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标准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docx
《技术规范标准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docx(6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技术规范标准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规范
目次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5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8
6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
7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
8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19
9清洁生产、总量控制与环保措施22
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3
11公众参与23
12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6
13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结论及对策建议2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格式与内容28
附录B(规范性附录)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与内容32
附录C(规范性附录)海洋油气勘探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格式与内容42
附录D(规范性附录)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格式与内容45
附录E(资料性附录)潮流数值模拟方法47
附录F(资料性附录)床面泥沙冲淤数值模拟方法52
附录G(资料性附录)泥沙输移扩散数值模拟方法55
附录H(资料性附录)污染物输运数值模拟方法59
附录I(资料性附录)溢油漂移扩散数值模拟方法63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主要内容、技术方法和技术要求。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它海域内从事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和规范,其最终版本适用本规范。
GB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3552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4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17378海洋监测规范
GB18421海洋生物质量
GB18486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GB18668海洋沉积物质量
GB/T12763海洋调查规范
GB/T19485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SC/T9110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海洋油气勘探工程offshorepetroleumexplorationproject
为了寻找和查明海上油气资源,而利用各种勘探手段了解地下的地质状况,认识生油、储油、油气运移、聚集、保存等条件,综合评价含油气远景,确定油气聚集的有利地区,找到储油气的圈闭,并探明油气面积、油气储量、油气层情况及其产出能力的过程。
3.2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offshorepetroleumdevelopmentproject
为了将海洋中的地层石油和天然气资源转化为油气产品所进行的新建和调整工程作业活动。
主要包括建设海上平台、海上人工岛(通岛路)、浮式钻井设施和海底油气井口设施、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海底管线、陆上终端等设施,并进行的钻完井作业、油气开采、井流物的分离和处理、水和岩屑的回注等过程,以及其它改变海水、海岸线、滩涂、海床和地层等自然环境现状的油气开发工程。
3.3 环境风险environmentalrisk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对环境的危害程度,用风险值表征,为事故发生概率与事故造成的环境后果的乘积。
3.4 油气田oilandgasfield
受单一局部构造单位所控制的同一面积内的油藏、气藏、油气藏的总和。
如果在这个局部构造范围内只有油藏,称为油田;只有气藏,称为气田。
同一油气田可以是一种类型的油气藏,也可以是多种类型的油气藏。
3.5 调整井adjustmentwell
在原有井网基础上,为改善油气田开发效果,进行的细分开发层系、加密井网等油田调整所钻的侧钻井、加密生产井、注水井及更新井等都称为调整井。
3.6 钻屑回注cuttingsreinjection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将钻屑、废泥浆等平台废弃物通过研磨、剪切和筛选,使其粒度满足回注要求,通过海水稀释后,将钻屑浆液注入到允许的地层内的过程。
3.7 注水开采waterinjectionexploitation
油田开发过程中,通过专门的注入井将水注入油藏,保持或恢复油层压力,以注入水驱动孔隙介质中的原油流向采油井,提高油藏原油的开采速度和采收率。
3.8 陆上终端onshoreterminal
建造在陆地上用于接收和处理海上油气田开采出来的油、气、水或其混合物的配套设施。
3.9 地质性溢油geologicaloilspill
海上油藏因承受超安全临界条件的外力、受到人为扰动,产生了通达床面的新的油气通道,造成含油气污染物质无控制地外泄。
3.10 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marineeco-environmentsensitivearea
海洋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较高,且遭受损害后较难恢复其功能的海域。
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湾、河口海域,领海基点及其周边海域,海岛及其周围海域,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和特殊生境(红树林,珊瑚礁等),重要的渔业水域、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等。
3.11 近岸海域nearshorearea
已公布领海基点的海域指领海外部界限至大陆海岸之间的海域,渤海和北部湾一般指水深10m以浅海域。
4 总则
4.1 一般规定
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级管理
评价等级为1级、2级、3级的海洋油气开发工程,应按照评价工作程序的要求,编制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文本格式可参照附录A执行。
