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农区统筹城乡发展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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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农区统筹城乡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惠农区统筹城乡发展的调研报告

在我县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断推进的同时,大量土地被征用的农民面临着转型为城市市民的问题,加快其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已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经今年8月县妇联对全县18~50周岁的农村失地妇女分布、从业状况调查结果显示:

截止2003年6月底,全县11个乡镇,土地被征用的18~50周岁的劳动妇女数为8231人,占全县18~50周岁劳动妇女总数的10.9%,其中有2669名失地妇女参加了社会保险,占总失地妇女数的32.4%,有4807人在企业或其他单位打工,占58.4%,有739人个人经商,占9%,有241人从事家庭种养业,占2.9%,有2237人从事家务,占27.2%。

从调查数据按比例可估算我县有近三分之一的劳动力闲置在家,找不到合适的出路,如何帮助这部分失地群众进行劳动力转移、如何帮助失地群众顺利实现身份转变,是一个值得引起关注的问题,其直接关系到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一、失地群众实现身份转变的几处瓶颈

(一)劳动就业难问题:

1、就业竞争激烈,由于“城中村”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相应对劳动条件、报酬的要求较高,而目前,嘉善县有10万余来自四川、云南、贵州等省的劳动力,这些外来民工对工资要求低,能吃苦耐劳,深受企业主的欢迎,他们在为本地经济作出贡献的同时,也给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一定压力。

2、劳动技能、素质较低。

惠民镇土地被征用的1036名女性劳动力中,有90%文化程度在初中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低导致劳动技能低,他们很难进入较高的产业层次,很难成为日益发展的新兴产业的合格员工。

从目前的经济发展规律来看,中、低素质劳动力的转移将越来越困难。

3、就业观念陈旧,就业渠道单一。

农村承包制实施以来,农民习惯劳作时间自由支配,与现代企业的严格管理和作息不相适应,对工作的工种既要求适合自己低素质的实际,又怕吃苦丢面子。

就业目光大多停留在工勤杂员等清闲岗位,对进一步学习技能招考就业没有信心和兴趣。

失地群众对生活出路的后顾之忧普遍存在,已就业的怕下岗,工作无着落的等政府能给予就业安置。

(二)社会保障难问题:

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制度差别很大,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完善,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残缺不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占失地农民总数的三分之一,即使在这三分之一里,他们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也得不到充分保障,居民、农民两种制度的对接难,是阻碍农民市民化的根本问题。

更大的问题还在于大多数农民缺乏投资理财意识,对土地征用补偿费如何用于养老、医疗保障缺乏长远的考虑,大多会在几年内很快用完,今后的生活没有了着落,给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的隐患,而且,许多失地妇女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就业的风险很大。

(三)居住方式变换难问题:

农民在农村无偿占有宅基地,并可自行建房,获取房租收入,使得失地农民不愿农转非,这是其市民化的一大障碍。

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房免交各种费用,在城乡结合部,农民纷纷建了新房,而且面积很大,除了自己一家人住外,多余的住房都出租,每月收益少则几百元,多达几千元,成为“城中村”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这种农居点既不利于城市建设,影响城市景观和品位,而且不利于农民转变传统观念、小农意识和落后的生活、社会活动方式,阻碍农民再就业、再提高积极性,不利于农民的市民化。

二、失地农民转型为城市市民的对策

从目前的城市化趋势来看,整体考虑和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市民化问题已是现阶段城市化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根据我县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立足于超前思考,立足于系统设计,立足于城市居民的标准,以促进失地农民与现代城市社会的文化融合,加快其市民化进程为目标导向,坚持制度创新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积极推进城郊农村特别是“城中村”的土地国有化、户口非农化、资产股份化、居住公寓化、保障社会化、管理社区化进程,促进其思想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型态等的加速转变,最终实现完全的市民化。

  

(一)以改变集中建房模式为重点,加快土地制度的改革创新,促进失地农民居住方式的转变  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虽然其自身不能在地区间流动,但其使用权的可流动性对依附于其上的生产要素的流动具有重要的影响。

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不规范,特别是依附于基本土地制度之上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则是农民转变成为市民的制度障碍。

要完善货币化、市场化的征地安置制度,逐步建立起“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的三位一体新模式,实行土地征用与劳动力安置、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同步进行。

