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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字6号文最新版

曹庄煤矿2010年安全工作意见

为全面抓好2010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经矿研究特制定本意见,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夯实制度、责任、质量、培训、科技、装备“六个安全着力点”为基础,以“对标管理”、“三基建设”、“责任落实”三项活动为主线,以落实各级管理责任、深化质量标准化、动态安全管控、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互保联保六项工作为重点,大力实施科技兴安,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严格安全监督检查,促进矿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安全工作总体目标

(一)全矿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消灭重伤事故和较大侥幸事故;

(二)地面单位以及在省外的权属单位杜绝人身事故和较大侥幸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三)保持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双基”建设达标示范矿井、安全程度评估A级矿井标准。

着力构建安全长效机制,向本质安全型矿井迈进。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安全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为确保今年安全目标的实现,矿成立安全质量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矿长、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有关单位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安监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基层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实行“一岗双责”责任管理体制,实现管生产必须先管好安全的目标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一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凡是接受任务的第一人为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者;二要严格执行限时复命制,按照规定时限向指令领导或上级部门及时复命,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要严格执行工作问责制,对于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出现问题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质量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值班人员是当天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对全天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基层单位副职、班组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专业副总、生产科室管理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好业务保安措施;各岗位人员对所在岗位安全质量工作具体负责;各党群部门对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发动、干部作风、“三违”帮教、区队班前(后)会等工作具体负责和督导。

安监处重点检查、督促、管理、指导、协调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安监处值班干部必须明确安监员的责任范围,不能空岗、漏检;要全面掌握当天现场情况及安全重点、薄弱环节、零星工程,抓好现场隐患排查分析和整改。

当天安装回撤、运输“四超”物料、大件起吊、采煤、掘进工作面所有特殊地段作为重点安排,落实专项措施和专盯措施;安监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监管责任,对区队干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罚。

进一步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三支队伍”现场动态安全管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教育与培训、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矿井灾害预防、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事故处理及报告、各部门(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等制度。

完善安全管理保证金制度,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性质,严格按照事故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分析处理。

严格执行重奖重罚制度,树立“安全为天、考核无情”的理念。

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相结合的考核体系。

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激励人,靠制度约束人的工作机制。

(二)扎实开展“三基”建设工作年活动,促进各项管理向纵深发展

1.强化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核心的基础工作。

在根据新标准修订完善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基础管理制度的同时,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终身制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提升考核验收标准,加大对动态生产过程的检查考核,加大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奖惩考核力度。

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井下无线通讯、人员定位、泵房监控等系统以及设备的更新改造,加快综合机械化生产的实施,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

严格按上级规定制定落实安全费用计划,做到专户、专账、专款、专用,并且按照计划年底全部完成。

开展“对标先进、创新创效”管理活动。

在全矿各单位之间开展以“比安全、比质量、比任务、比效率”为主要内容的对标活动,在各单位中形成“各单位奋斗有目标、人人出勤有指标、全员上下争对标”的良好氛围。

2.强化以区队、班组为重点的基层建设。

全面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重点提高班组长动态安全管控的能力,推进区队自治、班组自主、互保联保、个人自律。

加强对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各专业科室的职能发挥及业务保安能力。

3.强化以干部员工业务技能为根本的基本功建设。

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必须在提高干部、职工自身素质上狠下功夫。

健全完善安全教育管理考核机制,落实党群部门安全教育职责,实现对安全教育的动态管理,一是重点抓好三违人员、新工人、薄弱人物的安全教育,二是重点落实教考分离制度,对于考试不及格且补考还不及格的人员,是干部的免职,两年之内不再使用,是工人的停止工作办学习班,并逐步完善所有工种的安全培训题库。

继续开展好“ACET”标准岗活动,引导职工自觉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

继续全面深化推行“手指口述”操作法。

各单位要本着月月有进展、季季有提高的目标着力抓好“手指口述”操作法在现场的落实;确保每个岗位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要领,井上、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关键岗位、特殊工种“手指口述”操作法的示范运用,确保正规操作,打造岗位示范操作亮点。

(三)狠抓工程质量,打造安全质量管理过硬矿井

按照《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修订完善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的管理制度。

