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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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管理制度

一、门诊部管理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每天开诊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等候病人就诊。

6.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并编目保存。

7.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

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

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8.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9.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

保持环境清洁。

10.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1.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1.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

2.做好疫情报告,确诊或疑似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急性传染病报告卡”,向区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报告。

3.认真填写原始登记和规定报表,经常分析初、复诊比例和病人就诊规律,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等。

4.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防止交叉感染。

6.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宣传疾病预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卫生知识。

处方制度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才能坐诊处方。

2.处方使用中文或拉丁文,以蓝黑墨水或黑墨水书写。

3.处方内容应包括:

诊所全称、门诊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病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配方、发药人签字、药价。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遵照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6.药品及制剂的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7.药品剂量、数量一律使用公制和阿拉伯字码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浓度、含量。

8.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9.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不准代签,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

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每张处方仅限1人。

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10.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

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11.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或处方错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处方,应通知医师修改签字后才能调配。

凡不合规定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12.药剂师(士)有权审核处方,指导并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13.项目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

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14.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销毁。

处置、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无菌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或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

5.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并事先询问有无过敏史,对病员热情、体贴。

6.凡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30分钟以后方可离开门诊。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

三查:

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七对:

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二注意: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9.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放入0.2%过氧乙酸中浸泡30分钟后回收统一处理。

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

治疗室清洁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10.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必须及时处理。

联合用药应当注意配伍禁忌。

11.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

无菌钳浸泡于器械消毒液中,浸泡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

12.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分钟。

13.器械物品分类放置在固定位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损耗统计,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病历书写制度

1.门诊病历记录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2.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书面整洁。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3.记录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应按照疾病名称填写。

4.门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等。

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页码。

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日期。

5.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⑴封面:

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住址及联系方法、药物过敏史)。

⑵内容:

①首诊日期:

年、月、日,急诊要注明时、分(年、月、日、时、分)。

②主诉:

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的时间。

③病史:

本次疾病的起病日期和主要症状,简要发并经过和就诊前诊治情况及与本次疾病有关的过去史。

④体检:

i一般情况:

急诊病人常规测量T、P、R、BP,一般患者根据病情重点选择。

ii阳性体征及有助于本病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iii辅助检查结果。

⑤诊断:

诊断或初步诊断。

⑥处理意见:

i应记录使用的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

ii记录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项目。

iii记录假单给假时间、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间。

⑦签名:

经治医师签全名。

6.复诊病历记录内容及要求:

⑴日期:

年、月、日。

急诊注明时分。

⑵上次诊治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

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体检视同初诊。

⑶体检:

重点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阳性体征。

⑷补充的实验室或其他特殊检查。

⑸诊断:

对上次已确诊的患者,如无变更,可不再写诊断;否则要再次明确诊断或写修正诊断。

⑹处理:

签名与初诊病历书写要求相同。

7.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8.经治医师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在病历上注明外,必须按规定报告。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在病历封面标明。

9.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工作时要着装整齐、清洁。

2.病人在指定区域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随处走动。

3.医护人员进入处置室、治疗室应戴帽子和口罩。

4.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湿擦桌椅,用消毒液拖洗地面,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痰盂内放1:

200的“84”消毒溶液。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隔离伤口用物应立即消毒处理。

6.诊疗换药处置等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

7.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盘、塑料罐、持物钳等定期消毒。

消毒液定期更换,并贴有更换标签。

8.体温计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9.污物箱应带盖,并经常消毒。

10.病人使用的床单被服等要定期更换和消毒,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得随意乱丢。

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采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必要时再行煮沸消毒,小件敷料可焚烧处理。

11.室内要经常进行消毒,如有污染,随即清除和消毒,对不明高热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在病人离开后要进行沏底消毒。

12.厕所必须保持洁净,每天由卫生员进行两次消毒,厕所地面及便池内外,不得有污染痕迹,如有病人排泄物等,应即消除和消毒。

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药品管理制度

1.药品必须确定专人专管,建立药品帐册,对出入库药品及时记帐,以保证帐物相符。

2.药品入库要验收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失效期、注册商标等,防止购进假劣药品。

3.药品的存放应按剂型分成片(丸)、注射剂、糖浆剂、冲剂等进行分区分类。

4.特殊药品的管理要实行五专:

“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5.对有效期的药品,应按有效期的远近,按批号依次摆放,本着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储存期短的先出原则。

6.药柜应保持整洁干燥,防止药品受热、受潮、霉变而变质失效。

7.领取药品时要有手续,认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符合药典规定,不多领、多存,根据临床需要,及时发放,做到准确、安全、有效。

8.药品上柜橱要摆放整齐,分类定位做到片剂与针剂、内服与外用药品分开。

9.对有失效期的药品,应建立有效期药物周期表,便于检查核对防止过期失效。

10.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

配方前,查对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

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11.对药品消耗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报帐。

12.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应停止使用。

13.每月盘点一次,做到药品进、销、存、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根据药品消耗和存量、做好药品金额结算,并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制订进货计划。