各单项评价等级低于3级的海洋油气开发工程,可编制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文本格式可参照附录B执行)。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c)已进行生产的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由于稳产、地层预测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要进行调整的;
d)在原油气井网的基础上,利用已有的生产设施新钻生产井或回注井,或者采用加挂井槽、栈桥连接等方式新钻生产井或回注且新增含油生产废水日排放量未超过5000m3的;
e)同一油气田内已建设施之间新增或更换海底管道、电缆的;
f)为借助邻近油田进行生产处理而铺设的不长于10km且处于非海洋生态敏感区的海底管线;
g)油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停产,恢复生产后原工程设施发生变化,但原生产工艺流程和主要环保设施未发生改变且不增加污染物产生量的;
h)陆上终端油气存储设施改扩建的。
海洋油气勘探工程应按规定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表格式可参照附录C执行。
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应符合图1的要求。
图1 评价工作程序图
4.2 评价内容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依照工程类型及其对海洋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按表1确定。
表1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工程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海洋水质环境
海洋沉积物环境
海洋生态
环境
海洋地形地貌冲淤环境
海洋水文动力环境
地面水环境
大气
环境
声环境
地下水环境
陆域生态环境
环境风险
海上平台油(气)田
★
★
★
★
★
/
☆
/
☆
/
★
海底管道
★
★
★
★
★
/
/
/
/
/
★
海底电(光)缆
★
★
★
★
★
/
/
/
/
/
☆
油气开采用人工岛及通岛路
★
★
★
★
★
☆
☆
☆
☆
/
★
陆上终端
☆
☆
☆
/
/
★
★
★
★
★
★
★为必选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为可选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为非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注1:
对于位于近岸海域、且有生产水等回注地层工艺的海上油(气)田开发工程,地下水环境应作为评价内容。
注2:
对于位于近岸海域、且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海上油(气)田开发工程,应将大气环境作为评价内容。
4.3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等级的确定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依据表2确定。
同一海洋油气开发项目由多个工程内容组成时,应按照各个工程内容分别判定各单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并取所有工程内容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中的最高级别,作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海洋油气开发包括陆上终端工程的,其陆上终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分别确定。
表2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工程所在海域和生态环境类型
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水质
环境
沉积物
环境
生态
环境
水文动力环境
冲淤
环境
海上平台油(气)田
工程1
污水每天排放量大于10000m3或年产油量大于300×104t
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
1
1
1
2
2
其它海域
2
2
2
3
3
污水每天排放量(5000~10000)m3或年产油量(100~300)×104t
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
1
2
1
2
3
其它海域
2
3
2
3
3
污水每天排放量(1000~5000)m3或年产油量(20~100)×104t
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
2
3
2
3
3
其它海域
3
3
3
3
3
海底油、气、水输送管道、海底电(光)缆等工程2、3
长度大于100km
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
1
1
1
2
1
其它海域
2
2
1
2
1
长度(10~100)km
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
2
2
2
3
2
其它海域
3
3
3
3
2
通岛路工程(非透水构筑物)4
长度大于1km
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
1
1
1
1
1
其它海域
2
2
1
1
1
长度(0.5~1)km
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
2
2
1
1
1
其它海域
2
3
2
1
2
长度小于0.5km
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
2
2
2
2
2
其它海域
3
3
3
2
2
注:
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程中的海上人工岛工程的评价工作等级按照《围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确定。
1对于气田工程,其各单项评价等级可下调1级。
2对于不挖沟铺设的海底管道工程,冲淤环境评价等级可下调1级。
3对于仅铺设海底电(光)缆的工程,其各单项评价等级可下调1级。
4对于全部或部分采用透水构筑物的通岛路工程,评价等级可下调1级。
风险评价等级的确定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涉及易燃、易爆(泄漏)的油气物质,其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均为一级。
4.4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应依据工程特点、所在海域环境特征及周边海洋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确定,应覆盖工程建设可能影响到的全部海域。
评价范围应以平面图方式标示,说明其地理位置、范围和面积等内容,给出评价范围的四至坐标。
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以工程用海(含依托工程)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1级评价分别向外扩展不少于15km,2级评价分别向外扩展不少于10km,3级评价分别向外扩展不少于8km。
水动力环境、泥沙冲淤环境评价范围
