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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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质量奖惩规定
文件名称:
质量奖惩规定
文件编号:
Q/*****20315-15
发布单位:
总经理:
实施日期:
2015年5月16日
质量奖惩规定编制记录表
文件名称
日期
首次
编制
换版编制
修订编制
编制人
编制部门
废止
编号
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
XX
质量保证部
说明:
在此之前没有关于质量奖惩相关制度,为了保证公司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有效降低产品质量成本,规范对质量管理及质量事故奖惩的管理及考核,特制定本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质量奖励 2
第三章质量惩罚 3
第四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有效降低产品质量成本,确保实现公司产品的质量目标和指标,规范对质量管理及质量事故奖惩的管理及考核,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定适用于员工或部门(含工厂,下同)对质量管理所做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仅限于:
1、在工作中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
2、长时间保持产品质量良好。
3、为公司解决产品质量难题,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4、在已发生质量问题处理过程中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
5、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做出重大改进。
(二)本规定适用于因员工或部门原因需承担的质量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
1、因质量问题引起顾客抱怨造成的退货、换货、让步接收、经济处分损失:
产品报废或折损费用、让步接收损失费、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返工返修费用、差旅费用、服务费用、质量经济处分等可见损失。
2、因质量问题引起生产过程中材料、产品、半成品的报废/折损损失:
产品报废或折损费用、返工返修费用等可见损失。
3、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生产节拍滞后损失:
超额运费、供货不良经济处分等可见损失。
4、因质量问题引起顾客抱怨造成的企业形象、品牌损失:
排名下降、被顾客重点关注、质量指标超标等不可见损失。
5、在质量问题的处理中,责任部门消极整改导致的顾客抱怨、质量损失、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等不可见损失。
6、在质量体系的各类审核中,责任部门消极整改导致的审核方抱怨、不符合项重复发生等不可见损失。
第三条职责
(一)质量保证部是质量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所有部门均可提请损失金额并提交质量奖惩(基金)申请。
(二)销售公司负责对顾客质量损失的收集和确认。
(三)采购部负责处理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的质量问题。
(四)生产管理部及生产工厂负责对内部质量损失的收集和确认。
(五)财务部负责对提请的损失金额、挽回损失金额和质量获益金额进行复核。
(六)人力资源部依据本规定,在薪酬中兑现对责任人的奖惩。
(七)质量保证部分管领导负责对所有质量奖惩进行最终的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质量奖励
第四条质量贡献
(一)质量贡献的认定
1、奖励的申请可以由任何部门提出,报质量保证部审核。
对于事实简单明确的申请,质量保证部审核后直接提请质量保证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质量奖惩(基金)申请兑现。
2、对于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多部门共同确认的情况,应由质量保证部牵头组织研究院、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议定后报质量保证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质量奖惩(基金)申请兑现。
3、挽回损失金额及质量获益金额的计算须以质量保证部与财务部共同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4、本奖励不与其它奖励政策(如技术进步奖、持续改进奖等)重复认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奖励。
(二)质量贡献的奖励标准
1、对半年内无不良流出及无产生不良的班组奖励200元/人。
2、对于可以明确计算挽回损失金额的,可按照实际挽回损失金额的20%予以奖励。
3、对于产生质量获益并可以明确计算金额的,按质量年度获益金额的20%予以奖励。
4、对于无法明确计算金额的质量贡献,按照附表一进行奖励。
第三章质量惩罚
第五条质量损失
(一)质量损失责任的认定
1、损失金额的计算须以质量保证部提请并经财务部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2、质量责任简单明确的,由质量保证部认定后报请质量保证部分管领导批准。