14.库存药品管理,做到无伪劣品,无过期、失效、霉变药品。

15.处方药帐应根据规定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于二年。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2.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减少不良后果。

对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及时登记,不得有意隐瞒,要认真调查分析事发的详细经过、原因及后果,通过讨论和分析,订出预防措施。

4.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有关记录、化验等原始资料以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样本均应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以备鉴定。

5.情况检查清楚后,由有关部门做详细说明。

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

6.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医疗收费制度

1.牢记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医德修养,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减轻病人负担。

2.加强药品价格的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将主要收费标准悬挂公布于众,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提收费标准。

3.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手续,方便病人。

4.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

对医保病人,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

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后交会计、出纳处理。

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6.开展医疗成本核算工作,定期进行医疗成本的核算。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

2.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4.加强质量管理自我教育,参加质量管理的各种活动。

5.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

6.经常对各项医疗工作按照制订的管理方案进行质量考核,严把医疗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1.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证、禁忌证、给药途径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避免滥用而造成耐药菌株增加和正常菌群失调。

2.使用抗生素应当本着有效、足量原则,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确定给药剂量和疗程,并注意监测其耐药性的变化,密切观察菌群失调的先兆。

3.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或疑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生素。

4.发热原因不明者,应尽可能弄清病原学诊断后再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典型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出。

5.从严掌握外用抗生素,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

抗生素的局部应用,易产生耐药菌株,引起皮肤过敏反应,尤以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宜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等。

6.联合应用抗生素应有明确的指证,并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防止不良反应。

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作用,并达到减少药量、减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产生的目的。

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特别是起无关作用和拮抗作用的。

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是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及需长期用药防止细菌产生耐药的情况。

一般以二联为宜,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甙类宜联合应用。

7.使用抗生素应注意配伍禁忌、浓度、滴注速度。

静脉滴注时,抗生素之间,抗生素和激素,维生素及血管活性药物之间,均可发生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使抗生素的活力受到影响,甚至产生毒性反应。

抗生素的给药时间及方法要视其血药浓度、毒副作用而定。

8.选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

⑴应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选用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⑵尽量能避免应用广谱抗生素,以防止引起宿主自身药群失调,而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⑶对于感染特别严重者,可选按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⑷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障碍者,应谨慎选用抗生素及酌情调整给药方案。

9.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

⑴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⑵对无感染迹象的病人,不必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⑶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前后,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

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期间,为了减少带菌者,如果不能使用磺碳按类药物,可考虑应用抗生素。

⑷急性细菌感染使用抗生素3-5日,而临床效果不明显者,应当考虑调整剂量和给药途径,或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生素。

10.一般感染时,抗生素使用至体温正常或症状消失后72-96小时停药,对于急性感染采用抗生素治疗的病人,用药后72小时临床疗效不显著者,应根据药敏结果选用其它敏感药物。

11.为预防抗生素过敏反应的发生,在使用B-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抗生素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试验。

氨基糖甙类除非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行皮内试验。

在使用过程中,应掌握过敏反应的预防和抢救。

12.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库及消耗登记制度,对某些价格昂贵和毒副作用较大的抗生素实行限制性应用。

医疗废弃物处理制度

1.医疗废弃物是在进行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品,属有害物质。

2.污染废料、纱布、棉球等必须集中放在一起,不准乱扔、乱放,更不能混为一般垃圾处理。

3.一次性医疗用品(如针筒、针头、输液器等)使用后应毁形。

4.医疗废弃物应专门收集、堆放、处理,经消毒液浸泡后,用污物袋单独包装处理。

5.学习有关消毒隔离的规章制度,熟悉操作规程,防止医疗废弃物给人体带来不良影响。

药品不良反应管理监测、报告制度

1.按照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2.药品不良反应(ADR)系指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对人体有害或意外的反应,其具体范围是:

⑴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药品不良反应。

⑵新药投入使用后所发生的各种药品不良反应。

⑶疑为药品所至的突变、癌变、畸形。

⑷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⑸非麻醉药品产生的药物依赖性。

⑹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的不良反应。

⑺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3.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技术指导,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进行。

4.掌握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按照真实、完整、准确的要求填写报告,及时上报药监部门。

5.贮存、传递与交流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的技术情报,并反馈药品不良反应的性质与程度及处理意见。

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涉及医疗事故、纠纷的裁决。

垃圾污物处理制度

1.每日消除垃圾,将垃圾及时送到指定的垃圾桶内,其中如有污染垃圾,应运到污物桶内。

桶满时,由卫生员运送室外垃圾箱处理,运送时必须将垃圾桶盖盖好,以防掉撒地上。

2.室内痰盂要盛放1:

200的“84”消毒溶液。

病人有痰液应倒在痰盂内,由护理员随时更换倒除。

3.病人用过的废纸及果皮等物,应放置纸篓内,不准扔在地下或走廊内,更不准扔到外边。

4.垃圾集中处理,每日派专人清理,夏、秋季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并进行一次到二次杀虫、灭菌消毒,防止蚊、蝇孽生。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 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医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掌握各种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特殊描记技术,定期校正仪器,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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