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295151 上传时间:2023-01-05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4.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docx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docx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得内容与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得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得县城。

  第三条 本细则就是与《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得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她有关标准、规范得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规划文本:

表达规划得意图、目标与对规划得有关内容提出得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

用图像表达现状与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得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与地形。

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与技术负责人签字。

 规划图纸所表达得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

包括规划说明书书与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得内容就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得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一)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得地形图:

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自然条件:

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得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与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得分布与开发利用条件;

 8、三废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与财政状况;

 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得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

1、近期绘制得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1)气象资料;

 

(2)水文资料;

  (3)地质与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得总体验证与重要地质灾害得评估;

 (4)城市历史资料:

包括城市得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得成果资料等。

 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

(1)经济发展资料:

包括历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

  

(2)城市人口资料:

包括现状非农业人口、流动人口及其中暂住人口数量,人口得年龄构成、劳动构成、城市人口得自然增长与机构增长得情况等;

 (3)城市土地利用资料:

城市规划发展用地范围内得土地利用现状,城市用地得综合评价;

 (4)工矿企业得现状及发展资料;

(5)对外交通运输现状及发展资料;

 (6)各类商场、市场现状与发展资料;

 (7)各类仓库、货场现状与发展资料;

 (8)高等院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现状与发展资料;

 (9)科研、信息机构现状与发展资料;

 (10)行政、社会团体、经济、金融机构现状与发展资料;

  (11)体育、文化、卫生设施现状与发展资料。

  4、城市建筑及公用设施资料

(1)住宅建筑面积、建筑质量、居住水平、居住环境质量;

 

(2)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得规模、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质量与分布状况;

  (3)市政、公用工程设施与管网资料,公共交通以及客货运量、流向等资料;

(4)园林、绿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等方面得资料;

 (5)人防设施、各类防灾设施及其她地下构筑物等资料。

  5、城市环境及其她资料

(1)环境监测成果资料;

(2)三废排放得数量与危害情况,城市垃圾数量、分布及处理情况;

 (3)其她影响城市环境得有害因素(易燃、易爆、放射、噪声、恶嗅、震动)得分布及危害情况;

 (4)地方病以及其她有害居民健康得环境资料。

 (三)必要时,需收集城市相邻地区得有关资料。

  第六条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之前,大、中城市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纲要得成果为:

(一)文字说明

 1、简述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

 2、分析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得地位与作用、经济社会发展得目标、发展优势与制约因素,初步划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3、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得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初步预测人口规模、用地规模;

 4、提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与市局得初步方案;

5、对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重点建设等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规划意见;

 6、提出制订与实施城市规划重要措施得意见。

 

(二)图纸

 1、区域城镇关系示意图:

图纸比例为1/5000001/1000000,标明相邻城镇位置、行政区划、重要交通设施、重要工矿区与风景名胜区。

  2、城市现状示意图:

图纸比例1/250001/50000,标明城市规划区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大致范围,标注各类主要建设用地、规划主要干道、河湖水面、重要得对外交通设施。

3、其她必要得分析图纸

 第七条总体规划得成果包括以下各项:

  

(一)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1、前言:

说明本次规划编制得根据;

 2、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

  3、市(县)域城镇发展;

 (1)城镇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

 

(2)预测城市化水平;

(3)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等级、空间布局、重点发展城镇;

 (4)区域性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得总体布局;

  (5)有关城镇发展得技术政策。

4、城市性质,城市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发展方针与战略,城市人口现状及发展规模。

  5、城市土地利用与空间布局

(1)确定人均用地与其她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注明现状建成区面积,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与面积,列出用地平衡表;

 

(2)城市各类用地得布局,不同区位土地使用原则及地价等级得划分,市、区级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得布局;

(3)重要地段得高度控制,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得保护,城市风貌与特色;

(4)旧区改建原则,用地结构调整及环境综合整治;

  (5)郊区主要乡镇企业、村镇居民点以及农地与副食基地得布局,禁止建设得绿色控制范围。

  6、城市环境质量建议指标,改善或保护环境得措施;

  7、各项专业规划、内容要求详见第三章得规定;

  8、35年内得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投入、住宅建设等;

 9、实施规划得措施。

  

(二)城市总体规划得主要图纸

  1、市(县)域城镇分布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0,标明行政区划、在镇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

2、城市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大中城市1/10000或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

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1)应按《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画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得范围(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

 (2)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得位置;

 (3)商徊心区及市、区级中心得位置;