质量科要严格按照新标准进行质量验收,验收时要做到日常检查与集中验收相结合,综合性验收与单项验收相结合,固定班次验收与随机班次验收相结合。

要加大对动态生产过程的检查考核验收,加大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奖惩考核力度,吨煤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不得少于1元,提高干部职工大搞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积极性。

继续深化曹庄煤矿关于强化现场基础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落实,进一步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夯实安全基础。

加强隐蔽性工程的监控管理,区队管理干部、跟班干部、验收员要始终把工程质量当作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坚持标准抓提高、坚持细节管理抓特色,持续开展精品采区和亮点工程创建、“七小”设备整治等活动,打造安全质量管理过硬矿井。

(四)突出重点,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顶板管理重点抓好初采工作面、采掘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托伪顶、过煤柱、新开门、贯通予透、交叉口、过断层、过老巷超前维护等顶板支护管理,遇到上述特殊情况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和专业人员三班盯现场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一通三防专业重点抓好有害气体的监测监控,要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不断优化通风系统,严格通风设施管理,推广应用火工品管理先进技术及方法,严格火工品管理和放炮制度落实,杜绝通风系统不合理、设施不完善可靠、火工品管理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

机电专业重点抓好矿井发供电管理,要加强提升运输、供电、排水、通风等大型设备、设施管理。

严格设备维修、入井检查制度的落实,杜绝不合格设备(材料)隐患设备入井,消灭设备带病运转。

严格设备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保证各类机电安全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杜绝供电事故的发生。

运输专业重点抓好矿井轨道运输的安全管理,抓好“四超”设备、物料的起吊装运和运输安全工作,运送四超物件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察看线路,施工单位并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有运输安监员专盯方可运送,确保安全。

要认真执行好轨道运输掇道管理规定,掇道时,施工人员必须通知附近的安监员,在其监护下进行掇道,否则严禁施工。

大力开展运输轨道整治工作,每半年必须建成一个运输样板采区轨道,重塑曹矿轨道运输质量标准化形象。

防治水专业重点抓好矿井水害防治,认真执行《山东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全力抓好雨季三防、地表水、老空和底板承压水害防治以及充填开采工艺的安全实施,加强排水系统维修、维护和水仓清挖工作的落实,严防各类水害事故发生。

(五)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救援管理

严格执行《曹庄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按照“五环六步”防控体系的要求,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报告、挂牌跟踪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

要建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主的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确保排查及时、治理到位。

完善专业科室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专业科室组织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治理;完善区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生产隐患情况、治理措施、整改责任人等,分别报安监处存档;完善班组隐患排查工作,每班由跟班干部、班组长、安检员负责,对班组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不安全隐患,把隐患消灭在现场,是三支队伍动态安全管控的重点工作;完善岗位个人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岗位个人的全过程参与,及时发现并主动处理各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不断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抓好预案演练工作,不断增强各级干部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薄弱人物管理,重点抓好新分大中专毕业生、新工人等薄弱群体的管理和教育,强化薄弱人物、“三违”人员排查帮教,创新安全教育形式,注重亲情教育,体现人文关怀,消除逆反心理,促进自觉转化。

(六)强化安监队伍建设,提高现场保安力度

安监处是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部门,监督和管理矿井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必须明确落实各级安检人员的责任,提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好各种隐患意识,严把安全关口。

要充分发挥好查岗小分队的作用,要不间断的检查中夜班动态中的安全生产,一是要重点检查三支队伍在现场的履行职责情况,二是要重点检查现场工程质量面貌巩固情况,三是要重点检查动态安全管控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安监部门积极开展思想、作风、形象、纪律“四个整顿”活动,打击个别安全检查人员违章违纪、执法犯法行为和不良现象。

矿纪委作为一项工作经常进行监督管理,一旦发现查实,是管理干部的一律撤职,五年内不得使用,是工人的一律开除矿籍。

努力建立一支作风扎实、真抓严管,领导和职工都信得过的安全监察队伍。

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要大力支持、帮助、理解、尊重安检人员的工作,安检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违规问题要及时汇报分管领导,有矿做出相应处理。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侮辱、谩骂、殴打、报复安全检查人员,一旦发现查实,是管理干部的一律撤职,五年内不得使用,是工人的一律开除矿籍。

