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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旅游服务基地工程监理方案

监理大纲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南山综合旅游服务基地内部支路管网配套一

期工程(一标段)

二、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

三、工程规模:

道路全长5390米

四、质量要求:

合格

五、开工日期:

2010年6月18日

竣工日期:

2010年8月26日

七、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咨询

第二节质量控制内容

说明:

本工程质量要求高,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按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进行。

在质量控制中,重点是将工程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的不良因素及时发现和排除,严格进行预控,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员因素控制、设备因素控制、

进场原材料控制、施工工艺因素控制、环境因素控制)进行全面控制。

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

确定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和标准;掌握本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前,根据工程规范和工程实际提出修改意见,请业主通知设计人及时修改设计;确定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中的质量条款;检查验收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检查施工质量,加强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核查分部分项质量,组织单项、单位工程验收和整个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安全措施;分析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协助业主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安全事故,确定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措施;批准承包商提出的工程质量或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案;检查处理结果;审核承包商资质、人员资格及质量保证体系;确认业主或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督促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工程竣工后,对工程施工质量作出评估。

施工监理的质量控制按形成过程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在本工程实际监理工作中我公司以事前控制为主,对各阶段影响施工质量的人员因素;机械设备因素;材料、构配件因素;施工工艺因素;施工环境因素五个方面进行控制。

一、事前控制

1、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标准、规范,对设计文件中不合理的设计内容提出书面意见,将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

由于道路工程项目的现场较复杂,制约因素很多,每位专业监理人员必须掌握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充分考虑合理的施工关系。

2、项目监理部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对本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必须经其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才能向项目监理部报审,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限时进行修改。

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人、机、料必须严格审查,并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各项施工准备工作逐一检查落实。

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内容包括:

(1)工程专业特点,工期要求,总体质量目标。

(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标段间管理措施,质量控制要求包括施工部署。

项目经理部人员应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及各特殊工种人员,并报人员资格执业证书,上岗证等进行审核。

(4)质量目标:

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办法。

(5)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包括雨季施工措施,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6)安全措施,保证体系。

(7)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8)节约能源,环境管理措施。

(9)地下管沟、槽沟、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民桥,软基处理等施工方案及管理措施。

3、根据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各种材料,构配件的采购供应计划。

认真做好各种材料、构配件进场的检验、报审工作,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严禁在工程上使用。

4、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性能及安全准用证。

审查委托的试验室资质试验及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等。

5、严格审查开工报审,对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严禁违章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6、复测放样是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下列工作:

(1)首先应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测量设备合格证书和校验证书。

(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工程开工前制定的施工测量方案,水

准点的引测成果,要求施工单位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3)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设置的平面坐标控制网、高

程控制网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4)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现场水准点和控制桩的有效保护措施。

7、工地例会:

工程正式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全体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参加。

会上由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前期准备情况,对工程参建各方的工作要求,项目总监介绍各专业监理人员、监理工作程序、工作安排、要求等。

制定每周例会时间,通报工程开工准备、设备、材料、人员到位等的检查落实情况,确定具体开工时间。

工程开工后,根据第一次工地例会确定的每周例会制度,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由建设单位代表、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的周例会,协调解决对工程质量、进度等存在的问题,各方关系协调等进行处理,上周工作实施落实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等。

8、旁站监理:

根据本工程专业特点,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对关键工序、部位采取旁站、平行检验的方法进行工程质量的事前检制,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商和各项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理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助理人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理。

根据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复杂性和重要性,将采取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和巡视抽查三种形式,具体由总监理工程师视情况决定。

对工程某些易于产生缺陷或产生缺陷后难以补救的部位,如隐蔽工程、沥青混凝土浇筑等实行全旁站监理,对于沥青混凝土浇筑后养护等可采用巡视检查;其余则可采用部分时间旁站。

旁站时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制止错误的施工手段和方法,并及时上报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现场监理人员不论分工如何,都有责任和义务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隐蔽缺陷,并向有关主管监理人员反映,以便及时指令承包商纠正。

旁站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人员是否和开工报告一致。

(2)各种集料的级配、施工配合比是否和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的内容相一致。

(3)严格监督检查施工方法、操作工艺,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方法和工艺应及时发出警告或做出指示。

(4)严格监督承包商是否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5)进行每道工序完工后的检查签认。

(6)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7)监督承包商质量检验、试样提取、各种测定及现场记录是否真实。

二、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1)监理工程师应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工艺的监督控制,督

促承包商认真执行工艺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工序质量控制。

同时监理工程师还要实行现场检查认证制度,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现场观察、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并做好有关记录,认真分析质量统计数据,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和施工工艺及时处理。

(2)现场质量控制的内容包括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质量控制两方面。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通常采用动态控制的方法,即通过监理质量控制系统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试验分析来判断施工工序的作业状态和产品的质量状况,若发现工序作业状态异常,则应查明原因,立即纠正,使工序恢复正常;若产品不符合标准,就要采取停工、返工等措施,来保证其达到规定的标准。