一是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状况,逐步提高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

政府要通过垄断土地一级市场,适当降低税、费,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比例,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使农民得到的土地补偿费用能基本解决养老保险所需的费用,并通过以土地换社保的办法,将土地补偿费和劳动力安置费优先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实现社会保障对土地保障的有效替代。

二是要坚持市场化方向,实行统一征地,全面推行土地“片区综合价”。

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按地段、地类等将城市土地划分成若干个区片,每一区片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基准地价,在统一征地时,实行统一的补偿标准。

三是要加快“城中村”农民建房制度的配套改革。

要以“城中村”连片改造和建设村民公寓为契机,按城市功能分区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将城市整体规划与村一级管理体制协调起来,打破行政村的界线,采取组团式集中连片与局部分散相结合的空间可持续发展模式,逐步将“城中村”失地转居人员混杂安置在城市居民小区内,形成在地域上相对集中、新转居人员与老市民混居的具有规模效益的功能小区。

彻底打破集中联建排屋、村民集中安置的旧模式。

而且要强化经济利益杠杆的调节和引导作用,鼓励失地农民选择城市公寓,加快市民化。

 

(二)以提高素质和技能为重点,加快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创新,促进失地农民的就业农民的市民化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的市场化、非农化和充分化,顺利实现就业是解决失地农民生活来源,加快其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市民化进程的重要保证。

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

一是要引导和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确立没有技能、不提高技能就不可能稳定就业的新观念,确立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新意识,破除“等、靠、要”思想,提高参加和接受教育培训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化就业。

二是要加快经济发展,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就业需求。

三是建设以县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以乡镇服务站为网点的就业服务网络。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

 (三)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创新,促进失地农民的身份转变  随着户口政策的逐步改革和调整,户口政策已基本没有门槛,农转非已没有什么政策障碍。

但还没有完全将利益要素与户口剥离,仍然把子女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等利益与户口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如不加以剥离,户籍制度改革就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

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要取消附属在户口上的各种利益,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达到户籍与各种福利待遇完全脱节,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获得统一的社会身份,达到凭身份证“一证走天下”的目的。

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仅仅作为职业划分的依据,不再具有利益分配的功能。

  (四)以“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为原则,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创新,促进失地农民养老方式的社会化  城郊失地转居的农民已经是城市新居民,应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

但马上为他们建立完全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一定的难度。

现实的做法是,设计一个与城市居民相对接近、便于今后与城镇社保体系相衔接的操作方案,先养老保险,后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应采取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的办法。

在制定基本目标时应考虑四个因素:

一是保障水平要与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大多数失地农民的养老需求;二是保障机制应有利于激励经济的增长,特别是要鼓励他们劳动就业;三是必须考虑制度上的平衡性、稳定性和开放性,能够适应城市化加快推进的需要,并有利于与城镇社保体系相对接;四是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各种具体制度都应符合实际,相互协调,互相促进,尽可能便于管理和操作。

  现阶段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交费标准和享受标准,应以“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为原则,养老保险金的来源也应以个人为主,政府和集体支持为辅。

村民个人应将劳力安置补偿费全额用于养老保险费,村集体土地补偿费和集体资产应首先用于村民的养老保险,政府也要从当期或延期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社保基金,或是财政补贴一部分。

同时,还要积极鼓励失地农民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等其它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提高其保障水平。

  (五)加快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促进其由封闭的农村模式向开放的城市模式转变  在加快农民市民化过程中,革除农民对集体经济组织的依赖性,淡化乃至彻底消除农民对传统的“村”概念,除了改变以村为单位集中居住外,还必须加快集体资产管理的股份制改革,割断其与集体或与村联系的“尾巴”。

一是要加强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加快股份制改革。

村集体资产特别是历年土地征用的补偿费要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优先用于办理村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

对于土地已基本征完或全部征完的“城中村”,在撤村建居时,要按村集体资产的多少进行分类改革:

资产总量大、集体企业多、收入较稳定的村,要进行股份制改革,量化到人;总量不大、又无企业,主要依靠货币资金,收入不稳定的村,可进行资产托管、入股投资,量化到人,或直接分给个人;资产较少的村,除优先用于为村民办理养老保险外,全部分到个人。

