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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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
2.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详细的法律法规条款是大堡礁世界遗产保护和利用最重要手段。
澳大利亚非常重视立法的地位和作用,目前已建立起十分完善的遗产保护和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大堡礁海洋公园法》(1975)是关于海洋公园的基本法,其法规为海洋公园的建立、看护和管理提供了框架。
昆士兰州政府制定的《昆士兰海洋公园法》(1990),对邻近海域的保护提出了补充规定。
一系列关于大堡礁的专项立法,如:
《大堡礁海洋公园法(环境管理消费税)》(1993);《大堡礁海洋公园法(一般环境管理费)》(1993);《大堡礁地区(禁止采矿)条例》(1999);《大堡礁海洋公园(水产业)条例》(2000);《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法》(1999)。
澳大利亚关于大堡礁法律法规的条款很细,可操作性很强,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摩擦。
如环境管理费收缴规则规定了向旅游者收缴全费、半费和免费的细则,还有不同旅游经营企业的收费细则以及详细的罚款细则等。
澳大利亚执法十分严格,体现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在著名的大堡礁绿岛公园,游客不许带走任何自然物体(包括贝壳),违者将被处以高额罚款。
3.相关管理措施。
澳大利亚对大堡礁的旅游管理工具包括一系列完整严密的计划,主要有分区计划、地点计划、管理计划和25年战略计划。
这些计划从空间上覆盖了整个遗产区域,并对敏感地带和关键地点给予更细致和特别的管理;在时间上,除重视日常管理外,还注重战略管理,使大堡礁的保护和资源利用具有可持续性,而非看重眼前利益。
这一系列的计划成为大堡礁旅游管理的指导,保证了整个旅游管理过程都贯穿了对世界遗产的保护。
4.分区计划。
分区制是《大堡礁海洋公园法》要求建立的,该制度规定了游客可以到哪里、可以做什么以及其他进入限制,规定旅游经营者必须要有许可证才能在海洋公园内开展经营活动。
大堡礁分区计划提供了一个反应迅速、灵活的途径和方法,对海洋公园不同地点实施有针对性的适当管理策略。
(1)地点计划。
该计划通过与当地使用者的密切协商来制定,用于大堡礁特殊地点的局部性计划,关注特殊的利用问题和累积影响。
地点计划确定地点的重要价值,并对私人和公众进入机会进行平衡。
地点计划一旦被认可,该地点就要按照相应的规则来管理和利用
(2)管理计划。
管理计划是对分区计划的补充,并用于解决关键问题,主要作用是提高对所有利用累积影响管理的能力。
管理计划要鉴别这些区域自然、科学、文化、遗产的使用价值,根据它们的价值,规定进入的参数。
如大部分地区规定了进入团队的规模和交通工具的大小。
5.大堡礁世界遗产25年战略计划于1994年产生,提供了对大堡礁25年的管理和保护战略以及永久性明智利用大堡礁的基础。
该战略计划使每个与大堡礁相关的人都知道大堡礁未来25年内将怎样实施管理。
这一计划保证了大堡礁能够持续保持健康状态,并能交付给后代。
该计划为的总体设想是:
在大堡礁世界遗产地区,在25年后将是:
(1)一个健康的环境:
成为一个保持它的栖息地和物种多样性,生态完整性和弹性的地带,其中部分在原始状态。
(2)可持续的多种用途。
(3)维护和价值提升。
(4)综合管理。
(5)以知识为基础,但对不同的信息情况做出谨慎的决定。
(6)一个透明、广泛参与的、富有热心的集体。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战略计划确定了8大领域:
(1)保护
(2)资源管理
(3)教育,沟通,磋商和承诺
(4)研究和监测
(5)综合规划
(6)确认土著居民和托雷斯海峡岛权益
(7)过程管理
(8)立法
6.资源保护。
1、分区管理:
将不同的地方划为不同的地区,尽最大的可能将经济利益最大化,也尽可能的保护环境,不因人类活动而影响到珊瑚礁的生活。
2、合作管理:
即有关的资源使用者都参与公园管理,管理不再只是政府的事情。
“合作管理”的思路在2000年1月还促成了大堡礁旅游休闲咨询委员会的成立。
该委员会会员分别来自政府、旅游业、当地土著人和渔业等与大堡礁资源有联系的方方面面。
管理局:
最主要的管理措施是把该地区按四个保护等级划分开,以便从松到严限制人类活动。
但管理局在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同时,十分重视倾听各方面的声音,在不违反环境保护法的前提下,尽力协调各方利益。
旅行社的导游:
也是当地的环境监测员。
如果发现某处水域的水质变差,找到了新的海底生物,或看到某个景区的游人过多,他们都有责任及时向管理当局报告,管理局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合作管理”的最大好处是:
大家共同解决环保与资源使用的问题,由此产生的措施能落实到位,而且有效。
7.资源恢复:
主要通过放养的方法培育珊瑚礁或者将一些重要的食物链营养级放养在海中,从而恢复生态环境。
