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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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精
第一章
1.社会保障的概念
2.各国社会保障概念的异同:
相同点: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
(2)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形成社会保障基金
(3)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4)目的是要使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通过保障能够生存下去
3.社会保障的内涵:
一社会保障是国家主导的、共担风险的社会制度。
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
二社会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
三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的安全网。
四社会保障是具有福利性的再分配机制五社会保障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
六社会保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七社会保障是关乎国运、惠及民生的伟大事业
第二章社会保障起源比较
1.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原因
一产业革命是社会保障得以产生的前提条件
二无产阶级的成长壮大和不懈斗争是催促社会保障诞生的动力
三各种进步的社会学说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理论先导
2.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时期的特点
是与职业相关的单项社会保险项目的出台,这一时期的发端标志是的国的社会保险立法。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繁荣时期
1935年美国通过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会保障进入繁荣发展时期,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世界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急剧增加。
二是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
三是社会保障项目构成趋于网络化。
四是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保障开支占国民产值的比重显著增长,福利国家纷纷出现。
所谓:
“福利国家”使公民普遍的享受福利,使国家负担起保障公民福利的责任。
贝弗里奇报告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贝弗里奇在报告中提出了三个原则,一是普遍性原则。
二是政府统一管理原则。
三是全面保障原则。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时期
第三章社会保障理论比较
1.德国历史学派的社会改良思想经济学界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最早研究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德国的新历史学派。
其社会改良主张为俾斯麦政府事实社会保险奠定了理论基础。
新历史学派非成强调伦理道德因素在经济生活中的的为和作用。
新历史学派的社会该了政策有两个支撑点:
一是从伦理道德出发,认为劳资冲突不是经济利益上的对立。
二是新历史学派主张国家至上,国家应该直接干预经济生活病负担起“文明和福利”的职责。
这一理论主张是从社安全角度出发的。
2.庇古的“经济福利”思想:
对社会保障最早的经济研究应当归功于旧福利经济学的创始人庇古。
3.凯恩斯的有效需求不足与国家干预理论
与社会保障有关的凯恩斯理论观点包括:
(一)非自愿事业的成因是有效需求不足
(二)通过国家干预实现充分就业
(三)社会保障是经济波动的“减震器”(四)国家干预
经济和提供社会福利是拯救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选择
4.民主社会主义的福利国家论的主要理论观点民主社会主义的福利国家论的主要观点是,主张由国家实行全面的社会保障计划,为失业,疾病,工伤和年老者提供经济援助(社会福利)。
5.新自由主义的福利市场化主要理论观点:
福利服务市场化是最好的选择,应当减少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
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由社会成员自己为自己谋取福利。
6.中间道路论者的共同参与论的主要理论观点:
在社会保障领域,国家负责应当与个人负责并重,社会保障体系应当是国家、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的体系。
7.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当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保障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
(二)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
公平的三种类型在社会保障研究中,公平分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三种类型。
社会保障的一般公平原则是指以权利公平为基础,以机会公平为准则,以结果公平为标志的公平原则。
公平状态的衡量分为纵向公平和横向公平。
8.社会保障的功能:
“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安定生活,调节分配”。
包含了三方面的含义,既保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三方面功能。
