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医院工作管理制度重编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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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医院工作管理制度重编范文.docx

精神病医院工作管理制度重编范文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精神病医院工作制度(范文)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32870

精神病医院工作制度(范文)

Workingsystemofpsychiatrichospitalmodeltext

说明:

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精神病医院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倡社会公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

  

(二)托儿所、幼儿园;

  (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四)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

  (五)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档案馆、少年宫、纪念馆等科教、文化、艺术场所;

  (六)商业、金融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的营业厅;

  (七)公共汽车、出租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售票厅、室内站台;

  (八)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九)体育馆、健身馆;

  (十)健身场,体育场的比赛区和座席区。

  第三条下列公共场所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吸烟室或者吸烟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一)餐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场所的服务区域;

  

(二)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

  (三)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

  第四条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无烟客房或者无烟楼层。

  第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会议等工作场所和食堂、通道、电梯、卫生间等内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内部的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鼓励创建无烟单位。

  第六条按照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设置明显的标志;

  (三)与非吸烟室、非吸烟区隔离;

  (四)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第七条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加强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烟室或者吸烟区。

  第八条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加强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及时劝阻、制止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第九条全社会都应当支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烟草危害、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

  第十条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不履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和本规定确定的职责的,由市或者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予以处理。

  市或者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可以委托市或者区、县卫生局实施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大兴区精神病医院控烟制度

  为了更好的开展控烟工作,创建无烟医院,特制定北京市大兴区精神病医院控烟制度,要求全院职工严格遵守。

  1、成立医院控烟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各成员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实行院科二级管理

  2、设立控烟专职人员及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非吸烟区内吸烟。

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4、对在院内吸烟的人员,医院所有职工均有权劝阻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办理。

  5、院内落实无烟环境:

  

(1)工作场所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示;

  

(2)院内所有的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3)利用多种方式进行控烟知识宣传;

  (4)工作场所明显位置设立控烟告示牌;

  (5)院内所有的工作场所禁止摆放烟灰缸;

  6、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全体员工均应做控烟表率,吸烟者带头积极戒烟;

  7、全体员工均应参加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培训;

  8、任何科室禁止出现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与促销。

  9、医院商店、小卖部禁止销售香烟。

  10、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11、全院职工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均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使全院的吸烟人数逐年下降。

  12、医院各级行政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其他部门以及全院职工,都要将“禁止在医院内吸烟”作为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须条件。

控烟考核与精神文明评选和科室考核挂钩。

  13、医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和监督。

  控烟工作职责与分工

  1、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控烟工作监督管理制度。

  2、各科室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3、院内任何场所不得放置烟具。

(由控烟专职人员负责)

  4、控烟兼职检查员分别由分诊台护士、病区护士长、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区域内吸烟者予以劝阻、制止或处理。

  5、所有医护人员应在控烟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承担劝阻吸烟者戒烟的责任和义务。

  6、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控烟工作情况,定期在医院宣传栏宣传禁烟知识。

  7、控烟领导小组负责控烟工作的奖惩。

  大兴区精神病医院控烟奖惩制度

  为了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医务人员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医、患身心健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院内做好禁烟宣传工作。

医院门诊、办公室、会议室、病区等室内区域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如禁烟标志破损或遗失,处罚科室负责人50元。

  二、任何医务人员严禁在室内及室外非吸烟区内吸烟,非吸烟区内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禁止乱丢烟蒂,发现吸烟者要及时劝阻。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扣30元/次。

  三、医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在吸烟区内吸烟。

违反规定扣30元/次。

  四、住院病人在非吸烟区吸烟,医务人员在不影响病人病情的情况下,要及时劝阻,并做好控烟教育工作。

失职者扣10元/次。

  五、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要对工作认真负责,按时检查工作,积极参加培训及各项控烟工作会。

以上人员失职者扣50元/次。

  六、对医院职工不配合控烟工作,屡教不改者,年度内取消评优资格,不准晋升。

科室内出现屡教不改人员,则不能评为先进科室。

  七、在创建无烟医院中,贡献突出,主动戒烟的职工,科室给予公开表扬,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八、在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监督员、检查员,年终各项评优中享有优先权。

  大兴区精神病医院控烟检查制度

  为全力创建无烟医院,保障医院控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控烟工作检查制度:

  一、控烟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和监督,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医院各科室控烟工作情况。

  二、医院控烟监督员和检查员要在每个工作日内对医院控烟工作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三、各科要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科控烟工作检查与监督。

  四、控烟检查内容:

  1、非吸烟区内无人吸烟、无烟具、烟蒂。

  2、科室内有禁烟标志、且完好无损。

  3、包干区域内有非工作人员吸烟,要及时劝阻。

  4、工作人员要掌握控烟知识、方法、技巧等。

  5、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控烟宣传情况。

  6、其它需要临时检查内容。

  五、对检查中出现问题或表现突出的科室按医院控烟奖惩制度处理。

  大兴区精神病医院职工体检制度

  为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更好的为全院职工谋福利,增强在职职工的工作热情,促进我院各项事业的良好发展。

现制定体检制度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体检对象

  与医院签署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两年安排体检一次。

  三、体检项目

  本制度建议的体检项目主要有:

内科、外科、常规化验(血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生化系列)心电图、B超、X光、妇科。

  四、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的时间安排在当年的6月份,分科室进行。

  五、体检费用

  本制度规定的体检费用全部由医院承担。

  六、体检工作的组织安排

  由工会牵头,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参与其中。

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科室当年5月15日前将本单位符合体检条件人员名单报医院行政办公室,审核后报院工会,确定具体日期。

  

(二)参检科室要按统一的体检日程,组织本科室的参检人员按时前往指定地点体检,要指派专人带队负责,做好后勤服务工作,逾期未能体检视为主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院办公室。

  (三)体检结束后,各科领导负责收回体检表,按规定时间交至医务科,医务科对体检结果进行统一分析、留存。

并对存在的健康问题开展干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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