要加强对股份制改革后的集体资产的管理,集体资产主要投资于风险小、收入回报稳定的第三产业为主,其收入除用于发展再生产外,应主要用于社区公益事业建设和股民福利事业建设,提高股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二是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除在撤村建居时部分资产用于扶持新建立的社区管理需要转变为社区资产外,因村集体已经解体,不能再设立集体股。

股份合作社成立后,要允许其成为法人实体,并给予一定年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税收、信贷和工商登记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以稳定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收入来源,提高失地农转非人员的生活保障。

三是加快股权流转,进一步完善股份制模式。

要明确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的地位,制定规范的章程范本,确定合理的股权量化比例及配股政策,使每一个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在资产评估、法人登记、股权设置、股东权利与义务、收益分配办法、股权转让等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以城乡文化融合为目标,加快社区管理制度改革和社区文化建设,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农民失去土地依附,进入城市成为城市居民,实现了身份上的转型,但在市民化过程中,更需要尽快实现社会关系的转型——即农村村落的行政村管理向城市社区的居委会管理转变,文化的转型——即从农村文化向城市文化转变。

一是要加快撤村建居。

对土地已被基本征完或将要被征完的“城中村”,要加快撤村建居。

对居住集中、符合建立社区条件的村,要成建制地转为社区居委会;对居住分散的村,要就近并入社区居委会。

社区的日常管理应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进行。

二是要加强现代城市文化建设。

“城中村”农民转居后,促进农民与市民的文化交流,加快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

本文《关于加快我县失地农民转型为城市市民步伐的思考调研报告》来自中国教育文摘,查看更多与相关文章请到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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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自2008年被自治区确定为全区统筹城乡发展试点以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围绕实施经济转型和统筹城乡“两大战略”,推进产业升级、创业富民、环境优化和改善民生“四大工程”,着力打造经济转型示范区、统筹城乡实验区、改善民生先行区,加快农民变市民进程、农业生产方式变革和农村生活方式转变,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城乡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突破,为推进全区城乡统筹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主要做法

统筹城乡试点以来,惠农区委、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发扬“敢于打硬仗、善于打硬仗、能打赢硬仗”和“敢为人先、勇于承担风险”的“惠农精神”,打破一切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想禁锢和体制机制,找准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抓手”实施了一系列符合规律、适度超前、顺应民意的发展举措,使各族人民群众放下了思想包袱,上下一致齐行动,集中精力促进统筹城乡发展。

1、抓领导,促推进。

惠农区委、政府把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作为推动经济转型、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大突破口,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了开展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意见、配套政策和试点工作方案,并将试点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实行区级领导和责任单位包抓责任制,推行每季度区委、政府分管领导述职评比会、部门包抓工作评比会制度;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实行集中捆绑使用,推行资金拨付、奖罚与进度、实效挂钩的机制,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举全区之力推进试点工作。

2、抓规划,促落实。

惠农区紧紧围绕自治区沿黄城市带建设、打造“黄河金岸”和建设“山水园林石嘴山”的总体部署,坚持城乡一体化规划与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县域经济发展相衔接,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相衔接,与“五大产业带”布局建设相衔接,打破城乡规划分割,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建设。

把5个乡镇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项目一并纳入总体规划设计中,委托成都规划设计院,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了红果子镇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了以红果子镇为中心,以燕子墩乡、礼和乡为两翼的统筹城乡规划体系。

3、抓产业,促发展。

一是强力推进经济转型,提升二三产业带动能力。

充分发挥石嘴山工业园区对区域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抢抓经济转型和循环经济试点机遇,围绕煤化工、生物化工、电力和热电联产、电石化工、光伏产业、新材料产业等13条产业链,壮大4个产业群,先后引进建设了国电太阳能5000吨多晶硅、阳光4500吨多晶硅、惠冶2万吨镁合金、博宇焦铁100万吨特钢、西部聚氯乙烯4万吨糊状PVC等60个重点项目,并在短时间内引进了中节能尚德、浙江正泰、国投华靖、比利时羿飞等光伏发电项目,创造了光伏产业“一个月效应”,建成了我国第一个也是最大的10兆瓦级大型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着力打造国内外有显著影响力的新能源科技博览园,国内最大的光伏产业基地和高品质镁合金生产基地,亚洲最大的乳酸生产基地和宁夏重要的生物化工生产基地,宁夏重要的金属材料深加工基地。

