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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感悟

工作感悟

“畏”、“敬”、“乐”廉政心理文化的实践与思考

钱立斌

随着地税系统文明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地税文化建设越来越倍受关注,作为地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地税廉政文化建设也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已成为广大地税机关追求廉政文化品位,探索以人为本的管理文化的有效途径,廉政文化建设加强了,可以增强反腐倡廉特有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提高广大地税干部拒腐防腐的自觉性。

2011年,江苏省仪征地税局提出了以“廉政心理文化”为抓手,构建以“畏”、“敬”、“乐”逐层递进的地税廉政心理文化体系,使廉政文化建设更加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打造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仪征地税廉政文化”品牌。

一年过去了,仪征地税局的廉政心理文化收获了一定的成果,同时其实践效果也引发了笔者的一点思考。

一、“畏”、“敬”、“乐”廉政心理文化的含义

廉政文化,即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并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评价等。

从心理上去抓廉政文化建设更具有重要意义,也比外围的形式主义要有效果的多。

仪征地税局的廉政心理文化从“畏”、“敬”、“乐”三个方面入手,使得从低到高地由畏惧到最后乐于接受廉政文化,从而让廉政深入人心,成为人人自觉为之的行为。

具体做法如下。

(一)畏法、畏纪、畏小节,警钟长鸣构筑廉政心理“畏之堤”

一是警示教育常抓不懈,使之不敢不廉。

每月开展一次廉政专题教育,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电教片,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例,组织参观反腐倡廉图片展。

在看守所建立警示教育基地,每年组织税干到基地进行学习,参观正在羁押服刑人员的劳教现场,让身陷囹圄的人现身说法,进行现场警示教育。

将每年的十月拟定为“警示教育月”,举办一期预防职务犯罪学习班,交流学习心得,进一步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对新任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开展廉政宣誓,坚定践行廉政承诺、当好人民公仆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内外监督一着不让,使之不能不廉。

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行风监察员座谈会,开门纳谏,接受评议;每年底各基层分局分别召开“双述双评”现场会,面向纳税人代表公开述职述廉。

开设网上局长信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同时聘请18位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组建一支纳税人观察团长期开展“啄木鸟”行动,对全局的行风廉政情况长期进行明查暗访。

在税务干部集中居住的社区设立廉情反馈直报点,并依托电子监察和勤廉测评系统进行网上监督,及时发现和遏止地税干部为税不廉的行为和苗头,在心理层面上架设起廉政“高压线”,构筑一道防腐倡廉的“堤坝”。

(二)崇敬、端敬、敬岗位,全面教育培植廉政心理“敬之心”

一是强化典型示范教育,使全体干部对身边的先进代表心怀“崇敬之心”。

大力实施“五星工程”建设,通过对干部工作实绩、业务学习、勤政廉政、纳税服务和文体表现的考核考评,每年评选一批“业务之星”、“服务之星”、“绩效之星”、“勤廉之星”和“体艺之星”,在年终总结大会上进行公开表彰,将“星”级人员先进事迹进行汇编,配发个人工作场景照片,印制成宣传画册,在系统内广为发放传看,同时举办“五星”人员先进事迹报告会,以身边人鲜活、真实的案例,教育、感染、带动身边其他人员。

二是深化岗位廉政教育,使全体干部对所在岗位赋予的权力心怀“敬畏之心”。

通过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撰写情景案例,帮助干部树立对权力、对责任的正确认识。

利用工作之余举办学法知廉、算账崇廉、读书思廉、访贫体廉等活动,征集廉政箴言,印发廉政漫画宣传册,设置桌面廉政屏保,开辟党风廉政学习教育阵地,设立廉政园地、廉政书架、廉政影视库等,在职工生活区开辟廉政文化墙,让清廉之风无处不在,切实提升每位税干对现有岗位、今日拥有的珍惜与敬畏之情。

三是细化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干部对自己的行为举止心怀“端敬之心”。

结合税收征管现状,细化执法流程和服务标准,对每一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进行规范和界定,构建职责明晰、环节清楚、标准明确、对应一致的标准化管理体系,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提高服务效能。

同时着力加强对税务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监管,使之在社会上的言行与公务人员、执法人员、税务人员的身份形象相匹配,时刻检视自己的行为举止,建立一支素质高、标准严、形象佳的地税干部队伍。