9.社会保障的对象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障的目标应该是为全社会提供保护,即社会保障的对象应该包括社会的全体成员。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国国情的差异以及实行社会保障原则的不同,在保障对象上各不相同。
(一)就业关联性保障
(二)全民(公民)性保障(三)社会保障对象的逐步扩大趋势
10.社会保障的水平保障标准的设计要符合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要求。
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是保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败的人不至于遭到灭顶之灾。
二是保证大众用于竞争,而不至于产生惰性和依赖性。
11.社会保障的原则:
普遍性原则与选择性原则。
所谓普遍性原则,意指社会分配的利益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对所有的公民都是均等的。
所谓选择性原则,意指社会利益的分配依据个人的需要来设计。
第四章社会保障体系与类型比较
1.社会保障体系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所采取的各种互相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各项社会保障子系统所构成的社会保障整体。
但社会保障体系大致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系统组成。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体和基石。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遭遇风险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嫩古维持基本生活的社会制度。
2.社会保险的特征: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共济性和普遍性等特征。
3.社会保险的对象:
一般是全体劳动者,目的是保障其基本生活。
在有的国家。
社会保险覆盖到全体国民。
4.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
1.权利与义务相关2.公平与效率相统一3.待遇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5.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保险目的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以营利为目的。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通常是参保的社会劳动者。
商业保险的对象是投保的任何人。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的义务。
商业保险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
4.待遇水平不同5.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立法属于社会立法和劳动立法的范畴;商业保险立法属于经济立法的范畴。
6.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范畴;商业保险属于财政金融体系范畴。
6.社会救助的特征:
一义务的单项性二基金的无偿性三对象的限制性四目标的低层次性五手段的多样性
7.社会救助的对象:
一是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因素失去劳动能力者;
二是虽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因素以致失业、无法获得收入或收入中断、收入减少、而又无法获得社会保险给付者。
三是因受到天灾、人祸等因素而导致不接受紧急救助就无法维持生活者。
8.社会救助标准的确定常用的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方法:
即恩格尔系数法、国际贫困标准法、生活形态法和时常菜篮法。
社会救助标准一“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参照标准,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加以确定。
9.社会福利的特征:
1.社会福利为人们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2.社会福利的保障方式主要是为人们提供服务和设施
3.社会福利事业的内容具有广泛性4.社会福利体现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责任
5.社会福利是消费品分配的一中补充形式。
社会福利不是以货币的形式而是以服务和物质的形式进行利益分配的。
10.社会保障的基本类型:
福利型、保险型、和储蓄型三种。
(一)福利型和会保障制度——基金主要有国家和雇主承担。
特征:
1依法实施2普遍保障3公平优先4基金主要由政府和雇主承担5项目全、标准高6重在提高生活质量
(二)保险性社会保障制度——基金主要由国家、雇主和个人三方承担。
特征:
1依法实施2基金由个人、雇主和国家承担3待遇与缴费相联系
(三)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基金主要由雇主和个人承担
(1)依法实施
(2)个人帐户积累
11.社会保障的基本模式:
按照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将社会保障分为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
现收现付制优点:
管理简单,不存在基金的营运和保值增值问题。
缺点:
要求经济基础和人口结构稳定,否则在经济不景气和人口老龄化时均会出现缴费比例过高、资金筹集困难等问题。
完全积累制优点:
激励缴费,自我保障,不会引起代际冲突缺点:
基金保值增值的风险较大,缺少互济性。
部分积累制与其他两种方式相比,部分积累制筹资模式既能够实现完全积累制刺激消费、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既能够减轻现收现付制福利支出的刚性,又能够克服因完全积累制导致的个人年金收入的过度不均而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既能够利用完全积累制积累资本应付老龄化危机,有能够化解完全积累制造成的企业缴费负担过重与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社会保障模式。