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海域特性,在上述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不低于水质环境的评价范围。
海底管线评价范围
沿垂直海底管线路由方向从管线外缘向两侧扩展不少于5km。
陆上终端工程评价范围
参照4.3.1节所引用的有关技术导则分别确定。
4.5 评价成果文件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要求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反映环境影响评价的全部工作内容,文字应简洁,并附图表及照片,数据应可靠、翔实,评价结论应明确、可信,环境保护与对策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i)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j)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
k)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l)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环保措施;
m)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n)公众参与;
o)项目实施的环境监测(含监测计划);
p)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要求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反映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文字应简明扼要,数据应可靠、翔实,评价结论应明确、可信,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等。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a)污染与非污染要素分析
a)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q)环境敏感区(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
r)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s)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t)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5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5.1 工程概况
应阐明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理位置、建设性质与规模、工程组成、工程设施(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海底管道、海底电缆、水下井口设施、油气开采用人工岛及通岛路等)的平面布置和结构形式、生产物流特性(油气水比例、密度、粘度等特性)、井口数量(包括采油井、采气井、注入井及预留井口)、逐年生产预测、预计投产时间、工程投资等油气田基础数据等。
给出工程地理位置图和工程设施平面布置图。
对于包含陆上终端的海洋油气开发工程,应明确终端工程的地理位置、性质与规模、占地面积、工程投资等内容,详细阐述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原辅材料和产品方案以及总图布置。
给出终端地理位置图及总平面布置图。
对于依托现有油(气)田工程设施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建、改(扩)建项目,还应说明依托的现有工程概况,主要包括现有工程设施、生产规模、投产时间、目前的运行状态、服务寿命及可依托性。
5.2 工程分析
工程开发方案
海洋油气开发工程主要包括建设阶段和生产阶段。
应详细阐明工程的建设施工工艺和生产工艺。
5.2.1.1 建设施工工艺
建设阶段的作业内容主要包括海上工程设施(平台导管架及甲板组块、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水下井口设施等)的安装、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钻完井作业、油气开采用人工岛及通岛路的建设、陆上终端的建设等。
针对工程所包含的作业内容给出相应的建设施工工艺。
海上工程设施安装作业:
说明海上设施的安装方式、参加作业的人员及船舶数量、安装作业周期。
海底电缆管道铺设:
说明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的方式、埋设深度、挖沟方式、施工人员数量、施工船舶类型及数量、施工时间。
钻完井作业:
说明各平台钻井方式、井控设备和井身结构(包括典型井身剖面、钻井层位、深度以及井径等)、钻井液类型、参加作业的人员及船舶数量、作业期(钻完井作业持续的时间)。
油气开采用人工岛(通岛路):
明确采用的施工船舶与机械、施工人员数量、施工方式、施工天数以及临时施工场地布置等内容。
依托设施改造:
说明依托设施的相关改造内容和改造方法、参加作业的人员及船舶数量、作业期。
陆上终端工程:
说明陆上终端、进出站管线以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工艺。
明确基础处理、土地平整、配套工程建设等施工工艺;明确进出站管线铺设、管道跨越等的具体施工方法;给出施工人数和天数。
5.2.1.2 生产工艺
说明平台或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油、气、水处理工艺及设计处理能力,以及油气储运方式。
工艺流程包括原油处理工艺、天然气处理工艺、生产水处理工艺、注水工艺等,并附清晰的工艺流程图。
说明陆上终端工程油气水处理工艺、储运方式、物料平衡以及水平衡,并附清晰的工艺流程图、物料平衡图及水平衡图。
对于包含生产水或泥浆、钻屑回注的工程,要明确给出回注量、回注物主要成分、回注目标地层及深度。
污染源分析
根据建设阶段和生产阶段的实施内容,分析各阶段可能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污染物的种类,并分别核算各类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说明污染物的排放/处理方式等。
明确给出产污环节图,图中标出产生污染物的作业时段及对应的污染物种类。
列表给出工程开发各阶段污染物源强的核算结果。
表格内容包括污染物种类、性质、产生量、产生浓度、消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
核算方法可采用类比分析法、物料衡算法、资料复用法等方法核算,给出各污染物的排放源强及核算依据。
5.2.1.3 海上工程
应阐述建设阶段和生产阶段的产污环节及污染物种类,说明各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因子,并对污染物源强进行核算。
建设阶段污染物主要包括:
非含油钻屑、含油钻屑、非含油钻井液(泥浆)、含油钻井液(泥浆)、悬浮沙、生活污水、机舱含油污水、生产垃圾(含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平台以及海底管道防腐用牺牲阳极的成份、规格、数量、总用量、重金属释放量等内容。
生产阶段污染物主要包括:
生产水、生活污水、机舱含油污水、废气、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内容。