(三)乐学、乐业、乐廉洁,春风化雨滋润廉政心理“乐之魂”

一是开展“经典精读”活动,使之“乐学”。

组织开展以“开卷有益、常读常新”为主题的“经典精读”读书活动,推荐全体干部职工共同阅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干部能力的提高与修炼》等20余本经典理论书籍以及《我思故我在》、《员工职业化的6堂必修课》等管理类书籍,努力提高思想业务水平以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地提升税务干部的文化品位和综合素质。

二是丰富地税文化活动,使之“乐业”。

以税收法治文化建设为总领,开展丰富多彩的地税文化活动。

抽调部分青年税干,成立仪征地税文化艺术团,并与地方扬剧团合作,编排歌舞、小品、方言韵白等税收文艺节目,每年赴乡镇、社区巡演40多场次,同时创作多首主题歌曲,其中《“三个一流”之歌》已在全省地税系统唱响,另一首《我纳税,我光荣》成为仪征市在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一首必唱曲目。

组建羽毛球、乒乓球、摄影等各类志趣小组,每两年举办一次职工运动会,参与并承办“税务杯”电视红歌大赛,举办“税收·发展·民生”摄影作品展,培养干部职工健康情趣,使之自觉远离腐败的泥淖。

三是提升人格魅力,使之“乐廉”。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就困、捐资助学、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树立税务干部清廉为民的良好形象,提升每个干部的认知能力和意志能力,把廉洁从税提升为人格魅力的一项必备重要素质。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对税务干部能力素质的不断培养,使廉政心理建设成为地税部门的一张名片、一道风景,成为地税干部的一种追求,一种自觉意识和行动,做到把廉洁作为一种快乐、一种享受,真正在全系统形成“我廉我快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有力地推动税收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畏”、“敬”、“乐”廉政心理文化的实践效果

经过仪征地税局党委坚持不懈地对廉政文化的建设,该局先后被江苏省纪委授予“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被扬州市表彰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局内未出现一例贪污腐败案例,没有一例吃拿卡要的投诉。

可以说,仪征地税局的廉政心理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采用“攻心”之策,而且大获全胜。

首先,加强廉政心理文化建设,有助于铲除滋生腐败的文化根源和思想基础。

封建时代的官本位意识、资产阶级贪图享乐的观念和没落者纸醉金迷的生活方式在社会上还有着一定的市场,许多人对腐败的态度也由痛恨转为艳羡,从而滋生了腐败心理,在机会合适的情况下最终导致腐败行为。

加强廉政心理文化建设,从根本层面上消除陈旧观念,突破陈规陋习,可以从根基上摧毁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观念,并对腐败者造成巨大的社会舆论和社会心理压力,从而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腐败。

其次,加强廉政心理文化建设,有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加强廉政心理文化建设,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可以帮助多数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始终做到畏惧、敬仰、乐于接受廉政工作的思想,不犯或少犯错误,进而弘扬廉政思想,增强廉政意识,倡导廉政道德,营造廉政氛围,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

再次,加强廉政心理文化建设,有助于丰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思想内涵。

政治思想阵地,廉政思想不去占领,腐败思想就会侵入。

而腐败现象和腐朽文化的滋生蔓延,会扰乱人们的思想,侵蚀人们的心灵,还会逐步泯灭正义、诚实、善良、勤劳、平等等人类公共社会道德,造成社会凝聚力下降和民众思想倒退。

加强廉政文化心理建设,可以寓教于畏、寓教于敬、寓教于乐,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把廉政思想渗透到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中,从而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廉政心理文化的几点思考

任何一项制度的形成或理念的提出,都需要不断的实践并加以改进,其结果还是需要不断地完善并一直坚持下去,所以廉政心理文化的成功并不能作为此项工作的终点,相反,应将之作为一个里程碑,在巩固总结的前提下,不断发扬光大。

1、注意廉政心理文化普及程度的把握。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地税干部队伍建设、税务人员自身建设的需要,不能一提到廉政就联系到领导干部,认为只有领导才需要廉政,而一般人员不需要。

其实每一位税务干部都是时时面临着廉洁的考验,他们经常与一些企事业单位打交道,一些经营的秘密或者内容都掌握在他们心中,稍有不慎,就可能被糖衣炮弹打中,从而走上腐败的不归路。

