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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培训教材六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机构

入党培训教材(六):

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机构

我们党的组织制度,是以党规党法形式固定下来的有关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组织纪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

它是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力,实现党的任务的保证。

党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党的领导机构的选举制和任期制。

党委会的集体领导和党委成员的分工负责制度,党的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党员管理制度,交纳党费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党内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向党员及其代表报告工作的制度等。

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是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内容。

党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好,党内生活就出现混乱,国家和人民利益就受到损失。

一、党的组织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

十七大党章指出:

“当时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

”这一论述,明确了明确了民主集中制含义,及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世界观和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它根本无阶级政党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要求,规范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适当的组织制度中最具根本性的制度,是其它一系列具体组织制度能否实现的基本前提,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运行的保证。

民主集中制的建立与正常运行,是党的组织制度得以正常运行的根本保证。

第一,实行民主集中制,是永葆党的性质和完成党的使命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是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

在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其决策和行为包括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度、贯彻和执行,就必须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而这种意志形成必须以党内民主为基础,再通过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

离开了民主集中制,党既不能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性质,也无法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第二。

实行民主集中制,适当保持思想上和政治上高度统一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一直是一个有着统一的政治思想基础的整体。

一直是一个有着坚强战斗力的组织。

党的坚强的战斗力首先来自于全党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的思想和政治上的统一,而思想上和政治上的高度同一只有通过组织才能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从而形成统一的意志和权威。

正如列宁所说,“组织能使力量增加十倍。

”毋庸讳言,在党的内部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这些矛盾的产生,或是由于各个党员的经历和所处的地位不同,或是由于对实际情况了解程度的不同,也可能是由于党员思想方法和觉悟程度不同。

解决这些矛盾,既需要靠党的正确的理论、纲领和路线,也需要通过有效的组织原则,建立起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

因此,只有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指导下,才能正确、妥善、有效地化解各种党内矛盾,才能使党的团结和统一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第三,实行民主集中制,是确保党对革命、建设和改革实施正确领导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这种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更多地体现在当作出正确决策的过程中。

党在对社会生活实施正确领导的过程中作出正确决策的过程,就是走群众路线的过程。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群众路线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是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原则在党的组织建设中的运用。

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才有利于党经过民主讨论、民主选举、民主表决等方式发挥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集中广大党员的智慧和意见,作出符合实际的决策,保证党的领导正确有效。

总之,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制度保证。

是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制度的根本依据,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原则上的体现,它最能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党实行正确的领导,所以说,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无产阶级政党时,对党的组织原则进行阐述,初步奠定了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基础。

列宁在其著作中明确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含义实际要民主又要集中。

1927年,中国共产党在五大党章中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规定为“党部的指导原则”。

毛泽东对民主集中制作过精辟的阐述:

“民只是度以及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

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

”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

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十七大党章第十条规定的党的民智集中制原则为: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这“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最基本原则。

是对党内政治生活秩序的总慨括,从总体上规定了党内关系和党内生活的应有秩序,对于建设一个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以下的各条原则均是这个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和在这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展开的。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分配的代表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是由选举产生。

这项规定表明,实行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充分体现了进行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要求。

只有经过选举,被选举的党的领导机关才能充分代表广大党员的意志,才能具有真正的权威。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代表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这项规定明确了党的代表大会在党内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作用,也同时明确了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地负责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是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这一规定反映的是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原则,体现了为进一步实现党的上下级关系的正常化,必须做到坚持党的自上而下的统一领导与发挥下级组织积极性、主动性二者的有机结合。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讨论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坚持这一原则,可以有效地防止“一言堂”、“只手遮天”等个人独断专行以及“有些是没人管”等无人负责现象的发生,并使党对重大问题的决定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以保证党的领导的正确和富有成效。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以保证党的领导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历史经验证明,正确处理领导认同党和人民的关系问题,关系到能否使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既体现了党内民主的广泛性。