(4)需要保护得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范围;

  (5)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范围;

 (6)园林绿化系统与河、湖水面;

 (7)主要地名与主要街道名称;

 (8)表现风向、风速、污染系数得风玫瑰。

 3、新建城市与城市新发展地区应绘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1)不同工程地质条件与地面坡度得范围、界线、参数;

 

(2)潜在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溶洞、泥石流、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及各种不良性特殊地基土等)空间分布、强度划分;

 (3)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

 (4)按防洪标准频率绘制得洪水淹没线;

 (5)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围;

 (6)城市土地质量得综合评价,确定适宜性区划(包括适宜修建、不适宜修建与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区得范围),提出土地得工程控制要求。

  4、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城镇体系总体布局、交通网络及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主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旅游区布局。

 5、城市总体规划图。

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得各项规划内容,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6、郊区规划图。

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1)城市规划区范围、界线;

 

(2)村镇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等各项建设用地布局与控制范围;

(3)对外交通用地及需与城市隔离得市政公用设施(水源地、危险品库、火葬场、墓地、垃圾处理消纳地等)用地得布局与控制范围;

  (4)农田、菜地、林地、园地、副食品基地与禁止建设得绿色空间得布局与控制范围。

 7、近期建设规划图。

  8、各项专业规划图,详见第三章得规定。

  第三章总体规划阶段得各项专业规划

 第八条城市总体规划中得专业规划应包括第九条至第十九条所列各项。

七度以上地震设防城市应编制抗震防灾规划。

各项专业规划要相互协调,文本与图纸要符合村章得规定,单独编制得各项专业规划要符合该专业规划得有关技术规定。

 第九条道路交通规划

 

(一)文本内容

 1、对外交通

  

(1)铁路站、线、场用地范围;

 

(2)江、海、河港口码头、货场及疏通用地范围;

(3)航空港用地范围及交通联结;

(4)市际公路、快速公路与城市交通得联系,长途客运枢纽站得用地范围;

(5)城市交通与市际交通得衔接。

 2、城市客运与货运

  

(1)公共客运交通与公交线路、站场分布;

(2)自行车交通;

  (3)地铁、轻轨线路可行性研究与建设安排;

  (4)客运换乘枢纽;

  (5)货运网络与货源点布局;

(6)货运站场与枢纽用地范围。

 3、道路系统

 

(1)各项交通预测数据得分析、评价;

 (2)主次干道系统得布局,重要桥梁、立体交叉、快速干道、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

 (3)自行车、行人专用道路系统。

(二)图纸内容

 1、分类标绘客运、货运、自行车、步行道路得走向;

 2、主次干道走向、红线宽度、重要交叉口形式;

3、重要广场、停车场、公交停车场得位置与范围;

 4、铁路线路及站场、公路及货场、机场、港口、长途汽车站等对外交通设施得位置与用地范围。

 第十条给水工程规划

 

(一)文本内容

 1、用水量标准,生产、生活、市政用水总量估算;

  2、水资源供需平衡,水源地选择,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净水方案,水厂制水能力;

 3、输水管风及配水干管布置,加压站位置与数量;

 4、水源地防护措施。

 

(二)图纸内容

  1、水源及水源井、泵房、水厂、贮水池位置、供水能力;

2、给水分区与规划供水量;

3、输配水干管走向、管径、主要加压站、高位水池规模及位置;

第十一条排水工程规划(含雨水工程与污水工程,必要时也可分开编制)。

(一)文本内容

  1、排水制度;

 2、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

 3、排水管、渠系统规划布局,确定主要泵站及位置;

4、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处理等级以及综合利用得措施;

 

(二)图纸内容

 1、排水分区界线,汇水总面积,规划排放总量;

 2、排水管渠干线位置、走向、管径与出口位置;

 3、排水泵站与其它排水构筑物规模位置;

 4、污水处理厂位置、用地范围;

 第十二条供电工程规划

(一)文本内容

 1、用电量指标、总用电负荷、最大用电负荷、分区负荷密度;

2、供电电源选择;

 3、变电站位置、变电等级、容量、输配电系统电压等级、敷设方式;

  4、庙坟走廊用地范围、防护要求。

(二)图纸内容

 1、供电电源位置、供电能力;

 2、变电站位置、名称、容量、电压等级;

 3、供电线路走向、电压等级、敷设方式;

 4、高压走廊用地范围、电压等级。

 第十三条电信工程规划

  

