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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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精选多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精选多篇)

  中共中央最近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干部任用条例》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在当前的形势下,颁布实施《干部任用条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

它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

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

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老一辈革命家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用人观,提出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思想。

江泽民同志特别强调,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而且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关键是要选好人、用好人。

他明确指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科学的用人思想,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在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的进程中,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其基本精神,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选拔任用德才兼备、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政领导干部。

《干部任用条例》的鲜明特点,是坚持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

它坚持扩大民主,在健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方面有新举措;坚持完善程序,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进展;坚持制度创新,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疏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方面有新突破;坚持有效监督,在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有新规定。

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是全党特别是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贯彻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首先要认真学习好《干部任用条例》。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总书记“5·31”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

各级党委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作出部署。

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亲自抓。

组织部门要按照党委的部署,具体抓好落实。

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

要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使《干部任用条例》真正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努力形成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关键在各级党委,关键在主要领导干部。

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

在用人问题上,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干部标准,公道正派,任人唯贤,不允许搞任人唯亲;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不允许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允许违反程序,我行我素;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允许拉关系,讲人情,给那些心术不正、跑官要官的人以可乘之机。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不动摇,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不走样,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不变通,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不放松。

要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

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

只要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能够把那些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领导干部队伍,开创人才辈出、生机勃勃的干部工作新局面。

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

  为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进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的提高,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要对全县各级党委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一报告三评议”

  被检查单位要召开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向干部职工报告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

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与会人员对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其中,“新选拔任用干部”是指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提拔或从外单位调入的干部。

如未涉及新选拔任用干部的单位,只对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二、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

  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包括组织工作满意度的4项指标,同时对该单位干部人1

  事工作进行分项调查。

  三、与“一把手”进行专题谈话

  县委组织部检查组同志,要与所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就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问题进行一次专题谈话,讲清这项工作的主要背景和目的意义,提醒“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四、相关要求

  这次干部任用条例的检查从3月12日开始,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安排。

大会参加人员范围:

县直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基层单位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乡镇为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全体机关干部。

“一报告三评议”和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由检查组进行统一收回,并进行统计汇总,其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县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的测评和调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全面反馈。

对满意度不高的要进行督促整改。

  附: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评议”表

  2.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

  中共黑山县委组织部

  2014年3月8日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三度”:

即透明度、公信度、满意度。

透明度是公信度与满意度之基,从本质上决定着公信度与满意度,而公信度高满意度则高,三者之间有着密切联系。

因此,要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才能不断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公开透明呢?

那就是要极力改变“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始终坚持用《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原则指导和统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牢牢把握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干部任用导向,严格实行用人标准、工作程序、选任结果“三公开”,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工作程序不变通,选任结果不遮掩,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走上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性,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发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优良传统,自觉接受群众评判,查找存在的不足,改进工作方法。

事实表明,任何一件事情越是不公开,越是掩着、盖着、藏着,就越会引发诸多无端的猜测和怀疑。

如果工作不透明,原本可能是一次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因为信息不对称,人们无法了解实际的情况,就会质疑这项工作的公正性,并且可能“浮想联翩”,这项工作的公信度也就会受到很大影响。

  **市委201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各位委员、候补委员,同志们:

  受市委常委会的委托,我向市委全委会报告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市委常委会坚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以扩大干部信息公开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滇中**特色大城市建设,当好全州“六个排头兵”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我市被省委组织部列为全省干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县,干部工作在全国组织部长培训班上代表云南省作经验交流发言。

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做到“两个坚持”,把握干部工作方向。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把应对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任务关键时刻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时机,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维护稳定中检验干部,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来匡正干部价值取向。

在我市11.02特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青山嘴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企业改制矛盾化解等重大任务中,对干部在特殊时期、危急时刻的政治态度、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群众评价进行跟踪考察,对关键时刻临阵退缩、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降职免职问责,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褒奖和提拔重用。

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用人标准,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014年,共调整市管干部9批208人,其中新提拔正科级干部13名、副科级干部40名,平职交流62名,降职1名,免职29名,其他任免63名;配合州委完成了1名正处级干部、4名副处级干部和18名县处级

  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相关工作。

  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

一是严把推荐考察关。

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差额推荐、差额酝酿、差额考察等制度,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次干部推荐前发放干部人事纪律卡片,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提高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

二是严把酝酿关。

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常委会讨论之前,广泛征求乡镇、部门党委、相关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协管部门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

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委和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常委达不到规定人数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常委会集体决定、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市委书记不率先发言定调、坚持无记名票决,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4年,市委共8次对208名科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对2名乡镇长人选拟任职情况征求了市委委员、候补委员意见。

落实“四项权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

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条例》。

实行提名职位预告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

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

在干部推荐工作中,注重考虑参与人员的知情度和关联度,合理设置推荐人员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

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得不到多数群众公认的不列入考察。

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

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开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和组织部长信箱、干部监督信箱,全面推行干部实绩公示制,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2014年,在全市51个市属部门推荐正科级后备干部32名,副科级后备干部90名;在15个乡镇推荐正科级后备干部19名,副科级后备干部44名。

年内,对考察预告中因举报反映的4名干部暂缓或不予提拔,对57名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对35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对12名科级领导进行了离任或任中审计。