2、施工工序质量控制流程:

(1)确定工序质量控制流程。

(2)每道工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或条件进行监控。

(3)工序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随时对所投入的物料的质量特性指标进行检查和控制。

(4)工序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和抽查,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工序处于何种状态,若分析结果处于异常状态,就必须命令承包商暂停施工,确定解决措施并实施,保证其施工工艺和工序质量符合技术交底的要求。

(5)监理工程师要不断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对违反合同规定、违反操作规程。

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活动及时加以劝阻和制止,劝阻无效时发出现场通知,甚至停工令。

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关键部位施工时,通过旁站控制施工及检验人员按规定施工。

(6)工序交接检查:

项目监理部按照监理程序规定,必须按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不准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严把工序工程质量。

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必须由施工承包单位组织自检,验收合格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验,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报验资料,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入

下道工序的原则。

(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1)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施工承包单位先组织自检,并填报隐蔽工程报验申请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隐蔽检验。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隐蔽检查,符合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签署隐蔽及报验资料,关键部位和重点项目必须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共同检查验收签认。

2)对隐蔽工程的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相应记录,必要时应拍照并填写现场质量检查表。

3)在隐蔽工程的报验申请检查时,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图纸)核定尺寸、数量及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后,对隐蔽工程及报验申请表签认。

(8)旁站监理:

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将采取旁站监理方式监督检查,若发现违章操作和违反施工规程的现象,将及时纠正。

(9)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否决权。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将指令承包商立即停工整改:

1)上道工序未经检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2)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经检查指出后,仍未采取整改措施或已经采取了措施,但效果甚微仍继续施工的;

3)擅自使用未经进场报验认可或批准的各种材料、构配件

的;

4)未经许可的设计变更或擅自更改设计图纸的;

5)违法分包或肢解分包,未经许可同意分包单位进场作业的;

6)关键部位没有安全保证措施,工程没有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的;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质量缺陷的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或完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存在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出现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制止,要求承包商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时,立即向承包商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商采取了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对质量缺陷进行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商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1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由承包商提出修

补方案与方法,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修补和加固;设计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通过业主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商修补和加固。

2修补措施及方法不能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

3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

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商的责任,应通过与业主及承包商的协商,降低对次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3)质量事故的处理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视为质量事故。

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1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商暂停该分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

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分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

3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商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定,并指令承包商处理,处理结果经监理工程师验证后,监理工程师再指令承包商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4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提出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

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要实际检验测试。

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11)严格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的审批制度。

承包商依据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制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拟定开工报告,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在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后准时开工。

(12)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具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有效。

(13)行使好质量否决权,坚持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的原则。

承包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认证意见。

(14)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15)严格执行对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督促承包商对已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因成品缺乏保护或保护不妥造成损伤或污染,影响工程整体质量。

监理工程师应对成品保护质量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对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16)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后,必须经施工承包单位组织自检并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审,经项目监理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后应附隐蔽记录、工程质量自检表、工序质量评定表等相关证明资料,上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17)工程变更:

对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按设计变更的程序严格控制,确实需要变更的项目由施工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单”报项目监理部经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向项目监理部送达设计变更文件,再由项目监理部向施工承包单位签发设计变更,并监督实施。

在工程开工前的图纸会审(交底会)中,应认真熟悉和掌握设计图纸的内容,对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应记录在图纸会审文件中,并在设计图纸中予以标注,以便操作。

由于道路工程的特点及复杂性,施工中的变更在所难免,因此监理人员要积极协助施工单位和业主及时处理,对确实需要变更的项目必须认真对待,做好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

(18)每月编制监理月报,及时召开施工现场例会,专题工作会议等向建设单位通报工程进展、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质量、进度方面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19)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的管理,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进行监理资料的收集管理,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可靠、齐全与施工部位同步,保证工程竣工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按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执行。

三、事后控制:

1、严格执行工程各个环节的检查和验收,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主要体现在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重点控制容易出现质量隐患的部位,对超出规范要求偏差范围的,必须监督进行返修处理。

2、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施工承包单位必须通知监理方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单”,说明质量事故情况性质、原因、责任及处理措施、方案。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承包单位暂停此项工程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监理工程师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业主。

3、对于一般性不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质量事故,由监理工程师批复处理方案及措施。

对于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重大质量事故,监理方会同业主及设计部门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测试、诊断,并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由监理工程师监督实施。

4、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承包单位隐瞒不报,拖延或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必须进行严格处理并暂停此项目的施工。

对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该项工程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计价。

经重新整改合格后再补办验收及计价。

5、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公司的《工程验收制度》,按照《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开展工作。

具体见下表:

分项、分部部验收程序:

单位单位竣工验收程序:

(2)监督和协助施工承包单位组织工程初验,严格核查承包

单位的工程技术、质保、管理等资料;

(3)检查和落实施工承包单位是否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是否已具备验收条件,是否已提交工程竣工文件(包括全部的设计变更,全套竣工资料)。

(4)施工单位按合同文件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后应按规定编写和提交竣工验收交接文件,主要包括:

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全部竣工文件、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工程小结、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保修证书一份等。

若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的不能予以验收交接。

协助业主向有关方面报送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5)监理组接到“工程竣工报验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并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国家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实测实量后,编写《质量评估报告》并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报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6)编写完整的监理资料,主要包括《质量评估报告》并附〈现场质量评定表〉、《监理规划》、《监理通知单及监理通知回复单》和《监理工作总结》等并及时报送业主。

(7)积极协助业主、勘察、设计、施工及其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工程竣工验收的所有工作。

(8)工程验收合格后,协助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节材料、设备等质量控制措施一、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控制要求

1、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三证齐全有出厂检验,试验报告(如只提供材质证明复印件,必须加盖厂方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抄件人,抄件时间)。

进场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并按规定进行抽检、送检。

对三证不全,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许使用,并责成清场。

2、对进场的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图纸)的质量标准、规格要求,检验报告等必须齐全,并有产品性能、数据、使用说明书。

对进场的成品、构配件标识不清,无法确认其质量状况的一律不得使用,责成施工承包单位限期整改(清场退货)。

3、在工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必须有法定单位的鉴定证明和生产许可、准用证。

产品质量证明材料齐全,标识清楚(质量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

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把关。

4、对使用在工程中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5、对原材料的控制要点:

(1)采购质量控制:

由于道路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材料、构配件的种类较多,因此材料采购质量控制很重要。

施工承包单位应对材料供应厂商进行考察,必须由具备生产能力、规模、确保材料质量体系的厂商供应。

材料采购合同签定后,厂商应提供各种材料的样品,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按计划及合同约定供应。

(2)材料进场质量控制对于进场的各种原材料、构配件,必须按采购计划,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数量、样品检查验收。

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工艺、技术说明书,并由施工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验,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资料齐全,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场,若进场材料供应厂商提交的材质证明文件不能足以证明此产品质量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组织抽样检验进行复检,确认其材料质量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场。

二、工程主要材料质量控制要求

1、沥清混合料:

沥清混合材料进场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设计要求检查每批次的质量合格证书,认可后方可进场。

施工过程中每月必须对混合料进行见证取样,做矿料级配,沥清含量及马歇尔稳定度的试验。

2、路缘石等小型预制构件:

严格按计划进场。

预制构件必须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

3、水泥稳定砂砾:

进场前必须有生产厂家提供的出厂合格证书,生产配合比,原材料试验报告,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确

认合格认后方可进场。

4、水泥:

必须有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28天强

度报告。

5、砌块:

对于用于水表井、阀门井、设备管道等砌筑用的砌块必须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进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项目的试验检测。

6、管材:

对用于工程中的各种管材,必须有供应厂家提供的出厂合格证,强度、严密性试验检测报告。

施工承包单位应依据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检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并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检。

7、施工检(试)验报告:

施工中凡是对涉及工程材料按规定必须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要求的,必须有见证记录,见证人签字齐全,见证送检试验汇总表及试验报告。

8、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各种材料的检(试)验,检测试验报告必须真实、可靠。

第四节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经熟悉设计文件及踏勘现场及本工程施工工艺的要求,结合同类工程的经验,依据该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一、道路工程

1、工程测量该工序主要控制内容:

主要为监交基准点道路中心线测量,

高程测量工作

关键见证点的旁站:

基准点复验、中线、高程点的抽检。

测量放线应贯穿整个施工过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基准点重点进行监督,交接与施工承包单位一同对基准点进行检查和验收。

对测量基准点的检验必须按100%的频率进行,经专业管理

工程师确认后的测量基准点方可做为施工定线控制测量的依据。

施工单位完成定线控制后,应进行抽检实测,精度评定,对可能引起的点位放样误差进行计算,并提出放样方式和放样中应注意的问题,确保放样精度。

为确保控制测量的可行性,测量工作由最少两组数据相互核对,并对检查和核对的记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

2、路槽开挖对于路槽开挖工序中,杂填土和黄粉土不能做为道路路基土、需加固,挖除处理。

路槽下黄粉土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主要控制内容有:

垃圾土、杂填土的清除、接合坡度的处理、验槽。

关键见证点的旁站:

腐质土的清除。

路槽开挖必须按设计要求的横断面及边坡要求,至上而下而挖,不得欠挖和超挖。

路基土在路槽下1米范围内如有垃圾、草、树木等土时,必须进行清除,再按规定分层夯填,压实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路机功能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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