第五章英国社会保障制度
英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依据是经济学家贝弗里奇的社会保障思想。
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济贫法》
1.英国是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的代表性国家,其社会保障项目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国民保险。
对象是16岁以上的公民,前提条件是事先交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
(二)国民保健费用大约80%的部分有政府支付、其余部分由医院承担。
(三)社会救助(四)社会福利
2.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一)统一管理,全面保障。
由政府统一管理,全国最高领导机构是卫生部和社会保障部。
(二)保障资金来源多层次、多渠道(三)制度化、平等化、直接化
3.英国国民保险的特点:
一国民保险是由政府直接经办的社会保险。
二国民保险体现着高度的统一性;不分行业及地方区别,都服从于一个统一的制度
4.英国国民保险的项目构成
一是老年待遇二是事业待遇三是因病、生育、工伤而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待遇
四是因伤、病造成的永久性失去部分劳动能力或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待遇五是因死亡造成的丧葬费用及遗属待遇。
5.国民保险的基金来源:
主要由雇员缴费、雇主缴费和政府财政补贴三部分构成
6.国民保险费的征收方式
(1)自我雇用者和非从业人员的固定数额缴费直接脚给社会保障部门
(2)自我雇用者的利润缴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3)雇主和雇员的窖肥有税务部门代收(4)雇员缴费由雇主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
7.英国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民保险中的主要项目,在国民保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政府立法,强制执行,适用范围是全体居民。
是国民保险的主要项目。
8.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1959年以前,从立法的角度来看,英国只有国家基本养老金这样一个养老支柱。
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与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共同构成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一支柱——国家支柱。
职业年金计划构成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二支柱——企业支柱。
个人储蓄性养老计划构成了英国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个人支柱。
9.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构成:
英国通过立法将国家基本养老金改革为基础定额部分加收入关联部分。
基础定额部分是指定额养老金。
收入关联部分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缴费性养老金,二是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
10.享受事业保险金的期限:
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时间为52周。
11.享受事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是在就业期间的任何年份,其缴费不少于25周,二是在事业之前的一年时间内,缴费不少于50周。
还必须满足
(1)失业者必须在寻找工作,才能享受待遇
(2)申请失业待遇的受益人,必须定期到失业管理办公室报道,以便于管理(3)第18周后,失业者还必须到当地的劳动中心登记,接受劳动中心的工作介绍。
12.疾病保险待遇英国的疾病保险待遇分为两个互相衔接的体系:
一是病假工资;二是从国民保险中得到的疾病收入补助。
13.英国国民保健服务制度的特点
(一)国民保健服务所需要的费用主要来自国家税收
(二)三级医疗幅网络综合性私人症所,即社区全科医生;医院和专业门诊诊所;地方社区医疗服务部门
(三)免费医疗所有的英国人都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四)集中管理由政府卫生部负责管理
14.影响制定贫困线标准的因素包括:
一是体现“正常需要”的基本待遇;二是体现“特殊需要”的因素;三是体现“居住需要的住房补助
15.根据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两方面的情况界定贫困家庭,是英国的做法,被称为界定贫困家庭的二元标准。
16.特殊需要的类型
一是经常性项目二是一次性的单项补助三是受益人在遇到经济危急情况十,还可以申请一次性补助。
17.英国贫困救助的群体主要是三种人:
一是老年人二是单亲家庭三是残疾人
18.英国住房福利:
实行住房干预政策,扶助三种家庭:
仅有养老金收入的家庭,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和低收入的家庭
19.英国未成年人的福利有三种情况,包括每周提供的未成年人的子女待遇;生育母亲一次性补助;单亲父母待遇
20.英国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开支居高不下,国家财政不堪重负
(二)人口老龄化严重,对传统的石灰保障制度提出挑战
(三)政府包揽过多,经济效率低下(四)所得税负担加重,导致专业人才外流
21.英国社会保障改革措施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是补助金着重发给最需要的人二是最大限度的减少依赖性三是尽可能简化、易于解释和被人们理解、接受
四是体制须适应服务对象,社会保障体制要适应社会习惯,不同的对象要有不同的体制。
五是减少舞弊和滥用,尤其对基金管理要严格,
六是鼓励树立个人责任感,强调个人自我保障,自己为自己养老做储备。
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
