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办年度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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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办年度工作总结
市老龄办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市老龄办积极推动老年人优待乘车、高龄津贴、特困救助等惠老政策修订出台,大力开展为老维权活动,加强老龄政策调查研究,开展“最美老有所为人物”、“敬老文明号”等评选创建活动,为实现全年“打好十二五收官战,全面开创老龄事业新局面”的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出台惠老政策,为老年人提供乘车、高龄津贴、特困救助等社会保障
1.解决老年人优待乘车问题。
市老龄办协调市财政在现行票价补贴6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底根据老年人乘车专用刷卡系统记载的实际刷卡信息记录,经财政投资评审认定后给予足额补贴;协调市人寿保险公司为乘车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险。
2015年1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XX市中心城区老年人优待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中心城区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可凭公交车免费ic卡,免费乘坐公交车;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老年人可凭公交车优惠ic卡,半价优惠乘坐公交车。
据统计,4个中心城区65岁以上70岁以下的老人共计6万余人成为免费乘车政策的受益者,60岁到65之间享受半价优惠的老人也有6万余人,总受益人数达12万余人。
2.发放高龄津贴和特困救助。
全市自2013年起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年龄满90周岁至不满10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300元高龄津贴。
每年为300名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发放15万元救助金。
2015年5月,结合实际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和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分别修订出台了《XX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德政办发﹝2015﹞7号)和《XX市救助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办法》(德老办发﹝2015﹞16号)。
“敬老月”期间,集中为全市187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80.78万元;为全市8798名90-99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89.51万元;救助全市540名农村高龄特困老年人,发放特困救助金17.4万元。
其中,XX县和XX县辖区的每位90-99岁老年人都分别领到600元和500元高龄津贴,均高于全市人均标准300元。
二、筹备参加“老博会”,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银龄安康”工程,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1.积极参加省“老博会”。
6月5日-6日,第七届中国(山东)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在济南举行。
市老龄办组织全市9家民办养老机构和老年用品企业参加展出,XX县康泰颐养院等机构机构收到广泛关注和好评。
2.扶持民办养老机构。
2015年4月份,市老龄办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统计。
通过严格筛选并实地考察,推荐XX县银河湾老年公寓和XX县康泰颐养院为今年省级财政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单位,经省市核查,最终为两家机构划拨4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机构建设。
7月初,通过全市推荐筛选,最终确定XX区柴市社区颐老中心、陵城区神头镇社会福利中心、XX市杨安镇敬老院、XX市老来乐全托院、XX县柏安康医养中心和晚清敬老院公寓等6家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作为2015年市级扶持单位,每家机构得到2万元专项扶持资金。
3.推动“银龄安康”工作发展。
2015年,市老龄办与市人寿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制定了“银龄安康工程”为老服务专员招募办法等系列创新措施。
一是招募建立“银龄安康”为老服务专员队伍,逐步建设形成乡镇有团队、村落有专员的老年人上门服务机制。
二是开展多元化增值服务,拓展保险服务广度。
全市拟用1-2年时间建立老年人综合保障服务。
三是加大银龄保障下沉工作,创建银龄安康小额保障示范区。
四是设立95519专线服务,创新服务模式。
三、全面落实《条例》,创建省级维权示范站,做好老年人维权工作
1.《条例》“宣传月”活动。
1月份全市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市老龄办向县(市、区)发放《条例》宣传手册15000份,室外张贴宣传页1500份,通过媒体和广场led显示屏向社会广泛宣传。
在结合全市具体情况并充分征求相关涉老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市老龄委多次完善细化《条例》分工内容,于2015年5月26日印发《XX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德老发〔2015〕1号),其内容涉及全市38个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了50条具体分工内容,为惠老政策出台起到推动作用。
2.开展老年维权活动。
借助《条例》实施的有利时机,市老龄办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系列为老维权活动。
一是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德司发〔2015〕26号),对全市各级提出了建设完善体系、深化服务工作、深化援助工作等具体任务要求。
二是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市县两级挂牌成立“老年人维权合议庭”,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协作维权机制,构建老年人维权预防机制等措施,提高了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据统计,市两级法院受理涉及老年人维权来信来电以及法律咨询900余件(次),接待老年人群众来访500人次。
陵城区人民法院丁庄法庭等11家单位荣获首届“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称号。
四、积极组织创建“德耀齐鲁”、“敬老文明号”、“最美老有所为人物”等系列先进评选活动
1.开展“德耀齐鲁”、“山东省敬老模范个人和模范老人”、“山东省十大孝星”等创建活动。
市老龄办共推荐两个单位成为省级道德示范基地,为XX市XX区新华街道办事处三七社区七西村和XX县四女寺镇卫生院;推荐张新军、潘玉梅两人成为省级道德公民。
XX县潘店镇孙堂村村民孙海英等8人获得“山东省敬老模范个人”称号,司兆俊等5位老人获得“山东省模范老人”称号。
XX县村民董庆喜获得“山东省十大孝星”光荣称号,并作为代表在省老年节大会上接受表彰。
2.创建山东省“敬老文明号”。
2015年5月、7月市老龄办先后印发《关于印发“敬老文明号”创建考核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敬老文明号评选命名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开展第二届山东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最终,XX市社会保险中心等13家单位获评第二届山东省敬老文明号。