所以廉政心理文化要推广到全局所有的地税干部。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将宣传教育的层面普及到每一级的税务工作人员,让每个人都有机会接受廉政教育,而不因为工作繁忙,忽略对他们的教育。

其次,要用身边的事例教育每一位税务人员,太过遥远的事例对税务工作人员的神经触动没有太大的震撼。

2、注意廉政心理文化实践效果的掌握。

要注重教育的实效,心理内容的掌握不是太容易,所以要采用其他途径来考量效果。

一是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比如;与纳税人之间的廉洁办税承诺,与干部家属的家庭廉洁倡议书,以及国庆、春节的手机短信廉政提示等等。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摸得着,看得见,好听易记,喜闻乐见,易于参加,力求收效事半功倍。

三是防微杜渐,杜绝一切有碍公正的吃请,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思想的红线不能逾越。

3、注意廉政心理文化长久成果的延续。

廉政是一项长期工程,昨天的廉洁不代表今天乃至未来永远廉洁,所以要持续不断地加强廉政心理文化的建设效果,不因一时的胜利而丢失信心,具体要做到:

一要洁身自好,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二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摆正心态,避免心理失衡,远离红眼病和跟风跑;三要树立正确价值观,一切向前看,不要向金钱看,与人分强弱,比高低,论短长;四要忠于职守,要把工作当事业去追求,当理想去实现。

(作者为市地税局局长)

 

调研报告

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仪征市社会组织发展情况调查

(市委党校课题调研组)

观察近年来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议案、提案集中度,可以发现,大力培养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等方面的建议热度迅速升高。

尤其是一系列涉及社会组织的新闻事件,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关注度,社会各界对于加快培养社会组织、加强管理规范,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添驱动力的共识逐渐凝聚。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设专章阐述未来五年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思路,社会组织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当前大力培养社会组织的重要现实意义

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社会组织在世界各国迅速崛起,蓬勃发展。

据有关部门统计,德国每万人拥有120个民间组织,法国是110个,日本是97个,美国是50个,阿根廷是25个,新加坡14.5个,巴西是13个,而我国仅为2.4个。

中国基金会每年新增加100个以上,而美国的基金会平均每天就会新增8个。

现在国际公认,世界领域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中,纽约、东京、伦敦社会组织是最活跃的,这些社会组织不仅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也是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管理的重要载体。

尽管各国社会制度体制不同,但是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以及一些好的做法,对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快速推进,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单位变成了社会人,大量人口处于非组织化状态,流动状态。

人民群众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行为方式以及利益诉求、意见表达呈现出多元化特征。

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政府部门唱“独角戏”的社会管理模式难以维持,大量社会管理和服务事务需要转移给社会组织。

据有关资料统计,到2011年底,全国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近50万个,与1988年我国社会组织数量4486个相比,增长了100倍,同时,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4万多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有20多万个,此外,还存在大量未登记但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和在华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

这些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大类,以前统称为民间组织。

民间非赢利组织,具有民间性、非赢利性、公益性等基本特征。

这些社会组织具有完善市场机制、保障改善民生、繁荣发展文化、促进公众参与等诸多功能,其本质可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社会协调功能,二是道德建设功能。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在政府与个人之间必须有一些协调性、媒介性的社会组织。

这些社会组织不仅可以协调政府与个人的关系,而且可以在组织社会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社会道德建设也离不开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既是道德规范的重要制定者,也是道德实践和道德监督的重要主体。

如,行业协会、职业团体、公益组织等一方面通过规范和职业道德来遏制个体的自私自利行为,另一方面通过组织活动来扩大利他主义的影响。

从这两个本质功能看,社会组织是社会的润滑剂和粘合剂。

实践证明,在现代社会,社会组织作用重要而不可或缺。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

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专业化组织将具有不同能力的人聚合在一起,以特定的目标和明确的规范协调人们的活动、发挥人们的能力和作用,从而可以提供更好更多的产品和服务,更有效地满足人们的需要。

二是有利于增强集体行动达成合理目标的有效性。

集体行动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贯穿人类社会的始终。

只要存在单个个体无法实现的公共物品供给问题,就存在集体行动。

社会组织有利于规范集体行动,增强集体行动达成合理目标的有效性。

三是有利于推动创新。

社会组织是推动创新的重要主体。

近年来国际上流行一种混合型组织即“社会型企业”,它是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营利组织,但其营利不全是为了出资股东,而是为了提升竞争力、永续经营、扩大服务。