瑞典的社会保障体制是北欧“福利国家”模式的典型代表,保障项目几乎无所不包。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历史最长发展最完备。
1.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一)普遍保障瑞典对全体国民实行普遍、全面的福利保障
(二)基金主要由国家和企业负担
(三)公平优先(四)保障内容广泛,保障水平较高。
(五)保障体系完备
2.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
主要由税收提供资金支撑,其中社会保障税是主要资金来源,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是机遇现收现付的财政预算制。
3.瑞典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是雇主、雇员及自由职业者。
4.征收办法
雇员的社会保障税由雇主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连同雇主本人的社会保障税一起缴给税务局;自由职业者自己上缴。
5.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由政府的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6.瑞典的养老金必须缴纳所得税。
7.国民基本年金是全体公民享有的待遇,不同工资收入相关联。
8.基本养老金所需要的基金由企业和政府承担,职工则不承担。
9.与基本年金不同,附加年金要与工资收入挂钩
10.补充养老保险是与被保险人工作年限和每年挣得的收入相关的法定养老保险,它是由企业劳资双方代表协商建立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附加养老金的来源是:
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和基金利息收入,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不承担费用补贴。
11.瑞典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保障年金新的基本养老金被称为保障养老金,每一位在瑞典居住40年以上的公民,退休后不论其原来的收入多少都有权领取。
2附加养老金3实行灵活退休年龄4雇主和雇员均承担养老保险缴费5建立两个个人帐户,实现部分积累6养老金的数额随着年度经济增长率、人均预期寿命、物价的变化而浮动。
12.瑞典的医疗保障人人健康和平等是瑞典医疗保障体制的目标,向公民提供医疗服务和资金支持是政府的责任。
医疗保险享受条件:
每位在瑞典居住一年以上,拥有居民号的人(不论国籍)都可享受这里的医疗保障待遇,但享有者需定期浇灌那健康保险费(税)。
13.瑞典的医疗服务体制为三级管理:
中央政府、省级管理委员会和市级管理委员会。
中央政府的重要作用是通过法律和法令规定卫生医疗服务的基本原则。
医疗保险业务由各地方社会保障部门经办,
14.瑞典解决失业问题的知道思想一是充分就业二是“就业第一”而不是“失业津贴第一”三是统一政策,三方协商
15.瑞典就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失业保险制度采取的形式是国家资助,工会主办,个人资源参加,由工会组织成立失业保险基金会,向事业者提供失业津贴和失业救济。
加入工会满一年的人,失业5天后,即开始领取失业津贴。
(二)“工资保证基金”制度
(三)就业法律保障制度(四)“团结一致”的工资政策(五)积极的劳动市场政策
16.瑞典促进就业的举措
(一)建立健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二)职业介绍与指导(三)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四)强化职业培训
(五)举办以工代赈工程(六)鼓励企业招用失业人员(七)救济失业人员(八)解救困难企业
17.瑞典工伤保险瑞典社会保障的各种类型中历史最悠久和范围最广泛的就是工伤项目。
工伤保险的对象是从事经济活动的劳动者本人,但获取保险待遇的不限于劳动者本人,还包括他们的家属。
18.瑞典家属津贴福利家属津贴的基金全部由政府负担单亲家属津贴高于普通家庭
19.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消费基金的增长超过生产的增长,抑制了私人储蓄和投资动因。
二是庞大的公共开支造成巨额的财政赤子。
三高福利带来了劳动生产率下降。
20.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一削减和控制社会福利支出二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社会福利制度中的责任
三在社会福利制度中引入竞争机制
第七章加拿大社会保障制度
1.老年收入保障计划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基于税收转移的老年保障金二是缴费性公共养老金计划
三是私人养老金计划包括职业年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记名式退休储蓄计划。
2.全民医疗保险加拿大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保证每个公民都享受免费医疗服务。
3.加拿大老年收入保障框架
(一)老年保障金
(二)缴费性公共养老金(三)私人养老金
4.加拿大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指导思想与特点
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设计思路是:
医疗保险事业由联邦和省政府共同资助举办,省政府负责管理,老百姓纳税,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或低价收费)服务。
特点是:
一国家立法、两级出资,省级管理二保险内容覆盖所有必需的医疗服务,医药适当分离
三鼓励发展覆盖非政府保险项目的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
5.全民医疗保险的原则:
1.政府管理2.全面投保3.全民享有4.方便享用5.不分界限
6.全民医疗保险范围与待遇公费医疗保险只负责65岁以上老人和低收入家庭
7.加拿大医疗保险制度的与做方式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要点:
一是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免费二是医疗卫生经费主要来自税收三是医疗保险系统由医、保、患、药等几翻盖内组成
四凭卡看病,先找家庭医生(通科医生)五是就医、检查和买药独立进行