(一)文本内容

1、各项通讯设施得标准与发展规模(包括长途电话、市内电话、电报、电视台、无线电台及部门通讯设施);

 2、邮政设施标准、服务范围、发展目标、主要局所网点布置;

  3、通讯线路布置、用地范围、敷设方式;

 4、通讯设施布局与用地范围、收发调区与微波通道得保护范围。

  

(二)图纸内容

1、各种通讯设施位置,通讯线路走向与敷设方式;

 2、主要邮政设施布局;

3、收发讯区、微波通道等保护范围。

  第十四条供热工程规划

 

(一)文本内容

 1、估算供热负荷、确定供热方式;

 2、划分供热区域范围、布置热电厂;

  3、热力网系统、敷设方式;

4、联片集中供热规划。

  

(二)图纸内容

  1、供热热源位置、供热量;

2、供热分区、热负荷;

3、供热干管走向、管径、敷设方式。

 第十五条燃气工程规划

 

(一)文本内容

 1、估算燃气消耗水平,选择气源,确定气源结构;

 2、确定燃气供应规模;

 3、确定输配系统供气方式、管网压力等级、管网系统,确定调压站、灌瓶站、贮存站等工程设施布置。

(二)图纸内容

1、气源位置、供气能力、储气设备容量;

 2、输配干管走向、压力、管径;

  3、调压站、贮存站位置与容量;

  第十六条园林绿化、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规划(必要时可分别编制)。

(一)文本内容

 1、公共绿地指标;

  2、市、区级公共绿地布置;

  3、防护绿地、生产绿地位置范围;

 4、主要林荫道位置;

  5、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二)图纸内容

1、市、区级公共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大于200平方米得街头、居住区级绿地、滨河绿地、主要林荫道)用地范围;

 2、苗圃、花圃、专业植物等绿地范围;

  3、防护林带、林地范围;

4、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区位置与保护范围;

  5、河湖水系范围。

 第十七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一)文本内容

1、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原则与标准;

  2、生活废弃物总量、垃圾收集方式、堆放及处理,消纳场所得规模及布局;

3、公共厕所布局原则、数量。

  

(二)图纸应标明主要环卫设施得布局与用地范围,可与环境保护规划图合并。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规划

 

(一)文本内容

  1、环境质量得规划目标与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2、环境污染得防护、治理措施。

(二)图纸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图:

标明主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质扩散范围、主要污染排放单位名称、排放浓度、有害物质指数;

  2、环境保护规划图:

规划环境标准与环境分区质量要求,治理污染得措施。

 第十九条防洪规划

 

(一)文本内容

  1、城市需设防地区(防江河洪水、防山洪、防海潮、防泥石流)范围、设防等级、防洪标准;

 2、防洪区段安全泄洪量;

 3、设防方案,防洪堤坝走向,排洪设施位置与规模;

 4、防洪设施与城市道路、公路、桥梁交叉方式;

 5、排涝防渍得措施。

 

(二)图纸内容

1、各类防洪工程设施(水库、堤坝闸门、泵站、泄洪道等)位置、走向;

2、防洪设防地区范围、洪水流向;

  3、排洪设施位置、规模。

 第二十条地下空闸开发利用及人防规划(必要时可分开编制)重点设防城市要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对地下防灾(包括人防)、设施、基础工程设施、公共设施、交通设施、贮备设施等进行综合规划,统筹安排。

 

(一)文本内容

  1、城市战略地位概述;

  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人防工程建设得原则与重点;

 3、城市总体防护布局;

4、人防工程规划布局;

5、交通、基础设施得防空、防灾规划;

6、贮备设施布局。

  

(二)图纸

1、城市总体防护规划图。

图纸比例1/5000-1/25000,标绘防护分区,疏散区位置,贮备设施位置,主要疏散道路等。

 2、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图。

标绘各类人防工程及城市建设相结合工程位置及范围。

  第二十一条各级历史文化名城要做专门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一)文本内容

 1、历史文化价值概述;

 2、保护原则与重点;

3、总体规划层次得保护措施:

保护地区人口规模控制,占据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得单位得搬迁,调整用地布局改善古城功能得措施,古城规划格局、空间形态、视觉通廊得保护;

4、确定文物古迹保护项目,划定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提出保护要求;

 5、确定需要保护得历史地段、划定范围并提出整治要求;

 6、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修整、利用、展示得规划意见;

 7、规划实施管理得措施。

(二)图纸

  1、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分布图。

图纸比例1/5000~1/25000,在城市现状图上标绘名称与范围;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标绘各类保护控制地区得范围,有不同保护要求得要分别表示。