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孟加拉国尤努斯创立的格莱珉银行,它向穷人提供不需要担保的小额贷款,使很多人摆脱了贫困。

社会型企业主动担负社会责任,具有促进社会整体向上的作用。

总之,在国家空前的变革过程中,一方面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活力,另一方面也带来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社会结构发生变化,阶层群体冲突增加,社会状态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社会诉求不断提升,维权意识更加强烈,转型期社会价值真空,社会失范引发风险。

在民生问题格外突出的时代条件下,更离不开发展社会组织,只有充分利用好社会组织扎根民间、贴近民生的特点,把它作为协助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一个有效载体,通过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建设,为民众提供更多自由、更为广阔的公共服务、空间和更为立体、更为周到的公共服务,使民生所需、民生所盼、民生所求得到更为及时、更为响亮的回应,使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治理目标得到更好的实现,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二、仪征市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民主与法治的进步,仪征发展速度的加快,公共事务大量增多,市民通过非政府渠道满足自身需求保护合法权益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社会组织出现了加速发展的新情况:

一是数量在不断增多。

据民政部门统计:

截止至2011年年底,仪征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有340个,其中,行业性团体38个,专业性社团141个,(有102个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学术性团体24个,联合性社团1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6个,其中,教育类50个(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文化培训机构),文化类2个,劳动保障类2个,文体类14个,民政类2个,其他类8个。

二是生成方式多种多样。

一部分是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或引导成立的团体,与政府部门职能相关的行业协会等,由于背靠政府,社会影响力较大,如慈善总会、大学生村官联谊会、消费者协会等。

一部分是由企业、公民等自发成立的,数量小,影响小,但增长较快,主要为基层社会组织,如牛肉产销协会,风鹅产销协会,集邮协会、花卉培育协会等。

还有一部分是由政府部门和社会成员共同发起成立的,如个体私营协会,教育学会,行业治安管理协会,水利协会,茶叶协会等。

三是总体规模在不断扩大。

全市社会组织总资产规模超过五千万元以上,吸纳就业超10万人,一大批注册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和义工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

四是覆盖范围更加广泛。

由初期的社会慈善、扶贫、救助为主拓展到工商服务业、农业、科研、教育、民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20多个领域。

五是社会认可程度明显提升。

社会组织在各个领域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

社会公信力逐步增强,得到社会广泛接纳和认可,过去群众的大事小事都要靠政府解决,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非政府途径,通过社会组织解决一些现实需求和问题。

六是民政职能部门的服务十分“给力”。

民政职能部门在服务社会组织的实践中,坚持严格审批手续,积极做好登记审核,实地查看,确保质量,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检,严把材料关,业务范围关、财务关、成绩关、业务部门初审意见关。

年检结果统一及时上网公示,确保规范真实。

同时注重寓日常管理于服务之中,经常深入到一些社会团体中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帮助排忧解难,使社会组织目前已经在仪征的各个层面上,为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提供了组织平台,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践社会良性治理的重要载体。

在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加速仪征汽车名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如:

仪征市慈善协会,从成立至今,历经10年。

十年爱心路,千万慈善情,慈善文化源远流长,孔子曰“仁者爱人”,孟子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墨子倡导“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曾被人们千古传诵,代代吟唱,10年来,仪征慈善总会秉承“慈善为民,服务为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宗旨,在全市城乡范围深入开展慈善宣传,有序组织募捐活动,积极做好慈善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公信力,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为助学、助孤、助医、助老、协困等慈善救助做出了积极贡献。

又如,仪征市义工联合会,从成立至今已经历经四年,发展会员1000多人,每月都有爱心敬老、社会服务、探访受助学生、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环保宣传、公益红娘等系列活动。

四年来,联合会成功举办了多次大型公益活动,会员的足迹遍及仪征城乡社区、街道、村庄,深受市民欢迎。

江苏卫视、仪征电视台、扬州电视台、人民日报、扬州日报、扬州晚报、扬子晚报多次对他们感人的事迹进行深入报道。

再如,仪征市武术协会,2008年成立以来,经过了四年历程,队伍不断壮大,社会知名度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2011年活动了48次。