3.大力开展XX市“最美老有所为人物”评选活动。
为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老年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新时期“老有所为”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加速发展,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联合开展了XX市“最美老有所为人物”评选活动。
通过广泛发动,深入挖掘,遵循层层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共产生出10名XX市“最美老有所为人物”,10名XX市“最美老有所为人物”提名奖。
“老年节”当天,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印发《关于表彰2015年度XX市“最美老有所为人物”的通报》,并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德州日报》专版刊登10名XX市“最美老有所为人物”近照和事迹,《直播德州》、《德州晚报》、《齐鲁晚报》、《大众网》等电视台、报纸、网络平台均对各位老有所为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
4.组织评选省市“双先”。
为发挥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榜样示范作用,市老龄办联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表彰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全市24家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35名老龄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11人记三等功。
在省级“双先”评选中,XX区老龄办、XX市老龄办获得“先进单位”称号,XX县老龄办主任张玉刚等三人获得“先进个人”荣誉。
五、“敬老月”期间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孝亲敬老活动
9月25日,市老龄办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制定《2015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全市第十一个“敬老月”拉开帷幕。
截至10月底,全市各级开展了走访慰问、老年维权、老年文体活动、敬老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一是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老年节”前夕,XX市委常委、XX区委书记刘长民带领区几大班子负责同志走访慰问张月远、陈杰等6位高龄老人,10月21日,市老龄办主任张卫东、副主任张效清一行人来到XX区百岁老人肖作芹家中,为老人送去党委政府的关心和问候。
据统计,全市各级领导走访慰问百岁老人、高龄老人、特困老人达4000多人次,各级提供的慰问金、慰问品达400余万元。
二是开展老年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敬老月”前夕,市老龄办在部门网站开设“2015年敬老月活动专栏”,专门用于宣传各县市区敬老文化活动情况。
各县市区均借助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传播敬老爱老相关内容。
“敬老月”期间,《德州日报》、《德州晚报》、《齐鲁晚报》等媒体集中刊登老龄宣传稿件150余篇。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
市老龄办与市邮政公司共同举办了“德州邮政银龄杯广场舞大赛”,中老年艺术团作为XX市代表参加了省级比赛并获一等奖。
组织参加了包括“第四届山东省老年书法美术大赛”及“第三届山东省老龄主题摄影大赛”等文艺比赛,其中马荣元等4人获省二等奖等表彰。
10月18日-21日,由市老龄办、市体育局等单位联合举办的XX市第十届老年人合唱节、“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全市老年人书画作品展等系列活动分别在市体育馆、市行政中心拉开帷幕,副市长康志民参观了老年人书画作品。
“敬老月”期间,全市各级共组织开展了600余场文艺演出或体育赛事,有30多万老年人参与其中,营造了浓厚愉悦的节日氛围。
六、加强老龄工作调研,全面宣传老龄形势
2015年2月,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等十部门下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14〕36号)精神和省老龄办等十部门转发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贯彻意见》。
全市不断加强老龄工作、老年人长寿、宜居城市建设等方面课题的研究。
5月份市老龄办推荐四篇调研报告参与“第四届老年健康与长寿理论研讨会”论文征集活动,其中《老年人科学饮食与健康长寿的关系浅析》获得二等奖,作者张聿康在省研讨会上发言;《强基层自治组织老龄工作功能建设是落实老年法和省条例最基础和最迫切的任务》、《老年公寓对老人的膳食管理》获三等奖;《浅谈老年人营养与膳食》获优秀奖。
8月1日起,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拉开帷幕,我市XX县是全市唯一一个抽样调查县,其全部乡镇入户干部于调查前进行了集中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对480位老年人进行了入户调研,圆满完成了信息采集工作。
在9月份举办的全国老年宜居城市和医养服务业高峰论坛中,市老龄办推荐的《发挥政府城建规划和市场培植的主导作用推进老年宜居城市与医养服务业一体化建设健康发展——小康社会框架下以城镇建设为核心构建农村基本养老模式的探索与构想》等4篇论文获全国优秀奖。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XX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推进重点工作,全市人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获人社部、国家工商总局表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分别在国家和省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一)突出提升质量,城乡就业创业扎实推进。
创业带动就业有效开展。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市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工作方案》,并完善了创业配套文件。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设立创业扶持引导资金1000万元,市级创业担保贷款专项基金增加到100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811万元。
打造新型众创空间,新增省级创业示范基地4家,组建大学生村官创业学院,举办培训班4期;已建成“创业咖啡”馆6家,累计举办20期主题活动,3000余人参与,“创业咖啡馆群”的创业聚集效应已经显现。
开展“十大最美创业者”评选等系列活动,培训创业者11904人,创业团队入围“中国创翼”大赛初赛数量居苏北之首,在报纸、电视开辟了专题专栏,大力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市本级荣获省级创业型示范城市称号,灌云、灌南荣获省级创业型城市称号。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8.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16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8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05%。
重点群体就业平稳推进。
开展大学生创业政策宣传月和就业促进月活动,开展就业创业指导等活动30余场,组织1149人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新拓展公益性岗位2015个,零就业、零转移家庭实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