又体现了党内高度的集中性,是党内民主与党的集中的有机统一。

党在长期的实践中,正是在这套比较完备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制度制导下,把党的各项制度建设和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三)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的专断。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我们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及其先进行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主集中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党、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

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是极其宏伟艰巨的事业,只有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合,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行。

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的正确和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推动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疑是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严格按照经济规律办事。

按经济规律办事,首先体现在经济工作的科学决策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决策主题分散,利益矛盾突出,市场竞争激烈。

在这种情况下,要对一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有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方针政策,重大的生产建设项目等作出正确的决策,必须通过健全民智集中制,来集中党和人民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集中,以保证决策的正确。

另外发展市场经济,也决不能离开国家的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的发展会出现利益多元化格局,容易产生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本位主义倾向。

因此必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同时在实践中培养广大党员的民主素养,提高全党按经济规律办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健全民主集中制,才能实现党内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

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的法制化。

市场主义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是法制经济。

它要求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的各项权益。

要求也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与此相适应,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刑法制化的进程中,负有重要的领导和指导责任。

总之致力于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实现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不但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且有利于推进社会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的双重效应,对加强党内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

市场经济尊重个人利益,但也容易导致部分人走向个人主义的歧途;市场经济遵循等价交换和互利原则,但也容易引发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特别注意防范在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腐败行为。

而要做到这一点,根本措施之一,就是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已形成严格、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总之,越是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这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保证完成在新时期的各项任务,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那种认为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可以不要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民主集中制的观点,或者认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就是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的观点,都是不对的。

(四)健全和完善党的组织制度

胡锦涛在十七大上指出,要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党章还具体规定了实行党务公开、代表大会任期制、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等各项组织制度。

从而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更充分的体现,使党内民主进一步发展。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

”这是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深刻揭示了党内民主和党的集中统一对于党的生存和发展的极端重要性。

第一,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党务公开是指按照党内公开的原则进行党的领导活动和党务活动,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意外的党内事务和党内活动,都要尽量对党员群众公开,最大限度地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

党员的民主权利是指党的章程和法规所确定的党员在党内事务和活动享有的利益和权利。

实行党务公开有利于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必须加快党内民主建设步伐,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推进党务公开,要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树立党员在党内的权利主体地位,并围绕着这一核心,进行体制和制度建设。

党内民主发挥得如何,关键看党员权利发挥得如何。

坚持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题地位,是以人为本在党内生活中的集中体现,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坚持党的根本性质和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十六大以来,党内民主建设所去得的一系列新进展,都同贯穿和体现这个主题密切相关。

仅仅围绕尊重和保障党员的主题地位发展党内民主,就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培养和提高党员的民主素养,就能更好地处理党组织同党员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激发全体党员的创造活力。

第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的根本性制度,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有权讨论和决定党内一切重大问题。

在党的领导机构中,代表大会的权限大于委员会,委员会的权限大于党委会,要确立代表大会的权威地位,改革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探索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十七大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三,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

党的各级委员会是有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领导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当得工作。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有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胡锦涛在十七大上指出,要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党的全委会作用,建立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党委向党委会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制度。

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修订《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完善党委内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第四,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

党员的选举权是最基本的民主权利。

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

党章规定: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目前的党内选举,有些地方存在着不能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流于形式的现象。

因此,要完善选举制度,健全选举程序。

胡锦涛在十七大上强调,要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

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

第五,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民主与监督是紧密相连的,没有有效的党内监督,也就不可能有健全的党内民主。

党内外普遍关注的反腐倡廉,核心问题是一个监督问题。

十六大以来,我们当已经颁布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了党内监督,但还要继续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这方面仍然任重道远。

当前,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和派驻、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询问、质询和问责、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制度。

除党内监督外,如何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这些问题都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取得经验,不断完善。

可以肯定地说,完善的监督制度再加上完善的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是各种腐败的天敌和克星。