8.公众参与教育情报处,该处的职责是提高公众对大堡礁、海洋公园和公园局的了解、欣赏、经历和支持,该处提出建议、提供教育租情报材料以及服务。
该处的职责还包括;
(1)增加公众对公园局的政策、规划和服务意识,了解和支持;
(2)鼓励公众欣赏大堡礁海洋公园以及对它的责任心。
法律规定管理局区划计划的制定要征询公众意见。
要求,并向管理局提出政策建议。
大堡礁海洋公园管理经验借鉴
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成熟高效的管理体制——GBRMPA;
三、严密完整的管理计划——分区计划、地点计划、25年战略计划;
四、合理的管理手段,“诀窍”——合作管理;
五、积极的公众参与。
(二)大自然的迷宫——湖南武陵源风景名胜区
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位于湖南省西北部的张家界市,由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索溪峪自然保护区和天山自然保护区组合而成,总面积约369平方公里。
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批准将武陵源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独特的石英砂岩峰林为国内外罕见,具有不可比拟、不可替代、不可分割等特点而成为奇艳超群的景观,其自然遗产价值主要表现在具有突出价值的地质地貌、奇特多姿的地貌景观、完整的生态系统与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国内外专家、学者赞誉武陵源是“大自然的迷宫”和不可思议的“地球纪念物”。
2011年,武陵源旅游“人气”很旺,旅游接待规模达1621万人次,同比增长22%;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5.79亿元,同比增长15%,核心景区一次进山人数首次冲破300万大关,达到340万人,位列全国同类山岳型景区榜首。
根据武陵源风景区相对于张家界市旅游生态位变化情况,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旅游依附发展阶段(1982—1993年)。
张家界市旅游业发展初期主要依靠武陵源风景区,其中核心景区是建立于1982年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市也因旅游建市。
武陵源风景区为张家界市主要的旅游目的地,张家界市旅游收入基本来源于武陵源风景区。
2.旅游联动发展阶段(1994—2003年)。
随着张家界市旅游业发展和旅游资源的持续开发,除武陵源风景区以外的其他旅游资源的吸引力不断增强,此时张家界市作为资源型旅游城市的功能开始凸现,其与武陵源风景区的旅游发展关系进入旅游联动型发展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特征是新的旅游景区相继出现,张家界市旅游业不再仅仅依靠武陵源风景区,出现了如天门山、茅岩河等一批等级较高、相当有影响力的旅游景区,拓展了张家界市原有旅游产品,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也得到了很大改善,使得张家界市旅游吸引力和接待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此时张家界市旅游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而武陵源风景区在旅游发展中的重要性有下降趋势。
3.旅游共生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
目前的张家界市旅游业发展以武陵源风景区为主体,茅岩河风景区、天门山风景区等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旅游景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因此,要推动张家界市旅游业的全面发展,武陵源风景区与张家界市其他旅游景区实行共生型发展模式十分必要。
各旅游景点在开发自身潜力、开拓旅游产品、提高吸引力的基础上,与武陵源风景区联合开发旅游线路,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同时,在武陵源风景区的辐射、扩散和带动作用下,其他旅游景区的旅游吸引力和旅游服务功能也得以增强,为武陵源风景区的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相互之间共生共荣,相互促进。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经验借鉴
一、保持自己持久惯有的旅游形象;
二、控制好旅游环境容量;
三、充分运用市场营销手段。
参考书目
[1]罗芬,钟永德,吴忠宏,张西林.世界自然遗产地游客旅游节说需求之研究,旅游学刊.2008(8)
[2]《澳大利亚:
大堡礁生态旅游管理有“诀窍”》新华网
[3]向延平.基于生态位理论的旅游发展关系分析——以武陵源风景区为例,经济地理.2009(6)
[4]杨福泉.《旅游业发展的“丽江探索”》,云南日报,2011-7-7
[5]马雪平.金字塔旅游开发与营销理念的启示.旅游科学,2000(3)