3、质量责任复杂难定的,由质量保证部牵头,会同研究院、生产管理部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共同议定,并报质量保证部分管领导批准。
当质量保证部分管领导无法完成责任认定时,由总经理办公会裁定。
4、同一质量问题不重复给予经济处分,质量损失在该质量事故关闭后不再追溯责任。
(二)质量损失的经济处分标准
1、因员工过失导致的可见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报废或折损费用、返工返修费用、差旅费用、服务费用、人员费用、顾客经济处分费用、潜在损失预估费用等),由质量保证部牵头核算金额,按照超额累进比率进行经济处分。
见下表:
级数
损失金额/元
经济处分比率(%)
1
2000以下
50
2
2000(含)-5000
40
3
5000(含)-10000
30
4
10000(含)-20000
20
5
20000(含)以上
10
备注
若最终计算处分金额低于100元,则以100元进行经济处分。
例:
员工A因违反操作造成产品报废共计45000元,计算规则如下:
总损失:
45000元
2000以下
2000-5000部分
5000-10000部分
10000-20000部分
20000以上部分
2000
3000
5000
10000
25000
2000*50%3000*40%5000*30%10000*20%25000*10%
合计经济处分=2000*50%+3000*40%+5000*30%+10000*20%+25000*10%=8200元。
2、所发生的不可见损失,按照附表二进行经济处分。
3、特殊情况的处理:
(1)顾客提出经济处分但经质量保证部或经多方裁定非我公司质量问题的,须由销售公司提出申诉报告,若申诉不成功的,销售公司业务经理需承担该损失的2%。
(2)顾客提出经济处分并经质量保证部或多方裁定明确为我公司质量责任的,须由销售公司业务经理获取该故障的所有外部信息。
若销售公司业务经理主观因素无法提供相关资料而导致质量保证部无法追责及分析,将由销售公司业务经理承担此次质量惩罚的10%。
4、部门责任制:
(1)质量损失为单一部门责任的,由该部门承担全部经济处分。
(2)两个部门(含)以上的,主责部门承担60%以上的经济处分,次责部门承担余下的经济处分。
(3)对于在责任认定方面经多方协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裁定。
责任方对判定结果持有疑义的,提交监事部处理。
5、所有质量损失发生时,相关部门领导或管理层要承担连带责任,责任承担比例如下:
损失额度
承担比例(处分金额)
0.3~5万元(含5万元,不含0.3万元)
A、B分别为70%、30%
5~10万元(含10万元)
A、B、C分别为65%、25%、10%
10万以上
A、B、C、D分别为60%、20%、15%、5%
备注:
A:
直接责任人B:
责任部门负责人C:
责任部门分管领导D:
总经理
第四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质量保证部所有。
第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质量奖惩管理规定(Q/742520315-13)》废止。
附表一:
质量奖励标准
奖励内容
奖励额度/元
备注
1、生产过程中,非责任发现偶发性质量问题(故障数<=批量数5‰)的。
200-500(含)
非责任:
作业文件未要求作此项目检验的。
奖励金额浮动需考虑该故障的RPN值。
2、生产过程中,非责任发现批量质量问题(故障数>批量数5‰)的。
500-2000(含)
3、在内外部质量事故中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
2000元以上(具体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
避免公司级重大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
CCC证书吊销、产品召回、产品被动停供等。
4、为质量体系做出改进的。
按《项目管理制度(Q/742520405-15)》执行
附表二:
质量经济处分标准(不可见损失)
处分类别
处分项目
影响程度
责任部门(人员)
经济处分额度/元
备注
质量问题处分
1、质量问题处理/改进工作效果不佳、不及时;
2、质量体系整改消极。
1.造成内、外部较轻影响
200
2.造成内、外部较重影响(影响交付、引起顾客抱怨)
1000
3.造成内、外重大影响(批量退货、较重罚款、受控发运、减少份额等)
2000元以上
具体处分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
4.造成内、外部非常严重影响(召回、巨额罚款、停止供货等)
违规行为处分
1、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工艺、材料等;
2、故意违反工艺。
1.未造成实际损失,但未按质量管理要求执行的(包括但不仅限于:
点检/流程卡填写不规范/不真实,未按要求自检/互检/终检的,未按要求进行设备确认及维护的,产品状态未按要求标识的,工装/检具/设备/物料未按要求摆放的,发现不良/异常未按要求上报等),第3次发生时对员工给予第1次经济处分。
同一班组内同一现象第4次发生时,同时给予班组长经济处分。
200-500(含)
具体处分金额需考虑该故障的RPN值
2.造成内、外部较轻影响,损失较轻。
500-1000(含)
具体处分金额需考虑该故障的RPN值
3.造成内、外部较重影响(影响交付、引起顾客抱怨、产生较大损失等)
1000-2000(含)
具体处分金额需考虑该故障的RPN值
4.造成较重质量问题(批量退货、较重罚款、受控发运、减少份额等)
2000元以上
具体处分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
5.造成重大质量问题(召回、巨额罚款、停止供货等)
备注:
若相同问题第2次发生则加倍经济处分,第3次发生则3倍经济处分,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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