实施国电公司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英力特密闭电石炉尾气净化、昊凯生物余热利用等节能降耗示范项目。

在完成口岸经济区规划的基础上,投资1.2亿元,开工建设了占地面积300亩的口岸经济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加大基础设施、信息服务、物流配送、仓储和运输体系建设,加快与口岸有关的商务、物流、信息、餐饮、住宿、娱乐等项目的发展。

有力增强了二、三产业的发展后劲,为工业反哺农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做优农业特色产业,提高农村自身发展能力。

围绕蔬菜加工、奶牛、枸杞三大特色优势产业,以建立六个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努力打造西北地区最大的脱水蔬菜加工销售集散地,自治区内有影响的无公害枸杞生产基地和石嘴山市最大的奶产业基地。

建设蔬菜基地9.1万亩,落实现代农业示范区1万亩;扩建3个500头以上奶牛园区,建成现代化奶牛养殖园区和奶牛托管中心,新增奶牛2550头,存栏2万头;新植枸杞9600亩,总面积达到6.96万亩。

农民人均来自三大优势特色产业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

4、抓龙头,促提升。

2008年9月,在区、市领导的引导和支持下,惠农区领导先后20多次赴京与中粮集团高层领导协商,经过不懈努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粮集团20万亩农业种植基地和日处理1万吨番茄加工项目落户惠农。

并把中粮集团项目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全力推进,项目一期已完成总投资4.73亿元,其中农业项目1.67亿元, 完成土地流转面积6.5万亩,截至目前,建成番茄种植基地5.1万亩,形成了日处理鲜番茄6000吨的番茄酱加工生产能力,为打造西北地区出口农产品安全示范区奠定了基础。

通过园区建设和平台带动,对脱水菜企业进行嫁接、重组和改造,激发了活力;加快蒙牛集团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步伐,新建、扩建、改建5个现代化奶牛养殖示范场,成为蒙牛集团重要的优质奶源基地;引进并开工建设投资3500万元的枸杞加工企业。

通过发挥龙头的带动辐射功能,提升了农业特色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5、抓创新,促流转。

一是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惠农区委、政府在深入推进试点工作中,因势利导,及时总结经验,积极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功探索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新途径。

一方面,脱水菜加工企业以每亩380元的价格,在庙台乡东永固村租赁农民土地,建立脱水菜原料基地,实现了农民与企业的“双赢”,目前,脱水菜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共流转租赁农民土地3万多亩。

另一方面,创造了大型企业主导、土地集约经营、农业现代管理、城乡一体发展的闻名全国的“中粮模式”。

“中粮模式”通过采取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方式,以每亩550元的租金,在尾闸、庙台、礼合3个乡镇、8个行政村租赁农民土地6.5万亩,占惠农区耕地面积的24%。

在中粮项目的带动下,惠农区土地流转面积已达16.2万亩,占其农村实种耕地面积的62.5%。

二是创新农村住宅流转模式。

通过采取集中新建农民安居楼房、集中新建大庄点、旧村整治、购买闲置安全流转房、新建农村保障住房、政府代建农村廉租住房等方式,大力推进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

探索建立了农村贫困居民流转房和农村住宅流转制度,对进入城镇居住农民已经搬迁的农村安全砖房,通过政府牵线,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把农民自筹资金和政府建房补贴资金捆绑使用,以每平方米300元左右的优惠价格(比新建房屋价格减少一半以上)流转给经济能力较差的危房户,有效地改善了农民的居住条件。

通过房屋流转,既缓解了新建住房政府和农户筹资压力,又避免了近年来闲置新建安全砖房的资源浪费,优化了新农村建设的布局,还有效实现了农民住房格局的梯次转移。

同时,采取小户型集中连建方式,在各乡镇规划建设了一批农民廉租房,开创了农村廉租房制度先河。

截止目前,已经开工建设了1300多户土地流转农民安居工程,一期600户7月底已达到入住条件;实施了尾闸、礼和、燕子墩、庙台4个乡镇大村庄点建设,完成了农村危房改造2357户,建设各类农民安置房2300余户。

三是创新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

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鼓励农民退出闲置宅基地还耕为集体土地,集中供养五保户的原承包土地收归集体所有。