8.医院的支付方式是采取年度总额预算制
9.加拿大医疗保险的管理由联邦政府、省级政府和市级政府分工负责,并形成了三个层次的医疗卫生监管体系
10.加拿大医疗保障体系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
1.控制经费快速上涨的措施
(1)建立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的管理信息系统
(2)削减药物资助,减少老人过度用药
(3)采用参考药费(4)将一些原来属于公费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改为自费。
2.加强医院建设,提高医生素质3.加强疾病预防,提高民众素质
11.加拿大就业保险费的缴费办法加拿大就业保险费100%由雇主与雇员缴纳
12.失业人员失业期间领取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4~45周。
申领人自申领之日起两周后保险金可以到申领人帐户。
13.加拿大工伤保险主要由政府主管,其资金来源于政府税收、雇主为雇员缴纳的费用和一些私人基金。
14.贫困救助通过税收支付贫困救助所需要的资金。
加拿大实施贫困救助一般经过提出申请、审查批准、发放救济金三个阶段
15.加拿大家庭补助金是对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及单亲家庭的一项全民福利计划。
16.社会性福利服务由省和地区政府负责。
第八章德国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的形式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
1.德国社会保障项目
分为法定保险和资源保险法定保险的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自愿保险的保费完全由个人承担
2.德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
一社会保障要有利于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
二社会保障要保持在收入再分配的合理范围内,以维护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二者的内在统一
三社会保障应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合理分担
3.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1社会互助2社会责任3现收现付4收费筹资德国社会保险的筹资模式是收费制5全员保障6全面保障
7保障给付上的基本保障和有限差别8管理体制上的社会化管理、自主管理和自收自支与调剂相结合
4.德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所有职员、工人、学徒、失业者、退休人员和大学生均有投保义务。
政府官员没有参加法定社会保险的义务。
5.德国社会保险费的代征机构为各法定医疗保险公司。
6.德国养老保险的类型第一种是法定保险(义务保险),其保险费的收取和发放标准也是法定的;
第二种是自愿保险,自愿保险的投保额也由自己决定。
7.德国法定养老保险设计的原则
1.保障生活标准原则2.养老金与工资、缴费挂钩原则3.活化养老金原则,定期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8.德国的法定养老金分成三种:
退休养老金(老年养老金)、失去工作能力的养老金和遗属养老金
9.德国养老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1.发展基础不够稳固2.国家财政负担沉重3.代际协议难以为继4.竞争能力严重受损
10.德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思路
1.减少养老金领取比例2.提高养老金交纳比例3.提高退休年龄
4.扩大私人养老保险5.政府将在养老保险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财政负担要相对稳定。
11.德国医疗保险的特点采取的是社会保险模式该模式具有社会共济、社会自治、政事分开和合同管理的特点
12.德国医疗保险的组织管理
一是政府对医疗保险实施分级管理;二是针箍法部门立法,社会机构自治,
三是以法定医疗保险公司为主体,私人医疗保险公司为补充;四是法定医疗保险公司按行业划分,不隶属政府部门
13.医疗保险待遇
1.凭卡看病、结帐2.家庭医生和医院的服务免费3.大部分药费可以报销
4.享受必要的疗养待遇和病假工资5.家庭成员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14.德国医疗保险体系的运作特点:
一诊所医生管门诊,医院医生关住院二医疗保险公司与医院、门诊医生结算费用
三医疗保险公司之间相互竞争四医疗保险公司自负盈亏
15.德国医疗保险改革的主要措施:
1.退休人员缴费2.加强对雇员收入的稽核力度3.适度提高筹资比例
4.结算方式逐步向单病种付费过渡,以更科学、合理的结算方式控制医疗费用5.缩短专利药品的专利保护期
16.德国失业保险模式是“失业保险+加失业救济”的、衔接型的模式,该模式实现了保险与救济的结合
17.德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
雇员缴纳的保险费、雇主缴纳的保险费、联邦财政补贴和其他方面筹集的资金。
18.领取事业保险金的条件一是参加了义务失业保险二是已经失业正在等待职业介绍三是取得保险资格
四是已经在劳动局申报过失业五是正式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
19.德国事业保险由政府机构——联邦劳工局承办
20.失业保险基金有四种用途:
就业补贴、支付失业保险金、支付失业救济金、职业促进费用和劳工局的管理费用
职业促进的措施主要有:
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政策研究、职业介绍及职业咨询、职业培训、鼓励就业和职业恢复
21.德国失业保障体系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二促进消费产业发展三保障劳动力素质的提高
四有利于充分就业五实现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22.德国所有的雇员、农民都参加工伤事故保险
23.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农民养老保险是专门的、相对独立的强制保险所有农民都须参加
24.农民养老保障基金所需的资金来自农民缴纳的保险费和联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