二、党的组织机构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

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指出,“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可见,要真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就必须建立和完善使民主集中制原则得以实现和落实的组织机构。

党的组织机构,就是当得各级组织织架构设置和权利划分的具体化。

从层次上进行划分,党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

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政治任务,党的组织机构很据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以及斗争形势的发展变化,采取了相应的组织形式,从而保证了党的政治任务的实现。

(一)党的中央组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最有组织的部队,在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原则指导下自下而上地建立了自己的各级组织机构和领导机关。

形成了全党有机的组织系统。

党的中央组织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领导全党的各项工作。

党的中央组织包括: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以及由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此外,党的中央组织还包括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还有中央军事委员会。

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代表会议

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并且规定:

“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这一规定确立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在党内的最高权威地位,它说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整个组织机构中的首脑机关,是全党的最高司令部。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委员会。

党章中的这些规定,确立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全党组织中的最高地位,赋予了它在党内的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

它之所以享有这种最高的地位和权利,是因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代表是由全党的党员选举出来的,它体现着全体党员的意志和愿望,是党内民主的集中体现,具备拥有权威性的基础和条件。

鉴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极端重要性,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上再次重申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并且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全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只有如此,才能使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真正成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场所与阵地,保证党员的愿望、意志、要求、建议、通过自己所选的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反映到党的最高决策机关中来,使之化为全党的意志,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省一级党员的组织提出要求。

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果没有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鉴于两次代表大会间隔五年,时间较长,中间可能有重大问题需要全党讨论和决定,因此,从十二大党章就开始规定,中央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在两次代表大会中间召开全国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

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和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党的代表会议是在两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的较长时间里,更好地发挥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

2、党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中央委员会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这一规定强调运用差额选举办法,更有效地保证了中央委员会的选举产生体现大多数党员的意志和愿望,尊重全体党员的民主权利。

在一般情况下,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一直到下次代表大会选选出新的中央委员会为止。

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也相应地改变。

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按照代表大会作出的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决定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就内政外交、经济、国防等各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决策,推荐人员出任最高国家政权机关领导职务,对各方面工作实行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成员的政治质量和组织上的纯洁,更有利于领导党的工作,加快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3、党的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

党在整个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有大量的日常工作要做,党的活动和党的建设也要有一个经常性的领导机构,为此党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它的领导机构——中央政治局面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中央政治局是党的中央组织和中央领导机构的组成部分。

1972年4月党的五大开始设立。

五大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及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并选举正式中央执行委员若干人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候补政治局委员参加政治局会议时,只有发言权二无表决权,正式政治局委员离职时,候补政治局委员一次递补。

中央政治局立推若干人组织中央常务委员会处理党的日常事务。

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会员会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十七大党章新增加了一条:

中央政治局要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这样修改,便于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有利于发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

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一直行使到选出下一届新的中央领导机构为止。

中央政治局负责召集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总书记有权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工作。

但在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的较长时间里,党中央的全部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核心是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党的经常性的集体领导,防止个人专断,一个人说了算,有利于党的工作正常而有效地进行。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党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七大、八大曾设过书记处,它加强党的领导,及时处理中央大量事务性工作,发挥了重大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书记处被废弃了。

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在中央委员会中恢复这一机构。

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有利于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尽量摆脱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和活动,集中精力考虑、研究和决定国内外事务中的重大问题;有利于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员,有更多的时间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了解社会主义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情况,更好地作出决策。

这对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中央的工作效率,都有重大作用。

4、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建立那天起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

十二大党章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成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这对保持党对军队的领导,建设一支人民的军队,是有积极意义的。

党的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对这一条文有所修改,即没有规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任然保持了这种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喝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二)党的地方组织

党的地方组织是党在各个地方的领导机关。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地方组织是指当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以及各级党的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是党的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地方各级党的领导机关。

党的地方组织是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可靠支柱,也是党的基层组织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

在党的组织系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包括党的省、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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