在庆祝建党90周年健步走游行活动中,在“凤来仪”杯广场大赛武术表演中尽展风采;参加江苏省健身球健身操比赛、上海第十三届国际艺术节长三角地区排舞邀请赛大型比赛中荣获金奖;在白沙社区演出,元宵灯会演出,新城镇“幸福新农村”表演等活动中,充分展示了协会的风采,为宣传仪征城市精神,为繁荣仪征文化增添了活力。

各个不同的社会团体丰富而多彩的系列活动活跃在全市城乡社区、街道、农村各个层面,正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但是,从仪征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来看,与自身需要其担负的使命任务还有较大差距,社会组织发展不够,管理不够规范,既与当前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大背景有关,也有以下原因:

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由于受传统社会管理理念的限制,我们对于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还没有将社会组织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了解少,过问少,具体问题和困难解决少。

社会公众普遍关注能够直接带来经济效益的企业,习惯于国有、公办组织的权威,对于社会组织的认知度不高,参与度不强。

社会组织成员本身也存在认识误区,认为自身做的是社会边缘工作,没有硬性标准和明确要求,缺乏加强能力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一直以来,我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采用的是“双轨制”,即创办社会组织,除了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外,还必须找到一个“业务主管单位”,民间形象地比喻为找“婆婆”。

然而,伴随着市场和社会发展,一些新产生的社会组织很难找到主管部门,还有些组织不在登记之列,加之许多政府部门不想承担监管责任,采取不承认、不接触、不取缔的政策,置身事外,使得一些社会组织往往要求“被主管”却无人管,得不到正式的“名分”。

第三,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国家虽然已经颁布了一部分关于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各个地方也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于社会组织的职能性质和活动范围等作出了初步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规制并促进了社会组织发展,但至今没有一部关于社会组织的基本法,对社会组织的组织性质、组织制度、资质限定、财务税收、社会保障等缺少明确规定,未能从法制角度对社会组织的地位、性质和运作加以全面规范,这就势必形成对社会组织认识的含糊不清,社会地位的不清不白,运作经营的五花八门。

第四,动态监管不落实。

目前,我们在调研中感觉仪征民政部门从事社会组织管理的专门力量还比较薄弱,社会福利管理科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合并为一个职能科室,现有人员虽有3人,但侧重于福利企业管理职责,社会组织管理几乎无专人负责。

实际运作中,登记管理手段单一,主要管理措施是登记,评优尚未全面开展,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职责被弱化,出于维护和扩大部门利益,各部门之间协调困难,互相推诿,主管部门不愿管,管不了的情况普遍存在,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议和日常活动很少得到指导和监管。

第五,党建作用不明显。

仪征目前社会组织中,建立党支部的只有3—4家,覆盖率差,工会组织的比例也极小,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几乎没有,社会组织中大多数党员党组织关系及开展活动在是在自己原来的单位,也有挂靠在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中,平时很少参加活动,党组织的核心战斗堡垒作用体现不出来,号召力、凝聚力不强,对社会组织引导、监督作用不明显。

社会组织内部结构不健全,缺乏以章程为核心,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制度不完善、民主管理难到位,财务管理不透明等问题时有出现,影响了社会组织应有作用的充分发挥。

第六,资金不足,社会组织发展遭遇瓶颈。

资金不足是社会组织发展中面临困难的集中表现,大多数社会组织进行外部资金募集不易,自我创收受限,正常活动难以开展,处于步履维艰状态。

目前社会组织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会员会费,政府资助、提供产品和服务、企业捐赠以及投资收益等。

这些收入又可分为非自创收入和自创收入,非自创收入包括社会组织接受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

这在理论上应该是社会组织主要收入来源。

自创收入是社会组织通过提供产品和服务而获得的收入以及通过投资获得的收益。

自创收入主要包括业务收入,经营收入和投资收益。

由于资金保障不强,不少社会组织社会动员能力不强,社会公信力不高。

还没有真正形成一种社会力量,因此,往往制约了其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功能的有效发挥。

三、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培养发展社会组织重要性的认识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

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建立各级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发展的机制。

未来5年,我国政府将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资源,向社会组织转移更多职能,并扩大税收优惠。

有的社会组织可以强化行业自律,帮助政府规范企业行为,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规划》明确要求,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

有的社会组织可以承接原来街道办事处的大多数职能,替政府分忧、减负;在服务社区居民的同时承担大量社会自我管理的职能,有利于与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规划》明确指出,推动县(市、区)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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