文物古迹、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及其她需保护地区得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近期实施保护修整项目得位置、范围,古城建筑高度控制,其她保护措施示意。

 第四章分区规划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后,大、中城市可根据需要编制分区规划,分区规划宜在市区范围内同步开展,各分区在编制过程中应及时综合协调。

第二十三条分区范围得界线划分,宜根据总体规划得组团布局,结合城市得区、街道等行政区划,以及河流、道路等自然地物确定。

 第二十四条分区规划得规划期限应与总体规划一致。

 第二十五条分区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一)总体规划对分区得要求;

  

(二)分区人口现状;

(三)分区土地利用现状;

  (四)分区居住、公建、工业、仓储、市政公用设施、绿地、水面等现状及发展要求;

(五)分区道路交通现状及发展要求;

(六)分区主要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第二十六条分区规划文本得内容

  

(一)总则:

编制规划得依据与原则;

 

(二)分区土地利用原则及不同使用性质地段得划分;

 (三)分区内各片人口容量、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列出用地平衡表;

 (四)道路(包括主、次干道)规划红线位置及控制点坐标、标高;

 (五)绿地、河湖水面、高压走廊、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得保护管理要求;

(六)工程管网及主要市政公用设施得规划要求。

 第二十七条分区规划图纸

(一)规划分区位置图。

比例尺不限一致,表现各分区在城市中得位置;

  

(二)分区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5000,内容为:

 1、分类标绘土地利用现状,深度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得中类为主,小类为辅;

 2、市级、区级及居住区级中心区位置、范围;

  3、重要地名、街道名称及主要单位名称。

  (三)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图纸比例为1/5000,内容为:

 1、规划得各类用地界线,深度同现状图;

  2、规划得市级、区级及居住区级中心得位置与用地范围;

 3、绿地、河湖水面、高压走廊、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得用地界线与保护范围;

 4、重要地名、街道名称。

 (四)分区建筑容量规划图,标明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及分区界线;

 (五)道路广场规划图

 1、规划主、次干道与支路得走向、红线、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2、主要道路交叉口形式与用地范围;

3、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与用地范围;

(六)各项工程管网规划图。

根据需要分专业标明现状与规划得工程管线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标明主要工程设施得位置与用地范围。

第五章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八条控制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上基础资料;

 

(一)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对本规划地段得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得规划资料;

 

(二)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至小类;

  (三)人口分布现状;

 (四)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保留建筑等;

 (五)公共设施规模、分布;

 (六)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七)土地经济分析资料,包括地价等级、土地级差效益、有偿使用状况、开发方式等; (八)所在城市及地区历史文化传统、建筑特色等资

 料;

  第二十九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得内容要求

(一)总则:

制定规划得依据与原则,主管部门与管理权限;

 

(二)土地使用与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1、各种使用性质用地与适建要求;

 2、建筑间距得规定;

3、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得规定;

 4、相邻地段得建筑规定;

 5、容积率奖励与补偿规定;

 6、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得配置与管理要求;

7、有关名词解释;

  8、其她有关通用得规定。

(三)地块划分以及各地块得使用性质、规划控制原则、规划设计要点;

 (四)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与指导性两类。

前者就是必须遵照执行者,后者就是参照执行得。

  1、规定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1)用地性质;

  

(2)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地块面积);

  (3)建筑控制高度;

 (4)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地块面积);

 (5)绿地率(绿地总面积/地块面积);

 (6)交通出入口方位;

  (7)停车泊位及其她需要配置得公共设施。

 2、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

 (1)人口容量(人/公顷);

 

(2)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

 (3)建筑色彩要求;

 (4)其她环境要求。

  第三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得内容要求

 

(一)位置图:

图纸比例不限;

 

(二)用地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共设施现状,必要时可分别绘制;

 (三)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得范围;

  (四)地块划分编号图。

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与文本中控制指标相对应);

 (五)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

 1、规划各地块得界线,标注主要指标;

2、规划保留建筑;

  3、公共设施位置;

 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5、停车场与其她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两项可单独绘制。

 (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

会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与标高。

 第六章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三十一条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得基础资料,除控制性详细规划得基础资料外,还应增加: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得要求;

 

(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三)各类建设工程造价等资料。

第三十二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得成果

  

(一)规划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与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与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与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1)总用地面积;

 2)总建筑面积;

  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

4)容积率、建筑密度;

 5)住宅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