(七)切实抓好地面以及省外权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坚持地面、井下管理并重。

加强地面安全制度、机构、队伍建设,做到井下地面一样管理、一样重视、一样监督检查、一样考核奖惩。

进一步落实地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规范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动态监督检查,抓好规程措施落实,大力开展地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现地面安全生产。

扎实开展地面“精品车间”建设和基建安全优质规范化管理活动。

加强两个电厂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开展各项工作。

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把交通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要高度重视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季节性工作,确保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

突出人员密集区、机修厂、洗煤厂、医院、泰王公司、高空作业、发供电、交通运输、尘毒治理、职业危害预防、火工品运输等地面厂网点及设施的的监控管理,实现地面安全生产。

加强省外权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煤矿实际,结合地方政府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制度,明确矿井、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严格落实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省内省外安全工作同样重视、同样考核,确保矿井恢复生产以及正常生产期间的安全生产。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安全1号指令(矿长停产,撤人安全指令)

2.《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3.《井下区队安全生产竞赛实施办法》

4.《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5.《曹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6.安全质量专业分工表

7.安全管理人员“三项”指标规定

8.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保证金月度奖励标准

9.安全事故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1:

安全1号指令(矿长停产、撤人安全指令)

为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制止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行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发布本安全指令。

第一条发现下列险情时现场管理人员、检查人员、矿调度员必须立即下令停止生产,撤离人员。

有权先撤人,后汇报,即使误撤人,也不追究其责任。

1.遇暴雨(降雨量≥50mm/d)、洪水、飓风、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

2.有明显沟渠、河床、坑洼、井筒、塌陷区等漏水,造成地面水异常补给井下的;

3.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有异常情况的;

4.采掘工作面发现瓦斯异常涌出的;

5.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的;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超限报警的;

7.井下作业地点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的;

8.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的;

9.开采煤层有冲击地压威胁,重点冲击危险区落实防突措施后,又发现冲击地压征兆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险情的。

第二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处理并责令停产整改:

1、现场文明生产严重滑坡,工程质量低劣且没有安全感的;

2、限期内拒不整改上级部门或矿查处安全质量问题的;

3、因迟报、隐瞒事故(隐患)造成问题扩大的;

4、轨道铺设质量低劣,铁路拐急弯,曲率半径低于3.85m;

5.施工地点无区队干部盯班的或零星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不是安全网员以上管理人员的;

6、严禁带电检修、移动、搬迁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

第三条采煤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产整改:

1.工作面过断层、过陷落柱、过破碎带、过老巷、托伪顶(顶煤)开采、软底开采,初次放顶、撤面等无专项安全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的。

2.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规定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3.空顶作业,大面积无临时支护或顶梁不起作用。

4.底板松软不采取措施,造成大面积支柱钻底或支柱歪斜的。

5.工作面柱梁不足、支柱连续超高、特殊支护不合格。

6.工作面无计划透老巷或预透前不按措施施工。

7.过老巷不超前维护,放炮不挡防打皮子。

8.工作面切顶特殊支护数量、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

9.支柱、回柱放顶同放炮平行作业距离违反规程规定的。

10.工作面控顶距违反规定,提前或拖后回柱放顶的。

第四条掘进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掘整改:

1.迎头空顶作业,没有临时支护或前探支护不起作用的。

2.新开门、过断层、老巷、三岔门、四岔门无专项措施的。

3.迎头无计划透老巷或透老巷(老空)、巷道贯通预透前不按措施施工。

4.锚网支护的掘进工作面没有备足5架与本巷道断面相适应的架棚支护材料的。

5.不执行放炮监护制度或放炮派人站岗不全有漏岗。

6.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或局扇喝循环风。

7.局扇不使用风电闭锁,不使用双风机、双回路供电且不能自动切换的。

8.架棚巷道未按要求加固门口或防倒设施不全。

9.扒装机与迎头施工人员平行作业。

10.斜巷掘进扒装机无防跑装置、防跑装置不全或失效、回头轮固定不符合要求。

第五条违反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对责任者开除矿籍,留矿查看,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1.井下吸烟,酒后下井和携带烟草、点火工具下井;