并通过扩大农业招商引资、建立土地信用社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发原料基地等措施,开发荒山、荒水、退宅还耕土地,开发收入归集体所有,大大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是创新农民养老保险金筹措机制。

针对土地流转后年龄偏大农民对养老保险的迫切需要,通过政府与金融部门协商,采取中粮集团租赁农民土地的收益部分和养老保险收入作抵押两种方式,先贷款缴费,然后用土地收益和养老保险收入还贷,妥善解决了农民养老保险金筹措难的问题,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

6、抓突破,促转变。

惠农区在城乡户籍、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创业、建立健全农民住房保障制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率先破题,加快推动农民向市民转变。

一是打破城乡二元户籍管理体制。

取消农业户、非农业户及其他类型户的登记管理划分,实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

二是打破城镇多层行政管理体制。

在红果子镇推行“扩权强镇”事权改革试点。

按照“责权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次、能放则放”的原则,在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民生事业等方面,下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日常管理等权限。

三是打破城乡分割的就业创业制度。

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规模化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

积极引导各类企业与乡村对口建立稳固的劳动用工合作,打造全民创业园、街和创业孵化中心,吸纳农民进城就业创业。

通过引进、联合办学等方式,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879人,鉴定1445人,培养新型农民1350人,培育科技示范户1000户,全年劳务输出近2万人。

7、抓建设,促协调。

一是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试点以来,惠农区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了石嘴子公园、静安小区、吉运88城市花园等一批城市开发项目和嘉丰园小区等一批旧城改造项目;高标准完成了六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共改造中低产田19.7万亩;全面完成了农村人畜安全饮水工程,率先在自治区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实施了沉陷区二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了沉陷区3100户居民的搬迁安置;启动了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工建设了水韵名都、廉租房等建设项目;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包兰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战役,人居环境不断优化;每年以新增2—3万亩造林面积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二是加强中心镇建设。

坚持城乡建设同步,将具有良好基础和辐射带动力的城市副中心—红果子镇,申报为全国小城镇改革发展试点和石嘴山市“三城三镇”规划建设试点,要将其打造成为集现代农业示范、生态观光、农民集中居住为一体的新型现代化城镇。

实施了日处理1万吨的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完成了镇区5条6.6公里道路和15公里排水管网的改扩建工程;实施了黄河标准化堤防等6条100公里城乡路网工程;开通了4条城乡公交线路;实施了3个中小学、1个幼儿园、惠农区人民医院和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完成了综合性福利服务中心和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工程,红果子镇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日益完善。

8、抓改革,促保障。

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引导农民参保投保,逐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3547人,其中城市居民2232人(含园艺镇居民),农民1315人。

在农村推行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基础,农村特困户和重大疾病救助为补充的“小病能医、大病能救”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82%。

二、取得成效

1、促进了农民可持续增收。

惠农区积极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土地流转规模逐年扩大,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增加了租金收入。

中粮集团等企业租赁流转农民土地建立生产基地,向农民年支付土地租金每亩550元(每5年协商调整一次),加上国家向农民发放的粮食、良种、农资等各类补贴每亩每年约100元,农民在不承担任何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情况下,从土地中每年每亩得到纯收入650元,比自己种植平均每亩多收入150元左右,仅此一项,土地流转农民人均实现增收483元。

同时,中粮集团长期用工约1000人,季节性用工5000人,全部招用当地农民,长期工人年收入最高可达20000元,季节性工人利用3-4个月时间可收入3500-4500元,大大增加了农民工资性收入。

惠农区还大力实施创业富民工程,打造“经纬摩尔创业园”、“清华创业街”等全民创业特色园区,增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吸纳能力,促进农民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使农民增加了创业收入和薪金收入。

2009年,农民人均来自工资性纯收入达到1592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31.8%,今年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638元,增长13%。

2、加快了新型城市化进程。

开展试点以来,惠农区以经济转型、项目带动、产业升级为核心,着力建设工业园区、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打造陆路口岸经济区,建设农民安居工程,加大农民危房改造力度,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步伐明显加快。

一方面,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中心镇建设,并通过平台建设、要素配置、政策保障等综合作用,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城镇建设迈出新步伐。

另一方面,统筹配置城乡资源要素和基础设施,集中建设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社区化管理农民安居工程,促进了农村人口加快向城镇集聚。

第三,出台了“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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