由多个油气设施组成的海洋油气开发工程,应分别核算每个设施各开发阶段的污染物源强。
改扩建工程应针对现有、在建、改扩建工程分别进行污染物源强核算。
5.2.1.4 陆上终端工程
应阐述建设阶段和生产阶段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种类,核算污染物的源强。
建设阶段污染物主要包括:
施工机械含油污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含危险废物)等。
生产阶段污染物主要包括:
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含油固废等危险废物)等。
非污染环境要素分析
应详细分析油气田海上施工、生产运行、维护检修和事故等各阶段中产生的非污染环境要素,确定其主要影响方式、内容、范围和可能产生的结果,分析其主要控制因素,核算并列出非污染要素清单。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详细分析各阶段作业活动对水动力、水质、沉积物、地貌、大气等海洋自然环境,浮游生物、底栖生物和渔业资源等海洋生态环境,水产养殖、渔业捕捞、航运交通等海上开发利用活动的影响,采用矩阵法对各阶段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并通过综合判断对评价因子进行筛选。
6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海洋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需要,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
海洋环境现状调查的采样和分析质量控制应按《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和《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执行。
6.1 环境现状资料要求
资料范围和内容
环境现状评价工作可利用现有海洋调查资料,现有海洋调查资料不能满足评价工作需要的或项目所在海域岸线形态、地形地貌等发生变化的,应开展现状调查。
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应覆盖评价范围。
u)根据工程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特点及所在海域的水文动力环境特征,确定海水水质、生物质量及海洋生物分布现状调查时间和频率。
1级评价至少应取得春、秋两季的调查资料;2级评价至少应取得春季或秋季的调查资料;3级评价至少应取得一季的调查资料;3级以下以收集资料为主,在所收集的资料不能满足评价要求的情况下,应取得一季的调查资料。
b)沉积物环境现状至少应取得一季调查资料。
v)渔业资源应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和评价工作要求,收集评价海域的渔业资源种类(游泳动物、甲壳类、头足类、鱼卵仔鱼等)组成、数量分布、主要类群及生物学特征,给出主要经济种类成幼体比例、渔获量、资源密度及现存资源量等。
w)收集工程所在海域的地形地貌资料,有陆上终端工程时,还应收集登陆点附近区域的地形地貌及岸滩演变资料。
x)收集工程所在海域的地质条件、水文气象、海洋自然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污染源现状等资料。
y)收集工程所在海域的社会环境现状资料,包括区域的行政区划、城市(镇)规模、人口密度、社会经济、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状况及海洋经济开发利用的内容、类型和程度,海域开发使用现状和现有海洋工程设施的分布状况等。
zz)需进行海洋大气、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时,收集沿岸大气、地下水水源地相关资料。
资料可靠性
b)海洋环境现状分析测试数据应由具有国家级、省级计量认证资质的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提供,并提供以计量认证形式出具的分析测试报告(即有CMA字样的分析测试报告)或实验室认可形式出具的分析测试报告(即有CNAS字样的分析测试报告),且能准确反映工程附近海域实际情况;
aa)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资料以所在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统计和发布的数据资料为准;
bb)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应是现行有效的;
cc)环境敏感区现状资料应是经实地调访、勘查获取和核实的。
资料时效性
c)除长期历史统计数据外,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现状、海洋地质、数值模拟计算所使用的海洋水文等实测资料应采用评价材料上报主管部门之日起算,5年内的资料,按年为计算单位;
dd)海洋资源、海洋环境质量和海洋生物现状等应采用评价材料上报主管部门之日起算,3年内的资料,按年为计算单位;其中,海洋沉积物质量可采用5年内的资料,按年为计算单位;
ee)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应采用评价材料上报主管部门之日起算,2年内的资料,按年为计算单位;
ff)遥感影像数据应采用评价材料上报主管部门之日起算,2年内的资料,按年为计算单位。
6.2 海洋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海洋水文动力
6.2.1.1 调查范围和站位布设
调查范围应满足评价工作的要求,潮流调查站位应根据全面覆盖、重点代表的原则布设,1级评价一般不少于6个调查站位,2级评价一般不少于4个调查站位,3级评价一般不少于2个调查站位,3级以下以收集资料为主,一般不少于1个调查站位。
涉及到包含陆上终端、海底管线、海上油田设施等海域使用跨度较大的工程可适当增加站位。
1、2、3级评价潮位不少于2个调查站位,可与潮流同步观测。
6.2.1.2 调查内容和调查时间
调查内容一般包括:
潮流(流速、流向)和潮位等项目。
需进行冲淤环境影响预测的工程,悬浮物现状调查应增加悬浮物粒径参数分析内容。
根据当地的水文动力特征和海域环境特征,确定海域水文动力的调查时间。
季节变化较大的海域应收集不同季节观测资料。
海洋水文的观测一般选在大潮期进行。
此外,还应收集有代表性的波浪、潮位、气温、降水、风速、风向、灾害性天气等的长期历史统计数据。
6.2.1.3 环境现状评价
海洋水文动力环境现状评价应结合海岸线和海底地形、地貌现状调查结果,详细、全面地阐述海洋水文、气象要素的现状分布与变化特征,并附以图表说明。
主要包括:
最大风速、最小风速、平均风速及变化规律,典型日平均风速,主导风向、风速及频率等内容;
潮汐性质及类型,最高、最低潮位值;潮流、余流性质及类型,涨、落潮流和余流的运动规律。
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
对于1、2级评价的项目应进行海底地形和地貌的现状调查;对于3级及3级以下评价的项目以收集有效的、满足评价范围和评价要求的历史资料为主,以现场补充调查为辅。
6.2.1.4 调查内容和调查时间
海底地形调查的基本内容包括:
导航定位、水深测量、水位测量以及数据处理和成图;水深测量包括深度测量和一些必要的改正(吃水改正、声速改正、波浪改正、船姿改正、沉降改正和水位改正等)。
海底地貌调查的基本内容包括:
在海底地形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海底侧扫声纳测量,结合其他地质地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