2.扒、蹬、跳车和乘坐皮带、刮板输送机;

3.上、下山绞车运输行车时行人;

4.无专项措施或无人监护运输、吊装四超大件;

5.斜巷轨道运输超挂车、放飞车、人为破坏安全设施;

6.阻碍检查或对安全检查人员辱骂、打击报复的;

7.新工人独立作业,人为将师徒分开工作;

8.任何地点放糊炮、近距离放炮;

9.无风、微风作业或超过6米不通风的施工地点;

10.出现人为降低巷道支护强度(如截锚杆等)。

第六条本指令未作规定的,仍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本指令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矿长:

张斌2010、1、1

 

附件2: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标准依据

  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标准执行新版《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考核评级办法》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办法

 

(一)安监处干部与质量科人员分三班对采煤、掘进工作面进行不定期的共同验收。

每旬对施工地点进行1次定级验收和不定期检查。

定级验收分数和资料作为全年专业验收的基本月度依据。

采掘工作面月度定级验收和日常检查情况综合作为奖惩依据,每次验收标准分数为100分。

(二)对新安装工作面、扩修地点进行竣工验收或月度验收。

验收标准依据安装、扩修措施及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分数为100分,验收成绩作为考核施工单位的依据。

(三)在对采掘工作面验收的同时,沿途线路的辅助单位一并验收,标准分数为100分,作为辅助单位月度考核依据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本分数。

(四)采煤工作面在搬家前,必须严格按照撤面会审的要求将工作面整治合格,否则该面旬验收成绩定为不合格;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完工后,必须以书面形式提请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交质量科,否则不予验收。

竣工地点在验收前必须将闲杂物料全部清净,卫生保持好,所有轨道保持畅通完好,所留设备保持完好,否则验收时,该地点旬验收成绩定为不合格。

(五)采掘工作面文明生产标准

1.采煤工作面向外100米内不得有任何物料,回撤出的溜槽必须码放整齐,运中溜子每班必须清理卫生,上帮的浮煤不得高出溜槽,不得有直径2cm以上的石(煤)块,有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2.采煤工作面超前范围内高度达到1.6米,有1处达不到扣2分。

3.分管巷道范围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水沟通畅,有1处达不到扣2分。

4.备用设备、支柱、溜槽、柱鞋及其他材料一律归类,铁质、木质分开存放,保持一头齐,实行挂牌管理,有足够的安全间距。

有1处不合格扣2分。

5.回撤出的物料要分类码放,并挂牌管理,不得乱扔乱放,超过一车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外运。

有1处不合格扣2分。

6.各类牌板悬挂整齐,四角固定、统一高度、美观整洁、规范有序、定置管理、符合现场实际。

7.电缆吊挂:

电缆钩一律采用12号铁丝固定,固定好后铁丝头要剪掉。

超前以外,各类电缆统一在巷道的同一帮吊挂,吊点间距不大于3m,垂度不大于50mm,低压在上,高压在下,所有电缆信号线不得盘圈,每有1处达不到扣1分。

8.管线吊挂:

吊挂平直,在巷道一侧同一高度吊挂,铁质管路每节不得少于2个吊点,并全部除锈刷漆,PE塑管吊点间距不大于2m,小于100°的弯路一律使用专用配套的弯头,吊挂铁丝头全部剪掉,并向巷帮折弯。

每有1处达不到扣1分。

9.通防设施:

综合设施齐全,工作面回风巷喷雾采用卷帘虑尘,运中巷各转载点要实现联动喷雾,重载时开,空载时停。

单头喷雾必须上架固定,所有喷雾设施必须挂牌管理;风筒吊挂符合规定,接头合格不漏风,每有1处达不到扣1分。

10.在用安全设施必须保持灵敏、可靠,安装牢固,位置符合规定,附件齐全、有效,每有1处达不到扣2分。

11.巷道内无失爆电器设备,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达到完好标准,各种保护齐全;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卫生清洁,挂牌管理,开关上架(台),设备物见本色;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每有1处达不到扣1分。

