低直接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降低减少了企业利润,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部分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企业的获利空间减小将使一些中小型出口企业被迫出局。

2006年调低或取消“两高一资”产品和附加值低、出口量大、容易引发国际贸易纠纷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4、促进外贸体制改革,发展出口代理制度及自营出口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的外贸经营实行收购制,外贸经营权是一种垄断权,只有各种级别的国有进出口公司享有。

产品要出口,除了通过外贸公司,别无选择,形成了外贸公司自找客户,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合同,再向生产企业订货的特殊收购制模式。

改革开放以后,外贸经营权演变为特许权,只要符合条件,经申请获得批准的企业或其他机构都可以取得外贸经营权。

五、应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措施

1、取消出口退税产品应对策略

取消的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对出口相关资源密集型产品的企业,无疑是一个很大打击。

增加资源产品成本不是政策调整的最终目的,国家政策的最终导向应是节能降耗。

面对新的退税政策,建议其采用如下方法应对:

一是加强技术改造,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注重资源型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努力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三是实行全面成本管理,努力降低能耗和损耗;四是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地、适时地走出去,实现国际化经营;五是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资本运营,把企业做好、做大、做强,取得规模效应。

2、降低出口退税产品应对策略

原料性产品和传统工业产品出口退税税率的的下调,产品和税率不尽相同。

出口退税率下调,对我国纺织、钢铁等产品出口影响是很大的。

2006年对原料性产品和传统工业产品出口出口退税下调重点是抑制两高一资。

(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出口产品快速增长,意味着它将不再是我国出口的主导产品,但这并不是说它将失去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只是出口换汇成本略有上升而已,通过正确的应对策略完全可以消化或减少成本略增的负面效应。

具体如下:

一要稳定并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品位;二要重视技术改造和创新,加强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努力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三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逐步实现自主品牌出口;四要改善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升产业集中度,增强企业持续发展的后劲;五要坚持出口市场的多元化,有条件的企业还应积极地走出去。

到国外投资办厂,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