  强化“五项措施”,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一是规范干部提名制度。

以扩大干

  部工作信息公开为重点,探索建立空缺职位预告、市委全委会“两推一述”提名、提名举荐干部署名公开、提名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任用提名制度,从提名基础、提名形式、提名标准、提名程序、提名纪律五个方面规范干部提名工作。

二是定期分析干部状况。

坚持市委常委会、组织部部务会至少半年一次对科级领导班子整体运行状况和科级领导干部现实表现进行定期分析,组织、纪检、审计、信访、督查等部门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班子和干部情况,为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使用提供可靠依据。

市委主要领导、常委班子成员和组织部门坚持开展干部交心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干部心声,倾听干部意见,掌握干部思想,力所能及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探索建立既体现科学发展观,又便于操作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办法,实行正科级干部“四评”考核制度和末位问责制度,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量化,对综合测评排名靠后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

2014年,已诫勉谈话6人,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4人。

四是多渠道培养选拔干部。

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双培、双推、双考、双赛”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坚持在基层一线砺练干部、检验干部、选拔干部。

2014年,市乡机关113人被选派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6名年轻干部被选派担任乡镇长助理;6名新提拔干部被选派到市信访局顶岗锻炼;2名村党组织书记考录为公务员,4名村党组织书记被推荐上报为乡镇副职考察人选;通过笔试、面试、才艺展示等程序从基层一线选任6名科级干部。

五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

重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监督作用,出台了督查专员制度,即将组建督查专员队伍,履行决策督查、专项督办、党风巡视、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状况调查等职责,促进市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落实。

制定了市级派驻乡镇站所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市级派驻乡镇机构管理权限,强化派驻人员的管理。

  回顾2014年,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深、不够细,与干部交心谈心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考核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强,形象不好,公认度不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

  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支值得党和人民充分信赖、能够堪当改革发展重任、勇于战胜艰难险阻、善于应对矛盾纠纷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2014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

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滇中**特色大城市建设目标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向全委会报告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2014年度,县委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认真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

  2014年度,县委常委会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扎实做好领导班子调整补充和干部日常调配工作。

共调整科级干部178人次,提拔使用干部45人,其中,副科级30人、正科级15人;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1

  23人,正科级领导职务6人;平级转任重要岗位29名,交流干部95名,改任非领导职务4名。

提拔使用的干部中,女干部8名,党外干部1名。

  一是做好市管干部的的选举、任命工作。

根据市委提名,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4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指导衡山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衡山镇镇长。

  二是抓好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气质等特点,结合年度考核掌握的情况,对16个乡镇、22个县直单位和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进行了调配、补充。

同时,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准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

全年共调配乡镇党政正职7名、政协联络主任3名、县直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4名。

  三是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安排工作。

在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县委超前谋划,根据市委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研究确定了涉及机构改革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安排的原则及党组织设置意见,并研究任免干部48人,其中22名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均通过了决定任命。

  二、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切实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

坚持把强化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重点抓住四个环节。

一是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对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到重要岗位的人选,都进行民主推荐。

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主要依据之一。

45名提拔任职的干部,民主推荐票都很较集中,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测评制度,坚持行为作风专项测评和考察预告制度。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在全面考察干部素质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基础上,今年首次采取家访方式,将考察干部的视野扩大到其生活圈、社交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

三是坚持和完善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干部制度,全面推行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

今年对单位正职人选共票决15人次,全票通过15人,票决过程监督到位、程序规范。

四是强化干部任前公示环节的民主,对拟提任职务、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全部进行公示。

加大对干部任前公示群众举报的查核力度,对公示期间群众署名或虽未署名但线索清楚的来信举报,都逐一进行查核。

  2、坚持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

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

  办法,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形式,从政治水平、团结状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政建设6个方面,确定21项指标,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从政策水平、思想素质、群众观点、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实绩、出勤率、廉洁自律等12个方面确定42项指标,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建立了科学的评价体系,树立了良好的导向,有效地激发了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真抓实干、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3、坚持和完善任职试用期和交流制度。

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有关规定,对全年提拔的xx名干部一律实行了试用期制。

采取交流任职、挂职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干部交流。

全年共有10位同志从乡镇交流到县直单位,3位同志从县直单位交流到乡镇。

为了培养和储备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安排县第二期青干班的11名优秀学员,分别挂任单位行政助理,跟班实习锻炼。

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3名年轻干部到村、社区党组织任第一书记,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三、着力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中央四项监督制度文件下发后,及时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干

  部任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组织收看了中组部视频会议。

通过****新闻网、先锋网、《****周刊》刊载了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解读,并将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

同时,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培训,并以知识测试等形式来检验学习效果。

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县委在干部提拔使用中,对破格提拔、干部调任、乡镇党政正职调整及政府机构改革等事项,严格按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如实报告,全年书面报告12次17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8次42人。

  2、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工作。

向各单位党组织印发了《关于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贿受贿行为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向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送达了《关于学习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通报给领导干部的函》,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学习领会。

成立了县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同时,对2014年以来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逐件核理、逐一核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3、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有关制度建设。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成立****县“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科学

  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方案》。

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关于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规定》等制度。

通过各项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014年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委和干部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主要是:

干部实绩考核办法不够健全,引导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的机制不够健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宽,选人用人的质量还不够高,有些工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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