12.未提及的按照《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考核评级办法》执行。

 (六)辅助单位文明生产考核标准

 依据《曹庄煤矿关于印发<强化现场基础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责任区划分及针对辅助单位的补充规定,对辅助单位准备一队、机电工区、运搬区、通风区、运转工区、防治水区、巷修区等区队进行计分考核,满分为100分,每项达不到扣1分,失爆1起扣20分。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

  

(一)月度内采掘单位所施工的地点综合优良品率达到100%奖励单位工资总额15000元,优良品率达到66%且合格品率达到100%不奖不罚,优良品率低于66%且合格品率达到100%给予扣罚工资总额6000元。

(二)月度内采煤工作面出现一个不合格品扣单位工资总额10000元,掘进头(扩修)出现一个不合格品扣单位工资总额6000元。

新安装工作面的验收奖罚,辅助一类单位按照采煤单位的一半执行。

集团公司达标验收时达不到精品的采掘工作面扣罚单位工资总额10000元。

(三)月度内辅助单位平均得分达到90分,每高1分奖励单位工资总额800元,平均得分低于90分予以扣罚,每降低1分扣罚单位工资总额400元。

(四)矿灯完好率95%,运搬区矿车完好率达到90%,大车底合格率90%,每提高1%奖励单位工资总额800元,每降1%扣罚工资总额400元。

(五)井下单位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93%,每降1%扣单位工资总额400元。

(六)上级检查验收查出的问题到期没有整改的每条扣罚1000元,生产科室人员查出的问题到期没有整改的,每条扣罚500元。

(七)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亮点工程”创建工作,发动广大职工集思广益,积极实践,有新思路、新举措并且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可以全面推广的项目,经集团公司及矿认可后,给予创意单位3000-5000元奖励。

  (八)现场出现一处失爆扣罚区队工资总额2000元。

  (九)机修厂钢筋梯合格率100%,锚杆合格率100%;供应科坑木合格率100%,水泥制品合格率100%,沙子、水泥合格100%,每降1%扣罚工资总额400元。

(十)工程质量与文明生产的奖励体现重奖重罚的原则,每月的罚款提取5%~10%重点奖励本月度工程质量与文明生产表现比较好的单位及质量科。

以上奖罚单位干部承担20%,其余罚款由单位分析责任者承担。

四、上级安全质量检查成效考核办法

(一)集团公司季度达标每验收一个“精品工程”或“精品车间”的,对专业组奖励1600元;对荣誉单位奖励3000元、单位三员每人奖励400元、副职每人奖励320元;所验地点应达精品而没有达到精品工程的对等扣罚。

(二)集团公司动态达标验收,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地面专业取得公司第一名、第二名(公司排名含并列,下同),分别奖励专业组6000元、4000元,倒数第一、第二对等扣罚。

(三)集团公司季末达标,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地面专业最终成绩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的专业,分别奖励专业组10000元、8000元;上述倒数第一名、第二名对等扣罚,且不执行动态达标奖励政策。

(四)其他专业奖罚按上述专业50%执行。

对每个专业组的奖励有专业负责人按比例自主分配。

季末最终考核是罚款的,罚款分配比例与质量奖分配比例相同,罚款从月度工资中扣除,有工资科落实。

(五)鲁中分局以及上级部门对矿进行的各类安全质量检查效果较好或者为矿取得荣誉称号的,对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根据成效给予奖励。

反之,给予处罚或组织处理。

在上级检查中被记“三违”的,一律按反面典型考核。

附件3:

2010年井下区队安全生产竞赛实施办法

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2010年对井下区队实行“3、3、3、1”安全竞赛考核办法,实行1000分制考核,即安全管理300分、工程面貌300分、生产任务300分、培训教育100分。

一.考核责任分工

(1)安全效果考核由安监处负责,考核责任人:

刘传刚,审核人:

田敬海;

(2)工程质量考核由质量科负责,考核责任人:

冯延东,审核人:

田敬海;(3)生产任务考核由调度室负责,考核责任人:

杜梦祥、王永彬,审核人:

曲修术;(4)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由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等部门负责,考核责任人:

杜希柱、

姬锐等,审核人:

褚衍稳、田敬海。

二.考核细则

(一)安全隐患治理300分考核细则

1.人身事故:

每发生轻伤1人的事故扣100分,一般重伤(损失工作日105以上100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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